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第1张

#报告# 导语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以下是 整理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近年来,县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各项文物保护措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工作基本情况

 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县位于南部,总面积为2993平方公里。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建县至今2200多年,东晋以来,县治州城,为历代郡府所在地,也是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县设19个乡镇276个行政村,人口64万。县在中国革命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革命斗争中,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革命文物,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丰厚,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齐放,是“世界客家摇篮、休闲养生福地”。

 1、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总量较大

 我县境内已普查出不可移动文物474处,有各级已公布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49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大宝光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文物登记保护单位4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留下的革命旧址、旧居、故居24处。

 2、馆藏珍贵文物种类繁多

 馆藏文物有130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十件,二级文物20组件,三级文物261件,一般文物1024件,收集展览展示的客家文物达20000余件。

 3、文物保护机构

 县文广局为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有客家博物院和县博物馆两个文保单位。客家博物院是全面展示客家文化、研究客家文化、陈列客家文物的博物馆;县博物馆是管理保护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的文保单位。

 二、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主要成效

 1、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为动员全社会的支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物保护活动,每年利用“4·18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宣传月”和“5·18国际博物馆日”,在城乡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向行人发放有关文物保护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2、完善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1)加强领导,健全文物保护网络体系。成立县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组建文物保护自愿者队伍,在全县了形成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从未发生一起文物安全责任事故。

 (2)划定保护范围。全县所有保护单位都划定了保护范围及确定了建设控制地带。

 (3)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每年都与文物所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状,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4)开展安全巡查。组成专门人员,对全县的各级文物保护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文物保护安全巡查。

 (5)建立文物保护档案。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四有”档案管理,内容涉及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保护现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3、争取资金,加大文物保护设计维修力度

 (1)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设计方案。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国保大宝光塔的维护设计;县级投入37万元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设计方案;完成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规划设计方案。

 (2)加快文物维修保护力度。近年来,累计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文物单位的维修保护。其中省级保护单位白鹭恢烈公祠、夏府应元公祠、佩玉堂、王太夫人祠已完成维修保护工程,并对全县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性维护。

 (3)加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县调查24处革命历史旧址旧居,完善维修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经费加快苏区革命历史旧址旧居的保护利用。

 4、开展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

 (1)我县文物普查队员历时2年多,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276个行政村的实地调查,全县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474处;其中:石窟、石刻7处,古建筑35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7处,古墓葬21处,古遗址9处,其它1处。

 (2)对已登记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点,建立了电子文档,并配以文字、、照片等内容说明,进一步理清了我县的历史文脉,全面掌握了全县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情况等基础情况,还为更准确判断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3)加大普查成果的转化。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永固楼为国保,申报福神庙等4处为省保单位,公布县保单位22处。县投入经费对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进行编发手册及纸质文档。

 5、加强文物执法,规范文物保护秩序

 (1)加强了对危害文保单位的执法力度。对文化古村乱搭乱建、侵占文保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了专项执法。坚决落实《文物保护 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

 (2)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对文物、古玩市场进行检查,监督规范文物经营行为。

 (3)加强文物执法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国文物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6、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1)积极申报白鹭古村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争取资金用于保护维修,申报湖江夏府古村为省历史文化名村,两个古村都修编并公布了保护规划。

 (2)积极开展中国传统村落调查申报,申报白鹭村列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夏府古村、田村古村为预选村落。

 三、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有些文物保护单位因为没有经费维修,面临倒塌灭失的境地。

 2、文物专业队伍不健全。全县没有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只有9个,文物管理研究保护工作与文物大县有相当大的差距。

 3、公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较淡薄。新农村建设、土坯房改造、旧城改造中对有历史价值的古民居、古建筑、古道路、古池塘乱拆乱挖乱填现象严重,古树古塘古建筑损失不少。

