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野人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6浏览:4收藏

什么是野人,第1张

神农架的“野人之谜”早已经尽人皆知然而,野人的真面目至今没有展现在人们面前。有一群执著的探索者,他们将青春、激情乃至生命融入神农架这片神奇的原始生态地区,10年、20年、30年……他们痴心无悔地在神农架原始森林中寻找“野人”的踪迹。他们用生命的力量去求索,用科学的眼光在探寻,一心破解“野人”之谜,揭示人类起源的奥秘。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奇异动物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方辰是这些“野人”探寻者的领头人,他已经寻找“野人”20多年了。日前,他在北京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首进神农架险被雷电劈 再访目击者野人初“现身”

王方辰今年已经50岁了,他住在北京鼓楼附近的一座小四合院里。他的房间里非常简陋,屋顶用塑料布糊着,房间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他说:“我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但是追寻理想的心气很高。”从第一次进入神农架至今,20年来,王方辰所有的收入几乎都用来寻找野人了。他家中的全部财富就是5000英尺寻找野人行踪的**胶片资料,以及卫星定位仪、照相机等考察设备。

“我从小就喜欢动物。我总是在琢磨,动物是怎样形成的?人类是从哪里来的?1982年,我在广州看过一次野人考察成果展之后,就像是走进了一座迷宫,开始了寻找野人的艰辛历程。”

“也许野人与我们人类祖先有神秘的关联,让我们知道人类是如何进化而来的。于是,野人就像披着神秘的面纱,始终在召唤着,牵引我今生的命运,所以,我无法停下探寻的脚步……”讲起寻找野人的经历,王方辰格外激动。

1986年初春,当时还在国家环保部门做影像记录工作的王方辰打算拍一部有关野人的专题片,趁着到湖北出差,他第一次涉足神农架。

王方辰回忆道:“我第一次进入神农架的那天晚上,天空中电闪雷鸣,雨点和雪花一起从天而降。我借宿的房子被静电场笼罩,灯火全都熄灭了,脸盆在雷鸣声中嗡嗡作响。由于静电作用,我的每一根头发都竖起来了,衣角不停扇动着。我趴在地上,身体紧贴着地面,尽量避免被雷电击中。为了避免被大雪封在山里,我连夜摸爬到车站,狼狈不堪地踏上归程。”这是王方辰第一次进入神农架的遭遇。

王方辰并没有被第一次进入神农架遭遇的风雨雷电所吓倒,当年10月份,王方辰再次进入神农架,与当时的中国野人考察委员会主席李建一起,在神农架开始野人纪录片的采访和拍摄。

在采访中,王方辰收集了大量有关野人的信息,采访到近距离见过野人的关键人物。“我在这次采访拍摄中,获得了大量的信息,很多见过野人的目击者们所描述的野人的样子大同小异,主要的特征都是一致的,棕红或黑褐色的毛发,身材高大,约有两米多高,可以直立行走。脚很大,有40多厘米长,行动迅速敏捷。在那次采访之后,我想,再进行一些深入的考察,就能够揭开野人之谜了!”从此,王方辰开始了探寻野人踪迹的艰辛之路。谁知,这一路走来竟已是20多年。

见“人猿杂交”欲顺藤摸瓜 专家解开疑团猴娃非野。

在那次采访当中,王方辰意外得到一个特殊的消息:公安局在神农架南部的长阳县追捕逃犯时,意外发现一个据说是人猿杂交所生的“猴娃”。

得到这一消息,王方辰立即赶往长阳县。

王方辰费尽周折找到猴娃的家。当时,猴娃已经33岁了,看上去与人有很大的不同。猴娃的个子很高,脚很大,关节的弯曲与常人不同,一般人的锁骨呈“V”字形,而猴娃的锁骨是“一”字形,而“一”字形锁骨正是大猩猩区别于人类的骨骼特征。

