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中的“北海”,今天的贝加尔湖,真的是清朝割让出去的?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古籍中的“北海”,今天的贝加尔湖,真的是清朝割让出去的?,第1张

贝加尔湖是在清时期通过尼布楚条约签给了俄国,对于贝加尔湖是属于我国的原有土地的意识,大多是是从苏武牧羊这篇文章开始的。文中苏武被流放到了北海去放羊,皇帝要求他当公羊产下了小羊时才被允许归国。这里面的北海,就是现在的贝尔加湖。

但贝加尔湖最开始是属于匈奴统治下,当时的匈奴和中原地方是属于敌对的状态。一直到后来唐朝的繁盛,吸引了周边的小国纷纷归顺于唐朝,这时唐朝才在贝加尔湖所在的地区设立了州来进行统治,但是大多数的实际统治权还是掌握在当地的各个部落。

当唐朝最终解体的时候,中原地区对于贝加尔湖的管辖也就失去了,但是对应区域始终掌握在辽国、金国以及后面的蒙古帝国手中。到明朝的时候尽管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但是这一片区域没有掌握在当时的中原统治者明朝手中。到后来清朝打败了剩下的大元的剩余势力,从而接手了贝加尔湖等一片统治区。所以从漫长的历史来看,贝加尔湖这一片区域从有史书记载以来,都掌握中国的统治者手上。

到清朝入关之后,他更多的精力是放在了中原这一片富饶的地方。对于北方的地区,因为物质比较贫乏以及寒冷的气候,所以并没有放太多的精力在贝加尔湖附近。而此时俄国通过在远东地区修建城堡以及派遣少数的人,因此在这儿确立了统治,而此时清朝政府在和其他部落进行战斗,同时俄国也向清朝的互相发起进攻,为此清朝就和俄国签订了条约,将贝加尔湖一片区划分为俄国的统治,而同时将东北一片区域正式确定为是中国和俄国的边界。

清朝前期编纂的大型典籍有:《四库全书》、《明史》、《大清律例》、《大清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

1、《四库全书》

《四库全书》全称《钦定四库全书》,是清代乾隆时期编修的大型丛书。在清高宗乾隆帝的主持下,由纪昀等360多位高官、学者编撰,3800多人抄写,耗时十三年编成。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据文津阁藏本,共收录3462种图书,共计79338卷相当于《永乐大典》的3、5倍,36000余册,约八亿字。

2、《明史》

《明史稿》是清代万斯同、王鸿绪编著的纪传体史书。又称横云山人明史稿。成书早于《明史》。共310卷,包括本纪19卷、志77卷、表9卷、列传205卷。清康熙十八年1679,史馆始编纂《明史》。三十年,完成初稿416卷。三十三年,王鸿绪任总裁时,又与当时监修张玉书、总裁陈廷敬各任一类,继续纂修。

3、《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清朝入关后,即从顺治元年开始,“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着手法典的制定,经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法典逐渐趋于成熟。乾隆皇帝即位后,继续命臣工对前朝律文及成例进行重新编定,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并定名为《钦定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颁布以后,完成了清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之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清代律例的律文不再有所变化,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

4、《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中国清朝官修地理总志。从清康熙二十五年至道光二十二年,前后编辑过3部。这是受时代的限制,是封建时代任何一部官修地理总志所不能避免的。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伟大的学术价值与重要性,也不能掩盖它在世界历史地理著作中的光辉地位。

5、《读史方舆纪要》

《读史方舆纪要》,原名《二十一史方舆纪要》,是古代中国历史地理、兵要地志专著,由明、清时期地理学家顾祖禹创作,中华书局于2005年出版。《读史方舆纪要》共130卷后附《舆地要览》4卷,约280万字。常简称《方舆纪要》。共一百三十卷。作者于明亡后隐居不仕,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

清朝前期编纂的大型典籍有:《四库全书》、《明史》、《大清律例》、《大清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

1、《四库全书》

《四库全书》全称《钦定四库全书》,是清代乾隆时期编修的大型丛书。在清高宗乾隆帝的主持下,由纪昀等360多位高官、学者编撰,3800多人抄写,耗时十三年编成。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据文津阁藏本,共收录3462种图书,共计79338卷相当于《永乐大典》的3、5倍,36000余册,约八亿字。