 4、文物执法力度不强。由于队伍不健全,文物市场经营不规范,破坏、贩卖文物的违法行为不在少数。

 四、建议

 1、切实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省级财政要有计划、较全面地分配文物保护经费,既要对省级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也要对县级文物保护加大投入。

 2、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及引进。要加大对文保单位现有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要引进一批文博专业人员充实队伍。

篇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周东明赴国家文物局,汇报岳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会见了周东明一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政策硏究处处长彭跃辉听取周东明关于岳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情况介绍,并就支持大别山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周东明感谢国家文物局将岳西列入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之中。岳西一定尽力把工作做实做好,不负国家文物局期望。周东明还邀请国家局领导和专家到岳西指导工作,帮助岳西把项目实施好,指导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等工作。

 顾玉才指出,要弘扬红色精神,助力老区脱贫致富。要把保护利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好,夯实良好基础。要把保护利用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中,学习借鉴赣南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经验,抓好维修方案编制,有的放矢,分步实施,在文物本体保护上不遗余力,让旧址来说话。要注重实效,特别是附属设施要俭朴实用,不能背离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要依靠群众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篇三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文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利用县域优厚特色的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将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有机结合,共同促进。为发展新型产业,助推县域产业转型,积极解决百姓就业,合理优化乡村环境,早日建设美丽阳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和资金,对国保单位本体进行修缮,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一是争取国家资金2400余万元,对润城东岳庙、郭峪西院、上庄元代民居本体进行了全面修缮;对海会寺、润城东岳庙、下交汤帝庙进行了周边环境治理;完成了郭峪古建筑群、砥洎城一起修缮和海会寺双塔及部分院落的地质勘探、维修方案编制、专家评审及逐级申报工作;完成了郭峪古建筑群、砥洎城、海会寺、润城东岳庙四处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的前期勘测工作。二是争取国家资金7099万元,用于砥洎城、郭峪古建筑群第一期保护修缮、开福寺大殿、海会寺双塔及部分院落的修缮工作。目前完成砥洎城一期任务的45%,完成海会寺及部分院落的双塔搭架和相关系列前期工作,完成郭峪古建筑群一期修缮任务的35%以及景阳门处的抢险工作。三是争取到省、市文物保护资金5235万元用于皇城、上庄、安阳、屯城、洪上等地的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治理。四是完成了政府投资的文物保护项目,分别对:旧县衙、东关春秋阁、泽城汤帝庙、上庄元代民居等多处文物建筑进行了全面修缮;编制完成了南安阳潘家庄园、上伏赵家大院、郭峪王重新、王维时宅院、上庄元代民居等30余处院落的保护修缮方案;完成了郭峪景阳街、上庄中街、润城三门街、泽城汤帝庙周边环境整治方案设计。

 二、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在凤城、北留、润城三个乡(镇)的五个村落中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带动能力强的部分院落进行试点。二是出台了《打造古堡民居第一县古民居本体修缮及小周边环境治理财政补贴办法》,政府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2000余万元投入到试点工作中。三是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1)成立了阳城中庄、上伏、南安阳等6处文物保护中心,中心负责人由各村的书记、村长兼任,为开展打造古堡民居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2)实施了古民居产权试点,对私有古民居产权进行置换时而产生的资金严重短缺问题;(3)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在每一处确定2名文物局人员,负责掌握进度,解决问题,监督质量和进度。同时,实行了“工作在基层,服务在一线,问题在现场解决”的管理体制,为县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趟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目前,已对40余个古民居院落的550间房屋实施了保护修缮;对修缮好的古民居周边进行了环境治理;拆除影响文物建筑风貌的非文物建筑490余间;铺墁进入古民居的道路13000余平方米;在进入古民居道路的沿线两侧设置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标牌标识,部分古民居内还进行了文化内涵展示。2013年至今,县政府投入全县文物保护和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资金2800余万元。

