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丞相:李斯,荀子的徒弟,韩非子的同学
人物生平 师于荀子
李斯生于战国末年,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西南)人,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他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厕所来,它们都赶快逃走;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李斯认为人无所谓能干不能干,聪明才智本来就差不多,富贵与贫贱,全看自己是否能抓住机会和选择环境。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是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李斯学完之后,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决定到秦国去。
佐于赢政 李斯到了秦国以后,很快就得到秦相吕不韦的器重,当上了秦国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机会。一次,李斯对秦王说:“凡是干成事业的人,都必须要抓住时机。过去秦穆公时虽然很强,但未能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秦孝公以来,周天子彻底衰落下来,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秦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秦国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秦王听取李斯离间各国君臣之计,对于六国,李斯还提出了“先灭韩,以恐他国”的吞并顺序。于是他得到了秦王的赏识,因而被提拔为长史。李斯劝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国收买、贿赂,离间六国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为客卿。
正当秦王下决心统一六国的时候,韩国怕被秦国灭掉,派水工郑国到秦鼓动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国的人力和物力,牵制秦的东进。后来,郑国修渠的目的暴露了。这时,东方各国也纷纷派间谍来到秦国做宾客,群臣对外来的客卿议论很大,对秦王说:“各国来秦国的人,大抵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利益来秦国做破坏工作的,请大王下令驱逐一切来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给秦王写了一封信,劝秦王不要逐客,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书》。他说:“我听说群臣议论逐客,这是错误的。从前秦穆公求贤人,从西方的戎请来由余,从东方的楚国请来百里奚,从宋国迎来蹇叔,任用从晋国来的丕豹、公孙支。秦穆公任用了这五个人,兼并了二十国,称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新法,移风易俗,国家富强,打败楚、魏,扩地千里,秦国强大起来。秦惠王用张仪的计谋,拆散了六国的合纵抗秦,迫使各国服从秦国。秦昭王得到范雎,削弱贵戚力量,加强了王权,蚕食诸侯,秦成帝业。这四代王都是由于任用客卿,对秦国才做出了贡献。,如果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会使国家没有富利之实,秦国也没有强大之名。”
秦王明辨是非,果断地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为廷尉。
被杀灭族
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好阿房宫,征发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当时中国人民的反秦起义已经风起云涌,为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去疾、将军冯劫劝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宫,减少一些徭役。当时,秦二世正与宫女宴饮作乐,见李斯等人上书十分恼怒,下令将他们逮捕入狱。李斯在狱中多次上书,都被赵高扣留。赵高借机说李斯与其儿子李由谋反,对李斯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李斯被迫承认谋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杀死。夷三族。而其子李由仍将兵在外,不久,与项羽、刘邦战于雍丘,大败,被义军斩于雍丘。
主要成就 政治废分封
周统一以后,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这一整套中央集权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诸侯王国分裂割据的祸根,对巩固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所以,这一制度在秦以后的帝制社会里一直沿用了近两千年。
