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之前的古籍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1912之前的古籍有哪些,第1张

20万种。

据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统计,我国现存成书于1912年以前的古籍约20万种。

古籍是记录我国传统文明与文化最重要的载体,是凝聚传统文化记忆的遗产与瑰宝,也是中华文化存在和传承的依据。

西华师范大学在四川排名第几位如下:

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在全国本科院校排名第338位。

西华师范大学(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西华师大”,位于四川省南充市,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四川省第一所师范类高等学府和全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四川省首批免费师范生培养实施高校。

学校始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历史渊源。抗日战争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的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吸纳西山书院,更名为川北大学;1950年合并川北文学院,并迁到南充市。

1952年川北大学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一分为二,留在南充的部分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本科,更名为南充师范学院,1989年恢复“四川师范学院”校名,2003年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根据2023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行署、华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亩,馆藏纸质图书300余万册;有82个本科专业,有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员工2600余人,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共35000余人。

馆藏资源:

截至2023年2月,西华师范大学图书馆有纸质图书3339万余册,电子图书482万余册,电子期刊1306万余册,珍藏古籍5600余种、74000余册,涵盖师范和非师范专业的理、工、文、史、哲、政、经、法等学科,建成综合性多学科的川东北地区的文献和信息中心。

图书馆经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批准成为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成四川省方志馆西华师范大学分馆、川渝方志馆西华师范大学分馆,系四川省内第三所揭牌的高校方志分馆,也是第二个川渝共建的方志分馆,现有川渝各地方志、地情文献2000余册。

馆藏线装书5600余种75000余册,善本书3000余册,其中有明洪武年间的《洪武正韵》、明嘉靖年间的《韩诗外传》、清代《西域地理图说》等重要文献,开展古籍普查、古籍保护、古籍修复,可移动文物普查等工作。

  2011年伊始,北京故宫博物院首次公布紫禁城总藏品达1807558件,其中珍贵文物1684490件,一般文物115491件、标本7577件。届时这本“花名册”将亮相故宫官网,方便世界各地的观众随时查询赏析。

以往北京故宫博物院对外公布拥有文物总数150万件,在册文物总数94万件。此次文物清理工作,众多专家突破传统的文物观念,真正从故宫学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故宫藏品。将60万件古籍类藏品纳入文物系统管理,包括20万件善本、23万件武英殿刻书处的书版、17万件乾隆后到1911年的普通古籍,以及22703件帝后书画作品等。此外,清代“样式雷”制作的“烫样”等11余万件普通文物和约13万件铜钱等,亦都升级为文物。对宫廷生活遗存的清理也采取了新的视角,过去一般认为宫廷生活遗存只是皇帝后妃的日常生活用品,不能算作文物,导致曾对70多万件所谓的非文物采取了物资式处理,现在重新审视这些藏品,其直接地展示了皇帝后妃们的日常生活和艺术理念,与古建筑、历代文物有着同等价值。比如过去只重视皇帝后妃的成衣,对相当数量的衣鞋纸样和衣盒重视不足。其实,它们是清宫服饰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还有反映清代官员觐见皇帝制度的近万件红绿头签,反映皇宫警卫制度的上千件腰牌等。

1807558件可以说是故宫博物院自建院以来在藏品数量上第一个全面而准确的数字,将故宫文物藏品准确到了个位数,且每件都能做到纸质总账、电子总账、分类账、文物卡片、实物完全核对上。这标志着故宫博物院的藏品管理工作进入一个历史性的新阶段。

在这次清理当中,故宫还调整了文物库房布局,改善部分库房的保管条件,研制出4套雨花阁瓷塔木塔“弹性滑移减隔震系统”。

清理工作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的完结。此后,故宫将编制《故宫博物院文物藏品总目》和《故宫博物院藏品大系》,通过电子本和纸质本两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过去一直保密的藏品编号也将对外公开。

我们相信,故宫在2011年伊始公布历时七年的藏品清理数据只是一个开始,是全国文物清理普查工作势在必行的开始,是博物馆藏品管理数据化、透明化的开始。

正如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所言:“文物普查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有利于准确判断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为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有利于带动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标志说明、文物档案、保护机构等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有利于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发现文物,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和基础。而文物普查工作正是发现文物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同时,随着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前不被重视的、甚至不能规划入文化遗产范畴内的可移动或不可移动品类可能逐渐被认识到其蕴涵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文物普查将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将新的文化遗产品类纳入普查范围中,予以重新的身份认定、登记,扩大文物保护工作范畴,真正给予文化遗产最全面的、最有效的保护。

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发生于1956年,国务院在《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中就提出:“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调查工作”。1961年3月国务院颁发《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再次强调:“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进行经常的文物调查工作”。1981年,我国展开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并先后公布了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当前仍在进行中,从2007年4月始,至今年12月结束,普查范围扩大化,包括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且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近40万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此次文物普查更是广泛运用最新科技手段,并充分利用已有的文物调查项目成果,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对不可移动文物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调查、登录。

可以说,文物普查直接关系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根本。不仅使国家的公共文化遗产得以严格化、系统化、透明化管理,将文化遗产保护切实地纳入全民监督视野中,更是让全民切实地加入文物保护工作中,提升民众保护本民族文化遗产的责任与意识,提升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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