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三十六·志第三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1浏览:1收藏

《新元史》卷三十六·志第三,第1张

 ○历三

 △授时历经上

 步气朔第一

 至元十八年岁次辛巳为元。上考往古,下验将来,皆距立元为算。周岁消长,百年各一。其诸应等数,随时推测,不用为元。

 日周,一万。

 岁实,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通余,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实,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通闰,十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岁周,三百六十五日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日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气策,十五日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望策,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气应,五十五万○六百分。

 闰应,二十万一千八百五十分。

 按《授时历》闰转交三应,后有改定之数。闰应,二十万一千八百五十分,明《大统历法通轨》作二十万二千五十分,实加二百分;是当时经朔改早二刻也。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四分,《通轨》作一十三万二百五分,实减一千六百九十九分,是入转改迟一十七刻弱也。交应,二十六万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通轨》作二十六万三百八十八分,实加二百分一十四秒,是正交改早二刻强也。梅文鼎谓《通轨》所述者乃《授时历》续定之数,而《历经》所存,则其未定之初稿是也。

 没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半。

 气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朔虚,四千六百九十四分七秒。

 旬周,六十万。

 纪法,六十。

 推天正冬至

 置所求距算,以岁实上推往古,每百年长一。下算将求,每百年消一。乘之,为中积。加气应,为通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天王冬至日辰及分。如上考者,以气应减中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减旬周。余同上。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日分,以气策累加之,其日满纪法,去之,外命如前,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

 推天正经朔

 置中积,加闰应,为闰积。满朔实,去之,不昼为闰余,以减通积,为朔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即所求天正经朔日及分秒。上考者,以闰应减中积,满朔实,去之不尽,以减朔实,为闰余。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以减冬至日及分,不及减者,加纪法减之,命如上。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日及分秒,以弦策累加之,其日满纪法,去之,各得弦望及次朔日及分秒。

 推没日

 置有没之气分秒,如没限已上为有没之气。以十五乘之,用减气策,余满气盈而一,为日,并恒气日,命为没日。

 推灭日

 置有灭之朔分秒,在朔虚分已下为有灭之朔。以三十乘之,满朔虚而一,为日,并经朔日,命为灭日。步发敛第二

 土王策,三日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月闰,九千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辰法,一万。

九年,使监征南、积弩营于津乡,会征南将军岑彭为刺客所杀,兴领其营,遂与大司马吴汉俱击公孙述。述死,诏兴留屯成都。顷之,侍御史举奏兴奉使私买奴婢,坐左转莲勺令。是时丧乱之馀,郡县残荒,兴方欲筑城郭,修礼教以化之,会以事免。

兴好古学,尤明《左氏》、《周官》,长于历数,自杜林、桓谭、卫宏之属,莫不斟酌焉。世言《左氏》者多祖于兴,而贾逵自传其父业,故有郑、贾之学。兴去莲勺,后遂不复仕,客授阌乡,三公连辟不肯应,卒于家。子众。

众字仲师。年十二,从父受《左氏春秋》,精力于学,明《三统历》,作《春秋难记条例》,兼通《易》、《诗》,知名于世。建武中,皇太子及山阳王荆,因虎贲中郎将梁松以缣帛聘请众,欲为通义,引籍出入殿中。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防,蕃王不宜私通宾客”遂辞不受。松复风众以“长者意,不可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荆闻而奇之,亦不强也。及梁氏事败,宾客多坐之,惟众不染于辞。

永平初,辟司空府,以明经给事中,再迁越骑司马,复留给事中。是时北匈奴遣使求和亲。八年,显宗遣众持节使匈奴。众至北庭,虏欲令拜,众不为屈。单于大怒,围守闭之,不与水火,欲胁服众。众拔刀自誓,单于恐而止,乃更发使随众还京师。朝议复欲遣使报之,众上疏谏曰“臣伏闻北单于所以要致汉使者,欲以离南单于之众,坚三十六国之心也。又当扬汉和亲,夸示邻敌,令西域欲归化者局促狐疑,怀土之人绝望中国耳。汉使既到,便偃蹇自信。若复遣之,虏必自谓得谋,其群臣驳议者不敢复言。如是,南庭动摇,乌桓有离心矣。南单于久居汉地,具知形势,万分离析,旋为边害。今幸有度辽之众扬威北垂,虽勿报答,不敢为患”帝不从,复遣众。众因上言“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单于恚恨,故遣兵围臣。今复衔命,必见陵折。臣诚不忍持大汉节对毡裘独拜。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将有损大汉之强”帝不听,众不得已,既行,在路连上书固争之。诏切责众,追还系廷尉,会赦归家。

