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吃狗的历史演变,高渐离、樊哙是“狗屠”出生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9浏览:4收藏

中国吃狗的历史演变,高渐离、樊哙是“狗屠”出生吗?,第1张

笔者先此声明,写这篇文章绝对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也无意挑起任何情绪式的争论,只希望从中国历史发展的角度,严肃地讨论中国吃狗风俗的历史演变。

中国人吃狗的风俗,很早已经形成,但何时开始就没有具体证据,但自新石器时代,在黄河流域,尤其在位于黄河中游的中原地区,已经发现将狗作为家畜的证据。这和农耕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也就是说,中国人吃狗的风俗,是源于家畜饲养和农耕定居生活的。

另外,直到周朝,狗、牛、羊等家畜,也成为了祭祀的必需品。根据《周礼》,为了准备祭祀活动,当时出现了"犬人"的官职,专门负责养狗。在众多祭祀牲畜品中,除了牛(因为耕田)之外,狗的地位是非常高的。换言之,当时是基于祭祀的需要开始吃狗,但狗和牛一样,比较矜贵,不是一般人可以经常食用的。

我们客观讨论中国人开始吃狗的风俗,有其历史的脉络,而且与是否残忍没有什么关系。

在《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明确指出:"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饲养家畜,必须留意其繁殖的周期,而人到了70岁,可以吃肉滋补身体。

读过《史记》的读者应该对"狗屠"这个职业不太陌生。例如,荆轲在燕国认识一位有音乐天分的狗屠高渐离,高擅长击筑(击弦乐器的一种),喜欢一起喝酒,一起组织乐队,荆轲是主音歌手。在鸿门宴中,勇敢营救汉高祖刘邦的樊哙,也是狗屠出身。

战国时期,社会上出现屠宰狗的专职屠夫,证明吃狗肉开始普及、平民化。汉朝宫廷中,也继续聘请专门管理猎犬和祭祀用犬的"狗中"和"狗监"。

中国人吃狗习俗的改变始于六朝,尤其从外族进入中原建立政权开始。晋朝灭亡后,鲜卑族统一了中国北方,建立了北魏。由于鲜卑人原来是游牧民族,他们进行狩猎时,需要猎狗的协助,人狗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因此他们不会吃狗肉。

狗,在历史上是六畜之一,古人非常爱吃狗肉,以至于“屠狗”成为了一种职业,历史上许多著名的人物在发迹之前,便以屠狗为业,以至于留下了“仗义每是屠狗辈”的美谈。汉代人更是“喜狗”之风盛行,将狗肉这种美食吃出了新花样。

“屠狗”这个行业出了几位名人。战国时期,屠狗、卖狗肉成为了一种专门的行业,刺客聂政就到齐国“为狗屠”,而与刺客荆轲交好的高渐离也是一位屠狗之辈,“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且“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发展到了秦汉,屠狗之风继续发展,汉朝的开国功臣樊哙就是一位有名的狗屠,《汉书》称他以“屠狗为事”,颜师古注曰:“时人食狗亦以羊豸同,故哙专屠以卖。”也就是说,正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将狗肉作为与羊肉、猪肉一样经常食用的食物,所以樊哙才以此为业。

以“屠狗”为业的樊哙

那么,汉代人如何吃狗肉呢?到底有哪些讲究之处?

汉代人吃狗肉的讲究,一则在于选择狗肉食材时的严格,二则在于狗肉制品的丰富。

汉代人选择食用狗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即“选幼不选壮,选壮不选老”,也就是说,汉代人认为狗龄越小,狗肉越好吃。在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就出土了大量食材,其中包括有狗,经过对狗肉标本的科学分析,可知这只被殉葬的狗是饲养不到一年的小狗。由此可见汉代在挑选肉狗时的标准。

在长期吃狗肉的风气影响下,汉代形成了几道狗肉名菜。

现代人吃的狗肉

在《盐铁论》一书中,记载了汉代的一道名菜“狗”,这是一种将狗肉切成很薄的片状,并佐以美味的调料的美食。另外,还有将狗肉晒成干的“庸脯”。

汉代还有一款被载入《食经》的狗肉名菜,叫做“犬牒”,其做法非常复杂:取狗肉三十斤、小麦六升、白酒六升,将这些食材煮沸三次,换掉汤底,再加入小麦和白酒各三生,直至让狗肉骨肉锋利,再将小鸡三十只放入肉中,放入甑中蒸一整个晚上,之后方可使用。其复杂程度可见一斑,经过精心烹制的这道名菜,单是听这描述,都让人食指大动、直流口水!