2、《明史》

《明史稿》是清代万斯同、王鸿绪编著的纪传体史书。又称横云山人明史稿。成书早于《明史》。共310卷,包括本纪19卷、志77卷、表9卷、列传205卷。清康熙十八年1679,史馆始编纂《明史》。三十年,完成初稿416卷。三十三年,王鸿绪任总裁时,又与当时监修张玉书、总裁陈廷敬各任一类,继续纂修。

3、《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清朝入关后,即从顺治元年开始,“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着手法典的制定,经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法典逐渐趋于成熟。乾隆皇帝即位后,继续命臣工对前朝律文及成例进行重新编定,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并定名为《钦定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颁布以后,完成了清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之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清代律例的律文不再有所变化,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

4、《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中国清朝官修地理总志。从清康熙二十五年至道光二十二年,前后编辑过3部。这是受时代的限制,是封建时代任何一部官修地理总志所不能避免的。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伟大的学术价值与重要性,也不能掩盖它在世界历史地理著作中的光辉地位。

5、《读史方舆纪要》

《读史方舆纪要》,原名《二十一史方舆纪要》,是古代中国历史地理、兵要地志专著,由明、清时期地理学家顾祖禹创作,中华书局于2005年出版。《读史方舆纪要》共130卷后附《舆地要览》4卷,约280万字。常简称《方舆纪要》。共一百三十卷。作者于明亡后隐居不仕,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

1、鱼尾

版心中间用作折页基准的图形,因其酷似鱼尾,故名,只有一个鱼尾的称为单鱼尾,上下各有一个对称的鱼尾,称双鱼尾。

2、白口、黑口

宋代以后,书籍装订均在版心处对称,然后粘连或订线,对折的准绳主要是鱼尾,有时也在鱼尾上下各印一条黑线作为标线,叫做象鼻。凡加印黑线的书,装订成包背或线装之后,书口处就显出暗黑色,所以被称为黑口,其中粗线叫大黑口或阔黑口,细线叫小黑口或细黑口。

3、四周双边

四周双边是板框的一种,板框指书版四周,有四周双边,四周单边,左右单边等。版面四周的粗线,也叫边栏。上方叫"上栏",下方叫"下栏",两旁叫"左右栏"。单线的叫"单边"或"单栏",双线的叫"双边"或"双栏"。有的印页版框上下栏单线,两旁双线,被称为"左右双边"或"左右双栏"。

扩展资料

1、善本

指在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三方面中某一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如清代乾隆以前流传较少的刻本和抄本;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或反映某一领域某一事件资料方面较有系统的稿本,

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有名人学者亲笔批校、题跋、评论的刻本、抄本,能反映古代印刷技术发展的活字本、套印本或有较精版画的刻本等。

2、墨丁

亦称“墨等”。用一与文字大小相同之四方黑块以示阙文,或因校勘处文字校长,以示需另外刊补。自南宋时始用此法,如陈道人书籍铺本所刻《三唐人集》,其中颇多“墨等”。另外,尚有在“墨等”之上加刻阴文,称之为“墨盖子”。

3、毛边书

就是不切边的书。过去书版刻好后,书店印几部不切边的毛边书用来校对。一些著名的好书,爱好该书的人往往通过关系将毛边书借出来,或者干脆索要一部。

收藏家觉得这种书别有一种“原始”的风味,故此也开始收藏这种“毛边本”,后来书铺就专门发行少量这种“毛边书”供收藏者收藏。不仅我国的古籍,就是后来的西式书籍也有这种“毛边书”,连西方也有发行和收藏这种“毛边书”的。

——古籍术语

《汉书‧艺文志》所列 199篇 在《汉书‧艺文志》“兵书”类的“兵技巧”部分中介绍了武术﹐共有13家﹑199 篇﹐其中除射法外还提到“手搏六篇”﹑“剑道三十八篇”﹑“蒲苴子戈法四篇”等。这些都是中国最古的武术著作﹐虽然都已亡佚﹐但可看出中国早在汉代﹐拳术﹑剑术等武术技巧就已用文字留传下来。

《马槊谱》 作者不详﹐是中国隋代的枪法书﹐後来亡佚﹐内容已不可考﹐但其序言在《古今图书集成》中有收录。

《角力记》 宋代调露子著﹐是中国五代十国到宋初的有关角力和拳术的史料书﹐有述旨﹑名目﹑出处﹑杂说等篇。在《宋史‧艺文志》﹑宋郑樵《通志》﹑清《琳琅秘室丛书》等书中均有收录。