文化统一文字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书同文字”的建议,命令这个禁用各诸侯国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为统一书体。统一后的中国急需一种统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这种标准字样,这便是小篆。而关于小篆的由来,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制作标准字样时,“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称也是为了尊崇大篆而卑称其“小”的。紧接着,为了推广统一的文字,李斯亲作《仓颉篇》七章,每四字为句,作为学习课本,供人临摹。不久,李斯又采用秦代一个叫程邈的小官吏创造的一种书体,打破了篆书曲屈回环的形体结构,形成新的书体——隶书。从此,隶书便作为官方正式书体,始于秦,盛于汉,直到魏晋楷书流行才渐被取而代之。但作为书法艺术,篆书、隶书因其独具一格,深受后人喜爱。中国书法四大书体真、草、隶、篆,隶、篆占其半壁江山,这全是李斯的功劳。
经济统一度量衡
秦朝建立后,为了不使其影响王朝的经济交流和发展,李斯上奏皇帝,建议废除六国旧制,把度量衡从混乱不清的状况下明确统一起来,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许。度制以寸、尺、丈引为单位,采用十进制计数;量制则以合、升、斗、桶为单位,也采用十进制计算;衡制则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固定下来。为了有效地统一制式、划一器具,李斯又从制度上和法律上采取措施,以保证度量衡的精确实施。
这是秦王统一中国,李斯位居丞相之后的又一功绩。而它的影响不言而喻。几千年来,无论朝代更迭,这种计量方法从无更改,生活当中依然还有它的身影。
统一货币
公元前210年,即秦始皇三十七年,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后一道重要的奏折:废除原来秦以外通行的六国货币,在中国范围内统一货币。此举虽然对秦王朝的经济发展已无大用,但对后世的影响大。在李斯的主持下,货币规定了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每镒重二十四两,以铜半两钱为下币,一万铜钱折合一镒黄金。并严令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装饰品和宝藏,不得当作货币流通。同时,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归国家所有,私人不得铸币,违者定罪等。李斯此举被后人认为是经济史上的一个创举。而当初他所主持铸造的圆形方孔的半两钱(俗称秦半两)因其造型设计合理、使用携带方便,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
社会修驰道车同轨
为了政令畅通,物资交流便利,李斯又立刻建议让全国的车轨统一,并在全国范围内修筑驰道。就这样,一场大规模的统一车轨、修筑驰道的运动在全国展开。李斯以京师咸阳为中心,陆续修建了两条驰道,一条向东通到过去的燕、齐地区(今河北、山东一带),一条向南,直达吴楚旧地(今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地)。这种驰道路基坚固,宽50步,道旁每隔三丈种青松一株。后又修筑“直道”,由九原郡直达咸阳,全长1800余里。又在今云南、贵州地区修筑“五尺道”,以便利中原和西南地区的交通。在湖南、江西一带,修筑攀越五岭的“新道”,便利通向两个地区的交通。就这样,一个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为与道路配套,李斯还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以此保证车辆的畅行无阻。
人物评价 总评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
历代评价司马迁:“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曹丕:“昔伊戾费忌,以无宠而作谗;江充焚丰,以负罪而造蛊。高斯之诈也贪权,躬宠之罔也欲贵,皆近取乎骨肉之间,以成其凶逆。”
司马贞:“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苏轼:“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曾巩:“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
李贽:“秦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个世界。”
归有光:“李斯用秦,机、云入洛,一时呼吸风雷,华曜日月,天下奔走而慕艳。事移时易,求牵黄犬出上蔡东门,听华亭之鹤唳,岂可得哉?”
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为万世罪,而贾谊以诸侯王之大为汉痛哭,亦何以异于孤秦。”
姚鼐:“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频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
丁耀亢:“李斯尝为仓吏,见仓鼠而乐之。吾观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谋饱,终而啮人,秦之社遂以空。及东门黄犬,仍思顾兔,驰心犹未死也。矫诏杀人而致族灭,不亦宜乎!高则刑余匹夫,死亦不足责。若夫恬亦有罪焉,为秦名将而阿主兴功,杀人多矣。此太史公所以罪之也。或曰:扶苏何罪?夫扶苏不死,则二世不被弑,秦能亡乎?”