海狗(学名Arctocephalinae),又名“毛皮海狮”、“毛皮海豹”或“突耳海豹”(eared seal),食肉目鳍足亚目海狮科的一个亚科。

海狗遍布世界各地。除了生活在白令海中的北海狗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塔斯马尼亚、南非及南极洲等地的水域中也都有海狗的踪影。

在明朝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里有一则记载说:

  有一种腽肭脐媚药,俗名海狗肾,效力下下于春恤胶,但是假货充斥,百中难有一真。这种媚药取材自山东登州海中的海狗。以前张居正当宰相时,晚年蓄养了很多姬妾,无法杨枝遍洒,就专门用它来做壮阳药剂。这些海狗肾都是蓟州元帅戚继光每年奉献的,戚继光原是登州的文登县人。张居正服用海狗肾虽然有奇效,但后来就发了热病,在严冬时都热得戴不住貂帽。文武百官在冬天上朝,虽然有皇上赏赐的暖耳皮帽,但因张居正不戴,大家也都不敢戴。后来,张居正竟因此病而一命呜呼。

  从这则记载可知,山东登州在明朝时还有不少海狗,而戚继光为什么会送海狗鞭给宰相张居正,原来是因为那是他的“家乡特产”。上网查询可知,现在山东还有不少生产“海狗鞭补品”的公司,只是原料多由加拿大进口,想来土产的海狗早就因供不应求而绝种了。

  在中国旧社会,壮阳药的市场很大,一方面是因为一夫多妻制,有办法的男人广蓄妻妾,但却又多在“力不从心”的中年期,这时就特别需要藉药物来“壮声色”;而且“药补”的观念渊远流长、深入人心,什么多可以补,什么都需要补,“命根子”当然更可以补、更需要补了。

  海狗鞭大概是知名度最高的壮阳药,所以沈德符会说“假货充斥”。但为什么会选海狗鞭呢?一方面是在反映“吃脑补脑,吃鞭补鞭”的思维模式,一方面则是中国人认为海狗的性能力特别强,能“一牡管百牝”,吃它的鞭就可以“勇战群雌”。基本上,这是一种象征主义和想象,心理作用要大于真正的药理作用。

  有人也许会认为这样的想法和作法有点可笑,但其实西方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古代的罗马人也有壮阳药,只是他们吃的不是海狗,而是非洲的土狼肉,特别是它们的阳具和阴蒂──因为母土狼的阴蒂特别粗大,像一根假阳具,而且凶猛无比。由此可知,在这方面,罗马人的思维模式跟中国人其实是差不多的。

古希腊时期,所谓西方文明的摇篮,对应我们周秦汉时期,就''明目张胆''的将狗肉用作祭祀用肉。古希腊伯里克利时代的医生,希波克拉底,这位被遵奉为西医之父的先贤就曾详细记载了狗肉的医用价值,而继他之后的名医狄奥克勒斯也经常将狗肉作为药物开给患者,开食疗之先河。

后来的两千多年内,欧洲历史纷乱,恕我才疏学浅,也未曾听说过有禁止吃狗肉的法令。一谈到西方食物,离不开的例子就是热狗,而热狗一词,也可以说热狗一物一开始的代指就是法兰克福香肠,法兰克福是德国的一个地方,因为盛产香肠而出名,从十三世纪哈布斯堡王朝马克西米利安二世加冕仪式上分赐法兰克福香肠而闻名于世。然后随着德国人移民美洲大陆,这群德国人又爱吃法兰克福香肠,而德国人在二十世纪早期又将狗肉作为常食用肉类,故而给这个香肠名为热狗。