猴娃的母亲叫杨大福,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据说,当年猴娃的母亲进山给丈夫送饭,走在途中被野人劫持,逃回来之后就生下了一个猴娃。

王方辰介绍说,已经33岁的猴娃不会说话,只能喊出几种简单的声音。在生气的时候,猴娃就会跳着拍自己的胸脯。“我刚进他家门的时候,猴娃颇有敌意地向我们扔石块,后来我们拿出香蕉给他吃,他一下子就老实了,独自坐在一边吃香蕉。”

那次成功采访到猴娃,王方辰特别兴奋,以为从猴娃的身上找到了与野人直接相关的信息。没想到,当王方辰将采访拍摄的资料交给古人类学家贾兰坡、黄万波后,科学家们一致认为猴娃属于一种病态,医学解释叫“小脑症”。本来以为从猴娃的身上可以找到野人的线索,听到专家的解释,王方辰满心欢喜的心就像是遇到冷水的火山岩浆,一下子冷却、凝固了。

经历了这次挫折,王方辰没有气馁,而是更坚定了要寻找到野人的决心。随后的20年里,王方辰几乎每年都有大半时间在神农架寻找野人的行踪。

坐坑大脚印都曾亲眼见 廿年寻野人从未面对面

从第三次进入神农架开始,王方辰在很多地方都发现奇特的大脚印。大脚印的形状与人脚差不多,但是比人脚要大很多。

有一次,王方辰在神农架一处村庄的田边发现了一串大脚印,松软的田垄上还有一个类似人坐出来的深坑,显然,深坑不是一般人坐出来的,因为再胖的人也不可能坐出那么大的深坑。更奇怪的是,深坑附近整整齐齐地放着几十个生吃后剩下的玉米心,玉米心被啃得干干净净,上面的牙齿痕迹非常整齐。王方辰断定,这是野人留下的痕迹。因为,神农架一带很多村民都说,每年到庄稼熟的时候,都会有野人来偷吃粮食。

还有一次,王方辰在神农架的雪地当中发现了一串野人的脚印。奇怪的是,在雪地当中,脚印一下子就不见了,似乎像一下子就飞上天空似的,脚印突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后来,王方辰在与其他几位搜寻野人的队员谈到此事时,有多位队员都说看到过这样的奇特脚印,总是在追踪半路,突然就消失无踪了,令人匪夷所思。

王方辰说,关于野人的记载,中国的古籍当中出现很多,国外也有很多类似的记载,比如美国的“大脚怪”,尼泊尔的“耶提”,蒙古的“阿尔玛斯”等等。近年来,关于目击野人的事件也不少。随着神农架旅游的开发,旅游者遇见野人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就在2001年10月,8个年轻人就在神农架的南天门附近见到“野人”。目击者说,有一个个头很大的野人从这里走过,他们用照相机拍摄,但是,由于傻瓜相机的焦距不够长,拍出的野人太小,难以分辨。但是,从现场勘查的脚印来看,的确是有直立行走的大脚动物从这里走过。这些新发现激励王方辰不断求索着。

根据考古学家现有发现来看,历史上真的有存在过巨人,因为不管是在民间传说,还是在历史记载中,都有一些关于巨人的记载。特别是在神话故事中,有很多关于巨人的描述,他们大多高大威猛,拥有很大的力量,如夸父。

在历史中也有过巨人的传说,如相传秦始皇时期,有人亲眼见过巨人,并将此事禀告给秦始皇,在制作兵马俑的时候,秦始皇还下令将巨人的形象制成兵马俑。虽然现在已经没有巨人出现,人们对巨人的存在也表示怀疑,但是,在考古学家不断的探索中,越来越多的事实指向巨人并不只是在传说中存在过。

考古学家在土耳其的山谷中发现了,身高将近五米的巨人,虽然这个数字是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推算而出的,但是也确实是有科学根据的,无独有偶,在墨西哥也曾出土过一个巨人的头颅,远远超过我们现在正常人的头颅,在当时吸引很多科学家的注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所掌握的关于巨人的信息越来越多,巨人存在过的真实性也越来越强。

