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孝”文化究竟怎么讲的??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6浏览:1收藏

儒家的“孝”文化究竟怎么讲的??,第1张

中国古代的孝很复杂。

根据《孝经》中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帝王之孝

2、诸候之孝

3、卿大夫之孝

4、士人之孝

5、庶人之孝

孝对一个人的要求,根据其社会地位和身份的不同,也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诸候孝、卿大夫之孝,更强调他们要忠于职守,上要忠于帝王下要爱护治下的百姓,即所谓的“忠”的成份更多些,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孝敬父母之“孝”根本就是两回事。

还有“士人之孝”中除了忠于君上之外,还要求他们对朋友要诚实守信。

即使是与“孝敬父母”中的“孝”很相近的“庶人”之孝,也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孝不是顺从父母,而且要以“义”为标准,合乎道义的才能听,不合乎道义的就要据理力争,就要去阻止,“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至于后来,统治阶层片面的强调了孝中的服从与忠顺,以至达到无原则的地步,则是大大违背了《孝经》中的精神了。

《孝经》中的绝大部分由于社会的发展并不适合于现代社会,但其中仍有些积极的部分应当予以发扬。

中国传统孝文化\x0d\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也是最真实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含义却远远超出家庭伦理的范围,它有一个由家庭逐步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孝文化是指一切有关“孝”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的总和。“中国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当代孝文化是对传统孝文化批判性的继承。\x0d\“孝”应是由周人先提出,在周代发展。西周时期,“孝”扩张为伦理政治范畴,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周代的“孝”,字从“考”、从“子”,强调父子相承,表现了男子在生育中的独尊地位。在周代孝的发展步入了成熟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孝”的含义有一个重大转变,这就是由西周春秋之尊祖敬宗,向善事父母的转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接过了“孝’,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孝”之所以能得到儒家的看重,是因为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就是原始的男性生殖崇拜文化。儒家经典论及“孝”时,几乎都以“善事父母”为核心。\x0d\汉代在中国历史上以“孝治天下”而著名,它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社会统治秩序,并把孝作为自己治国安民的主要精神基础。孝观念渗透到汉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由此,孝道发挥着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双重功能,以及协调两方面关系的功能。可以说,汉代的孝道思想,通过对前代孝道思想的继承和改造,完成了由奴隶制型向封建制型伦理观念的转变。如果将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看作是由传统家庭人伦思想向社会政治思想在理论上的完成的话,那么以“孝治天下”成为汉朝统治者实现这种转变在实践上的完成。《孝经》的推广、传播,成为实现这种转变在教育上的完成。\x0d\“孝”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而发展的,而在当代孝文化作为一种最基本的亲系关系,应该也可以发挥它应有的当代价值,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x0d\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孝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几个历史变迁,先秦时期孝道的形成与确立、汉魏隋唐时期“以孝治天下”、宋元明清时期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相适应。\x0d\不论时代如何进步和改变,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中国历代人们的思想,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的德行的标准,虽然它的内容、实现形式及作用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但作为道德准则却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x0d\在我看来,对于作为社会伦理的孝道,应加以扬弃,而不是简单的否定,“想要划清文化遗产中民主性精华与封建性糟粕的界限”必须做到这一点。如果我们把孝道和封建主义的扭曲影响加以区分和剥离,作为社会伦理观的孝道,在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孝”的观念和行为中的合理成分,还需要继承和发扬。首先,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还不够完善。这一切就决定了我国社会还需要家庭养老的传统,做为子女必然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在物质生活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境况下老人也需要儿女对他们的精神的赡养。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基本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明确的提出弘扬“孝”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解决当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实现社会的安定祥和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其次,传统孝道是一种扩展性和开放性的伦理规范,它体现出中国传统伦理始于家庭而伸展向社会、始于私德而扩展为公德的特点。孝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是人自幼就有的一种朴素感情。作为人们调整家庭关系的重要规范,有利于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生活,如果孝由小到大,由爱家推而广之去爱社会,爱天下,爱世界万物,则孝文化有力的培养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整个世界就少了许多战乱、冲突和纷争,而多了团结、和谐与温情。社会在进步,人的意识也在进步,要发挥传统孝文化的积极作用,就应使传统的东西与时俱进,做到传统文化的时代化、社会化,使孝文化永远散发灿烂的光辉,并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近代社会,尤其到了晚清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步伐加快,西方文化的渐渐侵入,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民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驱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来揭露封建孝文化的专制性、绝对性,并且使孝文化融入了时代。“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去尘封多年的封建专制性,转而向新型孝文化发展。在此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社会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人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前列,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尽其大孝。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曾以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团结民众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1939年3月12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中指出“唯忠与孝,是中华民族立国之本,五千年来先民所遗留于后代子孙之宝,当今国家危机之时,全国同胞务必竭忠尽孝,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1939年4月26日,中国***的《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告全党同志书》指出“一个真正的孝子贤孙,必然是对国家民族尽忠尽责的人,这里唯一的标准,是忠于大多数与孝于大多数,而不是反忠于少数和孝于少数。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叛逆”,在这里,孝成为民族团结、兴旺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从历史的不断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孝文化在促进国家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x0d\\x0d\中国历史上流传着许多孝敬父母,尊君爱国的动人事迹,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传颂不休,成为培育中华传统美德的母本。\x0d\但是,从封建社会一路走来的孝文化,毫无疑问带着封建的糟粕性,所以,和对待所有传统文化一样,对传统的孝文化,我们应该辨其真伪,学会扬弃。\x0d\在上大学期间,我们要逐渐学会各种社会生存的技能,毕竟以后是我们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独自谋生,没有别的人再可依靠,所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已经很好了,至于在物质上给与父母,我们暂时还是消费者,还不能为父母提供丰裕的物质享受,但是偶尔买件衣服,补品,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尽孝。在时间上,要充分的给足时间,让他们做好自己的工作,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社会价值,要时刻记住,父母的社会价值绝对不是只来自与子女,要鼓励和支持父母的工作,也许这更是一种人生价值的实现。当父母年迈时,我们要更加多的给父母提供精神上的关心,要更加精心的照顾,耐心的安慰。\x0d\父母养育了我们,教会我们如何做人,是他们让我们明白了生活的意义并给与我们极大的支持。所以以后不管我们身的哪里,心一定要记得父母,而且更要趁现在还在他们身边,多孝敬他们,还是那句老话,世界上最不能等待的事情就是孝敬父母!