 三、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

 “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这是国家对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五纳入”工作,以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文物保护工作领导组,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要求。每年与各乡(镇)签订一次《文物保护责任书》,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把文物保护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对我县107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都配备了文物保护员,每年对他们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坚决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城乡建设开发过程中必须先进行文物勘探,切实保证文物安全。“五纳入”工作的全面落实,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文物。

 犯罪文物保护的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及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518”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和文化下乡、重大节日、传统庙会等活动,在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以及采用版面、条幅、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文物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定期对县域内的各级文保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是“五一”、“十一”之前对文物对外开放单位实施安全督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2014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同时,与县公安部门长期联合执法,坚持主动打击、主动治理、主动防控,时刻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实施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使文物资源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使县域文物资源能够在“3+1”大旅游格局和阳城转型跨越中发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县政府实施有效措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18亿元投入县域内的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特别是在皇城、郭峪、海会寺、上庄、安阳等地,实现了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两利”目标,2014年县域人文景点共接待游客238万人次,门票收入127亿元,综合收入12亿元,解决农民就业3000余人,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全力实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自2013年启动,县政府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统筹安排部署了有关工作。2013年对全县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汇总。2014年6月起,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对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分类、清洗,并对各类文物进行了精确测量、编码核对、数码拍照、登记等。目前,完成登记入账文物1334组,共计文物5000件;上传在线文物400余组,目前上传工作仍在继续。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数量与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位居全市第一。

 七、近年来获得的荣誉。

 我县多次被授予“全省文物工作先进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先进县”、“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先进县”;我局多次被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市旅游文物局、阳城县委、县政府授予“文物工作先进单位”、“文物保护先进集体”、“田园城市美丽乡村先进集体”、“文物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定点帮扶红旗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经费申请报告3篇

 经费申请报告怎么写呢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人物,具体的报告也有不同的写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经费申请报告,仅供参考!

 篇一:经费申请报告

 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市应急工作顺利展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成立了阜康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在政府办公室挂牌管理,核定编制两名。

 应急办主要职责是: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职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与区、州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组织编制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宣传培训、风险分析、应急资源储备和普查;协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总结评估工作。

 为尽快发挥应急办作用,保障应急工作正常运转,特申请拨付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一、基本办公硬件经费

 1、办公桌椅两套 2套×700元=1400元

 2、文件柜一套 1套×600元=600元

 3、电脑2台 2台×6000元=12000元

 4、数码摄像机1台 1台×10000元=10000元

 小计:24000元

 二、应急宣传经费

 1、阜康市市民应急手册 5000本×65元=32500元

 2、应急明白卡(不干胶) 5000个×1元=5000元

 小计:37500元

 三、应急演练经费(含基本办公经费)

 1、 综合应急演练    按30000元/年预算,可以按实际开展综合演练费用情况拨付

 2、基本办公经费 5000元/年

 小计35000元

 以上合计 96500元,建议从市应急管理专项预算中安排,恳请批准为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二:经费申请报告

 尊敬的厂领导:

 爆竹厂于2013年3月份成立工会以来工会办公场地及前期必需开支都是由公司列入管理成本给予开支,因工会经费是工会工展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基础,缺乏经费将无保障工会职能的正常发挥,目前阶段,本企业未设有专项工会经费及税收代征,工会开展活动所需经费时向单位申请报告拔付。现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每月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企业是作为管理费用摊入成本的。”请给予解决2014年度工会经费按月支付的问题。

 专此报告,请批示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篇三:经费申请报告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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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为了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

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近40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根据全面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文物本体信息和背景信息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文物普查的技术路线。

(一)统筹规划

普查实行全国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实施的办法。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的各项规范、技术标准,各省级人民政府据此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订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报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布执行。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和普查工作报告编制的规范。

(三)突出重点

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于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调查其文物本体的现状和文物的周边环境状况。

2、在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应重视乡土建筑和建筑群,大遗址和遗址群,跨省区的线形遗址和遗迹的调查登录;重视具有典型价值的近代工业建筑、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以及各种风格、流派、形式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调查登录。