所以说欧洲人吃狗肉,而吃狗肉最精通的就是德国人,狗肉让他们煎炒烹炸炖蒸可谓五花八门样样精通。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国的萨克森州狗肉普遍被食用。随后的一些年,狗肉被当作节日佳肴,也被部分阶层当成独特的美味。1870-1871年,德法战争时期,狗肉的多种烹调菜式还出现在军队的食谱之中。

到了二十世纪,德国食用狗肉的传统依然延续,仅在1904-1924年间,开姆尼茨、慕尼黑、弗罗茨瓦夫等城市就有约42400只狗被屠杀用于食材。

尽管随着人类与狗的关系的亲密,越来越多德国人要求立法禁止食用狗肉,但直到1986年,才有了相关规定。不过,规定也强调,紧急情况或极端条件下(如极地探险,遭遇贫穷)可以把狗当作食材。

由此可见,当初的德国,与中国的狗肉食用传统很多地方类似,也都非普遍现象,而德国人真正不吃狗肉的历史也不过三十余年而已。

那为啥我们普遍印象中西方人都是不吃狗肉的呢?这就要看看狗肉的地位是如何在西方降低的,从而退出餐桌。

差不多是在1870年至1914年时期,西方各国陆续完成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养殖业得到了极大发展,鸡牛猪羊各种可供圈养的牲畜取代了只能散养又费时费力出肉不多的狗,大规模圈养的牲畜提供了更加高效的肉类制品生产线。

比如历经一二次工业革命的英国产生了很多有钱任性的中产阶级,他们热衷于饲养狗,一时间养狗成了成功的象征。到了维多利亚时期,饲养纯种的宠物狗就成了一种社会潮流。养狗的人多了,那自然而然就将狗看作是伴侣而不是一种畜牲,在1839年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禁止用狗拉车当初畜力的国家。一直到二战以后,欧洲各国陆续立法禁止使用狗作为畜力,和非法交易狗肉,正因为连虐待狗都不行更别谈食用狗肉了。

所以我认为西方人开始不食用狗肉的初始原因是因为技术的革新而不是什么道德的约束,也没必要扣啥不吃狗肉就是文明的大帽子。

话又说回来,就算是西方人那么重视狗的社会地位,合法食用肉狗他们也是不管的。据我所知,欧美国家范围太大,可以例举立法禁止吃狗的国家:

奥地利:《动物保护法》第六章第二款规定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杀猫和狗;

波兰:法律禁止杀狗;

加拿大:为肉用目的屠宰狗类必须经过政府批准,私宰犬类属于犯罪;

瑞士:《动物类食物条例》第二章禁止以贩卖目的屠宰犬类(也就是允许杀狗自己吃,但不得贩卖)

德国:《肉类检疫法》禁止贩卖狗肉。

美国: 部分州禁止以肉用目的屠宰犬类,例如纽约州。但在其它44各州并没有明文立法禁止食用狗肉。

至于食用狗肉的国家也是大有人在。

法国巴黎就有着比较大型的屠宰场,其中鸡鸭鱼肉牛羊猪甚至狗也杀。

英国市场上还是可以买到柯利犬肉排和腊肠犬香肠。

瑞士虽然立法禁止以贩卖目的屠宰狗类,但是农户们自产自销,还是有一部分狗肉爱好者的,《每日邮报》就刊登过瑞士农民的日常食物中有猫和狗,其中最受欢迎的品种是罗威纳犬。

丹麦整个国家和民族一直有食用狗肉的传统,丹麦王子更是上了报纸,热衷食用狗肉。

再看看美国,自己44个州都吃猫狗肉合法,堪萨斯州的一个镇上一年一度的狗肉节办了20多届,但是后来辟谣了,孰真孰假可见一斑。

就是我们的邻居韩国也一直有食用狗肉的传统,虽然近年来为了政治正确而少吃,不公开吃,但是也不可能绝迹。某些基金会和XX人士为我们灌输一个理念,世界上有若干个,约莫是100多个国际禁止食用狗肉。

