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历史分哪些时期和其特点?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8浏览:3收藏

中国音乐历史分哪些时期和其特点?,第1张

(前221—公元960)这段历史将近1200年,它同样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包括秦、两汉、三国、晋(前221—公元420年),后一时期为南北朝、隋、唐、五代(420—960年)。两个时期的共同特点是:歌舞大曲是音乐的主要形式。它们的区别则在于:前一时期汉族音乐是主要的音乐成份,后一时期经过历史上空前的中外各族音乐大交流而达到了歌舞音乐的峰巅。

  秦立国很短,只有14年时间,但它却并不是过渡性质,而是开创性质,汉只是承袭秦的制度而已。在音乐上,汉就承袭了秦创立的乐府机构。秦代管理音乐有两大机构。其一是“太乐”,从属于“奉常”,“奉常”是掌礼的,所以“太乐”是管的礼仪音乐。另一就是“乐府”,从属于“少府”,“少府”的职能是搜罗全国各地的物品供皇帝挥霍,所以“乐府”也就是搜罗各地有特色的歌舞供皇帝精神享受的机构了。

  乐府在汉武帝时(前140—前87)受到格外重视,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搜集了“赵、代、秦、楚”(相当于今天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广大地区的民歌,又请著名文人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创作诗赋、歌词,由李延年作曲。李延年是富有音乐传统的中山地方的人,父母兄弟都是从事音乐工作的伎人。李延年因为善舞的妹妹受汉武帝宠幸而被封为“协律都尉”,这是个不见于常设职位的临时封赠,但李延年在这个职位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音乐才智。所谓“协律”,指音乐的创作和演出,李延年善作曲,也善改编新曲,人们称他的音乐是“新声”、“新声曲”、“新变声”。

从汉武帝时开始,乐府越来越庞大,起初宴会娱乐,不过歌童歌女70人演唱,另有乐队伴奏,规模并不算大。但是到后来乐府属下已有八百多人,所以到公元前7年,就不得不取消乐府,但被裁撤的却大都是各地的演唱演奏人才,剩下的小部分则被分配入“太乐”,改从事雅乐活动。但二百年间,尤其是汉武帝以后的一百年间,乐府的影响是极大的,后代虽无乐府的名目,但基本上有着相应的建置,而且后代把与乐府搜集的歌谣相似的歌体也都称之为“乐府”。

乐府搜集的最有名的歌曲形式叫“相和歌”。“相和歌”本是民间的无伴奏“徒歌”,往往一人唱,几人和,在这个基础上加丝类、竹类乐器伴奏,也就是“丝竹更(交替)相和”,就称为“相和歌”。丝竹类伴奏乐器有琴、瑟、筝、琵琶、笛、笙、篪,而由歌唱者敲节鼓统一节奏。相和歌的结构形式比较多样,既可以一曲到底,不分段落,也可以分两个以上段落,每个段落称为一“解”。结构较为大的,后来也称为“大曲”,“大曲”有时前面有相当于引子的“艳”段,后面有尾声性质的“趋”或“乱”段。这样的结构形式,已可表现比较复杂的内容或情感。相和歌已明确有几种不同的调高,并记明哪首乐曲属哪个调,我们虽然从秦以前的乐器和文献记载上知道,早就有调高不同的现象,但那时却没有调名。确立调名,是相和歌中才有的。相和歌的五个基本调名叫平调、清调、瑟调、楚调、侧调。其中前面三调在晋以后为清商乐专用,又称“清商三调”。

平调以黄钟为宫,所以平调就是正调的意思,也就是基本调。瑟调和清调,分别是平调的下四度和上四度调,它们是在乐器上最易转换的近关系调。但是在笛上,这三个调的名称并不相同。平调,笛上称正声调;瑟调,笛上称下徵调;清调,笛上称清角之调。以正声调为标准,其它调的宫音相当于正声调的什么音,就叫什么调。详见下表:

律 名

阶 名

调 名

平调(正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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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调(下徵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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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调(清角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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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商乐是相和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东晋政权南迁(4世纪初)以后,南方的音乐随着有了更显著的地位。地处长江下游的吴地歌曲在战国时本就有名,称为“吴”,现在则被呼为“吴声”;长江中游早就出名的“楚声”在新的时代叫做“西曲”。它们都是在原地新发展起的声乐,不能理解成旧调新唱。吴声、西曲和南迁后带来的以北方民歌为主的相和歌合流,当时给了个新名字,就叫“清商乐”,也简称“清乐”。吴声、西曲都是短小的歌曲,一般为四句,有时在前面加一引子,或后面加一尾声,称为“和”或“送”。和相和歌的“艳”、“趋”(“乱”)不同的是,相和歌的这些段落有时并不歌唱(估计应为器乐段落),吴声和西曲则一律是歌唱的,而且多半是合唱。