王士G:“余素不喜李贽之学,其《藏书》《续藏书》未尝寓目。近偶观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论狂狷》一篇。其言谓放勋狂而帝,文王狂而王,泰伯狂而伯,皆狂也。舜也、禹也、汤、武也、太公、周、召,皆狂也。汉高帝,狂之神;文帝,狂之圣也。此等谬论,正如醉梦中呓语,而当时诸名士极推尊之,何哉?若以李斯、桑弘羊、吕不韦、李园、贾诩、董昭为名臣,温峤为逆贼,所谓好恶拂人之性者也。以扬雄、胡广、谯周、冯道为吏隐外臣,亦大谬。”
曾国藩:“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迥异寻常。近世如陆、何、肃、陈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终。故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
:“孟夫子一派主张后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李斯是拥护秦始皇的,属于荀子一派,主张先法后王。”
鲁迅曾称赞李斯:“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则有殊勋。”他的书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称为书法鼻祖。
个人作品 文学作品 李斯散文现传四篇,计为《谏逐客书》《论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李斯作品除上述散文外,还有碑铭。秦始皇先后曾五次巡行天下郡县,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记功,计有《邹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碣邪台刻石》《之罘刻石》《东观刻石》《碣石刻石》《会稽刻石》等七通。
书法作品 李斯书法李斯的文学和文字的造诣令后人追捧。他的文章论证严密、气势贯通,洋洋洒洒,如江河奔流,鲁迅曾经大力称赞李斯,被称为书法笔祖。李斯和赵高、胡毋敬等人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范本,供大家临摹。
李斯书写的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峄山刻石》等。
争议 妒杀韩非李斯害怕秦王重用韩非,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秦王轻信李斯,把韩非打入大牢。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
另有一说,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但由于韩非之书《韩非子》对于帝王之术、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导致秦王嬴政对其才华感到恐惧,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姚贾的陷害,使秦王将韩非下狱拷打。李斯实心欲救韩非,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初见秦》于秦王政,无奈秦王政铁心欲除韩非。后秦王以韩非书中《八经》之三中除“阴奸”之术施于韩非,嫁祸于李斯,从而不背骂名。李斯无奈,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食,使韩非暴毙而亡。
焚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李斯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然而,另一方面秦始皇也曾将一些禁书收藏在咸阳皇家图书馆,使得部分珍贵书籍得以保存了下来。
史书记载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
墓地和故居李斯墓在蔡国故城的西南部,位于李斯楼东南角,是一个高大的土冢。墓的四周砌有石阶,墓前树有墓碑,上刻“秦丞相李斯之墓”。
李斯的故居有两处:一是故城东门里东西大道路北,在今上蔡一中一带,面积约5000平方米。二是上蔡县城西南5公里处的李斯楼。李斯出身平民,虽然当上了楚国管仓库的小吏,得空时仍在自己院中种些蔬菜。参加劳动。其故居处尚有一口李斯浇菜的水井,后人尊称为“李斯井”。
李斯楼,是李斯的乡下故居,李斯被害后,其幼子在亲朋的掩护下得以幸免,藏匿在李斯楼。直到现在,李斯楼村的居民都姓李,自说是李斯的后代,四周松柏掩映,花木丛生,墓西不远处有李斯跑马岗和李斯饮马涧。据传,李斯青年时期经常在此处纵马驰骋,马渴了就在此涧沟中饮马,后人便称此处为跑马岗和饮马涧。
后世纪念李斯被斩于咸阳后赵高带人来上蔡抄了李斯的家,在整个李斯的故居处进行了残酷的“挖地三尺”,最深处竟达丈余。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一片芦苇丛生的坑塘。后人为纪念李斯,称此处为“李斯坑”。
韩愈三岁而孤,受兄嫂抚育,早年流离困顿,有读书经世之志,虽孤贫却刻苦好学。二十岁赴长安考进士,三试不第。二十五岁后,他先中进士,三试博学鸿词科不成,赴汴州董晋、徐州张建封两节度使幕府任职。后回京任四门博士。三十六岁后,任监察御史,因上书论天旱人饥状,请减免赋税,贬阳山令。宪宗时北归,为国子博士,累官至太子右庶子,但不得志。五十岁后,先从裴度征吴元济,后迁刑部侍郎。因谏迎佛骨,贬潮州刺史。移袁州。不久回朝,历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等职,五十七岁终。政治上较有作为。诗力求险怪新奇,雄浑而重气势。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编辑本段]政治家王安石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以进士第四名及第,历任签书淮南(扬州)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今浙江宁波)事、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一度调开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调知常州事、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公事,继召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王安石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年)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以历史上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于覆灭的事实为例,王安石对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见的紧迫感,大声疾呼:“以古准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以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不然,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必将重演,宋王朝也必将走上覆灭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治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熙宁初,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指出“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执政前就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曾经指出:“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而“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认为,要发展生产,首先是“去(劳动者)疾苦、抑兼并、便趣农”,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者也回到生产第一线,收成好坏就决定于人而不决定于天。