这句话很强大,为什么?因为人们潜意识里认为,外国人好像是不吃狗肉,换言之,狗肉只有中国人在吃,还有韩国人在吃。会有这种错觉的原因,和人们敬畏洋人不无关系,总觉得这些鬼佬比亚洲人高贵一些。

事实上是这样吗?什么叫禁止,一个国家对吃狗肉立法了,这才叫禁止,如果只是人们不喜欢吃,那不算禁止,比如说中国穷人买不起阿斯顿马丁,不能说大家抵制阿斯顿马丁,吃狗肉类似。

这样,我们来寻找一个答案,世界上到底有哪100多个国家对狗肉立法了。 世界上从19世纪的欧洲开始,陆陆续续有国家为动物立法,禁止虐待动物,禁止虐杀动物,主张人性化屠宰,这我承认,各国法律写的也清清楚楚,可有任何一个国家为猫狗立法吗?(为其立法保护特定物种例如猫狗之权益)

没有,一个都没有。有任何一个国家为吃狗肉立法吗?没有,一个都没有。

其实纠其本质,无非是一个国际话语权的问题,如果中国像美欧那样一统天下,中国人要他们不吃牛排,他们都得乖乖听话,反过来,欧美人指责我们吃狗肉,我们这边自然有一些人要唯命是从。

说实话,要说不文明,要说原始,欧美诸国吃生牛肉,吃三分熟的牛肉,那才叫原始呢,咱中国原始部落的人才会茹毛饮血,燧人氏发明火之后,大家就不吃生的东西了。

关于食用狗肉,只有一两个西方国家有相关的立法,在瑞士贩卖狗肉是违法的,但人们依然有权利吃狗肉。瑞士有两个州民风淳朴,自古有吃狗肉的习俗,这个风俗经德国一家电视台报道后引发大量动物保护者和关切的欧洲民众向这两个州政府抗议请愿,结果均遭当地政府驳回,回答是政府无权过问公民的饮食习惯。

在西伯利亚,阿拉斯加,格陵兰岛,和加拿大北极领土,雪橇狗是冬季备用的重要食品补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挪威的极地探险家罗尔德·阿蒙森在探索南极的旅途中更是有计划地杀了半数以上的雪橇狗以维持给养。

而东方世界的情况几乎有点讽刺,台湾和香港是世界上仅有的通过非宗教性的立法禁止食狗的两个地区。而韩国有吃狗肉的传统,据说每年至少吃掉十万公斤的狗肉。

当今的世界是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界,即使平常到''吃''这件事,都充满了矛盾的观点,西方文化因为猫狗是灵魂伴侣,是宠物而不肯吃,却不因为兔子是宠物而放弃吃;犹太教徒,严格的基督徒和严格的回教徒因为猪和狗是肮脏的杂食动物而不肯吃;印度教徒因为牛是神圣的而不能吃。

为什么我们不能只谨守自己的食物禁忌,同时又充分尊重和捍卫别人选择食物的权利?

在这一点上香港和台湾一方面做得很好,不仅谨守自己的食物禁忌,还把别人的食物禁忌拿来当作自己的食物禁忌,但另一方面就让人无法恭维,就算不能誓死捍卫公民的选择食物的权利,也不至于要干涉他们的吃权利吧?