除此之外,巨人还曾经出现在最神秘的民族,玛雅人的古文记载中,在很多的壁画中,也呈现出巨人曾经和恐龙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并且地位在恐龙之上,恐龙的体型巨大无比,能够让他们都畏惧的人类,一定比现在我们所能想象到的人类要高大威猛的多。

有关分野的观念,起源很早。《周礼春官宗伯》就有“以星土辨九州之地”,以观“天下之妖祥”的记载,已经开始将天上不同的星宿与地上不同的州县和国家一一对应起来了。

天上的分区,大致是以二十八宿配十二星次,地上则配以国家或地区。

古籍中天文地理分野的记载很多,比如在《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春秋战国时期天文地理分野是:魏地,觜、参之分野;周地,柳、七星、张之分野;韩地,角、亢、氐之分野;赵地,昴毕之分野;燕地,尾、箕分野;齐地,虚、危之分野;宋地,房心之分野;卫地,营室、东壁之分野;楚地,翼、轸之分野;吴地,斗分野;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

事实上,天地对应关系的分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比如《史记天官书》中对恒星分野只列出8个国家,除地域与恒星对应外,还记载了五星与国家的对应关系。

神农架的奇幻、神秘、引人入胜还在于它拥有一种传奇性动物——“野人”(亦称“雪人”或“大脚怪”)。50年代以来,神农架不时有“野人”存在的报告传来。

1976年5月中国科学院组织了“鄂西北奇异动物考察队”深入神农架原始林区,探杳“野人”足迹。收集到了“野人”的烘便、毛发等实物,测杳了“野人”脚印。经初步鉴定,“野人”是一种接近于人类的高级灵长类动物。近几年来,又有多名考察队员和游人目睹了“野人”的存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捕获到一个活的“野人”,因此神农架“野人”仍是一个谜。

历史的长河在不断流动,地球上的万物也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2500多年来,曾经有过许许多多关于"野人"的报道和传说。

在辽阔的神州大地上,有关"野人"的传说,也有着上千年的历史,我国古代的书籍中曾有过许多关于"野人"的记载和描述,仅"野人"的外号和别名就有几十种之多,如"山鬼"、"毛人"、"罴"。"擂"、"狒狒"等。当然,我们很难判断在众多的民间传说和民间神话中,哪些是纯粹的信口开河,哪些是有根有据的事实。

我国关于"野人"的记载大概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书上曾这样说过,周成王时,西南一相蕃国有人捉到一只狒狒(古代对"野人"的称呼之一)献给相蕃国国王。古书中对"野人"的描述与现代"野人"十分相像。 著人诗人屈原也曾以酷似"野人"的动物为素材,写了一首 《九歌·山鬼》: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薛苈兮带女箩, 即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我们知道,屈原的老家就在现在湖北神农架南的秭归县,屈原笔下的"山鬼'与神农架的"野人"是一种巧合呢?还是真实的 记录?唐朝、清朝也都有过关于"野人"的记载。神州文化,渊远流长。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对"野人"的记载和传闻也都不一样。在西方,自古罗马时代就有关于"野人"的描绘。

中国科学院从1977年开始对神农架人形动物进行科考和研究,30年来也接到过上百宗曾经见过“野人”的各界人士的反映,同时也收集到不少有关人形动物活动的证据,但是30年来始终都没有过与人形动物的正面接触。