要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需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书义》、《诗义》,即所谓的《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特别是由于变法的设计者王安石与变法的最高主持者宋神宗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其子王雱的病故,王安石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政局的逆转,使王安石深感不安,当他听到免役法也被废除时,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编辑本段]历史评价
王安石推行的变法,历史上的评价多有不同。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到了南宋,再次通过修史的方法对其改革进行定性,指出王安石变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灭亡(有说法指出是南宋朝廷为了推卸皇室的责任)。以后历朝历代均以此作为依据,对其变法做出这样的判断,以至于在宋元话本里有文章专门讽刺。
但是王安石的家乡的一些文人出于同乡的原因进行了一些争辩,例如陆九渊等。
历史发展到近代,中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变故,改革的呼声日益提高,所以对王安石变法开始进行正面的评价,主要的人物有梁启超、严复等,他们从社会现实需要出发,呼吁改革精神。以后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越来越多,并在民国时期有所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王安石的评价主要从阶级等角度出发,以后逐渐取消了这种方法,从具体的利益角度来看他的变法。主要研究者有漆侠、邓广铭等。
在海外,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就认为,王安石的多项改革,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数目字管理,但不见容于当时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成功。
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一封三千三百多字的长信,列举实施新法的弊端,要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答司马谏议书〉是王安石的回覆:“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所谓“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正是王安石的写照。
[编辑本段]王安石变法
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编辑本段]文学家王安石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炙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也不失大家风范,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颗明星。
1、统一六国。
秦国从公元前230年起,到灭齐时止,耗时10年陆续兼并了六国,继而于公元前219年开始"秦攻百越之战"平定南方百越,从此完成统一大业,结束了贵族王侯专政的王国时代,进入了君主的帝国时代。
2、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秦始皇废除分封制以后,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初分全国为36郡, [42] 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大增至46郡,定咸阳(陕西咸阳市秦都区)为首都。
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亦称“三公”。地方郡的长官为守,县的长官为令。郡县制初步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封建制、官僚制则代替了贵族的世袭制。
3、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
秦始皇采取了两种统一货币的主要途径:一是由国家统一铸币,严惩私人铸币,将货币的制造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二是统一通行两种货币,即上币黄金和下币铜钱。改黄金以“镒”为单位,一镒为二十两。铜钱以“半两”为单位,并明确铸金币明“半两”二字。
铜钱造型为圆形方孔,俗称“秦半两”。原来六国通行的珠玉、龟贝、银锡等不得再充当货币,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
4、北击匈奴,修筑长城;兴修灵渠,开发南疆。
修建长城,是为了保护北部边境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其目的也是为了减少人民的负担;由于匈奴是游牧民族,其骑兵活动范围很大,没有长城的话,要很多军队来防守,这会给人民增加很大的负担。万里长城不是他开创的,他只是把原来秦国,赵国和燕国北边原有的长城连接起来。
5、允许土地私有制。
秦始皇于前216年命令全国农民自报占有田地的实际数额,以便征收赋税。又实行即使是平民,只要有军功也可授予土地及爵位。
虽然秦国在商鞅变法时施行了“授田制”,农民的土地名义上是国家所有、私人耕种,但此举让全国百姓实际占有了原来“王有”的土地,不久之后便演变成了农民和官员们都可以自由地买卖田地,所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终便利了私有土地的发展。
秦国丞相:李斯,荀子的徒弟,韩非子的同学
本文2023-10-06 11:08:2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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