抛开情感的标准和宗教的标准,从环境的角度,考虑地球的温室效应,也许,我们最不应该吃的是牛肉,全球的牛正在释放的二氧化碳占温室气体总量的19%。

平心而论,每个欧美人究竟吃不吃狗肉我不知道,反正欧洲人把渡渡鸟,北美旅鸽、欧洲野牛、袋狼、大西洋海雀、蓝羚羊,长毛小鹦鹉等等吃灭绝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濒危物种皆是西方人造成的。而今天,这些西方人,却喊起最狂热的动物保护主义,并以文明自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喷我们中国人吃狗肉是野蛮行为。

感兴趣的可以去百度,谷歌看看丹麦法罗群岛屠鲸节和法国肥鹅肝的制作过程。也许他们真的不吃狗肉,嗯,狗肉。

中国食用狗肉历史悠久,在古代甚至成为富贵家族的佳肴

狗作为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远在新石器时代(约1万年前),就已成为人类狩猎时的助手。在中国大多数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上,都有破碎的狗骨头被发现。由此看来,在狗最初成为“人类朋友”的时候,已无法避免死后被吃的命运。

进入文明时代后,猪、牛等和狗一同被列为“六畜”。由于狗具有便于喂养、繁殖力强、容易宰杀等特点,吃狗肉变得日益普遍起来。商周时期,狗肉还是一种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食物,出现在周天子宴会的菜单上;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原有礼制无法维系,普通人也开始吃狗肉。

从隋唐时期起,上层人士的主要肉食已是猪羊肉,而将狗作为宠物了,如苏东坡曾质问杀狗者,狗“死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下层百姓不同,他们很少有吃肉的机会,需要靠病死、老死的狗解馋,视狗肉为一种物美价廉的肉食。久而久之,上层人士越来越不屑于吃狗肉,狗肉成为一种低贱的肉食,普通人也只好接受“狗肉不上桌”“关门吃狗肉”的规矩了。

民国时期有过一段禁令史,但无法延续下去

民国时一些地方对于吃狗肉也有禁令,但所基于的是卫生原因。如在广东地区,政府曾明文规定,“狗肉燥烈,对于卫生,极为不合”“宰食狗肉,向干禁例”,故“于夏至日,督员严行巡查。如有故违,定必拘案究办”。这种禁令其实影响有限,至1936年还有人在《北平晨报》发表文章,称“只有两广人才懂得狗肉的异香美味”。

即使对于文人来说,吃狗肉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即使对于文人来说,吃狗肉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1942年1月,茅盾、邹韬奋、胡风、胡绳等文化名流离开香港,途经广东,受到中共东江游击队的招待。茅盾回忆,当时游击队***曾生“抱歉地说,弄不到好菜,可是有狗肉”,问他们是不是吃。茅盾等人此前都没有吃过狗肉,但“这时一听说,大家便不约而同笑着叫好”。对这一餐狗肉,茅盾评价说,“真吃得痛快”“觉得比什么八大八小的山珍海味更好”

中国人食用狗肉并不是不爱动物,而是不同生活区域量肉类的不同

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说,欧洲人、美国人都认为“宠物不好吃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其实“被视为宠物的那些动物最终照样会落入其主人的胃里(或者经过其主人的同意,落入其他人的胃里)”。至于西方人为什么不吃狗肉,他给出的解释是,“并不是因为狗是他们最喜欢的宠物”“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作为食肉动物的狗是一种无效的肉食资源。西方人有很丰富的其他动物食物来源,狗活着的时候能够给人提供很多远远超过狗肉和畜体价值的服务”“相比之下,吃狗肉的文化一般都缺乏大量可供选择的动物食物来源,狗活着的时候所提供的服务不足以超过它们死后所提供产品的价值”。中国人吃狗肉的历史很好地为这一理论提供了注脚。

“爱狗人士”需要保持头脑清醒,爱吃狗肉由他们吃去吧

那么,作为一个现代人,要如何面对吃狗肉这件事呢?以“谈吃”闻名的梁实秋,有一篇名为《狗肉》的散文,开篇第一句就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在他看来,“士各有志。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有人说,一个国家对动物的保护程度决定了这个国际的整体素质,但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而又极端的观点。西方人以为狗乃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听说中国人吃狗肉,便立刻汗毛倒竖,斥中国人为野蛮”,是没有区分狗的种类,那些“菜狗”原本就是供人吃的。其实,“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我看不出其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别。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随其便,犯不着横眉怒目。”爱狗者和狗肉爱好者们应该互相尊重。关于而不是公开抢狗、砸店。

