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明代的《本草纲目》中的计量和现代的换算是怎么样的?
中医临床及研究都会遇到中药重量单位换算问题,现代的重量单位换算很简单,即:1公斤=2斤、1斤=10两、1两=10钱、1钱=5克、1克=10分克、1分克=10厘克、1厘克=10毫克…… 但是,古代的量制单位不但与现代的不同,而且各个时期也不相同,这样就给后来的研究、应用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而初学者和中医药爱好者常常就重量换算问题产生疑惑;一些资料以讹传讹,更是曲解国粹、误人子弟。鉴此,愚斗胆献拙,将关于重量换算的资料加以整理,姑名《中药重量单位换算解惑》,供网友参考。愚学识有限、错漏难免,恳请先生、网友指正勘误,愚深表感谢!
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南宋数学家杨辉在他的《日用算法》(1262年)中编造了 “斤价求两价” 的歌诀:
“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记;四求,改曰二十五;五求,三一二五是;六求,两价三七五;七求,四三七五置;八求,转身变做五。” 意思就是一两等于00625斤,二两等于0125斤……到了元朝,伟大数学家朱世杰的《算学启蒙》(1299年)书中,推进成下列的十五句:
“一退六二五,二留一二五,三留一八七五,四留二五,五留三一二五,六留三七五,七留四三七五,八留单五,九留五六二五,十留六二五,十一留六八七五,十二留七五,十三留八一二五,十四留八七五,十五留九三七五。”
那时十六两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禄寿三星组成十六两的秤星,告诫做买卖的人要诚实信用,不欺不瞒;否则,短一两无福、少二两少禄、缺三两折寿……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度量衡变动很多,又需要根据当时一斤等于多少克来换算,请查看《历代度量衡简表》。如:秦代至西汉1斤相当于25824克,隋代初期1斤相当于66819克,隋末1斤相当于22273克等。
另外,根据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铜则,自记重一百斤,实重64公斤。那么每斤相当于640克(《历代度量衡简表》的标准是59682克),跟汉代25824克相去甚远。
1959年开始 一斤等于十两: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在全国推广使用,保留市制, “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 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从1979年1月1曰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 “克、毫克、升、毫升” ,不用 “两、钱、分” 等。
“钱”换算为“克” ,近代以来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500克(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克(1钱),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算的(此换算方法实际上并不正确)。
综述: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克一斤改为500克一市斤。还应特别指出,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 372克(371875克)。
古代医药著作中还使用一些特殊或模糊的“量”名,现择要列举如次: 为药液(或水、酒)的约略计量单位。通常的容量约合今之150~300毫升。
另外,在古代方书中,或在民间用药时,还有一些模糊的计量名称,如一捻、一撮、一指撮等,无非是言其少,约为几克的分量。
在中医药方面宋朝以前是汉制,宋朝到解放前用的是宋制
升是体积单位,1升=液体200毫升
参考:
汉代度量衡的转化
1度量衡制
要用好《伤寒论》中的方剂还要注意它的药物用量问题,伤寒论中用的是汉代的度量衡,和我们现代的不同,所以我们要考证汉代的度量衡。广东省中医院泌尿外科吕立国
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说: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就是说1200个黍米重12铢,两个12铢是一两。明确的指出了汉代的度量衡制度,用量单位和进位关系。单位应用了铢、两、斤、钧、石。石这里读shi,在后来读dan,是个衡量单位。
北京博物馆里有汉代司农铜权,是东汉国家最高的管理农业的行政部门,它所制定的标准的衡重器具,实际称下来汉代的1斤=250g,汉代的1两=15625g,约等于15g。
容量单位,还是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千二百黍实其龠(yue),合之为合(读ge),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这是五个容量的计量单位。还是通过文物来考察它实际容量。结果是:1合=20ml 1升=200ml 1斗=2000ml。故麻黄汤每次服用8合,就是160ml,桂枝汤每次服用1升就是200ml,和现在的用量差不多。
