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不是造成了许多中国古代典籍的毁灭呢?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6浏览:1收藏

历史上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不是造成了许多中国古代典籍的毁灭呢?,第1张

秦始皇焚书坑儒这一历史事件虽然大部分朋友都知道,但只是通过字面意思将此理解成“焚烧书籍”,“坑杀儒生”两件事,但其实有些人对于其中细节并不了解,为什么要烧书?烧了哪些书?是民间的所有书都烧了吗?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看一下焚书坑儒时,当时的民间文化程度有多高,有多少书可以烧,才能回答是不是造成了许多中国古代典籍的毁灭这个问题。

司马迁记载丞相李斯之言:“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丞相李斯的意思是,现在的儒生不学习当今的知识而崇尚古时候,以此诽谤当世,我想请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烧毁。如果不是博士官,有敢收藏诸子百家诗书著作的,让官吏全部烧掉。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则不在焚书的范围内。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直接向官吏学习,不要从书上学。我们可以从这段话了解到焚书的基本背景和概况。

1焚书范围有限。“非秦记皆烧之”,按着李斯的意思,是要把出了秦国典籍之外,战国时期所有其他国家的书籍全部焚毁,但是西汉司马迁在撰写《史记》六国世家这一部分时,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取材于战国各国国史,甚至有引用的部分。可见就算是非秦记载的先秦古籍也没有尽毁于秦火。焚书主要针对的是《诗》《书》等儒家经典,先秦流传的典籍并非不加鉴别就全数予以烧毁。其次,这条禁书令针对的是民间藏书,中央以及“博士”手中的藏书不在此禁书范围内。最后,有实用技能型的书,如有关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也不再禁书范围内。

从“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也可以看出,各国典籍的存留是由专人决定的,其中史官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即要经过史官的鉴别以后才能决定是否要烧毁该书。说到底,焚书坑儒是秦始皇进行文化专制的一种手段,针对的是“借古非今,以愚黔首”的知识分子,认为他们不利于政权稳定,更并非与儒学有什么仇,更不会与文化知识过不去。

2焚书令推行力度存疑。从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下焚书令到秦始皇三 十七年(前210)病死于沙丘平台,其间不足四年。一般政令的推广和实行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所以焚书的效果有待考证。加之秦始皇“焚书坑儒” 的政策使得儒生逃往山林,大量典籍得以保存于民间。

当然,焚书坑儒的确是文化专制下的黑暗产物,根据典籍记载,确实有相当一部分的民间藏书毁于秦火,自此终结了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局面,确实毁灭了中国古代典籍,但是无法确定有多少,更谈不了是不是“许多”。但其符合文化大一统的时代要求,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必须在三十天之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为此还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被焚,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

前221年,秦朝建立后,秦始皇与朝臣就是否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王绾为首的朝臣,请求秦始皇将燕、齐、楚分封给诸子,以求秦的稳固。李斯则认为春秋战国之所以纷争不断,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而百家争鸣的思想,与秦始皇的统治发生冲突,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已经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前213年,李斯进言,说愚儒“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趋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李斯还向秦始皇提出三条焚毁古书的建议:①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上交官府销毁。令下30日之内不上交的,处以鲸刑并罚苦役4年;②但凡谈论《诗》《书》者处以死刑,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报者,同罪处治;③有愿习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之后,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六国史书和私藏于民间的《诗》《书》,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秦国皇家图书馆内的藏书。这一事件,史称“焚书”。

  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在秦国都咸阳坑杀了460余名术士。

  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死之药。而侯生、卢生两位方士对秦始皇投其所好,极力诳称自己与神相通,可得奇药妙方。但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和种种奇谈总是毫无效验,骗局即将戳穿。而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因此,侯生、卢生密谋逃亡,在逃亡之前,他们二人散步谣言,说秦始皇刚愎自用,专任狱吏。秦始皇知道后大怒,下令拷问咸阳460余名方士,欲寻侯生、卢生。事后,将相关460余名方士全部坑杀。这次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但究其原委,所谓坑儒,本只是对方士的一次坑杀而已。当然不能说被杀的460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但被杀者也有儒生。