论“孝”

“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价值之一,在这个观念的形成过程中,《论语》的记载起到了重要作用。

也许,有不少人知道被评为2008年度十大感动中国人物之一的刘延信:1973年,刘延信与同村姑娘谢兰娥喜结良缘,第二年7月,谢兰娥去世前,嘱咐丈夫要好好照顾自己的爹妈和智障兄弟。此后,刘延信付出了33年的忠贞与孝心,成就了一个大孝至爱、感天动地的谢延信(刘延信后改姓为谢)。1979年岳父患重度脑中风,再也没有站起来。一老,一瘫,一傻,一幼,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谢延信的肩上。谢延信老了,病倒了,但他的意志没有垮、孝心没有变、责任没有失、良心没有丢。他隐藏起最沉重的哀愁,担负起让希望生生不息的重任。可见他的孝心感动天呀!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鸟兽尚且如此,人何以堪?父爱如山,母爱如海。他们给予我们的这段爱,是与我们出生,至于他们离去,是长久,伟大无私的一段爱。而我们给父母的孝呢?无论如何都比不上父母给予我们的爱。正如诗中所说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如果不及时行孝,留下的只有悲伤后悔和遗憾呀!

《为政》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在许多人眼里,对待孝的理解就是这么狭隘。他们认为只有等到他们成家立业,父母衰老时才是自己行孝之时。可能有一部分人连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都不肯。现在就如此,将来就别提“孝”了,到了那时候那些人的良心就让狗吃了。

父母的生日有谁知道?父母的体质有谁问过?父母的忧虑有多少人了解?