《伤寒论》中还用到了度量,如五苓散说白饮和服方寸匕,麻子仁丸中说厚朴用1尺。那么1寸和1尺究竟是多少呢?还是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一黍为分(这句不是原话),“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所以分、寸、尺、丈、引是汉代关于度量的5个计量单位。进位关系都是十进位。从中国科学计量研究院收集的全国博物馆所保存的14把汉代尺子测量来看,1寸=23cm,1尺=23cm,三国大将关羽身高8尺,也就是184cm,相当于女排郎平的高度。
汉朝后是晋朝,晋朝在衡重的两和铢之间加了分,6铢=1分 4分=1两。在《伤寒中》只有一个方子用了分,就是麻黄升麻汤,显然在仲景时代是不会用分来最单位的,是后人在传抄的时候进行了换算,或者这张方子不是仲景的方子。在《金匮要略》中出现了许多用分作为计量单位的方子,肯定是晋唐以后的人在抄写时给改过的,不是张仲景原来的东西。当然有的方剂如三物白散,说桔梗三分,巴豆一分,贝母三分,这个分不是实际的衡重单位,而是药物之间的剂量比例,是份的意思。四逆散中各十分也是一样的意思。但是《金匮要略》中好几张方子是用分作为计量单位。
晋朝到宋朝,我国的度量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1斤从200g上升到了600g左右,1升从200ml上升到1000ml,1尺从23cm上升到了33cm。在不到1000年的时间里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为什么呢?根据中国计量科学研究员他们的理解认为,在这个时期地主收租想多收一些,国家收税想多收一些,于是有的地主偷偷的把斗给扩大了,后来大家都这么作,国家就从新制定度量衡了。但是到宋代以后一直到清代的库平制,中国的度量衡制基本就稳定了下来。没有随意扩大,主要是我国的经济发生了变化,地主收租,国家收税不再单纯的收粮食,而是收银子或银票,再改度量衡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就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晋、唐、宋的度量衡发生了变化但是,当时国家规定,医药和天文是关系到人命和国家兴衰的大事,故度量衡均用旧制,其他行业用新制。孙思邈的《千金要方》王焘的《外台秘要》它的药物计量仍然保留的是汉制,宋朝以前的中药书都是应用的汉制。宋朝在各方面都进行了改搞,包括中药的服用方法,包括中药剂量,宋朝应用煮散的方法,就是把药物作成粗散,煮过后连药渣一起吃,这是宋朝的独特的服药方法,如果连药渣一起吃的话,药量一定要减少,这样它就用了宋朝当时的度量衡制,从衡重的方面来看,它用了斤、两、钱、分、厘、毫。从宋代到清代,度量衡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故以后的方书基本用的是宋代这种度量衡制。因此说虽然度量衡在我国历史上发生过很大的变化,但是在中医药方面确很简单,就是宋朝以前是汉制,宋朝到解放前用的是宋制。
2经方药量的折算
如麻黄汤: 麻黄三两 桂枝二两 甘草一两 杏仁七十枚(去皮尖)
折算过来就是:45g 30g 15g 28g
但是从麻黄汤的煎煮方法上来看:煮取二升半,温服八合,所以是三次的治疗量,如服药发汗后,不再服用。那么一次量就是15g、10g、5g、9g,和我们现在一次开的麻黄汤的用量是基本上一样的。
再如桂枝汤: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 甘草二两 大枣十二枚
它也是三次治疗量,故折算为: 15g 15g 15g 10g 4枚
换算的时候要记住两点:一是汉代的一两相当于现在的多少克,还要记住这个方子分几次吃。如四逆汤等救急的方子是一次服用,而吴茱萸加生姜汤是分五次服用的,这样折合才能准确。
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你了解了当地的药物用量习惯后,按照《伤寒论》的比例套用,比如:北京的桂枝常用量是10g ,那么麻黄汤的剂量就是:15g、10g、5g,如果它的桂枝常用量是6g,那么麻黄汤的剂量就是:10g、6g、4g就可以了,这个方法是最简便的。即符合的当地的用药习惯,又符合经方的用量。
《伤寒论》中还有以容量和数量来计算的药物。有的我们现在仍用容量来计量,如水。但是许多我们现在已经不再用容量来计量了,如半夏半升,粳米一升。那么我们今天如何折算呢?可以先折算为现代的容量然后再称重。比如说粳米一升,就用现在的粳米200ml进行称重就是180g。粳米是旱地长的稻子,就是旱稻子。它和水稻是同科属植物,但是在旱地生长。有些人在开白虎汤或白虎加人参汤的时候,药房没有粳米,他就告诉病人,回去抓把大米放进取。从理论上来讲大米不能代替粳米,白虎汤证和白虎加人参汤证是热盛伤津津液不足的证候,用粳米在这里是养胃气的,要用大米的话,它除了保胃气的作用之外还有一点利尿作用,所以对于一个热盛伤津的病人,严格的来说用大米是不科学的。半夏半升,我们用半夏100ml,今天称重大概是50g。五味子半升大概是30g。麻子仁丸中的厚朴一尺,一尺当然是23cm,但是宽和厚没有说,我们今天用中等的厚朴,就是宽35cm,长23cm,称重大概是15g。五苓散用一方寸匕,就是用一个边长是一寸的正方形药勺来去这个散,我用一个23cm见方的纸板来取五苓散,称重大概是5-6g。
用数量来计算的药物,我们今天还有用数量来计算的如大枣等。但是这种方法已经不常用了,都改成了称重的方法。如杏仁,我们不再数多少个杏仁,而是称重。有人称得杏仁100粒去皮尖是40g,桃仁100粒称重是30g,枳实一枚是18g(中等大小),附子一枚20g,大的附子一枚25g,乌头一枚大约是5g。还有个一钱匕,说法很多,没有考察清楚,大概是1-15g。
兹据柯雪帆教授归纳整理的资料并经反复称量核实,摘要如下。
斤=250克(或液体250毫升,下同)