希望我能帮助你解疑释惑。

中国那些古籍记载了野史或者神话传说?野史:除宫廷斗争,后宫呷醋那些,最好带点神话色彩的非正统(不然也不叫野史了)。神话传说:像女娲,盘古,夸父,伏羲,共工那些也除外哈,大家都知道,像《淮南子》《山海经》里面记载的一些就可以。有谱的朋友例举一下,先谢啦~《吴越春秋》和《越绝书》 《太平广记》是中国宋朝初年由李昉、徐铉、吴淑等十二人奉宋太宗赵光义之命编纂的,专收中国古代野史传记、鬼怪小说为主的杂著。 沈括的《梦溪笔谈》以下几本书是现代人整理的:十大将相野史轶事 野史故事选 白话野史 秦始皇史话 收集了139个秦始皇的野史故事,包括神话传说其实很多 古书里面都带点野史  都间或带点  比如 史记 后汉书 里面都带有一部分 野说例如 后汉书 里面就有说一段 刘邦皇后死后约200年坟墓给 赤眉军 挖开 结果挖开的人拿完 财宝后发现里面一美女 然后一群军汉*虐 后来发现是刘邦老婆的尸体。《吴越春秋》和《越绝书》 《太平广记》 十大将相野史轶事 野史故事选 白话野史 秦始皇史话 《梦溪笔谈》

野人女真,中国明代时期女真族三大部之一。明代女真分为建州、海西、野人女真三部。其中野人女真的地区最北,主要分布于海西(今松花江东)以北、以东和建州以东北的地方,包括了松花江中游、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东达鄂霍次克海岸与库页岛。

另一说女真族分为四大部,包括上述三部及黑龙江女真。

野人女真由多个部落群组成,其中之一是居住在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以及其东的滨海地区的东海女真。根据《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东海女真分为:渥集部、瓦尔喀部和库尔喀部。渥集部又称窝集部、兀狄哈。库尔喀部又称虎尔喀、胡儿胯、瑚里哈。[1]

这些部落发展都落后于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

从1596年开始到1625年的近三十年间,努尔哈赤统领的建州女真多次出兵征服野人女真。

其中一些人没有融入满族而是形成赫哲族、鄂伦春族,及与一些古亚细亚人如尼夫赫人融合。

 

 

世界上关于"野人"的传说很多,例如在北美洲西部传说有一种叫做“沙斯夸支”的,意思为“大脚野人”或者“大脚怪”;在我国的喜马拉雅山地区和帕米尔高原传说有一种叫做“叶蒂怪”的,意思为“雪人”;在俄罗斯的高加索和蒙古一带也有一种叫做“阿尔玛斯人”、“克什吉克人”等的“野人”。无论那种“野人”,都是用双脚行走,身上长着淡棕色或淡灰色的长毛,长胳膊短腿,宽面缺额,身高、体形均与人相似等等。在我国,关于"野人"的传说,已有2000-3000年的历史,在许多古籍中都有丰富而生动的记载,如“罴”、“山鬼”、“毛人”、“巨人”等等。近10-30年来,在我国一些高山原始林区,此类传闻更是愈演愈烈,不时传来有“野人”活动的消息。由于世人对于“野人”确实有很强的好奇心,这种大众喜闻乐道的题材又很富于“新闻性”,能吸引人们的兴趣,而且往往带上“科学”的面纱,所以新闻媒体也乐于宣传报道,经常使人真假难辩。

