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脚大拇指脚趾甲脱落,脆骨骨折能不能做上伤残鉴定?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9浏览:4收藏

工伤右脚大拇指脚趾甲脱落,脆骨骨折能不能做上伤残鉴定?,第1张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伤残评定工作。苏联军人因伤、因病致残,根据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一、二、三等残废;残废原因分为因公致残和非因公致残;残废抚恤金按军人残废时的职务工资与军衔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最高为75%,最低为30%;残废等级定期复查,一等残废两年复查一次,二、三等残废一年复查一次。美国军人在服役期间,非因本人过失致残,按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百分比评定其残废程度;残废军人可以短期或长期退休,所领残废退休金数目为本人的基本薪金乘以丧失劳动能力的百分比。
中国评定
中国古代早有抚恤伤残士兵的记载,三国时诸葛亮说:“古之善将者,养人如养己子……伤者,泣而抚之;死者,哀而葬之”(《诸葛亮集·哀死》)。北宋赵祯(宋仁宗)曾规定:“军人经战至废折者,给衣粮之半,终其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133)。明洪武十九年(1386)六月颁令:“士卒战伤,除其籍,赐复三年”。清代,据《嘉庆大清会典》和《户部军需则例》记载,阵伤兵丁赏银,头等伤30两,二等伤25两,三等伤20两;随征官兵的跟役及子弟因战受伤的赏银,按上例依次减少5两;奴仆随征战伤的赏银,头等伤125两,二等伤10两,三等伤75两。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于1934年10月16日公布的《陆军平战时抚恤暂行条例》及1940年 9月27日公布的《陆军抚恤暂行条例》,将伤员按一、二、三等伤,分别给予抚恤。
中国***领导下的革命战争时期,也制定了有关伤残评定工作的条例和规定。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制定的《中国工农红军抚恤条例》,第7、8两条就具体列举了6种伤残情况为全残废,9种伤残情况为半残废

工伤右脚大拇指脚趾甲脱落,脆骨骨折能不能做上伤残鉴定?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伤残评定工作。苏联军人因伤、因病致残,根据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一、二、三等残废;残废原因分为因公致残和非因...
点击下载
上一篇:孔子的资料下一篇:脑出血简介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