有人说,市场上大部分的狗肉来源于一些犯罪分子的盗窃,确实,对于不法来源的狗肉我们应该坚决抵制,加强立法管控。但是,如果因此而立法禁止食用狗肉,这就是无理取闹了。

两广地区有着悠久的吃狗肉历史,还有各种烹饪与食用方法。早广西,最著名莫过于广西玉林的“狗肉节”。而在广东,属雷州白切狗最出名,在雷州甚至在湛江市区都可以见到卖白切狗的店铺。在民间,相传狗肉可治胃寒,,还有一句流传的话叫“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广东人都爱吃狗肉的,首先,在一部分广东人传统观念中,做生意人不能吃狗肉。其次,养狗的人一般不吃狗肉,狗是陪伴自己的伴侣,常伴左右,犹如亲人。确实,人是感性动物,与某事物相处久了,必然会产生感情,自然不会让他们成为饭中菜。

狗又名黄耳,古代称地羊,列六畜之一。狗肉味道醇厚,芳香四溢,有的地方也叫香肉,与羊肉同为冬令进补的佳品。

狗肉的形态特征,因年龄和饲养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通常狗肉的肌肉坚实,肌纤维细嫩,其间杂有少量脂肪。但是狗肉肌束较粗,切面呈颗粒状,有腥味;肉色暗红,脂肪为白色或灰白色、柔软滑润,其熔点一般为23~27℃。

就其营养成分,肥的狗肉可与中等肥度的羊肉相比拟,而且脂肪的熔点较之羊脂肪要低得多,基本上与猪脂肪相接近。因此,狗 有较高的食用价值。

详见百科词条:狗肉 [ 最后修订于2016/6/17 9:40:48 共1945字 ] 以下结果自动匹配而成,不排除出现与主题不相关的内容,请自行区分。

没有吃狗肉。

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饮食结构与商周一样,仍然是以谷物为主食,以蔬菜、肉类、水产、果类为副食。

主食 总的来说,商周时期的粮食作物仍是战国秦汉时期的主食,但是比重有所变化,如商周时期文献中经常提到黍稷,到春秋战国时期则更多的是“粟菽”并重。如:

“菽、粟不足,末生不禁,民必有饥饿之色。”(《管子•重令》)

“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聚粟菽,是以粟菽多而民足乎食。”(《墨子•尚贤中》)

“贤人治天下,使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孟子•尽心章句上》)

粟是小米,自春秋战国以后日益占据主导地位,在汉代还成为口粮的代称,如《盐铁论•散不足》:“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

菽就是大豆,在粮食中的地位也比过去提高,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石磨的发明,改变了大豆的食用方式。过去是直接将大豆煮成豆饭吃,而大豆又是很难煮烂的,食用就很不方便。有了石磨,就可将大豆磨成粉和豆浆,食用起来就很方便。同时,大豆又是一种耐瘠保收的作物,青黄不接之时可以救急充饥,此外,大豆的根部有丰富的根瘤菌,可以肥田,有利于下茬作物的生长,所以大豆的种植就日益广泛。

同样的道理,过去食用麦子也是采用粒食方法,直接煮成麦饭食用,不易消化。用石磨将麦子磨成面粉,粒食就改为粉食,可以蒸煮成各种各样的面食,既可口又易于消化,极受民众的欢迎。小麦又是一种越冬作物,可以和粟等粮食作物轮作,提高复种指数来增加单位面积产量,也是解决青黄不接之时的重要口粮,于是在汉代就得到政府的重视,大力推广种植。《汉书•食货志》记载董仲舒上书汉武帝说:“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建议汉武帝令大司农“使关中益种宿麦,令毋后时。”其后,轻车都尉、农学家汜胜之又“督三辅种麦,而关中遂穰。”(1)东汉安帝时也“诏长吏案行在所,皆令种宿麦蔬食,务尽地力,其贫者给种饷。”(2)于是,自汉以后小麦就与粟成为黄河流域地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