1985年2-3月间,深圳某报和海外的几家报纸都报道了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湖南捕获了一个活的雄性“野人”,世人瞩目的“野人”之谜揭开在即,而且这件“震惊世界”的事件是中国“野人”考察研究会透露的。报道说:这只雄性“野人”是1984年10月在湖南省新宁县水头乡平栗山村由30多位农民捕获的,当时,它正在对一个穿着红花罩衣的姑娘进行挑逗,所以被人们当“长毛鬼”捕获。这只“野人”在湖南土话中被称为“毛公”,它正像过去人们描述的“野人”那样,头脸与人酷似,身高165厘米,体重20多千克。全身长着细软的、放射状的棕褐色毛发和大胡须,长度近10厘米,上肢和腹部略呈灰白色,有一条5厘米长的尾巴,整个身体不像猩猩,也不像猴子。在灰色额头下面,长着一双酷似人的眼睛,黄眼珠,双眼皮,有眼角,嘴平有人中,能发出象老年人一样的声音。鼻子上有苔状斑痕。牙齿、舌头都像人。特别是藏在毛发中的那对约四厘米长的耳朵,几乎与人的耳朵一样。它的双脚比湖北神农架发现的"野人"脚印略小、略窄。上肢很像人手,长着棕色指甲,而且很灵巧,可以拾起丢在稻草中的葵花籽吃,会用勺饮水喝。这只“毛公”还能喜能怒,喜欢吃鸡蛋、牛奶,也喜欢吃甜食,如甘蔗、苹果和梨等。吃东西很利索,吃甘蔗先用嘴剥尽皮,再吃芯,然后吸汁吐渣;吃鸡蛋不吃蛋清,而是剥开蛋壳,去掉蛋清,再吃蛋黄;吃糖果要先剥去纸,要是有一点纸在糖果上,也要吐出除净再吃。“毛公”很喜欢人多热闹,通人性,喜欢挑逗穿花衣长发的妇女。现在这只“毛公”正住在武汉一所有暖气的水上宫殿里。中国“野人”考察研究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已着手邀请全国著名灵长类、古人类、动物、生物各方面专家教授聚集武汉鉴定研究,不久将揭开我国湖南相传的“毛公”这一千年之谜的谜底,为祖国科学事业的新发展写下新的一页。

但是,后来的鉴定结果却使人啼笑皆非,这只在湖南被称为“毛公”的“野人”,其实就是一只藏酋猴。事实上,宣传有“野人”存在的很多人,不仅使用的是一些充满了似是而非的、伪科学的论点和论据,而且公然塞进了许多宣扬迷信的东西。为了蒙蔽不明真相的人,他们还打着“科学”的幌子,编造一些引人入胜的情节,甚至认为地制造出来许多关于“野人”的所谓“证据”。例如在神农架海拔2400米处曾经发现过48厘米长的“野人脚印”,还做成了石膏模型,这比北美洲发现的“大脚怪”的42厘米长的脚印还要大一些,而“大脚怪”的脚印已经有人承认是他伪造出来的恶作剧。关于“雪人”脚印的解释则是由于雪融的原因可以使雪猴(即喜马拉雅叶猴)或雪熊(即棕熊)的脚印变形,并且变大。此外,那个被喜马拉雅山某寺院的喇嘛所珍藏的一个作为“雪人”的唯一实证的一块头皮,后来被证明不过是一块马熊的皮。

1997年10月初,湖北某报又披露一条“石破天惊”的消息:“湖北发现世界首例活体‘杂交野人',总部设在武昌的中国“野人”研究会播放的录象展示了这一世界奇观。屏幕上出现的‘杂交野人'系雄性活体,初看上去与常人几乎无甚差异,细观之下,则见其头部尖小,长有明显的'矢状嵴',据说这是猿与现代人的主要区别,另外它的耳朵的位置很高,身高约2米,赤身裸体,步幅很大,肩胛骨、锁骨、胯骨都有猿的特征,四肢长,四肢及形体特征均似‘野人',但没有其他‘野人'那样的长毛,也没有语言。据介绍,该录象资料是1986年由野考会员在神农架毗邻地区拍摄的。当时‘杂交野人'已经33岁,其母还健在。该妇女早年丧夫后一直守寡,对杂交孩子一事羞辱万分,生前始终不肯对调查者透露半点细节。”后来经过有关专家鉴定,这个所谓“杂交野人”不过是一个患有先天性脑垂体疾病的愚型人,其四肢过长是由于脑垂体巨大症引起的促生长激素分泌过多,而使骨骼发育产生巨大的变化,病人的四肢和躯干都可能比正常人增长一倍,头骨变形、过小也是由于头骨早期愈合和脑发育不全所致,再加上甲状腺机能异常而引起的痴呆症,所以不会说话,这样的病例在我国各地并不罕见,将其与“野人”联系在一起纯属无稽之谈。

2 世界上有没有“野人”?

