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中国古代名人大典》,其校对工作应( )等。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9收藏

出版《中国古代名人大典》,其校对工作应( )等。,第1张

答案:C、D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这是校对工作的基本要求,任何书刊的校样都必须经过初校、二校、三校和通读检查,随意减少校次就会导致不良后果;而对重点图书、工具书等,则还应相应增加校次。各种书刊的终校(即最后一次校对,一般是三校,也可能是四校、五校等)必须由本出版单位具有中级或高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中国古代名人大典》属于工具书,应相应增加校次。

书法作品格式

1、条幅:以长宣纸全开及对开(半截或半折),直书之作品为条幅。

2、楹联:两张对开条幅,分别书写上下联语者,亦称对联、对子或楹帖。

3、中堂:将料纸全开或比全开稍小而单独或并挂于楹联间之条幅。

4、斗方:将宣纸裁成八开左右大小(约1尺见方)之体裁。

5、匾额:又称横披,条幅横书装框或刻于木板悬挂于壁上。

6、条屏:以中堂、条幅等尺幅相类之料纸,写成一组作品,依诗文长短。

7、扇面:尺寸如扇形,有纨扇与折扇,亦可装裱或轴成册。

8、册页:将小幅作品装裱以便翻阅,合之成册,展开成册故名册页,其内容或相互连贯,或单独成立。

9、手卷:亦成横轴,不便悬挂,只适合在书桌上舒展,观后卷置之横幅作品。

扩展资料:

中国书画的一种式样。呈正方形。通常用四尺宣纸对裁两份,二尺高二尺宽,也可把四尺宣纸裁为八份,称为“小品斗方”,或“斗方小品”。斗方是竖行书写的正方形的作品。

书写内容一般是四行至六行。因为行列多,篇章布局时应十分强调上下左右的大小、开合、呼应及节奏变化等。在创作时,要注意正文与落款的主次关系,款字一般小于正文,要自然生动。

落款可写在末行正文的下方,布局时应留出余地。款的底端一般不以正文平齐,以避免形式的死板。也可在正文后面另占一行或两行,上下均不能与正文平齐。印章要小于款字,需离开一字以上位置。

第一个错误:底本有误。现在古籍的出版都是以宋元明清的底本为依据,如果底本有误(如错讹字、漏字、缺页等),那出版的古籍也就跟着错了,不过这一问题比较少,因为估计出版很少只参考一个底本,比如中华书局的《饮水词校笺》,这本书的校订所用参校本包括《今词初集》《清平初选后集》等十五种。

第二个错误:编辑校对有误。这个问题很多,特别是现在很多出版社的古籍校对都是年轻编辑在做,缺乏经验。中华书局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等,都有这类错误。

第三个错误:参校底本时出错,既然有多个底本,那么当各个底本发生冲突时,以哪一个为主?这就非常考究学问了,然而出版社的人很多并不是专家学者。所以为避免这个问题,现在古籍的校笺等工作都是出版社邀请大学的教授来做。比如中华书局的点校二十四史,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古典文学丛书等。

第四个错误:印刷错误,比如缺页、漏页、错页,这就是技术问题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使图书出版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努力实现图书出版从扩 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促进图书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依据中国《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图书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图书出版单位及其出版的图书。

第二章 图书质量的分级和标准

第三条 图书质量管理的范围,包括选题、内容、编辑加工、校对、装帧设计、印刷装订……方面。为了便于管理,本规定将有连带关系的选题和内 容,合并为内容项;将编辑加工和校对,合并为编校项。

第四条 图书内容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分为两级,即:合格、不合格;编校质量、印刷装订质量分为四级,即: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条 图书内容的质量分级标准

1、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2、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方面,没有价值,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禁止出版的,为不合格。

第六条 图书编校的质量分级标准

1、差错率低于025/10000的,为优质。

2、差错率超过025/0000,未超过05/10000的,为良好。

3、差错率超过05/10000,未超过1/10000的,为合格。

4、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为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见本规定附件。

第七条 图书装帧设计的质量分级标准

l、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 字体、字号合理的,为合格。

2、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不能反映图书的内容,或格调不健康,或全书版式设计不统 一,字体、字号使用混乱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分级标准