(四)县为单元

普查以县域为基本普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普查档案的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等均以县为基本单位。

(五)控制质量

为了保证普查资料、信息及普查成果的真实、完整和科学,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其范围应包括普查野外到达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以及普查资料、信息登记和录入,数据整合、汇总等各项技术环节。

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普查质量控制标准,指导全国的普查质量控制工作。负责派员抽查普查资料、信息的质量,检查各地的质量控制情况。组织全国的普查质量验收工作。

普查质量控制实行省级责任制。由各省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国统一的标准,制定本省普查质量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质量控制要求,下发各地(市)执行。普查中应分阶段对本省各地的普查质量控制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和现场指导,随时解决质量控制中的各项问题。组织进行质量审核和验收。各省的质量控制情况须定期向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根据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

(一)组织机构

国务院成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委员陈至立担任,副组长由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国务院副秘书长项兆伦、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商务部、统计局、林业局、宗教局、测绘局、文物局、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

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在国家文物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单霁翔兼任。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后,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普查的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经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后,组织实施;

3.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

4.组织普查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

5 举办国家层面的普查人员培训班,指导各省的普查人员培训;

6.对各省的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

7.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道;

8.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9.编制并向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提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并经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公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10 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管理并执行中央财政预算,督促落实地方财政预算。

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业务指导、技术应用、资金设备管理和宣传等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本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的实施方案、普查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的文物普查。

各省文物行政部门作为本省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本省文物普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文物普查的中心环节是田野实地调查。各省应调集全省文博系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建普查专业队伍,进行田野调查及相关资料、信息的登录工作。普查队伍分为队、组两级。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市(地)级建立普查队,在县级建立普查组。

(二)部门职责

在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国家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1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系统的各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

2评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提出本部门参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通知本系统各单位执行。

3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4积极提供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普查队、组进行调查登记。

5财政部门负责普查预算审核、安排、及时拨付使用,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6测绘部门负责提供全国1︰5万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供普查资料、数据登录和量测使用。

7统计部门指导文物部门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组织普查数据统计的审定和发布工作。

8解放军总后勤部按照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国家文物局的技术支持下,负责军事用地的文物普查。涉及军事机密的问题会同文物部门研究解决,保证全国文物普查数据的完整性。

9各部门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文物、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一)普查的时间和标准时点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

(二)普查的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

(1)各级人民政府组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部署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各省部署本省文物普查工作。

(3)制定、发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各省制定、发布普查实施方案,方案报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制定并颁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规范和技术标准。

(5)组建普查队伍。由各省普查领导小组根据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组建队伍的方案和计划安排。各级普查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位。对于人力资源不足的地区要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6)组织全国和地方各级普查人员培训。培训工作分两级进行。国家层面的培训对象是省级普查办公室文物保护管理人员和参加此次普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查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普查工作的组织管理等;省级培训对象是本省各级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所有参加此次普查的普查队员。使所有受训人员能够具备参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上岗条件,保证普查质量。

各省普查培训工作方案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开展各省、市普查试点。

(8)安排普查专款,购置普查相关仪器和设备。

2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

(1)各普查队、组根据国家文物局下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所负责地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2)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

(3)省级以上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行抽查复核。

(4)普查数据、资料定期上报。各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地(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5)普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档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县为单元逐级上报。

3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1)数据、资料汇总和验收。

省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普查队、组的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整合、汇总和验收,并报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的整合、汇总和验收。

(2)形成普查成果。

按规范要求形成普查工作的各项成果:

--建立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

--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系统。

--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

--编制文物普查档案。

--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编制普查工作报告。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普查队审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

普查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地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保密义务。如有泄密事件,按国家保密规定予以处理。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负责建立本行政区的文物普查档案;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普查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国家文物局负责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全国文物普查档案。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普查数据、资料、电子档案实行备份管理,确保安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普查数据,需报经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同意;全国文物普查数据,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经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同意后正式发布。 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