两=15625克
升=液体200毫升
合=20毫升
圭=05克
龠=10毫升
撮=2克
方寸匕=274克金石类药末约2克 草木类药末约1克 半方寸匕=一刀圭=一钱匕=15克
一钱匕=15-18克
一铢=07克
一分=39-42克
梧桐子大=黄豆大
蜀椒一升=50克
葶力子一升=60克
吴茱萸一升=50克
五味子一升=50克
半夏一升=130克
虻虫一升=16克
附子大者1枚=20-30克 中者1枚=15克 强乌头1枚小者=3克 大者=5-6克
杏仁大者10枚=4克
栀子10枚平均15克
瓜蒌大小平均1枚=46克
枳实1枚约144克
石膏鸡蛋大1枚约40克
厚朴1尺约30克
竹叶一握约12克
这个提问不容易回答,因为自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以后漫长历史时期内,度量衡的变动很多,需要根据当时一斤等于多少克来换算,比如秦代至西汉1斤相当于25824克,隋代初期1斤相当于66819克,隋末1斤相当于22273克等。
另外,根据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铜则,自记重一百斤,实重64公斤。那么每斤相当于640克,跟汉代25824克相去甚远。
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克一斤改为500克一市斤。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在全国推广使用,保留市制, “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
应该特别指出,1929年和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即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的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
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 372克(371875克)。
从1979年1月1曰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 “克、毫克、升、毫升” ,不用 “两、钱、分” 等。
所以旧制中药重量的斤两钱分是这样的:一斤等于595克,一两等于371875克,一钱等于371875克,一分等于0371875克以此类推。
希望能帮到你。
中国历史悠久,换算都不太一样。
秦和西汉时期,一斤相当于25824克,一两等于1614克。王莽及东汉、魏晋南北朝,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隋朝初年,一斤相当于66819克,一两等于4176克。隋末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唐至清代,一斤相当于59682克,一两等于3730克。
中国历史悠久,换算都不太一样。其实不要说古代 就是现在大陆和台湾的斤都不同,台湾的斤是600克。咱们去买1斤东西,会觉得台湾人特热情:)给这么多。秦代至西汉1斤相当于25824克,隋代初期1斤相当于66819克,隋末1斤相当于22273克等。另外,根据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铜则,自记重一百斤,实重64公斤。那么每斤相当于640克(《历代度量衡简表》的标准是59682克),跟汉代25824克相去甚远。1959年开始 一斤等于十两: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在全国推广使用,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 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从1979年1月1曰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 “克、毫克、升、毫升” ,不用 “两、钱、分” 等“钱”换算为“克” ,近代以来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500克(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克(1钱),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算的(此换算方法实际上并不正确)。1分=3g
由中国历代的衡制(重量)上看, 1斤皆为16两, 但换算成现今的公克(g)却有所不同:
战国1斤(市斤下同),约今250公克
秦朝1斤,约今253公克
汉朝1斤,约今220公克
南北朝略如前,但各自不同
隋朝1斤,约今661公克。(小斤则为220公克)
唐朝1斤,约今661公克
……
……
晋、唐、宋的度量衡发生了变化。当时国家规定,医药和天文是关系到人命和国家兴衰的大事,故度量衡均用旧制,其他行业用新制。
唐代·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和王焘的《外台秘要》,它的药物计量仍遵从汉朝制度,宋朝以前的中药书都是应用的汉制。但是从宋朝开始国家对中药度量进行了改变。有兴趣可以去果壳网看看详细说明。
请问明代的《本草纲目》中的计量和现代的换算是怎么样的?
本文2023-10-07 05:22:1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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