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廉政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09浏览:3收藏

中国历史上的廉政,第1张

反腐倡廉的政治智慧

历史是在辩证中发展前进的。

有腐败,必然有反腐败的思想与制度。

我们的祖先在创造政治文明的同时,从很早开始就着手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也积累了丰富的思想经验;历代政治家、思想家等统治阶级中有识之士的思考总结,人民群众对腐败的嫉恶及其所表现出来的爆发力,是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政治智慧赖以产生的源泉。

正因为此,历代涌现出许多品德高尚、勤政爱民的廉吏。

他们的事迹,与腐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行为,是中华优秀廉政文化的组成部分。

(一)反腐倡廉的思想。

自古及今,人们都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

早在先秦时期,我国思想家就将“廉”放在“政之本”的位置上来看待,同时也认为,廉不仅仅是个人的品德,还应包括多方面的为政能力。

为政必须“以廉为本”,这就是《周礼》一书及其注家提出的“六廉”说,突出反映了我国历史上关于官僚队伍廉洁从政的整体要求。

如何做到廉洁为政,思想家们从理论思想、道德修养、制度建设诸多层面都作了深入思考。

廉洁政治的本质目的是为了服务人民、造福人民。

因此,民本思想是我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珍贵遗产,也是我国历史上统治阶级宣扬反腐倡廉的一种手段。

统治阶级重视民本思想的本质当然是为了维护剥削制度的长治久安,论证其统治的合法性。

但民本思想中所强调的国以民为本、施行仁政、顺应民心,主张轻徭薄赋、节俭慎刑、勤政爱民等等内容,也因儒家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确立而渗透到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历代廉政政策、行为产生的重要理论基础。

尽管历史上的统治阶级不可能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但民本思想所蕴含的忧患意识、重民意识,塑造出许多受人民尊敬传颂的清官廉吏,也巩固了统治政权的基石。

拒绝腐败,廉洁从政必须要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具备为政的能力。

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思想中有许多关于正身律己、公私分明、勤俭节约的内容,是传统优秀廉政文化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正身律己是典范。

孔子多次说过“政”与“正”的关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为政者应当有“自省”、“见贤思齐”的精神,用自身的表率和楷模作用引导廉洁政风的形成。

公私分明是原则。

一个公私不分的人绝对谈不上廉洁为政。

我国历史上的公私观很复杂,这里不作讨论,但在个人、家庭之私与国家、社会之公的关系上有严格区分。

这种区分认为,无论君主还是普通官吏,都应当“任公而不任私”、“居官无私”。

“公廉”一词,自秦汉以后逐渐形成。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蜀国丞相诸葛亮,就是这样一位公私分明、公廉的典范。

勤俭节约是美德。

我国历史上的思想家将“俭”视为德的普遍表现形式,强调“成由勤俭败由奢”、“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朴素真理。

为官者仅有俭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勤和能。

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刘晏“质明视事,至夜分止,虽休沐不废。

事无闲剧,即日剖决无留”,司马光“欲以身殉社稷,躬亲庶政,不舍昼夜”,他们都以勤奋的精神和杰出的才能为国家作出了贡献。

我国历代的官箴家训中,除去其落后腐朽的部分,也保留着很多为官勤政的内容。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廉洁政治的推行离不开用人和管理。

我国历史上的“尚贤”与“循名质实”思想,与反腐倡廉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

尚贤就不能任人唯亲,贤能之才犹如珍宝,要把他们辨识出来。

围绕如何选拔贤能之人,思想家们提出了德、才与功、能的标准,总结出倾听民众舆论与在实践中考察的方法,提出了知人善任、用人所长与不拘一格的建议。

当然,无论何时,为官者都不可能全是贤能之人。

循名质实就是要对选 的官吏进行管理,严格考核,反对图慕虚名、名实不符。

根据考核结果,依据能力大小分配权力与责任。

(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思想主要形成于先秦时期,秦汉以后这些思想逐渐丰富,并随着中央集权官僚制度的建立而向制度层面转化,构成制度设计的深层次文化背景。

将廉政道德诉求由思想文化向制度的转化,是反腐倡廉的历史性进步。

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在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与人民群众的共同作用下,构建出颇具特色,而又较为严密、系统的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自秦及清,虽然有一朝一姓的兴亡变革,但这种体制的基本精神没有变化。

从官吏选拔任用上看,以察举、九品中正、科举为代表的选拔制度确立并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用人中的散漫与唯亲;用人必须德才并重,以德为先的历史经验,被贯彻到实际选拔制度中;基层经历在任职中受到重视,舆论评价也影响到被选拔者的政治命运;选人不再是个人的随意好恶,选举不实要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选拔与任用的分离,显示出用人上的慎重;任用中的避籍、避亲、避近原则,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亲属、同乡、同僚对政务的干扰。

从官吏管理上看,秦汉以后,部门考课、中央对地方考课制度化。

专门的考课机构和条例形成。

考课的具体细密是历代显著特点。

考核的结果与官吏的奖惩有直接关系。

加强考课是我国历史上整顿吏治的有效方式之一。

道德考课与能力考课并行,道德考课重于能力考课,是用人德才观在管理上的反映。

从监察监督上看,与行政相分离的监察监督制衡制度,自汉代中期已经形成。

监察机构的专门化、监察条规的产生及其指向性、监察官选用的慎重与重用,在很多时期有效地遏止了官吏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与胡作非为。

我国历史上的许多监察官以天下为己任,刚直高节,志在奉公,其出行“动摇山岳,震慑州县”,是弘扬正气的代表,其事迹在民众中广为流传。

从法律制度上看,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法律建设起步早,内容细致完善。

这些法律对官吏的日常行政与日常行为规定细密、审计严格,对贪污行贿受贿惩罚严厉;既用“身死而家灭”的高压使官吏“不敢为非”,同时也通过法律告诉他们不应该做什么。

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政治智慧丰富多彩,也由此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

廉洁高尚,贪腐可耻,淡泊明志,视富贵如浮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基本理念,深入到社会大众和日常生活。

在制度文化、思想文化、社会文化的共同作用下,曾经出现过许多循吏廉吏群体。

他们发展生产,造福百姓;赈灾济贫,为民解难;蠲除苛政,为民 ;兴办学校,传播文化;锄强扶弱,保民平安。

不仅被历代统治阶级树为楷模,也得到人民的拥护爱戴。

寇准,刘罗锅,纪小岚, 在封建社会中,民间对好官称为清官。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对好官一般不称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机构的国家,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就出现了对官僚的类型化评价。好官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司马迁的标准是:行教、清廉、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战国、秦及汉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标准。到了"独尊儒术"时期,推行教化又成为好官的标准。但因教化的成效很难考核,从三国未年开始,根据司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为正式的为官标准化,清官也就逐渐成为好官的代名词。

封建社会的清官,其实都是统治阶级的代表,都是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只是,比之于贪官而言,他们毕竟对人民有益,为人民做过一些好事,对社会历史起过一定的作用,也更为人民所称道;他们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一面,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仍不乏学习、借鉴意义。因此,我们从中国古代的清官中,选取了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十人作一简要介绍。

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黄霸--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徐有功--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狄仁杰--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包拯--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况钟--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40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20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汤斌--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廉洁政治是廉政。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后来,廉政中的“政”有了政治层面的内涵。

资源浪费

在寻租时,人们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往往不是通过扩大生产、降低成本的方式来增加利润。而是把大量的人、财、物力用于争取政府的种种优惠上。

如获取政府的垄断许可、平价物资、低息贷款、减免税收和无偿投资等。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这些活动都耗费了大量稀缺的社会资源,降低了全社会的经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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