  秦汉以后,钟、磬在乐队中的重要地位逐渐为竽、瑟代替,一钟双音慢慢就失传了。竽和瑟可以演奏旋律性强和比较快速的乐曲,西汉的著述中形容弹瑟的双手在弦上起落,犹如飞速上下绕飞的小虫“蠛蠓”,可见旋律进行之快。擅长烘托庄严肃穆气氛的钟、磬是不能与之相比的。瑟无论在制作上和演奏上在汉代都达到了高峰,例如其“挥”的演奏方法(即以一个手指飞快地往返拨弦)已十分普遍,以致可以作为拨弦演奏的通称。而这一方法失传后只是近代才用于筝演奏(筝的“摇指”,与古代瑟的“挥”近似),瑟的双手齐弹或轮流演奏旋律的手法也只是近代才又在筝上出现。琴在汉以后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出土的西汉琴还是半截音箱,半截实木的构造,比瑟要简陋得多。但它小巧,方便,很受文人的重视,也就容易得到改进,大约魏晋之时,琴的形制便与今天流行的差不多了。筝也是东汉末发展起来的乐器。它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的秦,但那时是作为粗糙而不入耳的乐器被提起的。西汉时其地位并未改变。东汉末,筝的形制也由半截音箱改为通体音箱,和琴一齐向瑟靠拢。(中国历史上的弦乐器本来有两种类型,估计是两种文化来源,一种是瑟,通体是音箱,另一种是琴、筑、筝,都是一半为实木,一半为音箱。但最晚不过魏晋,就全部归并为通体音箱的结构了。)改进了的筝立即成为重要乐器,因为它比瑟小,音区比瑟高,出音脆亮,演奏技巧又比瑟简单,于是逐渐替代了瑟。(东晋以后,瑟的形制已失传,又反过来模仿筝形造“瑟”,不过只是“大筝”而已,没有实际演奏价值,因此渐渐沦为“摆设”。)竽、瑟为主的乐队又变而为竹、笛、筝为主了。这一时期值得注意的乐器还有琵琶和箜篌,这两种实际上都是外来乐器,古籍中也有说是自己造的,应系伪托,不可信。箜篌分卧、竖两种,其实是来源不同的两类乐器。卧箜篌似瑟而小,七弦、面上有通品,用拨弹奏。竖箜篌类似竖琴,但要小得多,用双手拨奏。琵琶是直柄连接扁圆体共鸣箱,柄上设有通品的四弦乐器。《晋书》记载说阮咸“妙解音律,善弹琵琶。”今出土南朝墓画像砖上所画阮咸像,阮咸手持用拨弹奏的,正是当时的琵琶南北朝以后,梨形音箱的曲项琵琶兴起,这种直柄的琵琶便被淘汰、遗忘了。到唐代,从古墓中出土的直柄琵琶,一般人已不认识,经请教专人,才知是阮咸善弹的琵琶。因此就称它为阮咸,今或简称“阮”。

  秦汉以后,祭祀乐舞相对前代势头已有下降,而一般用于宴饮场合的舞蹈比秦以前却活跃得多,这些舞蹈称为“杂舞”。著名的有《盘舞》、《[革卑]舞》、《铎舞》、《拂舞》、《白[贮]》(“贝”换成“纟”),这些舞的名目,指明了舞的导具,例如《舞》用有柄小鼓,《铎舞》执铎,等等。《舞》则以盘覆地(多为七盘),外加扁鼓(一鼓或二鼓),舞者即舞蹈于盘、鼓之上,兼踏鼓加强节奏。为杂舞伴奏的乐队,有学者认为是黄门鼓吹。其主要乐器有建鼓、竽、瑟、箫(排箫)、埙,外加钟、磬。今之学者一般以为汉魏大曲均有舞蹈,但这是仅仅根据“凡诸大曲竟,《黄老弹》独出舞,无辞”这几句话所作推测,而这几句话却并不能得出凡大曲必伴有舞的结论。所以汉魏大曲是否伴舞,还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才能作出正确结论。但大曲后必接有舞蹈,则是无疑的。

  汉以后新发展起一种音乐形式,叫“鼓吹乐”。这其实是一个极笼统的名称,顾名思义,凡以鼓和吹乐器为主演奏的音乐,都叫“鼓吹乐”,但有时候它又有具体所指。“黄门鼓吹”也是一种鼓吹乐,演奏汉代皇帝飨宴群臣的“食举乐”,并奏杂舞曲。有时候“鼓吹”又专指有箫、笳(一种失传的西北少数民族吹乐器)的乐队配制,于“朝会道路”作仪仗用;而有鼓、角(也是失传的当时西北少数民族乐器)的则叫“横吹”,军队中使用,骑在马上演奏(唱)。汉武帝时“协律都尉”李延年就利用西北传来的乐曲创作过“新声二十八解(曲)”,后为横吹所用。

