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2020全市文化惠民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3收藏

精选2020全市文化惠民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第1张

 精选2020全市文化惠民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建设一流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对现有乡镇综合文化中心人员进行登记,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做到专岗专用;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精选2020全市文化惠民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近年来,×市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着力加快以均等化、标准化、数字化、社会化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广泛举办文化惠民活动,充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一、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项目带动实施有力。积极协调推进×市民之家项目,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剧场新馆设施正在加紧建设,建成后将成为我市功能最全的文化娱乐中心。市直场馆服务效能大大提升。市文化馆修缮了馆舍,购置设备,每年辅导开展活动×多次,创作编排节目×多个,连续三次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市博物馆对馆藏珍贵古籍进行了集中梳理,出版了《×市博物馆馆藏古籍目录》。市图书馆上线数字化阅读设备,购置图书,改善展陈条件,×年成功创评为国家一级馆。基层文化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召开了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议,组成了多部门联合督查小组,多方争取文化资金,建设了×处标杆性、示范性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同时,积极推动了×个社区和×个省定贫困村的重点提升工作,配发了电脑、书橱、音响、电子琴、锣鼓、二胡、舞蹈服装等文化器材,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特色文化阵地投入不断加大。建成运行县图书馆综合服务大厅,开辟出新书速递阅读书吧、综合阅览室等阅读功能区。

 完成图书馆门厅改造和少儿馆建设,优化了阅读区、视听区、亲子体验区等功能室布局,并结合图书馆改扩建建成了县党群服务中心。细化考评办法强化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图书馆夜间开放,举办文化馆暑期文艺培训班,增强免费开放效果。

 结合乡镇文化站专项治理,加大日常督查和定期考核力度,加强基层文化站点运行监管,1-10月份县三馆和11个乡镇文化站累计开放接待群众达×万人次,图书馆被省妇联授予“亲子阅读体验基地”,获评全市“百佳”文明窗口,文化馆入选全市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

 二、依托设施平台,打通文化惠民最后一公里。

 每年依托文化场所及设施,集中力量举办书画展览、广场舞大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大型活动×余次,群众可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在身边享受到大量优质公共服务。一是免费看大戏。由政府买单,市京剧团把戏台直接搭在老百姓家门口,让老百姓不出村庄,就能看到精彩的节目,每年演出×场次,足迹遍布全市各个镇街区,覆盖×多个村庄,演出行程×万多公里,观众人数达×万人次。

 该剧团经常演出的剧目有:×等×余出大戏及多出折子戏;原创首演的大型传统京剧及现代戏剧目有:×等×余部。市京剧团还举办戏曲春晚、京剧艺术节、红色七月演出周等大型演出活动,其中,京剧艺术节市民免费看大戏活动已连续举办了三届,每年正月初连演八九场大戏,让广大观众过足了戏瘾。

 同时,积极带动×余支业余剧团开展演出,其中为×支业余剧团办理了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这些剧团每年演出×多场次,丰富活跃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二是免费观**。市**公司在全市开展农村公益**标准化放映,每年放映**×场,确保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同时,在市区各大广场、重点镇村(社区)设置了×处固定银幕架,努力满足市民的观影需求。

 三是免费赏文艺。市文化馆不定期地对村(社区)文艺骨干和文艺团体进行下乡指导服务,并且市民不花一分钱,就能接受书法、声乐、乐器、摄影、舞蹈、绘画、京剧、朗诵、陶艺泥塑等近×个门类的艺术培训。成年人培训班分春秋两季,少儿培训安排在寒暑假。

 培训结束,还举办师生作品展,检验学员的学习成果,每年培训×人。市图书馆常年坚持无公休节假开馆,并设有儿童、老人、残疾人阅览专区,每年举办免费送春联、元宵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有奖征文等活动。在市图书馆“××书院”,还设有经典读书会、国学公开课、国学冬夏令营、祭孔活动、乡村儒学、名人讲座、智慧教子等国学公益培训活动,每年举办×余次。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余件,古籍×余部,馆内常年举办欧亚美陶瓷展、×××先生捐赠藏品展、书画展等。四是免费享活动。

 从去年开始,积极举办了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在一些加盟的书店、KTV、网吧等,市民可以通过银行卡或移动终端免费领取文化惠民卡,享受折扣、积分等多种优惠,还可以申领文化消费券,直接享受现金优惠。×酒地、×艺术城、×鼓巷等文化园区、企业也推出了“×大明星”“休闲节”、中国(××)生态酒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目前,我局正在广泛发动,积极推进第×届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筹备工作。

 三、创新服务模式,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制定了《公共资源配置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事项。通过政府采购、冠名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去年,我市文化惠民消费季共使用省发文化消费券×张、市发券×张,有效带动了市民文化消费。

 “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农村公益**放映工程等均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成功范例。积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对全市文化业户行业管理,积极开展好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制定并公布了×项改革清单,确保×家文化娱乐业户和×家新闻出版经营单位健康发展,实现了文化类行政审批事项零投诉。