孝不止是父母老后为他们端茶送饭端唐喂药,不只是父母年迈时的物质赡养孝应是源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真挚感恩……

何时我们才能为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撑呢?答:从想在开始……让我们为父母尽自己的孝心,让世界充满孝吧!!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是一个复合概念,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既有文化理念,又有制度礼仪。从敬养上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

1、敬亲。中国传统孝道的精髓在于提倡对父母首先要“敬”和“爱”,没有敬和爱,就淡不上孝。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也就是说,对待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供养,关键在于要有对父母的爱,而且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真挚的爱。没有这种爱,不仅谈不上对父母孝敬,而且和饲养犬马没有什么两样。同时,孔子认为,子女履行孝道最困难的就是时刻保持这种“爱”,即心情愉悦地对待父母。

2、奉养。中国传统孝道的物质基础就是要从物质上供养父母,即赡养父母,“生则养”,这是孝敬父母的最低纲领。儒家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让老年人吃。这一点非常重要,孝道强调老年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优先性。

3、侍疾。老年人年老体弱,容易得病,因此,中国传统孝道把“侍疾”作为重要内容。侍疾就是如果老年父母生病,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父母生活和精神上的关怀。

4、立身。《孝经》云:“安身行道,扬名于世,孝之终也”。这就是说,做子女的要“立身”并成就一番事业。儿女事业上有了成就,父母就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因此,终日无所事事,一生庸庸碌碌,这也是对父母的不孝。

5、谏诤。 《孝经》谏诤章指出:“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也就是说,在父母有不义的时候,不仅不能顺从,而应谏诤父母,使其改正不义,这样可以防止父母陷於不义。

6、善终。 《孝经》指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儒家的孝道把送葬看得很重,在丧礼时要尽各种礼仪。

1、 孝道的理论基础:直

作为一种伦理观念的“孝”,必须以自然的血缘情感为基础。《论语》有云:“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其子证子。’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6�1子路》)偷羊这一行为本身是完全不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的。在一个陌生社会或者契约社会之中,对偷羊的揭发,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表现,必定得到支持。但是如果是父子互相揭发,那就违反了父子本来的天然情感。因此是违反人性的,孔子并不提倡。“直”是真性情,无论仁、义、礼、孝,都是建立在这种真性情的基础之上。孟子所说的仁之四端,同样建立在人的内在情感的直接呈现的基础之上。《孟子�6�1公孙丑》说:“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这种“怵惕恻隐之心”,就是内在良知的呈现,也是“仁”的心理源泉。因此,我们可以说,儒家的情感,都是从具体的生活世界真切的感知而产生,而且它们构成了一个熟人社会、一种礼治秩序的基础。

2、孝道的落实:心安

《论语》中多次说到“孝”,但是,与说“仁”一样,孔子每一次都把“孝”落实到具体的实事,从来没有给“孝”下一个明确的概括性的定义。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说,中国传统社会是一种“熟悉”的社会,“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的个别关联。在乡土中国中生长的人们似乎不太追求笼罩万有的真理。……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其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最后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方法。”⑹在《论语》中,孔子并没有从“孝”的具体行为中归纳出一种抽象的规则、定理,而是从“心安”中演绎出一套因人而异的行为方法,最终的落实是“女安,则为之”。宰我曾对“三年之丧”提出疑问,认为三年之丧导致礼坏乐崩。孔子反问他,在父母之丧三年内,“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在古代,“父母之丧,既殡,食粥,粗衰。既葬,疏食,水饮,受之以布”,“无食稻、衣锦之理”。⑺而宰我回答:“安。”孔子说:“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论语�6�1阳货》)也就是说,君子三年之丧的“礼”是出于其“情”的一种真实流露。孔子似乎并不认为“孝”有一种明确的包罗万有的定义,而是只要做的让自己安心,就可以了,而真正的君子,要做到“安心”,便在各种场合都有不同的行为。