中央财政主要落实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培训经费、部分设备购置费、对困难地区的田野调查及普查报告出版补助费,地方各级财政主要承担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田野调查经费、普查人员经费等。

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加强普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同时,加强普查设备的登记、使用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发布后,组织实施。各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据此制定本省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省的普查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分别确定不同的重点内容。第一阶段,重点宣传开展文物普查的目标和意义,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普查程序等。第二阶段,集中宣传与文物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进展,普查工作先进事迹等。第三阶段,追踪宣传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发布普查基础成果,宣传《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管理系统,报道文物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的作用。

普查宣传建立国家和省级新闻发布会制度。

普查宣传覆盖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户外宣传牌和广告牌,各种宣传品和纪念品等各类媒体和载体。 普查工作结束阶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整个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组织工作、前期调研、业务培训、田野调查、数据资料汇总、整合普查成果等方面,进行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全面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提出本行政区的《普查工作报告》。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省普查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拟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公布。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总结经验,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省情况,提出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工作方案。经审定后,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对普查先进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此之前适时召开本行政区文物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 整理的经费使用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学校的公用经费,我校本着从学校发展出发,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开支,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学校的发展。现将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自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学期我校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经费使用的规定,充分认识到生均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的重要性。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员有田良固、杨勇、陶有才、张艾。

 二、自查情况。

 1、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职工8人,教学班5个,学生79人。

 2、预算编制工作开展及管理情况:

 学校的财务人员参加中心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对学校的经费进行预算使用,各项开支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进行,对各笔收入和支出作好详细的日记账,专款专用,对口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3、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出,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都经过学负责人签字。

 (3)学校的一切物品采购都是由学校教师轮流制采买,学校负责人、财务人员一律不得参与。

 (4)学校的任何大一点采购都要经过学校老师开会民主讨论决定,方可实施。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中心校有关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全体教职工开会决定后,才添置和购买。

 (7)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每月由学校查账小组查实公布一次。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4、存在的问题:

 在公用经费使用中,购买的物品向物主索要发票时,由于数量少、金额少物主不愿意开正式发票。有的物主没有正式发票,只有个别物主给收据,甚至有的物主连字据也没有,例如向农户买笤帚、扫把等,农民又不会写字,这样就给公用经费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三、今后打算。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在公用经费使用上力求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将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篇二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为了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的收费,学生人数及两免一补工作落实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收费情况: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实行专人负责,校长对经费全权监督。自从义务教育经费实行国家财政拨付以来,我校未开设其他收费项目,对国拨经费使用情况每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一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生人数:本期我校共有学生1005人,其中一年级179人,二年级135人,三年级163人,四年级164人,五年级182人,六年级182人。实际人数与20xx年年报数完全相符。

篇三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为贯彻总行计划财务部《关于开展全行财务规范性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管理,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部门对部门费用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本次自查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报告如下:

 一、自查活动的组织

 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督导自查工作,为将本次工作做实,不走过场,部门指定专人对照《财务规范性检查提纲》中的要求,对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开展逐项深入自查,同时注意以查促改,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门财务管理水平。

 二、自查活动的开展

 (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个人金融部费用管理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总行的相关规定、细则和操作流程。此外,个人金融部不断建立健全部门费用管理制度,对部门内各机构费用使用额度及费用报销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个人金融部严格执行总行计财部下发的费用预算,于年初对部门内各机构费用额度进行统筹安排。部门指定专人对各机构费用支出进度进行监测,及时登记部门费用台账,定期编制费用使用情况通报,报部门领导审阅。坚持做到费用管理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三)费用管理具体事项

 1、我部费用支出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无违规以虚jia发票报销获取费用。

 2、我部费用使用以支持业务开展为前提,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对总行统一划拨专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

 3、我部费用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4、我部费用使用严格遵守财务授权制度,超授权事项均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三、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1、部分机构票据粘贴未严格按照财务部规定执行,需计财部及部门费用专管员指导后重新粘贴。