 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将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安排,建立了×支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共×余人,完善了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管理等机制,形成数据库。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打造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其中,市**公司和市京剧团分别被评为第×届、第×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文化投入,把文化阵地与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促进县、乡、村三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到书报全民读、演出人人看、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月月放、图书常更新,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一是建好管好公共文化设施。加快3个县文体中心建设。争取年底前完成文体中心室内装修,将县文化馆及县图书馆搬入新馆。完成县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任务。选取6个条件较好的乡镇,作为我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乡镇,年内建设完成。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在我市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已全面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文化向基层延伸,加强人口聚集区文化小广场建设,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打造“一村一院一品牌”。推进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巩固×市“广电扶贫、宽带乡村”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用户光纤入户双向网络改造步伐,逐步实现HTTB网络传输。加快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实现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

 二是有效供给文化产品服务。扎实开展好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加强资源整合,综合用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惠民、文艺汇演展演等平台载体,把更多优秀的**、戏曲、图书、期刊、科普活动、文艺演出、全民健身活动送到农民中间,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持续办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项目,每年为全县乡村(社区)免费送戏×场以上,送公益**×场以上。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支持群众自办文化,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等。

 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等,通过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经典诵读、书画摄影比赛、体育健身竞赛等文体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保持和增强群众性,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农家书屋管理。根据群众读书需求,对全县×个行政村及×个自然村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同时,在村级农家书屋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开展。

 三是建设一流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对现有乡镇综合文化中心人员进行登记,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做到专岗专用。开展文艺志愿服务,培育打造一批优秀民间剧团,培养带动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民间文化能手。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乡大中专学生等吸纳到乡村文化队伍中来,增强乡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丽江市、迪庆州和其他有纳西族聚居的有关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和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纳西族东巴文化是指纳西族世代相传的物质和非物质东巴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1966年前出版或者手抄的纳西族东巴古籍文献;

  (二)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东巴象形文及哥巴文等;

  (三)传统音乐、舞蹈、美术和书法;

  (四)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

  (五)传统民俗、体育和游艺;

  (六)传统民居建筑、器皿、用具和设施等;

  (七)其他有保护价值的纳西族东巴文化。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纳西族聚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纳西族东巴文化的宣传和保护,鼓励把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劝阻、制止破坏纳西族东巴文化的行为。第五条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保护工作。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规划;

  (三)组织对纳西族东巴文化进行展示、展演、调查、收集、整理和研究;

  (四)组织并实施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项目、纳西族东巴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调查、申报、评审、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对纳西族东巴文化产品开发和市场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支持和发展纳西族东巴文化产业;

  (六)管理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经费并监督使用。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族宗教、教育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保护工作。

  鼓励文联、社科联等团体和东巴文化研究机构积极参与东巴文化保护和传承活动。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开办纳西族东巴文化相关专业,培养纳西族东巴文化专门人才。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编写东巴文、哥巴文等纳西族文化校本教材,用于民族中小学特色教育。第七条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纳西族聚居区和纳西族东巴文化传承活动开展较好的地方设立纳西族东巴文化生态保护区或者传承基地,并对保护区或者传承基地传统文化以及文化生态空间进行整体规划和保护。

  纳西族东巴文化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应当体现纳西族特色,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第八条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加强对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鼓励和引导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原住民就地创业,改善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第九条 鼓励、支持纳西族东巴文化研究机构和社会力量兴办纳西族东巴文化传承学校、传习馆(所)和专题博物馆,培养纳西族东巴文化传承人,改善纳西族东巴文化传承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聘请省内外纳西族东巴文化代表性传承人和学者讲学或者收徒授艺。第十条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经费。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经费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纳西族东巴文化人才的培养;

  (二)纳西族东巴文化的调查与研究;

  (三)纳西族东巴文化数据库建设;

  (四)濒危纳西族东巴文化的抢救;

  (五)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传承和传播活动;

  (六)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保护利用项目建设;

  (七)纳西族东巴文化相关资料和实物的征集;

  (八)纳西族东巴文化相关书籍、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的整理出版;

  (九)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

  (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人类文明和多彩贵州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与服务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领导,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便捷化。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公共图书馆经费包括文献信息、人员、服务、设施、设备、图书馆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经费应当专款专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图书馆智能化、智慧化建设,支持公共图书馆在建设、管理和服务中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技术,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立和发展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

  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督促会员提升职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第八条 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设 立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人口分布状况、地理特征、交通条件等因素,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

  市州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为区域内的中心馆。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为区域内的区域总馆。

  乡镇(街道)的图书馆(室)和村(社区)的农家(职工)书屋为区域分馆。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民族文献分馆或者民族文献阅览室。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馆(室)或者服务网点建设,可以在公园、车站、机场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立图书室或者服务网点。

  车站、机场等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方面为图书室或者服务网点建设提供必要支持。第十二条 中心馆可以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设立直属分馆。区域分馆或者服务网点可以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或者利用其他现有建筑设立。

  图书馆(室)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的,应当按照图书馆(室)的功能和环境要求独立分区。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图书馆(室)纳入总分馆体系。第十三条 省公共图书馆负责全省的文献信息保障、地方文献信息收藏、古籍保护、学术研究、业务指导和培训、行业协作协调、业务标准制定、科技运用与信息化推广等业务,推动全民阅读,开展交流与合作。第十四条 市州公共图书馆负责区域内公共图书馆业务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组织专业化培训。第十五条 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实行总分馆制,负责对所属分馆的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承担所属分馆或者服务网点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编目、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培训。第十六条 设立公共图书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章程;

  (二)固定的馆址;

  (三)符合国家标准的馆舍面积,与其功能相适应的阅览座席、文献信息和设施设备;

  (四)与其功能、馆藏规模、服务对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五)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六)安全保障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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