根据新闻出版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书刊印刷标准CY/1-3-91,CY/T4-6-91,CY/T7.1-7.9-9],CY/T12-17-95》的规 定:

1、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优质。

2、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某一项或某两项存在细小疵点,其他各项均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良好。

3、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合格品标准的,为合格。

4、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有严重缺陷,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分为四级,即:优质品、良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第十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

1、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优质标准的,为优质品。

2、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良好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优质标准)的,为良好品。

3、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良好或优质标准)的,为合格品。

4、图书内容、编校、装帧设计、印刷装订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品。

第三章 图书质量的管理

第十一条 出版社须设立由社领导主持的图书质量管理机构,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工实施质量保证措施,对成品图书作出质量等 级评定,对不合格图书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 出版社须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使保证图书质量的工作落实到出书的全过程和全体职工,在制定图书质 量管理制度时须体现保证图书质量的基本制度--选题的专项、专题报批制度;三级审稿制度;

发稿达到“齐、清、定”要求;三校一读校对责任制度;生产督印制度;样书检查和成品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出版社于每年1月3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的图书质量检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上报的程序是:在京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出版社经主管 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出版社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设在地方的中央各部门的 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征得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统一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报新闻出版署;军队系 统出版社由解放军总政宣传部审批后,报新闻出版署。

第十四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和出版社的主管单位须设立专门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指导所属或所辖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审核选题计划;审核 批准重要稿件的出版;组织图书质量检查小组(或聘请图书质量审读员)对图书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图书提出处理意见;对所属或所辖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在内容……方面发生的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新闻出版署根据全国图书质量的实际情况及读者的反映,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组织审读员进行质量抽查。

第十六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图书质量进行检查后,须将检查结果和审读记录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版社。出版社如有不同意见,可在 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提出申辩意见上报,请求复议。如有异议,报新闻出版署裁定。

第十七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所检查图书质量的最终结果及处理决定,发出通报。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一贯注重图书质量工作的出版单位和个人,以及采取有力措施,在短期内提高了图书质量的出版单位和个人,新闻出版署、地方新闻出 版局可以结合图书质量检查工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于年新版图书品种有10%以上图书质量不合格的出版社,新闻出版署、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对中央级出版社的处罚决定,由新闻出版署作出;对地方出版社的处罚决定, 由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作出,罚款上缴当地财政。

第二十条 经检查为质量不合格的图书,须采取技术处理或改正重印,方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如发现已定为不合格的图书在该图书定为不合格品的 通报或处罚决定发布三个月后仍在市场上销售,由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出版社进行经济处罚,除没收该书所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处 以罚款,上缴当地财政。

第二十一条 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责任者,其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不称职的人员,不能按正常晋升年限晋升其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连续 三年检查为不合格品图书的责任者,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1992年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停止执行。

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

一、图书差错率,是指以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去除审读

该书之后发现的总差错数,计算出来的“万分比”。如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为10万,审读后发现两个差错,则该书的差错率为2/100000,即为 0.2/10000。

二、图书总字数的计算方法,一律以该书的版面字数为准,即:总字数:每面行数X每行字数X总面数。

1、除环衬……空白面不计字数外,凡连续编排页码的正文、目录、辅文……,不论是否排字,均按一面满版计算字数,分栏排版的图书,各栏之间 的空白也计算版面字数。

2、书眉(或中缝)、单排的页码、边码也按正文行数,一并计算字数。

3、目录、索引、附录……字号有变化时,分别按版面计算字数。

4、用小号字排版的脚注文字超过5行不足10行,按该面正文字数加15%计算;超过半面,则该面按注文的满面计算字数。用小号字排版的夹注文 字,随正文版面计算字数。

5、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除空白面不计以外,每面按正文版面字数的50%计算;版权页、勒口 (有文字的)按正文的一个版面计算字数。

6、凡旁边串排正文的插图、表格,按正文的版面字数计算;插图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字数的50%计算;表格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计算字数。

7、凡有文字说明的画册、摄影集、乐谱,一律按正文的版面字数全额计算;无文字说明的,按正文版面的30%计算字数。

8、外文版图书、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的版面字数,以同样的中文版面字数加30%计算。