“孝”必须摸清父母的喜好,熟悉父母的生活习惯。《论语�6�1为政》有云:“子夏问孝,孔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者,谓顺承父母颜色乃为难。”“孔子谕子夏,服劳,先食,汝谓此为孝乎?未孝也。顺承父母颜色,乃为孝。” ⑻为人子、弟,有活先干,有酒食先给父母、兄长吃,这还不算孝。孝是顺承父母的颜色,这是对父母的情感的一种尊重。但是,当自己的意见和父母的意见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办呢?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6�1里仁》)最终是“不违”。事实上,《论语》中对“孝”的强调,一直是从情感意义上进行说教。孝注重的是情感与精神的慰籍,而非物质的满足。“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6�1为政》)“孝”是承父母的欢心,同时落到一个“敬”之上面。后来人们把“孝”与“敬”合在一起。“顺承父母颜色”的教条发展到了极至,便成为民间《二十四孝图》中的“老莱娱亲”那样畸形的产物。

“孝”要靠“礼”来维持和保障。《论语�6�1为政》云:“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违”即无违于礼。孔子把外在的“礼”通过发自人心的“仁”植入人们的心灵深处,而孝则是“仁”的一种。通过礼,孝也被纳入礼治秩序之中。后来“孝”变成社会上的父权理论,由孝衍生的“忠”变成政治上的君权理论,可以说都是由此开始。

在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中,个人始终处于中心位置。因此伦理的重心放在个人,在对父母的关系中,孔子抓住的是人本性的自然呈现。当人面对父母,回溯他的生命根源时,其感情的自然呈现就是承顺父母的喜怒哀乐,并且无违父母之意,是以“敬”囊括对父母的一切责任与尊重,是通过外发为“礼”确立其孝。这种落实于心安的孝文化,可以把人熏陶成为“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孝子、君子。在传统的基本社区——村落中,孝足以维系人的基本道德。但是,当社会复杂化达到一定的程度,孝之“礼”变成一种外在的力量,尤其是当权力因素渗进来,像魏晋时期那样把体现为礼的孝变成举荐贤良选拔官吏的一个标准,那么,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便会催发人们无边的利益欲望,使一些读书人为了做官,抽空了“礼”中的仁、孝等内涵,为了利益而仅仅在表面上按照“礼”的要求行事,由此出现了“举孝廉,父别居”的情况。

“孝”还是维护传统大家族制度的基础。传统的乡土社会,“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⑼“孝”观念的基础是乡土社会,并且维护这样的乡土社会。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6�1里仁》)《论语注疏》注解道:“父母既存,或时思欲见己,故不远游,游必有常所,欲使父母呼己得即知其处也。设若告云诣甲,便不得更诣乙,恐父母呼己于甲处不见,则使父母忧也。”⑽传统乡土社会的流动性极弱,普遍的心理是安土重迁。在农业文明的形态下,土地是生命的根源,人只要拥有土地,便有了安身立命的物质依据,所以古代人们所向往的往往是安居乐业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而且人们习惯了熟人社会,熟悉的圈子给人们一种自适的安全感,因此人们也不习惯在流浪中追寻的生活。这与北方的游牧文明、西方的海洋文明是完全不同的。在农业文明中,“孝”就意味着拒绝流动,在父母膝下,早晚请安,侍侯终身。而“孝”文化一旦形成,则反过来进一步加固了这种不愿流动的社会形态。老子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⑾但我们回溯当时的历史情景,这种乌托邦理想不过是对农业文明中的社会原始结构的一种极端化的描述。