迄今为止,世界上有不少人前往深山密林中去探索“野人”的踪迹,但至今也没有获得任何确实的证据,认为有“野人”存在的根据最广泛的是都是所谓有人亲眼看到,另外就是一些毛发、脚印和粪便等等。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是千百万年来漫长进化史的产物,人类也不例外。如果真有“野人”的话,当然也是如此。既然都是进化的产物,就必然有根源,有祖先,有遗迹,也必然与其他生物有着各种联系,决不可能完全孤立于生态系统之外。根据最基本的生物学原理,任何一个能够在自然界繁衍生存的物种,必须拥有一定的种群数量,达不到一个最低基数的种群,或者虽然能达到这个最低的基数,但过于孤立分散而不能相互接触,这个无种就必然要灭绝。至今没有人目击过所谓“雪人”或“野人”的种群或家族,没有见到过哺乳幼仔的雌性,也没有发现过他们的“巢穴”,这些也是否认它们存在的一个原因。基于上述的原因,很多有造诣、有影响、有卓见的动物学家、古生物学家、古人类学家等,都对“野人”发表了看法,认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野人”。也有人认为世界上是否有“野人”现在既否定不了,也肯定不了,这是一个有待揭开的科学之谜,对它们进行考察和研究也是必要的,但考察和研究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标新立异,企图一鸣惊人,而只是从科学的立场出发,以科学的方法来证实这类传闻的真与伪,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国人不是指农民,而是指有奴隶,平民,手工业者,小奴隶主等等一些权力较小或者没有权力的人,而不是单单的农民而已“国人”在当时政治上所以有着这般重要作用,是与他们所依附的公社组织密切相关的。“国”中的“国人”基本上是周族奴隶主贵族的后裔及其平民,他们虽然也受当时统治阶级的“百亩而彻”(《孟子·滕文公上》)的剥削,但在政治上却与统治阶级有利害一致的地方。所以,晋国史苏说:“昔者之伐也,兴百姓以为百姓也,是以民能欣之,故莫不尽忠极劳以致死也”(《国语·晋语一》)。氏族共同体的公社农民各有其权利义务,各人的生命权也不会随便遭到统治者的剥夺和危害。邾文公所说的“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传》文公十三年)。师旷也说:“夭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左传》襄公十四年),尚有共同体之遗风。春秋时代,山东半岛的莒国“国人”几次放逐国君,都是因为国君危害传统共同体存在的缘故。例如,公元前609年莒纪公子“多行无礼于国”,太子仆“因国人以弑纪公”(《左传》文公十八年)。

  公元前542年,“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越二十三年,“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国人患之”。庚舆甚且想与齐为盟,出卖共同体,贵族“鸟存帅国人以逐之”(《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上引事实表明,“国人”的利益遭受危害时,他们有权,也有能力反抗,而贵族也利用“国人”的力量更换国君。氏族共同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中公社农民的“国人”也都尽力维护这种传统。不过,由于历史的前进,象莒国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少,多数国家业已有所改变。大体说来,春秋以前,氏族共同体的基本精神依然存在,也只有这种遗习遗俗才能维系各个邦国的存在。