《武经总要》 宋代曾公亮撰﹐成书於1044年﹐是北宋王朝用国家力量编辑的一部军事著作﹐但涉及武术的内容颇多。

《武编》 明代唐顺之编﹐介绍了明代以前各种武术器械和各派拳术的练法﹐并与明代戚继光所著《纪效新书》一样﹐也介绍了中国各派武术的情况。

《唐荆川先生文集》 明代唐顺之的随笔和文集﹐其中涉及武术的有“游嵩山少林寺”﹑“杨教师枪歌”﹑“峨嵋道人拳歌”等。唐顺之(1507~1560)﹐字应德﹐号荆川﹐江苏省武进县人﹐明代抗倭名将。

《正气堂集》 明代俞大猷著﹐有“余集”﹑“续集”﹐又名《北虏忌讳》。此书“余集”卷 4载有《剑经》﹐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转录。

《江南经略》明代郑若曾著﹐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刊行。该书卷8“兵器总论”记述了武术流派﹐其内容与《续文献通考》几乎相同﹐仅赵家拳一项记述内容稍异。

《纪效新书》 明代戚继光著﹐有多种刊本﹐目录内容多不相同。如周世选本分18卷﹐有关武术的篇章有长兵﹑牌筅﹑短兵﹑射法﹑拳经等﹔王象乾本则分14卷﹐有关武术的篇章有手足篇﹐记述了枪﹑牌﹑筅﹑棍﹑钯﹑射﹑拳等武术﹔《纪效新书》收录了“杨家六合八母枪法”﹑俞大猷的《剑经》和戚继光自编的《拳经》32势图诀等。此书是历来研究武术的重要文献﹐在以後出版的《武备志》以至《三才图会》等书中均有转载。朝鲜在此书的基础上编成《武艺图谱通志》﹐日本江户时代兵法家平山行藏也曾翻印刊行。此外﹐日本还以《武术早学》﹑《军法兵记》﹑《兵法奥义书》等不同书名刊行此书。

《五杂俎》 明代谢肇浙著。此书一部分内容记述了当时的武术情况﹐并把少林拳称为“少林寺拳法”﹐此书有万历如苇轩本﹐中华书局曾重印。

《阵纪》 明代何良臣著﹐分4卷﹐其中第2卷“技用篇”记述了射﹑拏﹑拳﹑棍﹑枪﹑筅﹑牌﹑刀﹑剑﹑短兵等武术。此书被收入《四库全书》。 《续文献通考》 明代王圻著﹐此书兵考“总论军器”篇中记述了枪﹑刀﹑弓﹑弩﹑棍﹑杂器等各派武术。

《三才图会》 明代王圻著﹐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刊行﹐此书“人事部”载有“射法图器”﹑“马箭图”﹑“拳法图”﹑“枪法图”﹑“棍法图”﹑“旁牌势图”等﹐多录自《纪效新书》。此书“器用部”又从《武经总要》转录了不少武术器械图解。

《耕馀剩技》 明代程宗猷著﹐有《少林棍法阐宗》﹑《单刀法选》﹑《长枪法选》和《蹶张心法》等4篇﹐主要介绍了少林棍法﹐有理论﹐有动作图解。本书有千顷堂影印本和周越然影印本﹐近代改名《国术四书》刊行。

《涌幢小品》 明代朱国祯著。此书卷12载有武术内容﹐记述了当时的武术家和拳术等。

《武备志》 明代茅元仪费时15年﹐参考兵书2000 馀种编写而成﹐共分5部240卷﹐其中第84~92卷载有弓﹑弩﹑剑﹑刀﹑枪﹑钯﹑牌﹑筅﹑棍﹑拳等武术图解﹐并收录有戚继光﹑程宗猷的部分武术著作。