三、图书差错的计算方法

1、文字差错的计算标准

⑴凡正文、目录、出版说明、前言(或序)、后记(或跋)、注释、索引、图表、附录、参考文献中的一般性错字、多字、漏字、倒字,每处计1个差 错。前后颠倒字,以用一个校对符号可以改正的,每处计1个差错;书眉(或中缝)中的差错,无论有几个,1条计1个差错;行文中的数字错,每码计1个 差错;页码(包括边码)错,每处计1个差错。

一面内文字连续错、多、漏,5个字以下计2个差错,5个字(不含)以上计5个差错。

⑶封面(包括书脊)、封底、勒口、扉页、版权页上的文字错,每处计2个差错。

⑷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

⑸一般性的科学技术性、政治性差错,每处计3个差错。

⑹外文、少数民族拼音文字、国际音标、汉语拼音以一个单词或词组为单位,无论一个单词或词组中几个字母有错,均计1个差错。

⑺外文缩写词应大写(如DNA)却小写(如dna)的,不同文种的单词、缩写语混用(如把英文缩写N错为俄文缩写H)的,每处计1个差错。

⑻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国家和单位名称……专用名词,词首应该大写却错为小写的,每处计05个差错;同一差错在全书超过3处(含3处),计 15个差错。

⑼自造简化字、同音代替字,按错字计算;混用简化字、繁体字,每处计05个差错,全书最多计3个差错。

⑽量和单位的中文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每处计05个差错;同一差错多次出现,每面只计0.5个差错。

⑾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用法不规范,每处计025个差错,全书最多计3个差错。

2、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差错的计算标准

⑴标点符号的一般错用、漏用、多用,每处计0.5个差错。但成组的标点符号,如引号、括号、书名号……错用、漏用、多用一边的,按每组计 05个差错。

⑵小数点误为中圆点,或中圆点误为小数点的,每处计025个差错;名线、着重点的错位、多、漏,每处计025个差错。

⑶破折号误为一字线、半字线,每处计025个差错;标点符号误在行首、行末的,每处计025个差错;可用逗号也可用顿号,可用分号也可用句 号的,不计错。

⑷外文复合词、外文单词按音节转行,漏排连接号的,每处计01个差错;同样差错在每面超过3个(含3处),只计03个差错。

⑸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数理化……科技计量和符号、乐谱……符号的一般性差错,视情节轻重,计05-1个差错;同样差错,重复出现,每面只 计05-1个差错。

⑹图序、表序、公式序……序列性差错,每处计05个差错,全书超过3处(含3处),计15个差错。

3、格式差错的计算标准

⑴影响文意,不合版式要求的另页、另面、另段、另行、接排、空行,每处计0.25个差错。

⑵连续在一起的字体、字号错,每处计025个差错;字体和字号同时错,每处也计0.25个差错。

⑶在同一面上几个同级标题的位置、转行格式不统一的,计025个差错;肩题与正文之间未空格的,每处计025个差错。

⑷阿拉伯数字转行的,每处计01个差错。

⑸图、表的位置错,图、表的内容与说明文字不符,每处计2个差错。

⑹书眉单双页位置互错,每处计05个差错。

⑺脚注注码与正文注码配套,但不顺号;或有注码无注文,有注文无注码的,每处计025个差错。

四、图书的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版权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都为必须审读、检 查的内容。

历史沿革

上海古籍出版社前身是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11月,1958年3月,与中华书局上海办事处合并改组为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成为上海地区整理出版古籍的专业机构。1978年1月改为今名上海古籍出版社。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成立之初便已开始对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不同时代有代表性的作家及诗词散文等不同文学门类的作品选读、选辑,加以通俗的解说、详尽的注释。有的更用现代汉语翻译。精选历代名篇,加上说明、注释,以单篇或合订本形式,出版《中华活页文选》。还有古代重要典籍的今译,如《四书》、《五经》、老庄诸子,以及《孙子兵法》等,语译而外,有的还附原文。并出版一部分高等学校的文科教材。出版当代老中青著名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各个方面的学术论著,如陈寅恪、郑振铎、郭绍虞、钱钟书、饶宗颐、吕思勉、岑仲勉、俞平伯等著名学者,或编为文集,或作为专题论著。此外,对海外汉学研究成果,有选择地出版《海外汉学丛书》。1962年起出版了不定期的学术刊物《中华文史论丛》。已成系列的有《文化春秋丛书》、《三百题系列新刊》、《十大系列丛书》、《生活文化丛书》、《文物鉴赏丛书》、《中华文明宝库》等等。