  除了坑杀在咸阳的460余人外,秦始皇还下令谪迁一批人至北方边地。事情发生后,秦始皇的长子扶苏为术士们求情,秦始皇不但没有减轻怒气,还将扶苏贬黜出咸阳,北卞的宋志辉被秦始皇下令诛杀九族。史称“斩宋叼,诛九族”。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极其残暴的事件。目的在于打击复活的旧贵族政治思想,强化思想统治,但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深远,虽维持了秦朝的统治,但也加速了其政权的灭亡。不仅使先秦大批文献古籍被付之一炬,给中国文化造成重大损失,还使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发展起来的自由思索的精神遭受了一次致命打击。

“焚书坑儒”一词出处《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扩展资料

一种观点认为:所坑者为方士。坑儒事件的起因,即是因为被秦始皇委派寻找长生不老药的两个方士,候生、卢生逃跑。秦始皇震怒,旋即下令坑杀大量方士。

另一种观点认为:所坑者为儒士。方士和术士的意思虽然同是研究天文星相、长生仙术的职业群体,但在一些古籍中,术士还有另一个意思。术士的“术”为通假字,同“述,又称为述士。《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之”所以术士和述士意思一样。

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古代的儒生都学习孔孟经典,被称为述士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因此,《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中记载的”坑术士“,即坑杀儒生。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焚书坑儒确实坑杀了不少人,其中有儒生也有术士。譬如,历史小说《大秦帝国》作者孙皓晖认为,有一部分学者与王立群持相同观点,认为秦始皇坑的全是术士,但这个观点太绝对,他不敢苟同。“根据司马迁和其他史学家的记载,秦始皇确实是坑儒了,还坑了术士,这一点史书上都有记载。”

参考资料: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国古代秦始皇焚烧典籍、坑杀儒生的事件。

在中国古代秦朝始皇帝三十四年 (公元前213年),秦朝的博士淳于越(人名)反对采取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主张根据古来的制度,把土地分别封给子弟们。秦朝的丞相李斯主张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就是不许学者们根据自己对学问的看法,对朝廷的政治、经济等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

在《史记·始皇本纪》写到: 秦始皇下令焚书,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 《书》、 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这就是说,凡是有谈论《诗》、《书》的人全都要处死,凡是借鉴古代的经验批评当代的朝政的都要剿灭他的全家族。第二年,许多方士和儒生(有学问的学者)奉命去寻找仙药,没有找到,还讲怪话攻击秦始皇。秦始皇大怒,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阳活埋在坑里了。历史上称这件事为焚书坑儒。

参考资料:

中国文化网

焚书坑儒”造就了中国“大一统”格局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而当时最大两种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偏偏是新事务,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这些东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当时六国贵族,也借着儒家的“克己复礼”妄图恢复周朝的分封制,从而取得失去的权势。所以,对于刚刚统一的秦朝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几个儒生茬之后,一场统一思想的文化运动就开始了,手段是激烈了点,但客观效果明显的。虽然统一的秦朝只持续了十几年,但秦朝以后的所有统治者,无一不把统一思想看成维护统治的关键手段,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形成。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汉朝的“尊儒”,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统一思想。实际上从汉朝以来,所有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阳儒阴法”,或者是“实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采用儒家观点,实际上却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统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学说教化百姓。法家强调的是权、术、势,古人把这些东西当成是帝王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学说主要是强调仁和礼,仁和礼最大的益处就是从道德上形成行为自觉,而不用采取暴力措施,是维护等级制度的好工具,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用儒学教化天下。而当年秦始皇由于没有认识到可以儒学是可以利用的,所以采取了激烈手段。但焚书坑儒实际上是定下了阳儒阴法的调子。所以,我认为焚书坑儒造就了中国的大一统。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想说秦始皇坑儒就坑对了,我只是想要说他统一思想的方向是对的,并且。具体方法可以更好一些,但在一个人命不如草芥的时代,没有比直接肉体消灭更干净利落的方法了。另外,我觉得评价一个历史事件,一定要从它产生的历史效果上去评价,这样可能会更客观一些。