《武备新书》 明代谢三宾对《纪效新书》进行修订而成﹐内容与《纪效新书》大同小异﹐只增加了“秘传短打法”一篇。

《手臂录》 清代吴殳著﹐康熙元年(1662)刊行﹐此书以精解枪法而著名﹐在後世出版的《藉月山房汇抄》﹑《指海》等书中均有收录。此书 4卷後附1卷﹐除卷3的“单刀图说”和卷 4的“诸器总说”﹑“叉说”﹑“狼筅说”﹑“藤牌腰刀说”﹑“大棒说”﹑“剑诀”﹑“双刀歌”﹑“後剑诀”外﹐均讲枪法﹐并附有图解。吴殳(1611~1695)﹐又名乔﹐号仓尘子﹐明遗民﹐江苏娄江县人(一说太仓县人)﹐少年时酷爱武术﹐勤学苦练﹐曾从石敬严学枪法﹐从渔阳老人学剑法﹐从郑华子学马家枪法﹐从朱熊占学峨嵋枪法等﹐对各种兵器多有心得。明亡後﹐吴殳不求仕进﹐专攻武术﹐年五十还向别人学实战剑法﹐并著书阐述已经失传的剑法。

《万宝全书》 清代烟水山人编﹐後由毛焕文修订刊行。此书记述体育﹑文艺﹑游戏﹑养生法等﹐涉及武术的有“拳棒跌解法”和“要家临危解法”﹐并介绍了拳术和擒拿护身法等。

《阴符枪谱》 作者不详(据唐豪考证﹐是清代山西王宗岳著)。此书记述了枪法秘诀﹐如高下﹑左右﹑刚柔﹑虚实﹑进退﹑动静﹑阴阳﹑黏随诸理﹐与太极拳理论完全吻合。

《拳经》 明代少林寺玄机和尚传授﹐陈松泉﹑张鸣鹗撰﹐清代康熙初张孔昭补充﹐乾隆年间曹焕斗又补充﹐民国时期﹐曾先後被改名为《玄机秘授穴道拳诀》和《拳经拳法备要》印行。此书是记述少林拳术的名著。

《太极拳经》 作者不详(据唐豪考证﹐是清代山西王宗岳著)。此书阐述了太极拳原理﹐又名《太极拳谱》。

《内家拳法》 清代浙江黄百家著。黄百家自幼从王徵南学内家拳﹐在王死後 7年著成此书﹐记述有“五不能”﹑“打法”﹑“穴法”﹑“禁犯病”﹑“练手者卅五”﹑“练步者十八”等内容。

《苌氏武技书》 清代河南人苌乃周著。全书共 6卷﹐第6卷记述枪法﹑猿猴棒﹐双剑等器械练法﹐其馀5卷均记述拳术和拳理﹐民国时期经徐哲东修订重印。

《兵仗记》 清代仁和王 丹麓著﹐载於《昭代丛书》甲集卷47。此书记述有关戈﹑矛﹑殳﹑长戟﹑手戟﹑车戟﹑ ﹑蛇矛﹑剑﹑拏﹑伏拏﹑匕首﹑枪﹑刀﹑钯﹑叉镗﹑锤﹑棒﹑斧﹑鞭﹑ ﹑铲﹑狼筅﹑藤牌等各种器械的构造和用法。

《清稗类抄》 清代徐珂编撰。此书是一部有关清代史实的笔记集﹐全书分92类﹐其中技勇类记述武术较多﹐如“叶鸿驹精内家拳”﹑“蒋志善枪术”﹑“草庵和尚用铁杖”﹐“德宗十三响枪”﹑“江阴煎海僧所用铁刀重八十斤”等。

《陈氏太极拳图说》 清代陈鑫著﹐记述陈氏太极拳的动作和理论﹐并附有图解。陈鑫(1849~1929)﹐字品三﹐除《陈氏太极拳图说》外﹐还著有《太极拳引蒙入路》﹑《三三拳谱》等书﹐陈鑫写《陈氏太极拳图说》费时10馀年﹐1933年出版﹐是太极拳的重要著作之一。

《拳术教范》李存义编﹐是参考《五行拳谱》﹑《连环拳谱》以及弹腿等编成的武术教材﹐李存义(1846~1921)﹐原名存毅﹐字肃堂﹐後改名存义﹐字忠元﹐河北深县人﹐清末民初著名武术家。李自幼爱好练武﹐各派武术都学﹐长年在保定开镖局。1912年﹐李被聘为天津中华武士会教务主任﹐後来去上海﹐在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任过武术教师。

清朝前期编纂的大型典籍有:《四库全书》、《明史》、《大清律例》、《大清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

1、《四库全书》

《四库全书》全称《钦定四库全书》,是清代乾隆时期编修的大型丛书。在清高宗乾隆帝的主持下,由纪昀等360多位高官、学者编撰,3800多人抄写,耗时十三年编成。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据文津阁藏本,共收录3462种图书,共计79338卷相当于《永乐大典》的3、5倍,36000余册,约八亿字。