3、追溯生命之源

在契约社会中,父与子的关系,是自然关系与契约关系。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孩子们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时候,才依附于父亲。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孩子们解除了他们对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孩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同等地恢复了独立状态。如果他们继续结合在一起,那就不再是自然的,而是志愿的了;这时,家庭本身就只能靠约定来维持。” ⑿契约理论中的父子关系,在孩子未达到有理智的年龄时是自然关系,在孩子成人之后是一种自愿结合的契约关系。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父”与“子”绝非自然关系与契约关系,而是生命、价值关系。牟宗三先生在论述中国哲学的特质时说,中国哲学“是以‘生命’为中心,由此展开他们的教训、智慧、学问与修行。” ⒀这种以“生命”为中心的特征在“孝”的观念中表现得相当透彻。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6�1学而》)为什么要在守孝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呢?这是因为,“父”不止是“子”的自然生命的来源,而且也是“子”的文化生命乃至价值生命的来源。正如林安梧先生说的,“在宗法社会里,‘父’对‘子’而言,绝不是‘养育’与‘依赖’这样的关系,更进一步的,它可以说是‘根源’与‘生长’这样的关系。” ⒁“父在,观其志”,便在于回溯自己的文化生命与价值生命来源,通过这样的回溯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在各种礼的关系中践行自己的义务。而“父没”之后,则是继承、弘扬父之道,在追溯中确立自己的位置之后把从“父”那里继承下来的文化与价值进一步弘扬开去。冯友兰先生把儒家视野中的父子关系描述为“故吾”与“新吾”的关系,他说:“儒者以为结婚之功用,在于造‘新吾’以代‘故吾’。‘故吾’对于‘新吾’之希望,在其能继续‘故吾’之生命及其事业,为其乃‘万世之嗣’。‘新吾’若能副此希望,即为孝子。其所以副此希望之道,即孝子‘嗣亲’之道,谓之孝道。” ⒂儒家伦理中父子的理想关系是“父慈子孝”,“父慈”是“故吾”看到自己生命自然延续的真情流露,“子孝”是“新吾”追溯自己的生命根源发生之处的一种真情流露。民间俗谚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因为一旦“无后”,自己的价值生命就无从延续,祖、父一路传承下来的生命便在这一代身上中断,这当然是最辜负自己的生命来源的事。

  一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二啮指痛心

  周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而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三 亲尝汤药

  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年)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莫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万恶*为源。 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念,则生平极不欲为者,皆不难为!

孝是中华传统文化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心意,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

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权威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

儒家《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

《百善孝为先》周国民书(2张)

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由此可见中华文化孝的观念不只於孝顺父母而已,孝顺父母只是孝道的开始。《孝经·谏诤章第十五》:「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广至德章·第十三》:「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论语》中,子夏向孔子请问什麼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5章。

道家《庄子·天运》孝的观念:「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以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难。」

印度及其他亚洲地区也有类似的伦理概念,另外孝顺还可以推广为一般对年长的人的尊敬和顺从,比如媳妇对公婆的孝顺,对长辈亲戚(比如姑、伯、舅、姨等)的孝顺等。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为政篇四章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懿子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之后,樊迟为孔子驾车时,孔子告诉他这件事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他:不要违背。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要依礼来侍奉他们;当他们去世之后,又要依礼来安葬及祭祀他们)。

此章的“无违”由孔子自己后面的说明看来,应是不违背礼的意思。

至于为何孔子在此要分两段解释无违呢?有学者以为孟懿子的父亲孟僖子贤而好礼,所以孔子只要他能做到不违其父之志向行为就可以算是孝了。但是一般人的父亲言行未必一定合礼,此时子女就不应以不违背父亲为孝,而应该以不违背礼为孝了。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做父母的只因为子女的疾病而忧愁烦恼)。

这个故事的意思是:1使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2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子女须小心保重自己;3子女应只担心父母的疾病,其它则不宜过分担心,否则反而会使父母不安。

此章言外之意乃是因为疾病并非人力所能控制,其它各方面则人的主控力较强,所以作子女的必须在其它各方面勤勉努力表现良好,使父母不会因为除了疾病之外的事情,为子女担心操烦。

由此观之,孔子此章之真意也许可以理解为:子女须尽全力做好每一件可以做好的事,以期使父母不因为子女多担操烦。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游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今日所谓的孝是指能够供养照顾父母。但是家中的狗和马也一样也有人供养照顾啊!假若心中少了敬意,那又如何可以分辨这两者呢)?