其后帝见匈奴来者,问众与单于急礼之状,皆言匈奴中传众意气壮勇,虽苏武不过。乃复召众为军司马,使与虎贲中郎将马廖击车师。至敦煌,拜为中郎将,使护西域。会匈奴胁车师,围戊己校尉,众发兵救之。迁武威太守,谨修边备,虏不敢犯。迁左冯翊,政有名迹。

建初六年,代邓彪为大司农。是时肃宗议复盐铁官,众谏以为不可。诏数切责,至被奏劾,众执之不移。帝不从,在位以清正称。其后受诏作《春秋删》十九篇。八年,卒官。

子安世,亦传家业,为长乐,未央厩令。延光中,安帝废太子为济阴王,安世与太常桓焉、太仆来历等共正议谏争。及顺帝立,安世已卒,追赐钱、帛,除子亮为郎。众曾孙公业,自有传。

范升字辩卿,代郡人也。少孤,依外家居。九岁通《论语》、《孝经》,及长,习《梁丘易》、《老子》,教授后生。

王莽大司空王邑辟升为议曹史。时莽频发兵役,征赋繁兴,升乃奏记邑曰“升闻子以人不间于其父母为孝,臣以下不非其君上为忠。今众人咸称朝圣,皆曰公明。盖明者无不见,圣者无不闻。今天下之事,昭昭于日月,震震于雷霆,而朝云不见,公云不闻,则元元焉所呼天。公以为是而不言,则过小矣。知而从令,则过大矣。二者于公无可以免,宜乎天下归怨于公矣。朝以远者不服为至念,升以近者不悦为重忧。今动与时戾,事与道反,驰骛覆车之辙,探汤败事之后,后出益可怪,晚发愈可惧耳。方春岁首,而动发远役,藜藿不充,田荒不耕,谷价腾跃,斛至数千,吏人陷于汤火之中,非国家之人也。如此,则胡、貊守关,青、徐之寇在于帷帐矣。升有一言,可以解天下倒县,免元元之急,不可书传,愿蒙引见,极陈所怀”邑虽然其言,而竟不用。升称病乞身,邑不听,令乘传使上党。升遂与汉兵会,因留不还。

建武二年,光武征诣怀宫,拜议郎,迁博士,上疏让曰“臣与博士梁恭、山阳太守吕羌俱修《梁丘易》。二臣年并耆艾,经学深明,而臣不以时退,与恭并立,深知羌学,又不能达,惭负二老,无颜于世。诵而不行,知而不言,不可开口以为人师,愿推博士以避恭、羌”帝不许,然由是重之,数诏引见,每有大议,辄见访问。

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於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及秦焚书,各别去。

高祖兄弟四人,长兄伯,次仲,伯蚤卒。高祖既为沛公,景驹自立为楚王。高祖使仲与审食其留侍太上皇,交与萧、曹等俱从高祖见景驹,遇项梁,共立楚怀王。因西攻南阳,入武关,与秦战於蓝田。至霸上,封交为文信君,从入蜀汉,还定三秦,诛项籍。即帝位,交与卢绾常侍上,出入卧内,传言语诸内事隐谋。而上从父兄刘贾数别将。

汉六年,既废楚王信,分其地为二国,立贾为荆王,交为楚王,王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先有功也。后封次兄仲为代王,长子肥为齐王。

初,高祖微时,常避事,时时与宾客过其丘嫂食。嫂厌叔与客来,阳为羹尽,轑釜,客以故去。已而视鉴中有羹,繇是怨嫂。及立齐、代王,而伯子独不得侯。太上皇以为言,高祖曰“某非敢忘封之也,为其母不长者”七年十月,封其子信为羹颉侯。

元王既至楚,以穆生、白生、申公为中大夫。高后时,浮丘伯在长安,元王遣於郢客与申公俱卒业。文帝时,闻申公为《诗》最精,以为博士。元王好《诗》,诸子皆读《诗》,申公始为《诗》传,号《鲁诗》。元王亦次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之。