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时期出版了《中国丛书综录》、《诗韵新编》、《变文字义通释》等等。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时期已设立了影印组。历年来影印的有《中国古代版画丛刊》、《古本戏曲丛刊》、《古本小说集成》、《敦煌吐鲁番文献集成》、大型的《四库全书》等。

上海古籍出版社下设5个编辑室和1个编辑组。第一编辑室负责文学类;第二编辑室负责除文学以外的哲学、经济、军事、历史、艺术、科技等类以及《中华文史论丛》;第四、第五编辑室分别负责敦煌吐鲁番文献和《续修四库全书》,此外的影印工作由第三编辑室负责;一个编辑组负责临时性或突击性的某些书稿。

上海古籍出版社前身古典文学出版社,由李俊民任社长兼总编辑;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时期,自1959年3月至1966年12月,由金兆梓任主任,总编辑一直是由副主任李俊民兼任。上海古籍出版社成立后先后担任社长、总编辑的有李俊民、戚铭渠、魏同贤、钱伯城、李国章、赵昌平。

组织机构

上海古籍出版社的主要组织机构有:党委办公室、社长、总编办公室、编审室、一编室、二编室、三编室、四编室、五编室、六编室、七编室、美编室、校对科、出版科、发行一科、发行二科、文化经营部、宣传信息科、人事科、财务科、行政科、储运部。

主要业务

大型集成性文献丛刊与古籍整理

《敦煌吐鲁番文献集成》已出:《俄藏敦煌吐鲁番文献》(全17册)、《法藏敦煌吐鲁番文献》(全34册)、《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全4册)《上海博物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全2册)、《北大藏敦煌吐鲁番文献》(全2册)、《天津艺术博物馆藏敦煌文献》(全7册),以及《俄藏黑水城文献》(已出11册),别外还推出《俄藏敦煌艺术品》(已出5册),《英藏黑水城文献》(全4册)等。中国出版史上规模最大的工程《续修四库全书》,1800册于2002年全部出齐。

大型集成性资料《上海道契》,这是研究上海开埠史乃至中国近代经济史、社会史的第一手资料,全套30册于2004年出齐。举世瞩目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是近百年来所发现,战国商牍中数量最大,内容最丰富的文物史料。作为文学古籍整理的大型骨干工程《中国古典文学丛书》共100种。此丛书是经重新整理的规模最大、最系统的古代文学家别集丛书。

学术著作

该社已出《中华学术丛书》、《海外汉学丛书》在海内外享有很高声誉。

《中华学术丛书》汇集海内外一流专家的研究论著,《海外汉学丛书》译解日、美、欧洲汉学家经典性的古籍类论著,分别出版了10多种,《晚清民国学术书系》等均为学界重视而屡获嘉奖。

王运熙、顾易生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七卷本1997年整套推出,荣获第三届国家图书奖,标志着我社传统形态的学术论著迈上了一个新台阶。1998年将继续推出版郭预衡先生耗时十余年的力作《中国文学史》(全四册),也以缜密精当为基本特色。《中西纹饰比较》、《諡法研究》、《求索真文明》、《夏商周青铜器研究》、《恩辨录》、《隋唐帝国形成史论》、《上海史研究译丛》等论著更以崭新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学术研究的新成果。

