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的形式主要有哪些?避讳对版本考证有何作用
我们在阅读和整理古籍时,经常会遇到版本鉴定的问题,因此学习和掌握版本鉴定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我们阅读和整理古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说到版本鉴定,首先应该明确传统版本的涵义。从广义上说,“版本就是同一部书在编辑、传抄、版刻、排印、装帧乃至全部流传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形态的本子”[1](P63)。从狭义上说,版本仅指刻印本。古籍版本的鉴定主要包括鉴定古籍版本的年代、真伪以及刊刻演变等几个方面。版本鉴定,以刻本鉴定为主,也包括非刻本鉴定。一般说来,刻本格式化较强,比较规范,在形式和内容上鉴定的依据都较多。而非刻本尤其是钞本,个性化较强,规范性差,鉴定的依据较少,不易把握。刻本鉴定的依据较多,如验牌记,考刻工,查避讳,看版式,看纸张墨色,看字体,细读原书序跋等。在这里,我们只就避讳在古籍版本鉴定中所起的作用作简略的论述。
在中国古代社会,为了维护严格的尊卑等级秩序,在文字使用中实行着避讳制度。所谓避讳,“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2](P1)。避讳是我国古代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其大约始于周,成于秦汉,盛于隋唐,严于宋清。避讳的种类大致有三种:第一种,“国讳”或称“公讳”,是避帝王(包括帝王的父祖)之名,举国上下皆必遵行。此种避讳是三类避讳中最主要的一种。如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清人著作或清刻的古书有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第二种,“家讳”或称“私讳”,是避父祖之名。如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修”。《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修相形”。第三种,“圣讳”,是避封建社会被尊为先贤圣人的名字。如孔丘的“丘”写作“邱”。避讳的方法主要有改字、缺笔、空字或用代称字词等。民国以前,人们为了避讳而改变姓名、官名、地名、书名、年号以至经传之文,屡见不鲜。《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疆起之,使将击荆。”《正义》曰:“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索隐》曰:“荆王负刍也。楚称荆者,以避庄襄王讳,故易之也。”[3] (P 234)《秦楚之际月表》端月注,《索隐》曰:“秦讳正(引者按,秦始皇名政),故云端月也。”[3] (P 766)琅邪台刻石曰:“端平法度”,“端直敦忠”,皆以端代正也。南宋郑樵《通志二十略》云:“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奭氏避汉元帝讳,改为盛氏;庄
氏避汉明帝讳,改为严氏;庆氏避汉安帝父讳,改为贺氏;姬氏避唐明皇讳,改为周氏;淳于氏避唐宪宗讳,改为于氏;等等。”[4]( P 224)由于避讳,造成语言文字上的若干混乱,给人们阅读和整理古籍带来许多麻烦,如汉惠帝名盈,“盈”改为“倾”。通行本《老子》第二章将“高下相盈”写成“高下相倾”;又如唐高宗名治,“治”改为“理”,或改为“持”或“化”。韩愈《送李愿归盘古序》把“治乱不知”写成“理乱不知”,李贤把《后汉书·曹褒传》“治庆氏礼”改成“持庆氏礼”,把《后汉书·王符传》“治国之日舒以长”改成“化国之日舒以长”。