秦始皇焚书抗儒实仍是他战咯上的需要。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又进行了北征匈奴,南战百越的战争。而这场战争有个关健人物叫李斯!而作为丞相的李斯,为了战争顺利进行,进言秦始皇,大兴土木,进行战前准备。也就在公元前212年,发生了秦始皇焚书抗儒的事件。

而此事件的导火素是淳于越反对在秦国实行郡县制。李斯认为这是妖言惑众,而向秦始皇建言,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意见,而焚书抗儒就开始实行了。

而焚书抗儒烧掉的书主要有:六国时期的史书全被烧掉,而这些书肯定会记截秦国的侵略史,所以被烧。还有就是(诗)(书)也被烧了。因为这些书很多是批评郡县制度的。而一些医学,农业,占卜等工具书和实用书并没有烧掉。

焚书抗儒一度被很多人看成秦始皇是个暴君形象,历朝历代很多文人墨客所不齿。被秦二世所杀的李斯更被人们认为是罪有应得。

不过这也是当时社会为了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的需要,李斯作为丞相,从他治理国家的需要也不得不这么做,从战咯眼光来看还是有必要的。

秦始皇的这次焚书坑儒是对中国古代历史第一次大规模的文献典籍的摧残,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第一次大浩劫。

一、请史官把《秦记》而外的各诸侯国的原有史籍一律焚烧掉,以尊一统。

二、除博士官所藏外的儒家经典,如《诗》、《书》和百家的著作,都要送到当地政府烧毁。

三、有敢于谈论《诗》、《书》等儒家经典著作的人,要弃市处死;宣扬古代而诽谤现政权的人,要灭其宗族。

四、对上述各项,官吏发现而不加以查处则与之同罪。

五、令下30日而不烧毁,则处以黥刑,罚为戍边和筑长城。

六、保留医学、药书、卜筮和种树等书籍。

七、有欲学法律的,以狱吏为师,禁止私学。

秦始皇焚书坑儒发生在公元前二百一十三年,当时规定,凡不是秦国的史书,全部都要烧毁。还强调说如果不是博士职位的,不允许藏有《诗》、《书》。其他人藏有《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部都要集中烧毁。

当时允许老百姓可以收藏的书籍,主要是医药、占卜和种养殖等书籍。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治期间的大事件,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历史上重大事件。焚书坑儒,在当时的暴秦以及秦始皇本人来看,并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是一场为统一民众思想简单的社会运动而已。

焚书坑儒,破坏的是自先古至春秋战国中华文化的延续,泯灭了古人的文化智慧,是一场无法弥补的文化浩劫,其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焚书坑儒的始作俑者便是丞相李斯。他给秦始皇上书说,以前各国之间的争斗,采用的是以重金吸引游学之士。现在天下已经平定了,法令也已经统一。读书人应该学习法令,老百姓应该专务农工。但是当今的读书人不是学习法令,而是学习古人的思想,来批评当今社会,迷惑老百姓。对我朝制定的法令,横加反对,妖言惑众。像这样,如果不制止,势必会削弱君王的权势,甚至会形成党羽,不利于统治。

丞相李斯的这些建议确实戳中了秦始皇的痛点,因为残暴的统治,滥用名力,压榨百姓,读书人和老百姓已经开始有一些反抗的苗头。所以秦始皇全盘接受,而且对焚书做了详细的规定。

天下老的百姓如果藏有《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都集中在守、尉那里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要处以死刑。用以前的思想批评今日政治的,要灭他九族。各级官员知道了,但没有检举揭发的和他同罪。在命令公布三十天起私自藏有《诗》、《书》,诸子百家著作而不肯焚毁的,处以黥刑,并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这就是秦始皇焚书的来龙去脉,他推崇法家之术,为的是更有效地加强统治,秦始皇再伟大,但他永远也不会懂得“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对中华文化的影响。

历史上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不是造成了许多中国古代典籍的毁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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