此章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有两解:1狗和马也一样有人供养;2狗和马也一样可以侍奉人;但若依第二种解释似乎就不须“有”字了。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当有事时,年轻人去做;有丰盛美食时,由长辈吃;这样就可以算是孝了吗)?

此章的“色难”亦有两解:1晚辈的神色(详解如上);2长辈之神色:是指能够在父母神色未变之前,先得知父母的心意。

“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6(5+1,一章重出)章,即

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在观其志”的这个“志”,古人的文字“志”为“意志”之意,它包括了思想、态度。我们都曾经作过儿子,都有这样的经验:当父亲、师长的面前,听到教训吩咐,口口声声称“是”,但背过身来,却对着同学、朋友,做一个鬼脸,表示不听。所以“父在观其志”这话,是说当父母在面前的时候,要言行一致。就是父母不在面前,背着父母的时候,乃至于父母死了,都要言行一致,诚诚恳恳,非常老实,说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如果作好人,就要作到底,父母死了,于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说得到做得到,经过三年这么久的时间,感情没有淡薄,言行一致,一贯作法,这就是孝子。)这6(5)章皆属“两端四角”启发式教学。

综合这6(5)章之意如下: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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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季秋念孝文

“百善孝为先”这一句出自清人《围炉夜话》的文章之中。因为是根本的道理,根本的人伦,根本的共识,所以数千字的《围炉夜话》,抵不过这一句“百善孝为先”的名声。

为何以孝为百善之先?

《韩诗外传》卷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孔子对弟子们说:“你们要引以为戒,这件事足以使你们明白其中的道理!” 于是,辞别孔子,回家赡养双亲的门人,就有十三人。

其实正因这句话说到了“根本”处,所以放之四海而皆准。万官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以孝为先。这又为何?因没有孝,没有根本,就没有人类传承。为人子女当孝,为人父母当慈。父母养子女叫做“养”,子女养父母也叫做“养”。前者抚养成人,后者赡养终老。这叫天经地义(天经地义出自《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如何叫天经地义?人栽果树,此树领受天地雨水日光,必然开花结果。就算是“人参果树”那样精贵的树种,也要三万年一开花,三万年一结果。没有受人滋养而不报答的天地道理,这就是天经地义。

我们看孝字的写法,下面是“子”,上面是“老”,所以《说文》讲“孝”为:善事父母者。老在上,子在下。这是长幼尊卑的次序,礼节。也可以视为子承老,儿子背老父母,这是象形,更是直观的孝行。

所以人生在天地之间,《论语》记先师之言曰:三十而立。为何是三十才称为“立”?“立”,是以人伦人道人理立在天地之间。以德行道理立,断然不是以“财利”立。人生到三十岁的年纪,非但自己为人子女,并且已作人父母,应上知人子之道,下知为父母之道。关于人为何而来?如何而来?将往何处?当做何行?这些根本的知识,应有一番体认。这种体认,并非一定用文字文章文采编织成锦绣出来,比如乡间的老人,他们不识字,却行善积德,友待乡邻。这种知识,不是从书本而来,不是从锦绣文章而来,而是数十年为人之行的体认。因为“道不远人”(《中庸》),根本的道理是最简单易行的。这就是,《论语》中的「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文”在“行”之后,这是根本的次序。

并且,假如,人在未有“余力”(余力是行的余力,孝行德行的余力),德行未修,不能称“立”的时候。故作文采(文采包括文字功夫等等一切文艺的技能),他的心,必定在文章中表现出来。所谓“文如其人”,“字如其人”,总之一概的行为,都将其内心表露无遗。因为一切的行为,都是心中作祟,才付诸于行动。

儒家的“孝”文化究竟怎么讲的??

中国古代的孝很复杂。根据《孝经》中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帝王之孝2、诸候之孝3、卿大夫之孝4、士人之孝5、庶人之孝孝对一个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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