古代孝顺父母的典故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5浏览:4收藏

古代孝顺父母的典故,第1张

黄香温席

东汉时,有一个人名叫黄香。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亲近、孝顺父母。

在他九岁时,母亲便去世了,靠父亲一人来养育他。他深知父亲的辛苦,对父亲倍加孝顺,一切家务活都由他一个人承担,别的小孩子在玩耍时,他在家里劈柴做饭,好让父亲有更多的时间休息。

夏天的时候,天气炎热,黄香的父亲干完活儿,坐在院子里乘凉。黄香就用扇子把床扇凉,然后伺候父亲上床就寝;冬天,天寒地冻,他先用自己的身体把被窝暖热,才让父亲躺下睡觉。日久天长,黄香对父亲的孝道深得乡邻的称赞。

在黄香十二岁时,江夏的太守称他为:「至孝」;汉和帝也曾嘉奖过他。

黄香亲近、孝顺父母,更爱护百姓。在黄香出任某地太守时,他体恤百姓们的饥苦,爱护子民,为百姓谋利。有一次,黄香出任太守的地区遭受了特大水灾,他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历年的俸禄,赈济受灾的百姓;同时上奏皇帝,请求减免百姓当年的税务。百姓们都十分爱戴这位爱民如子的好官。在当时流行著这样的一句话:「天下无双,江夏黄香。」

可以看看《二十四孝》里的故事,由历代二十四个孝子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集。下面列举里面的几个:

1、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2、闻雷泣墓

又称为《王裒泣墓》,讲述了魏晋时孝子王裒的孝行。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文献记载:“王裒,字伟元,事亲至孝。母存日,性畏雷。既卒,葬于山林,每遇风雨闻雷,即奔墓所,拜泣告曰: 裒在此,母勿惧。 隐居教授,读《诗》至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遂三复流涕,后门人至废《蓼莪》之篇。慈母怕闻雷,冰魂宿夜台。阿香时一震,到墓绕千回。”

3、哭竹生笋

讲述了三国时孝子孟宗的孝行。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

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原文中记载:“孟宗,字恭武,少丧父。母老病笃,冬月思笋煮羹食。宗无计可得,乃往竹林,抱竹而哭。孝感天地,须臾地裂,出笋数茎,持归作羹奉母。食毕,病愈。”诗云:泪滴朔风寒,萧萧竹数竿。须臾冬笋出,天意报平安。

4、鹿乳奉亲

讲述了作为孝子怎样冒着生命危险,想方设法得到鹿乳来奉养亲人的故事。原文记载:“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双眼疾,思食鹿乳。郯子乃衣鹿皮,去深山,入鹿群之中,取鹿乳供亲。猎者见而欲射之。郯子具以情告,乃免。”

周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5、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

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原文记载:“后汉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乱。负母逃难。数遇贼。或欲劫将去。革辄泣告有老母在。贼不忍杀。转客。下邳。贫穷裸跣。行佣供母。母便身之物。莫不毕给。”

不守,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就算亲生父母过世,想要回娘家祭奠,也要公公婆婆同意才能回。为什么古时女子出嫁前要去祖祠辞拜祖先,就是因为出嫁了就不再是这个家族的人了。但如果只是订婚还没有正式礼成过门,就得守孝。

文昌孝经

作者:佚名

  《文昌孝经》是道家从自身的自然宇宙观出发,指出人的自然生命承载体的可贵,父母生育子女受尽辛苦,养育子女耗尽心血,子女应该体恤孝敬父母,并以此道推己及人,由此不但保全自身天性,还可以获得上天赐福科举成功,乃至证果得道,是一部很具有道家特色的弘扬孝道的典籍。

举孝廉是汉代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也是察举制的主要科目之一。它的具体执行方式是由地方官来负责,按照一定的比例和频率由下向上、向朝廷推荐人才去做官。而人才的判断标准,就是“举孝举廉”,其中孝指的是孝顺父母,廉指的是清廉方正。

一、以德取士

作为汉代察举制的重要组成科目之一,举孝廉最初由汉武帝下诏设置的。他命令各个郡国举荐符合“孝廉”标准的人才各一名,让他们到中央去接受官职。

这一选拔渠道的开辟,表达了朝廷对人才品德的认可和重视。支撑这一制度的是一种“由小见大”的思维逻辑:一个人如果在生活能够孝顺父母,对待工作能够做到清廉正直,那么他就是值得委任官职的人才。

二、引入考试

由于在“举孝廉”的过程中,地方官拥有很高的话语权,也就逐渐出现了看重名气和安插人脉的做法,这对于选拔能做实事的官员显然是很不利的。因此到了汉顺帝时期,皇帝又根据尚书令左雄的建议,规定被推举为孝廉的人年龄必须超过四十岁,并且需要接受相应的考核,合格之后才能授予官职。

这就说明,原本纯推举制的“举孝廉”逐渐加入了考试环节,用来衡量被推举上来的人到底有没有工作能力。

由于举孝廉考察的是人的品德水准,一旦通过这一渠道上来的人,名声往往都会非常好听,是很受社会重视的清流正途。西汉和东汉时期都有大量重臣从孝廉选拔出身,对政治局势形成了巨大的影响。

三、逐渐废弛

在通过察举制“举孝廉”的前期,尽管出现了一些虚名大于实干之类的问题,但是总体来说,它为人才提供了向上的渠道,并在社会上提倡一种在家当孝子、出仕做廉吏的风气,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东汉王朝进入末期,吏治败坏、社会风气不正,察举制的有效运转也必然受到影响。东汉后期桓灵二帝在位时期,民间曾经流行过一首童谣:

举秀才,不知书。

举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浊如泥,

高第良将怯如鸡。

这首童谣讽刺了察举制名存实亡之下,社会上出现的种种讽刺画面。其中“举孝廉,父别居 ”这一句的意思就是说,某人明明根本不和他的父亲住在一起,也就是说并没有尽到照顾孝敬老人的基本义务,但他却仍然以“孝廉”的名义被推举上去做官了。

这首童谣反映了东汉末年整个社会的逐渐溃烂,随着汉王朝日渐走向末路,察举制也很快被九品中正制取代了。

古代孝顺父母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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