尽管避讳给我们研读古籍造成一定的障碍,但是在古籍版本鉴定方面,它却有着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利用避讳之例(主要是避国讳),考定书刻的时间断限,是鉴定版本刊刻年代的重要依据。如“1980年山阴人沈仲涛将运到台湾的家藏善本捐献给台北故宫,台北故宫为辑《沈氏研易楼善本图录》,其中有一部《文中子》,卷一至五题《监本音注文中子》,卷六至十题《纂图音注文中子》,是清潘祖荫滂喜斋旧藏”[5](P147)。关于这部书的刊刻时间,台湾故宫博物院的审定颇为精细。“《图录》云:前五卷‘宋讳匡、徵、桓、慎等字缺笔,或易之以谐音之字’。后五卷‘宋讳匡、徵、沟、慎、敦等字缺笔,避讳止于光宗,当较前五卷晚出’。”[5](P147)宋的始祖叫玄朗,宋本玄、朗常见缺笔。太祖名赵匡胤,所以匡缺末笔。北宋仁宗名赵祯,徵字同音,缺末笔。钦宗名赵桓,故桓缺末笔。南宋高宗名赵构,沟与构同音,所以缺笔。南宋孝宗名赵眘,慎是眘的异体字,所以缺笔。南宋光宗赵惇,敦与惇同音,所以缺笔。从避讳字看,前五卷止于南宋孝宗,后五卷止于南宋光宗,据此可以约略推测出前五卷刻于南宋孝宗时,后五卷刻于南宋光宗时。又如,钱大昕《潜研堂文集》三十四《答卢学士书》:“读阁下所校《太玄经》云:‘向借得一旧本,似北宋刻,末署右迪功郎充两浙东路提举茶监司干办公事张寔校勘’。大昕案:宋时寄禄官分左右,唯东都元佑、南渡绍兴至乾道为然,盖以进士出身者为左,任子为右也。而建炎初,避思陵(引者按,思陵即宋高宗赵构)嫌名,始改勾当公事为干办公事,此结衔有‘干办’字,则是南宋刻,非北宋刻矣。《宋史》遇‘勾当’字多易为干当,此南渡史臣追改,非当时本文也”[6] (P591)。空字或用代称字词也是避讳的方法之一,代称字词在宋版书中用的比较多,一般用“御名”、“今上御名”或“太上御名”等字样代称。《四部丛刊》影印嘉兴沈氏所藏宋本豫章黄先生文集,其中在“构”字处注了“太上御名”,“构”是避宋高宗赵构的讳,“太上皇”是下一代皇帝对上一代皇帝避讳,由此可以推知它应该为宋孝宗赵眘时期的版本。
其二,通过对避讳(主要是避国讳)的考查可以鉴定古籍版本的真伪以及刊刻演变等情况。在古代,古籍版本的真伪问题普遍存在,对避讳(主要是避国讳)的考察是鉴别此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编珠》,旧题隋杜公瞻撰,首载大业七年公瞻自序。《四库提要》云:‘隋炀帝讳‘广’,故‘广川’改‘长河’,‘《广雅》’改‘《博雅》’。而此书《桂林水》条下引《广州山川记》,《治鸡水》条下引《广州记》,《柏心桂》条下引伏滔《北征记》称‘广陵县’,《城南门三条路》条下引班固《两都赋》‘披三条之广路’。隋高祖之父讳‘宗’,故《隋书》‘忠节’改‘诚节’。而此书《斩马剑》条下引《汉书》王莽斩董忠事。’又该书引及《乐府解题》,《乐府解题》宋《崇文总目》及郭茂倩《乐府诗集》始见记载,其书晚出,非公瞻所能得见。明《文渊阁书目》、《内阁书目》均不著录,《永乐大典》采摭极广,亦不见征引。”[5](P263)可见,此书为后人依托杜公瞻之名伪撰,非隋版书无疑。之所以推断《编珠》为伪固然以其书所引之文为作者身后之文且该书在后世大型书目中均未见记载为重要依据,但《编珠》在避讳上的漏洞也不失为有力的内证。又如《元经》,旧题隋王通撰,是部编年史,起自晋太熙元年,止于隋开皇九年。唐高祖李渊之父讳“虎”,因此《晋书》“神虎门”作“神兽门”,而《元经》也于宁康三年将“神虎门”写作“神兽门”;又隋文帝讳“坚”,《元经》于周大定元年不避“坚”讳,直书“杨坚辅政”。《四库提要》卷二十九史部三编年类云:“宁康三年书‘神虎门’为‘神兽门’,则显袭《晋书》,更无所置辨。且于周大定元年直书‘杨坚辅政’,通生隋世,虽妄以圣人自居,亦何敢于悖乱如是哉。”[7](P4)又何薳《春渚纪闻》、陈师道《后山丛谈》、邵博《闻见后录》均载有阮逸曾以《元经》书稿示苏洵一事。综考《元经》在避讳上的漏洞和宋人的记载,可断此书为阮逸伪撰。另外,通过对避讳的考查也可以鉴定古籍版本的刊刻演变。如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东家杂记》条:“卷中管勾之勾皆作勹,避思陵(宋高宗赵构)嫌名。间有不缺笔者,元初修改之叶,辨宋板者当以此决之。”[8] (P355)又卷十三《论语注疏正德本》条云:“首叶板心有正德某年刊字。但遇宋讳,旁加圈识之,疑本元人翻宋板。中有避讳不全之字,识出令其补完耳。若明刻前代书籍,则未见此式,必是修补元板也。[8] (P 340-341)