中国的古代传说中是没有音乐之仙的。不过有与音乐相关的传说,比如师旷。

中国古籍里记载最早的音乐家是夔,以精通音乐著称,出自《韩非子》:

哀公问于孔子曰:“吾闻夔一足,信乎?”曰:“夔,人也,何故一足?彼其无他异,而独通于声。尧曰:‘夔一而足矣。’使为乐正。故君子曰:‘虁有一足。’非一足也。”

注释

①夔:我国见诸记载最早的音乐家,以精通音乐著称

②乐正:古代官名,负责音乐事务地位的官员

译文:

鲁公问孔子说:“我听说夔这个人只有一只脚,这是真的吗?”孔子回答说:“夔是个人,怎么会一只脚?这个人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就只是精通音律。尧说:‘有夔一个人就足够了。’指派他当了乐正(官名)。因此对有学识的人的作用给以很高的评价说:‘有像夔这样一个人就足够了。’不是只有一只脚啊。”

  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有着许多有关音乐的资料,把这些资料缀合起来,可以看到古代音乐的发展过程。虽然其中有不少属于神话传说,而且由于传闻渠道和着述者观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后人也因理解角度的分歧而发生争议,这种差异和争议,在今天来说,已因年代久远而无从辨别,只能以见仁见智而存疑千古了。最早的乐器是什么?是谁发明创造的?《世本作篇》是这样记述的:“女娲作笙簧。”这笙簧是什么样的呢?《博雅。释乐》又进一步阐释说:“笙以瓠为之,十三管,管在左方”,我们从而知道笙簧的制作方法是在老熟的瓤瓜的一端开一吹奏的孔,再在瓠瓜的左方钻十三个洞,插上相应数量的竹管,这样,一只原始的笙簧就制造出来用以吹奏了。此外,传说中与女娲既为兄妹又是夫妇的伏羲,又“斫桐为琴,绳丝为弦,织桑为瑟”(《礼记》),世界上最早的三种管弦类乐器——笙、琴与瑟就产生问世了,因为女娲与伏羲是继开天辟地的盘古氏之后出现的最早的大神,因此人们奉他俩是音乐事业的祖师。

 但是,王嘉《拾遗记》中又有这样一段记载:“帝子与皇娥并坐抚桐峰梓瑟,皇娥倚瑟而清歌,白帝子答歌。”这对钟情于音乐的夫妇相依相抚、边奏边歌的同乐图是极为动人的,然而他俩所用的瑟是否伏羲创制的那种?

 有人认为,确是伏羲所制,因为乐器的原料同是桐木之类,而古文字学家严重光先生否定说:古代交通不便,身居东天的伏羲是很难远涉到僻居西方的'皇娥住所的,所以这瑟是另有人创造的,或许就是皇娥。遗憾的是,皇娥所抚奏的那张瑟,后来竟被其儿子少吴氏“弃其琴瑟于东海之外大壑”(《山海经。大荒东经》)而不能传世。

 在伏羲同时,中原地区有个小天帝葛天氏,也是一个音乐爱好者,他创制了一首《葛天氏之乐》,在祭祀天地时边歌边舞,可能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乐曲之一,可惜已经失传。此后炎帝曾孙鼓、延两兄弟“始为钟,为乐风”

 (《山海经。内经》),合作创制出世界上最早的打击乐器钟,还为之谱写了乐曲。看来,这要比葛天氏的那首乐曲迟若干年。而那着名的黄帝与蚩尤的涿鹿大会战,“帝命吹角作龙吟以御之”(《路史后记》),又在东海的流波山发现夔牛,“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之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山海经。大荒东经》),剥夔牛之皮为鼓,用雷兽的骨作槌,鼓声隆隆而大败蚩尤,这大概就是后世军鼓的滥觞。

 已故民俗学家张励成先生认为:上述的所谓几种乐器,制作简陋,又无乐律可循,只是一种发声工具而已,真正的乐器,是在黄帝令伶伦制定五音十二乐律以后产生的。

 伶伦,是黄帝的乐官,奉帝命,在昆仑山的嶰谷,制作出12根长短不一的符合黄钟乐律的竹管,将其吹出的12种不同声音与雌雄凤凰的12种鸣叫声逐一校对相符,然后把其奇数各音称“律”,偶数诸音称“吕”,合称“律吕”,这12乐津正好是一个8度音程。接着,他又与荣将一起铸造了12口编钟,使它们的宫、商、角、徵、羽五音相配合。帝喾在位时,“有倕作为鼙鼓、钟、磬、苓、管、埙、箎、鞀、椎钟,帝喾乃令人拚,或鼓鼙、吹苓、展管箎,因令凤鸟天翟舞之。”(《吕氏春秋。古乐篇》)。张励成先生认为:至此,正规的乐器正式系列地产生。

