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简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7浏览:3收藏

韩非子简介,第1张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贵族,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郑韩故城)。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

韩非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韩非子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但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

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于是李斯就向秦王上疏辩驳。韩非与李斯之政见相左。韩非欲存韩,李斯欲灭韩。

因为韩非子和李斯曾经是同窗,李斯深知韩非辩才了得,担心嬴政被韩非计谋所蒙蔽,故上疏嬴政,陈述其中利害。他说:“韩非前来,未必不是认为他能够让韩留存,是重韩之利益而来。他的辩论辞藻,掩饰诈谋,是想从秦国取利,窥伺着让陛下做出对韩有利的事。 ”

秦王认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韩非。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服毒自杀。韩非想上书始皇帝,被拒绝。后来始皇帝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韩非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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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韩非 (战国末期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主张依法治国,他把商鞅变法中的优势和先贤们的思想融合,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他来到秦国后,为秦始皇嬴政构建了治理国家的蓝图,并得到了秦始皇嬴政的信任,不过因为他不主张灭掉韩国,和李斯的意见相左,最终遭到排挤,客死他乡。

第一,韩非子和李斯都在荀子门下学习,然而荀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他重视礼仪道德,但也强调了政治法度的作用,所以韩非子和李斯是法家这点,和荀子所代表的儒家并不冲突。在这里,李斯先出师门投靠到了秦国,在吕不韦门下得到重用,之后又成为了秦始皇嬴政的心腹。然而韩非子却回到了弱小的韩国,想让韩国强盛起来。

第二,韩非子原本是韩王的九公子,他不热衷于权术,但因为其身份地位摆在那,也被他人当成韩王的继承者,被韩王的其他公子打压,所以韩非子在韩国的处境并不好,所以开始有了在秦国施展报复的想法。因为李斯的缘故,韩非子很快就得到了秦始皇嬴政的心声,他的才学还要在李斯之上,不过真正发生分歧的还是灭掉韩国这件事。从地利上来看,韩国处于魏国和楚国之间,若孤军深入其敌人就变成了魏国和楚国,而当时真正能对秦国造成威胁的是赵国。不过李斯却认为韩非子因为自己的身份而袒护韩国,再加上之前有郑国渠一事,表面上帮助你的人实则在想方设法算计你。鉴于此,秦始皇嬴政将韩非打入死牢。

第三,但韩非子的理论并没有被秦始皇嬴政所舍弃,反而成为了以后封建社会君主专制制度的理论依据,而他所构建的依法治国也令秦国更加的强大,成为一统天下的利器。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简介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贵族,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郑韩故城)。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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