高品位、系列化的普及读物

该社按照"普及读物要出精品"的指导思想,出版了《中华古籍译注丛书》中《周易译注》、《仪礼译注》、《孟子译注》、《论语译注》等;《二十五史新编》更集全国各地二十四位专家,在保留旧史基本构架的基础上,兼取通史之长,删重补缺,并吸纳其他史乘乃至考古资料,以新的视角进行新编、新撰、新评,使五千年的中国历史跃然于读者眼前。《二千年前的哲言》从数百万字的系统资料中反复研究筛选出561则语录,既集中体现了先秦哲人的主体精神,又构成切合时代需要的可读可诵的少而精的新体系,被青年学生誉为通向中华文化殿堂的门户, 副总理为此书题词。《新世纪文史哲经典读本》自2002年起陆续出版了40种,着重介绍了古代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名家与名作,为深入浅出的基本读物。《唐诗三百首》图文本系列10余种,以译文精当,通俗易读,版式新颖,深受广大读者喜爱。《民俗文化丛书》10种和《文化中国经典旅程》5种,均以适合当代青年的笔调,系统介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光辉灿烂的文化遗产。

大中型画册与工具书

大中型画册以有高度的文化价值并具独占性的项目,与文物收藏、鉴定、欣赏相结合的系列画册为主。如《中国古代军戎服饰》、《追忆--近代上海图史》、《上海360°》、《古玩真赝对比系列》、《十九世纪中国市开风情》《大清帝国城市印象》、《中国大佛》等,以内涵的独占性与编撰的丰富文史价值为读者喜爱。《中国瓷器鉴定与欣赏》、《中国家具鉴定与欣赏》、《中国书画鉴定与欣赏》、《中国紫砂鉴定与欣赏》和《中华奇石》实用而高雅,兼具工具书性质。 权威性的古代工具书与集成性的今人编纂工具书是该社工具书出版的重点。前者以《说文解字注》、《王引之校改康熙字典》为代表,因版本精良,版面设计清晰,索引细致准确,长销不衰。后者先有《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后有《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等规模宏大,倾注了一代专业人员的心血,为学人所必备。

社会荣誉 获奖名单

1978年来该社共有300多种图书分获国家图书奖、中国古籍整理优秀图书奖、金钥匙奖、上海市优秀图书奖等、中国图书奖。其中《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分获第一、第三届国家图书奖,《续修四库全书》获第六届国家图书荣誉奖;《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博物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集成》、《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全祖望集汇校集注》、《朱子全书》(与安徽教育社共同出版)分获第一、第二、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中华奇石》、《中国古代军戎服饰》、《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戴敦邦新绘全本红楼梦》分获第九、第十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

参加书展

2008年8月上海古籍出版社推出《历史上的大事件书系》参加上海书展。第一辑推出了《历史上的大阴谋》(骆玉明著)、《历史上的大谋杀》(梦寒生著)、《历史上的大预言》(寰视人著)、《历史上的大冤案》(成云雷著)、《历史上的大巫术》(黄晓峰著)等5种。

这套书选取了中国古代历史上七十多桩大事件,以严谨翔实的史实材料和生动活泼的小说笔触,揭示这些大事件的来龙去脉及深远的历史影响,而其中所总结出的深刻历史规律和教训,又不啻为一面反省现在、展望未来的宝鉴。把这些历史上的大事件串联起来阅读,其思索能达到一个更加深刻的程度。整个书系风格轻松活泼,图文并茂。

评价

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图书在海内外学术界、读书界产生良好的影响。1978年来共有300多种图书分获国家图书奖、全国古籍整理优秀图书奖、金钥匙奖、上海市优秀图书奖等。其中《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分获第一、第三届国家图书奖,《续修四库全书》获第六届国家图书荣誉奖;《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博物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集成》、《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全祖望集汇校集注》、《朱子全书》(与安徽教育社共同出版)分获第一、第二、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中华奇石》、《中国古代军戎服饰》、《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戴敦邦新绘全本红楼梦》分获第九、第十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

1、校对的意思是:出版编辑过程里的一个必须工序,主要工作是按照原稿去审查订正排印或缮写的错误。校对也可以是从事这个工序的人员,即校对员。

2、校对是书刊出版工作中的一道工序,指依据原稿或定本核对校样,改正校样上的差错。

3、校对工作是整个出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极为细致、重要的专门技术工作,主要任务是对照原稿逐一核对校样。按照书刊的出版规则和要求,发现排版和编辑加工中的问题,并及时改正其中的错误。新闻出版机构的校对工作有其特殊性和紧迫性,特别需要注意人名、职名、地点、组织机构名称、时间、数字、引文、重要事实等方面的校对,以免出现事实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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