2、《明史》

《明史稿》是清代万斯同、王鸿绪编著的纪传体史书。又称横云山人明史稿。成书早于《明史》。共310卷,包括本纪19卷、志77卷、表9卷、列传205卷。清康熙十八年1679,史馆始编纂《明史》。三十年,完成初稿416卷。三十三年,王鸿绪任总裁时,又与当时监修张玉书、总裁陈廷敬各任一类,继续纂修。

3、《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清朝入关后,即从顺治元年开始,“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着手法典的制定,经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法典逐渐趋于成熟。乾隆皇帝即位后,继续命臣工对前朝律文及成例进行重新编定,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并定名为《钦定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颁布以后,完成了清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之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清代律例的律文不再有所变化,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

4、《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中国清朝官修地理总志。从清康熙二十五年至道光二十二年,前后编辑过3部。这是受时代的限制,是封建时代任何一部官修地理总志所不能避免的。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伟大的学术价值与重要性,也不能掩盖它在世界历史地理著作中的光辉地位。

5、《读史方舆纪要》

《读史方舆纪要》,原名《二十一史方舆纪要》,是古代中国历史地理、兵要地志专著,由明、清时期地理学家顾祖禹创作,中华书局于2005年出版。《读史方舆纪要》共130卷后附《舆地要览》4卷,约280万字。常简称《方舆纪要》。共一百三十卷。作者于明亡后隐居不仕,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

终极破甲武器:锤在古籍上的征战史

在古代,将锤类武器统称为“椎”。但是椎仅仅是锤的原始形态,在西周和之后的春秋及战国时代,便已经有了一定的分野。长杆的在与钝刃结合后逐渐演变为殳及后世的棒类武器,在宋代演变为诸多形制,明代的刀棒或大棒也属此类。另外短柄的则就演变为后世的锤、骨朵等武器。在战国时期,锤或者椎并不常用于战阵,但是却有诸多使用记录,笔者便将其中最著名的两个例子记载如下。

其一、窃符救赵

《史记魏公子列传》记载:信陵君利用屠户朱亥,用大锤诛杀了晋鄙,方才取得了军权救援赵国。“魏安釐王二十年,秦昭王已破赵长平军,又进兵围邯郸。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魏王使将军晋鄙将十万众救赵。……留军壁邺,名为救赵,实持两端以观望。……‘嬴闻晋鄙之兵符常在王卧内,而如姬最幸,出入王卧内,力能窃之。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如姬资之三年,自王以下欲求报其父仇,莫能得。如姬为公子泣,公子使客斩其仇头,敬进如姬。如姬之欲为公子死,无所辞,顾未有路耳。公子诚一开口请如姬,如姬必许诺,则得虎符夺晋鄙军,北救赵而西却秦,此王霸之伐也。’公子从其计,请如姬,如姬果盗晋鄙兵符与公子。……至邺,矫魏王令代晋鄙。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吾今拥十万之众,屯于境上,国之重任。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欲无听。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公子遂将晋鄙军。……得选兵八万人进兵击秦军。秦军解去,遂救邯郸,存赵。” 

其二、椎击秦皇

《史记留侯世家》记载:秦灭韩,韩人张良为韩报秦仇,悉以家财求客刺秦始皇,“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 

可见当时椎这种武器比较沉重,可以挥击也可以投掷,都是非身强力壮的勇士不能使用。但是因为杀伤威力过剩,所以在直到隋唐之前,“锤”并不运用于军中为制式武器。但是在唐代则有《唐律疏议》中记载“狱官令”中则出现了类似于带头短棒的刑具。在五代时期,因为盔甲技术的升级,同时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影响,打击类武器开始大行其道。宋代首先出现“骨朵”记载的是宰相曾公亮编纂的《武经总要》,其中记载为:“蒜头骨朵以铁若木为大首,迹其本意为脉(胍)肫,大腹也。谓其形如脉(胍)而大,后人语言为 以胍为骨,以肫为朵。其首形制不常,或如蒺藜,或如蒜头,俗以随意呼之。”