作为南方主粮的水稻,虽然早在商周时期的黄河流域已有种植,但面积不大,在粮食作物中的比重很小,一直到春秋时期还是珍贵的食物,《论语•阳货》说:“食乎稻,衣乎锦,于汝安乎”可见只有上层贵族才能食用稻米,其种植自然不广。随着秦汉帝国的建立,整个南方都归入版图,稻米在全国粮食中的比重也就加大。同时也促进北方水田的发展,因此记述北方耕作技术的农书《氾胜之书》就辟有专章介绍水稻的种植技术,指出“三月种粳稻,四月种秫稻。”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公元25—56年),张堪引潮自河水灌溉,“狐奴(今北京市顺义区)开稻田八千余顷。”(3)由此亦可想见,北方种植水稻的规模已相当可观。

副食 由于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畜牧业和园圃业以及水产养殖与捕捞业都很发达,所以这一时期的副食品也非常丰富多样。

肉类食品 春秋战国时期的畜牧业相当发达,农民们“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韩非子•难二》)当时的“六畜”是指马牛羊鸡犬猪,即《苟子•荣辱》所说的:“今人之生也,方知畜鸡狗猪彘,又畜牛羊。”牛马主要作为农耕和交通的动力,肉食主要靠猪羊鸡狗等小牲畜。所以《孟子•梁惠王上》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可以食肉也。”当然这肉食也和锦衣稻食一样,是统治者才能终日享受,所以“肉食者”就成为统治阶级的同义词,著名的曹刿论战故事中,就大骂“肉食者鄙!”(《左传•庄公十年》)到了汉代,人们更加重视小家畜的饲养以解决肉食问题。如西汉黄霸为河南颖川太守时,“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汉书•黄霸传》)龚遂为河北渤海太守时,命令农民“家二母彘、五鸡。”(《汉书•龚遂传》)东汉僮仲为山东不其(今即墨)县令、“率民养一猪,雌鸡四头,以供祭祀。”(《齐民要术•序》)尤其是养猪业普遍得到发展,人们已认识到养猪的好处:“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盐铁论•散不足》)此外,在秦汉时期,鸭、鹅与鸡已成为三大家禽。据《西京杂记》记载:“高帝既作新丰衢巷……放犬羊鸡鸭于通途,亦竟识其家。”各地汉墓中也经常出土陶鸡、陶鸭和陶鹅,也反映了当时家禽饲养的盛况。此外,战国秦汉时期的肉食中还有一突出特点,就是盛行吃狗肉。当时还出现了专门以屠宰狗为职业的屠夫,如战国时期的聂政:“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以养亲。”(《史记•聂政列传》)荆轲则“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史记-荆轲列传》)西汉开国将领樊哙在年青时候就是“以屠狗为事。”(《汉书•樊哙传》)这么多人以屠狗为职业,可见当时食狗肉之风的兴盛,因此各地汉墓中经常有陶狗出土,也可作为旁证的实物。

当然,肉类食品中除了家养的畜禽之外,还有一部分是狩猎而来的野生动物,种类与商周时期的猎物差不多,限于篇幅,暂且从略。

水产品 鱼、鳖是人们喜爱的副食品之一,孟子的名句“鱼者吾所欲也,熊掌,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孟子•告子章句上》)与熊掌相比,鱼是日常易得之食品。孟子又说:“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上》)既然是“不可胜食”,可见食鱼是平常现象。相传为屈原弟子所作的《大招》中也有“煎鲼月臃雀”诗句。“煎鰿”就是煎煮鲫鱼,是当时楚国宫室饮食中之美味。相对而言,鳖的饲养和捕捞较为不易,故鳖类比鱼类更为珍贵些。如《左传•宣公四年》记载楚国送鼋(大鳖)给郑灵公,宋子公在灵公处看到后对人说:“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鳖被称为“异味”,自然是难得的珍味,又是作为赠送王侯之礼品,可见其珍贵之程度。此外,屈原的《招魂》中也有“胹鳖炮羔”句,“胹鳖”就是炖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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