 整改措施:个人金融部将加大对部门内各机构加强政策宣导,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坚持实行规范化管理。

 2、部分机构报销不及时,票据积压,导致季度末、年末集中报销的情况。

 整改措施:个人金融部将加强部门费用额度监管,对费用支用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别较大的机构及时通报提醒,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强化费用预算管理。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规范了部门的财务运作水平,提升了费用专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形成促进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

篇四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20xx年城关乡第一初中经费自查报告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规范教育经费的准确使用和科学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我校对20xx年的教育经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一、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20xx年的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营养餐实施情况、”两免一补”执行落实情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情况、学校收费情况)。

 二、自查内容

 (一)营养餐实施情况:

 1、营养餐供应每周按时供应。

 2、营养餐资金管理规范,台帐登记清楚规范。

 (二)“两免一补”执行落实情况:

 20xx年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住校生全部按规定免除住宿费。

 (三)公用经费:

 1、预算编制工作开展及管理情况:学校的财务人员参加乡中心校的预算编制工作业务培训,量入为出,认真对学校的`经费进行预算编制。各项开支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专款专用,对口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2、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我校在乡中心校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要求我校报帐员按时向乡中心校报帐,所有票据都是正规票据,没有白。

 三、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不存在以各种名义向学生乱收费行为。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做到手续完备,每张注明用途,由学校负责财务的领导签字,再经过校长审核签字。

 (3)无违反规定套取上级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问题。

 (4)无虚列虚支、白条、假列支等违规现象。

 (5)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能按照内控制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教师代表为监督员的会审领导小组。定期将公用经费的收支在校内公示。

 (6)学校公用经费无用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和偿还债务等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1)初中学生留守儿童太多,住校生需有值夜教师,学校需给值夜教师开相应的加班费用。

 (2)学校需要劳务太多,相应的开支也较大。

 (3)由于学校开支琐碎,会导致经费预算超支现象。

篇五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仪征市首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创建于2001年,地处仪征市青山镇东街,龙仪路南侧,现有在编教职工121人,在岗教师91人。学生932人,班级25个。2005年我校顺利通过了扬州市合格小学、合格初中的创建验收,2008年顺利通过扬州市教育现代化乡镇验收,2009年创建成江苏省示范初中。

 二、学校财务管理情况:

 (一)学校严格实行遵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成立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学校财务收支由校长审批。学校设报账员1名,向镇教育核算组、市教育结算中心报账。

 (二)学校财务制度建设相对完善。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有《青山中心学校财务制度》、《青山中心学校预算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费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支审批制度》、《青山中心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学校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使学校经费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三)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编制预算制度。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年度预算,并通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预算合理后上交主管部门。在资金使用上,我校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我校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开支,每月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不超支每月可用资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下拨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校舍维修费等,不存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补贴、教学奖励等人员经费的情况。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使教育经费合理使用,学校成立财务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每学期对学校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会计在办理账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格、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保证我校财务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各种票据手续齐备,规范合法,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可有效,确保了我校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增强了民主理财意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我校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关于“两免一补”的惠民扶持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核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并将享受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务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分管领导管理,各室的公共物品由各室负责人管理。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我校建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栏中将学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每期的收支情况,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名单等在公开栏处进行公示。

 (四)学校财务记帐凭证较规范,帐簿基本符合要求,每年有财务报告。学校专门设有财务档案柜,财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保管、使用、销毁。

 三、自查自评情况

 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要求我校报帐员按时报帐,所有票据都是正规票据,没有白发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校长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向上级申请报告,方可实施。

 5、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学校班子决定后,才添置。

 7、报账员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9、学校自办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效果良好。

 10、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民主理财,向全体教师公布民主理财结果。

 四、存在问题

 1、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不够及时。

 2、自办食堂管理的力量还需加强。

 今后我们将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将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日常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及学生代伙费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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