 《吕氏春秋》又说:“帝颛顼生自若水,实处空桑,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云,以祭上帝。乃令为乐倡,乃偃寝,以其尾鼓其腹,其音英英。”

 这是什么东西?有人认为是黄鳝,因为古代鳝同音,神话学家袁珂教授则认作猪婆龙,但究竟是什么,却无实物可证。颛顼的曾孙长琴,“是处摇山,始作‘乐风’”(《山海经。大荒西经》)。黄帝不但令人作乐律,还亲自创作过不少乐曲,着名的有《咸池之歌》、《清角之歌》与《h鼓之曲》等,可惜均已失传。这《清角之歌》是在胜利的气氛下即兴创作的巨着,《韩非子。十过》说:“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据同书记载,这清角,在春秋时,晋平公曾强令师旷演奏,“师旷不得已而鼓之,裂帷幕,破俎豆,堕廓瓦,坐者散走,公恐惧,伏于廊室之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一曲之威,竟至于此。而《h鼓之曲》是在黄帝大败并诛杀h尤于青丘后所作,共十章,“一曰雷震惊,二曰猛虎骇,……五曰灵夔吼,六曰雕鹗争……”

 (《绎史》),张励成先生认为,音乐到这个时期,方才真正闯入神圣殿堂。旅美音乐家朱尚音先生提出她的论点并举例说:“《吕氏春秋》载,‘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英、六列’,尧的乐官‘夔仿山川溪谷之音,作乐大章,天下大和’(《帝王世纪集校》)。以后,‘舜立,命延乃拌瞽叟之所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帝舜乃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吕氏春秋》),这九招,又名箫韶,据《书。益稷》上说:”萧韶九成,凤凰来仪‘。故孔子听后连连赞叹:“尽美矣,又尽善也。’帝舜又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尸子》),又作《卿云歌》唱道:“卿云烂兮,糺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朱先生断言,我国古代的音乐事业,只有到了这时,方才发展到臻善的境地,至于以前所说的那些,只是音乐的萌芽时期而已。

 让我们来共同努力,从古籍和出土文物中,发掘出更丰富的史料,进一步解开音乐发展之谜吧!

古筝又名汉筝、秦筝、瑶筝、鸾筝,是汉族民族传统乐器中的筝乐器,属于弹拨乐器。它是中国独特的、重要的民族乐器之一。它的音色优美,音域宽广、演奏技巧丰富,具有相当强的表现力,因此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现在也出现了小古筝、便携式古筝、迷你古筝、半筝、新筝、十二平均律转调筝。古筝属弹拨乐器,结构由面板、雁柱(一些地段也称之为筝码)、琴弦、前岳山、弦钉、调音盒、琴足、后岳山、侧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组成。

古代典籍对古筝的记载如下:

1  

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传.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2

也有说法为:筝是战国时的一种兵器,用于竖着挥起打人。还有一句古话叫“筝横为乐,立地成兵”。后来在上面加上琴弦,拨动时发现悦耳动听,于是发展成乐器。随着时间的推移,兵器也越来越轻便,筝这种体形庞大、质量不轻的兵器就被遗弃了。所以眼下人们见到的筝都是以乐器的形式出现的,形态优美,并附有装饰。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嬴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纣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3

《集韵》“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姐妹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

4

汉代应邵《风俗通》载文: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5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乐四》中说:“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关思哉。并有附注说:“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他乐肯十有三弦。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

6

《战国策》记载:“临淄其富而实,其民无不欢竽、击筑、弹筝”,所以不少人称山东筝为齐筝。它的流传主要在包括郓城和鄄城在内的菏泽地区,和鲁西的聊城地区,特别是菏泽地区的民间音乐甚为流行,被人们誉为“筝琴之乡”,出过不少民间说唱、戏曲和民间器乐的演奏人才。

7

《三国史记》记载:“伽倻国嘉实王制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之律。乃命于勒制其曲。” “伽倻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伽倻琴,虽与筝制度小异,而大概似之。”

注:《三国史记》(淀ダ)是一部记述朝鲜半岛的正史,是朝鲜现存的最古史书 。《三国史记》主要以已失传的《旧三国史记》和《花郎世记》为依据,同时也参考了中国的历史典籍包括《魏书》、《三国志》、《晋书》、《旧唐书》、《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此书是研究朝鲜三国时期和后期新罗历史的珍贵文献。

中国音乐历史分哪些时期和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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