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修复为何会那么困难?想要传播古迹文化,究竟该怎么做?
中国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古籍承载了这悠久的历史。而中国古籍数量巨大,经过历朝历代的传承,蕴含了我国文化中精髓的部分。现如今传世古籍大概有十余万种,它们的保存状况却不是很好。许多古籍修复工作者一直在拼命的修复,然而古籍修复工作依然进展得十分缓慢。为什么古籍修复那么困难呢?
其一是古籍破损严重,这是很多图书馆都出现的问题。很多古籍破损严重到不能翻阅的程度,这给修复人员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古籍在流传的过程中不仅受到自然的侵蚀,还经历了人为的破坏。随着时间的流失,纸张变得很脆,一碰就会碎。其二是很多古籍都是通过购买,收集,捐赠等方式进入图书馆的,书籍在进馆之前保存程度不同,有些古籍甚至还有残损。其三是资金问题,古籍修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设备不足,人员不足。其四是在图书借阅过程中受到人为损坏,很多人在翻阅书籍的时候没有保护的意识,导致一些古籍在后期借阅的过程中损坏了。
那么想要传播古迹文化应该怎么做呢?其实现在随着人们对古籍保护认识程度的加深,古籍修复的过程越来越专业,主要是修复,尽量保持古籍的原汁原味。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在修复的过程中要保持书籍的原意,不要放太多的主观因素。在用于修复古籍的设备和材料中,要注意成分,不能对古籍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在修复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古籍的保护,比如将古籍放在特定的环境中,延长古籍的寿命。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在图书馆借阅古籍时要注意轻轻翻页,尽量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古籍的磨损程度。
古籍在传承中华文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古籍是用来记录中华文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也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古籍上面记载了很多古代的文学知识,对于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增强我们国家的软实力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现在我们的国家也非常注重对古籍的保护以及传承和发展,也开始重视对古籍的修复。古籍虽然离我们现在的生活好像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古籍文化必须要传承下去,也一定要加强公众和古籍之间的关系。要想让古籍很好的传承下去,就一定要注重中小学的教育,虽然近几年国画书法等也相继的进入了中小学的课本课堂里,但是也一定要让古籍进入中小学的课堂里。一定要让下一代知道古籍是多么伟大的一个文化载体。
要知道古籍是一个非常能体现我们华夏文明的载体,一定要加强青少年的古籍基础教育,多培养青少年们对古籍的兴趣,最好是通过去学习等方法来让青少年了解古籍的历史以及发展。古籍中记载有很多知识,比如我们中国人对宇宙自然的一些看法,对世界的看法等等。如果想要真正的了解中国人,那么古籍就是非常好的渠道之一。不光是中国人,可以通过古籍了解中国,对于一些外国人来说也是了解中国的一个非常好的渠道。
古籍不能够仅仅只在学者之间了解起来,而是要让更多的老百姓认识到古籍的重要性。古籍从很多方面能够串起中华5千年的文明,这就是古籍本身的魅力,以及我们之所以坚持要传承古籍的原因。我们不光要保护古籍,而且一定要让古籍传承下去。
必要性: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是政府的职能、宗旨、原则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
我国的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国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是共同富裕。意义:①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繁荣;②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发展;③有利于国防的巩固,边疆的安全;④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传统文化是维系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纽带。加强古籍保护,保护中华民族独特的 文化基因,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文化认同感。
古籍是中华文化一脉相传的重要见证。加大对珍贵古籍的保护力度,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 的继承和发展。
加强古籍保护工作,是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对文化发展责任的主动担当,有利于 增强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古籍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应当得到很好保护。
中国的古籍在历史上迭经水火兵燹等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受到破坏甚至毁灭,现在的古籍与中华民族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典籍相比已经是万不存一,所以保护古籍就显得更为重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同样适用于古籍。然而,由于保存条件不善,古籍遭受虫蠹鼠啮、霉蚀烬毁、酸化老化等原因形成破损,有的甚至变成无法翻阅的“书砖”或严重虫蛀、絮化古籍。竭尽全力保护抢救古籍,千方百计地保证古籍安全,已成为当前一项急迫的任务。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古籍修复为何会那么困难?想要传播古迹文化,究竟该怎么做?
本文2023-10-10 00:08:2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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