从史籍和考古学资料上看,在当时不单是宋朝,辽、金、西夏也都使用这种兵器,因为它本来就是由草原牧猎民族自上古便常见的格斗兵器,最适合于骑马作战。同时骨朵也常作仪卫兵器使用。《宋史仪卫志》:“凡皇仪司随驾人数,崇政殿只应亲从四指挥,共二百五十人,执檠骨朵,充禁卫。”河南禹州白沙北宋一号墓,以及内蒙古、辽宁或其他地区的辽、西夏、金墓壁画中,也都有手执骨朵的仪卫形象。在战场上锤虽非制式兵器,但作为杂式武装,也多有士兵和将领使用。如《宋史岳飞传附子云传》中记载:“每战,以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先诸登城。攻下随州,又攻破邓州,襄汉平,功在第一。”这段记载在后世也被小说、戏曲等采用并有诸多改编,如著名京剧《八大锤》等。

宋、辽以后的蒙古、元,锤、骨朵是骑兵擅用的兵器,近战肉搏,得心应手。此时的锤的形状多为瓜形,六棱或八棱。明清两代仍沿用元代的瓜锤,有铜制的,也有铁制的。同时也把它做仪仗使用,装长柄,锤首鎏金鋈银,称为立瓜或卧瓜。除了用作普通肉搏外,就如从战国时期的两个故事中看到的,锤还可以用作投掷,因此其也派生了一个亚形。其形状呈球形或方体,与骨朵大同小异,但没有装木柄的銎孔,而在球体的顶端或方体的一侧铸有半环形钮。通过环钮系上绳索,投掷击杀敌人,时人形象地称之为流星锤,也叫做飞锤。

一般多做暗器使用,对于战国时代只能掷出无法收回的缺点,也通过加以绳索进行改进。明天启年间茅元仪编纂的《武备志军资乘器械三》中记载了其使用方法:“锤有二,前者为之正锤,后面手中提者为之救命锤。”意思便是使用时,前面之锤用于击敌,后面的则用于防备。前一击不中时,用后面的锤以防不测。这种流星锤在先秦的鄂尔多斯草原牧猎兵器也可以见到,有的呈球形,外面突出乳丁,有的作多面体,还有的呈秤砣状。不论其形状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一个鼻钮。它们既可以穿上绳索做流星锤使用。还可系短索,索上再接短柄,做链锤使用,若甩动起来,其击打力度比普通骨朵更强。后来,元朝的蒙古骑兵也使用这种链锤,锤的形状多呈六角形。而在明代火器普及后,锤的作用和大多数的打击兵器一样日渐式微,尽管清代仍有使用,但是多是充作表演或者礼仪所用了。

清朝前期编纂的大型典籍有:《四库全书》、《明史》、《大清律例》、《大清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

1、《四库全书》

《四库全书》全称《钦定四库全书》,是清代乾隆时期编修的大型丛书。在清高宗乾隆帝的主持下,由纪昀等360多位高官、学者编撰,3800多人抄写,耗时十三年编成。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据文津阁藏本,共收录3462种图书,共计79338卷相当于《永乐大典》的3、5倍,36000余册,约八亿字。

2、《明史》

《明史稿》是清代万斯同、王鸿绪编著的纪传体史书。又称横云山人明史稿。成书早于《明史》。共310卷,包括本纪19卷、志77卷、表9卷、列传205卷。清康熙十八年1679,史馆始编纂《明史》。三十年,完成初稿416卷。三十三年,王鸿绪任总裁时,又与当时监修张玉书、总裁陈廷敬各任一类,继续纂修。

3、《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清朝入关后,即从顺治元年开始,“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着手法典的制定,经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法典逐渐趋于成熟。乾隆皇帝即位后,继续命臣工对前朝律文及成例进行重新编定,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完成,并定名为《钦定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颁布以后,完成了清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之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清代律例的律文不再有所变化,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

4、《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中国清朝官修地理总志。从清康熙二十五年至道光二十二年,前后编辑过3部。这是受时代的限制,是封建时代任何一部官修地理总志所不能避免的。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伟大的学术价值与重要性,也不能掩盖它在世界历史地理著作中的光辉地位。

5、《读史方舆纪要》

《读史方舆纪要》,原名《二十一史方舆纪要》,是古代中国历史地理、兵要地志专著,由明、清时期地理学家顾祖禹创作,中华书局于2005年出版。《读史方舆纪要》共130卷后附《舆地要览》4卷,约280万字。常简称《方舆纪要》。共一百三十卷。作者于明亡后隐居不仕,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