  “野人”地位的低下住在“野”里的“野人”亦即“庶人”,与西周的统治阶级没有血缘关系,他们的来源是被征服的民人。庶字,似有卑贱、藐小、旁出和次等诸义,例如,庶子、庶姓就是指的次于嫡长子和姬姓的人。古籍中称“野人”又作“庶人”,可能就有次于周族奴隶主贵族、周族平民的含义。武王灭商和东征胜利以后。他们对于被迫迁于成周的殷民称之为“殷庶”或“庶殷”(《尚书·召诰》),对一般被征服的部族和小国,则称之为“庶邦”(《尚书·梓材》)。《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说:“三姓之后,于今为庶。”杜注云:“三后,虞、夏、商。”可见,不但殷亡后的民人成了庶人,虞、夏灭亡后的民人也成了庶人。西周时期的庶人与“国人”不同,前者是外族,后者是本族。惟其如此,他们的地位差别,表现得非常明显。当时的“野人”虽然也保有公社组织,但在古籍中绝无“野人”与政之例。《周礼》六遂中的官吏职守大都说的“掌其政令”、“掌其戒令政事”、“掌其教令政事” 等,从来未有见到“库序”、“宾兴”之类的记录。由于“六遂”的“野人”只从事农业生产,因而凡属六遂的官吏也都只是注意管理农业之事。例如,《遂师》职说:“巡其稼秸”;《遂大夫》职说:“以教稼稿”、“简稼器,修稼政”;《县正》职说:“趋①其稼穑而赏罚之”;《酂长》职说:“趋其耕褥,稽其女功”;《里宰》职说:“以治稼穑”。《遂人》职更说:

  “凡治野,以下剂(下等役法)致甿,以田里(分授田里)安甿,以乐昏(劝其昏姻)扰甿,以土宜(指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辨十有二壤之物)教甿稼稿,以兴锄(指征收锄粟以时颁发与民而助之)利甿,以时器(铸作农时所用的器具)劝甿,以疆予(郑注云:“谓民有余力,复予之田,若余夫然”)任甿。”郑康成注云:“变民言甿,异内外也。贮犹懵懵无知貌也。”说颇可取。这里把“野人”不称“田民” 而言“甿”,亦作“萌”或“氓”②,可能反映了“野人”在当时无政治权力,也不能建学受教育、“懵懵”无知的历史实际。“野人”与“国人”的地位差别不但表现在政治上,在法令税役上二者的地位亦极悬殊。

  《周礼·地官·小司徒》职云:

  掌建邦之教法……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此追胥,以令贡赋。这就是说,当时的平民阶级需为统治阶级服兵役、从事田野生产、提供劳役、纠察通逃之事,但是这些负担“国人”与“野人”是不同的。所以在稽察户口时则有“国中与四郊都鄙之夫家”(《小司徒》)的分别,具体些说,当时参与卒伍虽属义务,也是权力,只有“国人”才有资格“以起军旅”,“野人”只能做些“田役”之事。鲁国伯禽就封于鲁国后,准备伐淮夷、徐戌时,首先对“国人”誓师,要他们整修甲胄、干戈和弓矢;对三郊三遂的“野人”则曰:“峙乃桢……我惟筑,无敢不供……峙乃刍茭,无敢不多” (《尚书·费誓》)。刍茭以喂饲牛马,桢以备筑城,“野人”只有服苦役、干杂役的资格。

  《周礼·地官·乡大夫》职云:

  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贾疏云:“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服摇役的年龄,“国人”二十至六十,“野人”十五至六十五岁,相差十年,可见,他们对统治阶级所提供的劳役有轻有重。

  《周礼·地官·均人》职又云:

  凡均力政(征),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指年谷不熟而有疾病流行),则无利征,无财赋。这段记载是说,“国人”对西周王国的劳役范围可能限于“修城郭”、“除道”、“成梁”(《国语· 周语中》)一类工作,并且说明“国入”依年成丰欠起役。但是,“野人”的劳役则没有时间、种类和轻重的规定。《诗经·幽风·七月》中的具体写照,便是其证。诗中说,“野”里的公社农民,男耕女织,粮食收获完毕,立刻就为奴隶主贵族服徭役,开春后马上又需耕种。“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陶,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十二月的寒冬季节,“凿冰冲冲”,“纳于凌阴”,准备明年夏天供奴隶主贵族享用。“野人”一年四季耕为奴隶主贵族而耕,役为奴隶主贵族而役,劳役也就无所谓对不时了。

  “国人”与“野人”之身分地位的不同,亦见于免役的规定上。

  《周礼·地官·乡大夫》职云:

  舍(免除)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前面已经指出,六十六岁以上的“野人”,六十岁以上的“国人”和疾病者一律免役,这里又说“国”中还有贵、贤、能和服公役的人都可以得到免役的优遇。这条记载不管其真实程度如何,但总可以反映西周时期“野人”的地位较之“国人”低下的事实。由于“野人”即“庶人”的身份地位比“国人”低,目前不少同志主张庶人就是奴隶。他们把“庶人”说成奴隶的主要根据之一是《大盂鼎》铭中的一句活:

  易(锡)女邦司四白(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九夫;易尸(夷)司王臣十又三白(伯),人鬲千又五夫。

  他们说“人鬲”是奴隶,“自驭至于庶人”统统包括在“人鬲”之内,因而就都成为奴隶了。其实,情形未必如此。铭文中的邦司、夷司以及人鬲、驭、庶人等都是按被俘以前的身份称谓说的。他们由周天子赏赐给贵族之后,是不是都变成了奴隶呢?铭文中没有说明。即使他们已经变成了奴隶,那也不能根据这段铭文证明庶人本身就是奴隶①。还有人根据1954年6月在江苏丹徒县出上的《宜侯矢》(即《俎侯簋》)中也有赏赐庶人的记载,认为庶人即奴隶。周王赏赐宜侯的有田土、邑落、人民,又值周初伐商之后,这是封国。如果说赏赐的人都是奴隶,奴隶不能有姓,也不能有 “才(在)宜王人”、“宜庶人”的道理。铭文中的“奠”即“郑”,和“奠七白(伯)”一起封赐的“千又五夫”当是他们所属的庶人。这里的赐土赐民,是指周天子将其征服地区划归被封者的统治区而已。铭文中的“才宜工人”、“宜庶人”和“郑七伯”,绝非奴隶。就已知铜器铭文看来,周王赏赐奴隶的规模很小,如: “学(余)其舍女(汝)臣十家”(《令鼎》),“易(锡)……臣五家”(《不婴毁》),“易(锡)女(汝)尸(夷)臣十家”(《》)等等。这种“锡人”恐怕只是供奴隶主贵族使唤的奴隶,不一定从事耕作。金文锡人之例,唯《麦尊》有赐二百家的记载,铭曰:

  雩王才(在),已夕,易(锡)者(诸)臣二百家。这个“臣”可能与《叔夷钟》铭“余易(锡)女(汝)马车戎兵厘(莱)仆三百又五十家、女(汝)台(以)戒戎(作)”中的“以戒戎作”的“戎兵莱仆”一样都是一种“虎臣”性质,不是一般的奴隶或土地劳动者。武士既然可赏,可知金文中的“锡人”的记录不能完全视为都是赏赐奴隶。

  奴隶是无生命权的。例如,骊姬为了诬陷申生,将祭于曲沃的祭肉置毒,呈献给晋献公,“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毙”(《左传》僖公四年)。可见,“小臣”与“犬”的地位不远。又如,重耳在齐,有齐姜为妻,又有马二十乘,乐不思晋。从者为使重耳归晋,“谋于桑下,桑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杀之”(《国语·晋语:四》)。女奴传了一句话,就赔掉了一条性命。但在古籍中,从未见到“野人”即“庶人”任意被奴隶主贵族杀戮的记载。可见,“野人”即“庶人”不是奴隶。在残有公社的古代社会中的公社农民并不是完全自由的,他们被束缚在公社之内,是不能随意迁徙的。所以,《周礼·地官·比长》职云: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族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邻长》职又云:

  徙于他邑,则从而授之。至于公社农民有时被奴隶主贵族当作隶属于自己的人而被赏赐域交换出去的现象,在古代埃及和两河流域的一些国家里也是不乏其例的。

什么是野人

神农架的“野人之谜”早已经尽人皆知然而,野人的真面目至今没有展现在人们面前。有一群执著的探索者,他们将青春、激情乃至生命融入神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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