高后时,以元王子郢客为宗正,封上邳侯。元王立二十三年薨,太子辟非先卒,文帝乃以宗正上邳侯郢客嗣,是为夷王。申公为博士,失官,随郢客归,复以为中大夫。立四年薨,子戊嗣。文帝尊宠元王,子生,爵比皇子。景帝即位,以亲亲封元王宠子五人:子礼为平陆侯,富为休侯,岁为沈犹侯,执为宛朐侯,调为棘乐侯。

初,元王敬礼申公等,穆生不耆酒,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及王戊即位,常设,后忘设焉。穆生退曰“可以逝矣。醴酒不设,王之意怠,不去,焚人将钳我於市”称疾卧。申公、白生强起之曰“独不念先王之德与。今王一旦失小礼,何足至此”穆生曰“《易》称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先王之所以礼吾三人者,为道之存故也。今而忽之,是忘道也。忘道之人,胡可与久处。岂为区区之礼哉”遂谢病去。申公、白生独留。

王戊稍*暴,二十年,为薄太后服私奸,削东海、薛郡,乃与吴通谋。二人谏,不听,胥靡之,衣之赭衣,使杵臼雅舂於市。休侯使人谏王,王曰“季父不吾与,我起,先取季父矣”休侯惧,乃与母太夫人奔京师。二十一年春,景帝之三年也,削书到,遂应吴王反。其相张尚、太傅赵夷吾谏,不听。遂杀尚、夷吾,起兵会吴西攻梁,破棘壁,至昌邑南,与汉将周亚夫战。汉绝吴、楚粮道,士饥,吴王走,戊自杀,军遂降汉。

汉已平吴、楚,景帝乃立宗正平陆侯礼为楚王,奉元王后,是为文王。三年薨,子安王道嗣。二十二年薨,子襄王注嗣。十二年薨,子节王纯嗣。十六年薨,子延寿嗣。宣帝即位,延寿以为广陵王胥武帝子,天下有变必得立,阴欲附倚辅助之,故为其后母弟赵何齐取广陵王女为妻。与何齐谋曰“我与广陵王相结,天下不安,发兵助之,使广陵王立,何齐尚公主,列侯可得也”因使何齐奉书遗广陵王曰“愿长耳目,毋后人有天下”何齐父长年上书告之。事下有司,考验辞服,延寿自杀。立三十二年,国除。

初,休侯富既奔京师,而王戊反,富等皆坐免侯,削属籍。后闻其数谏戊,乃更封为红侯。太夫人与窦太后有亲,惩山东之寇,求留京师,诏许之,富子辟强等四人供养,仕於朝。太夫人薨,赐茔,葬灵户。富传国至曾孙,无子,绝。

辟强字少卿,亦好读《诗》能属文。武帝时,以宗室子随二千石论议,冠诸宗室。清静少欲,常以书自娱,不肯仕。昭帝即位,或说大将军霍光曰“将军不见诸吕之事乎。处伊尹,周公之位,摄政擅权,而背宗室,不与共职,是以天下不信,卒至於灭亡。今将军当盛位,帝春秋富,宜纳宗室,又多与大臣共事,反诸吕道,如是则可以免患”光然之,乃择宗室可用者。辟强子德待诏丞相府,年三十馀,欲用之。或言父见在,亦先帝之所宠也。遂拜辟强为光禄大夫,守长乐卫尉,时年已八十矣。徙为宗正,数月卒。

德字路叔,修黄、老术,有智略。少时数言事,召见甘泉宫,武帝谓之“千里驹”。昭帝初,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诏狱。父为宗正,徙大鸿胪丞,迁太中大夫,后复为宗正,杂案上官氏、盖主事。德常持《老子》“知足”之计。妻死,大将军光欲以女妻之,德不敢取,畏盛满也。盖长公主孙谭遮德自信,德数责以公主起居无状。侍御史以为光望不受女,承指劾德诽谤诏狱,免为庶人,屏居山田。光闻而恨之,复白召德守青州刺史。岁馀,复为宗正,与立宣帝,以定策赐爵关内侯。地节中,以亲亲行谨厚封为阳城侯。子安民为郎中右曹,宗家以德得官宿卫者二十馀人。

《新元史》卷三十六·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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