总的来说,避国讳于古籍版本的鉴定有重要的作用。收录并熟记周以来历代帝王,特别是宋、明、清三朝帝王帝号、名讳及相应的讳字、讳例对于古籍版本的鉴定大有裨益。当然,其它种类的避讳也很重要,如避家讳,即避家族内部祖上的讳。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苏轼自己写文章或
为人作序时从不用“序”字而改用“引”或“叙”,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些古文本应写成“序”的,却写成“引”或“叙”时,我们就可据此大致推断这可能是北宋时的版本。对于其它种类的避讳在版本鉴定中的作用,在此不再赘叙。
最后,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查避讳是版本鉴定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古代避讳的情形是相当复杂的。如古避讳中有“翌代仍讳”,“数朝同讳”,“旧讳新讳”,“前史避讳之文后史沿袭未改”等情况,因此,在考定版本的成书年代时,就不能简单地根据讳字妄下断语。《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九《宋椠本》条云:“予向见宋椠本,有避‘亶’字,注‘从从旦’于下,未审其故。顷见岳倦翁《愧郯录》有一条云:‘绍兴文书令,庙讳、旧讳正字皆避之。故哲宗、孝宗之旧讳单字者三,哲宗初名佣。孝宗旧名瑗,又名玮。皆著令改避。唯钦宗旧讳二字,一则从亠从回从旦,一则从火从亘,今皆用之不疑。’乃知‘亶’字回避,由于钦宗旧讳。但倦翁著此书在嘉定甲寅,其时尚未避‘亶’、‘烜’二字也。”[8] (P507-508)唐人不避旧讳,宋人则有避有不避,故不能据此来断定版本的刊刻时代。另外,后世翻刻本照刻讳字,后世刊刻本仍避前朝以及书商在讳字上的作伪等情况也是存在的,所以在具体的版本鉴定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识辨,防止判断失误;另一方面,除了运用查避讳的方法以外,要尽量综合运用验牌记,考刻工,看版式,看纸张墨色,看字体,细读原书序跋等方法,以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版本鉴定的准确性。
[摘要]中国历史源远流长,“避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独特的现象。中国古代的“避讳”,源自于原始社会时期古老的禁忌,雏形萌发于西周,经过岁月的积淀,逐渐转变为特有的“避讳”,并在历朝历代有着不同程度的侧重点,最终形成独有的中国“避讳”风俗。“避讳”的对象、范围、方式和规则都极其复杂。“避讳”风俗作为中国文化中一个独有现象,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在当今中国社会仍然有很大影响力。
[关键词]避讳;禁忌;封建文化;传统文化
“避讳”的起源和形成原因
(1)“避讳”的含义
“避讳”是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个特有的现象。“避讳”中的“讳”,就是指“回避不能说”的意思。为什么不能说呢因为在中国古代,或者说中国封建社会,君主或者尊者、长者为了维护甚至是神化自己的形象,提示自己的地位,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回避的内容,而且在古代社会,人们敬鬼神,他们认为直呼名讳是十分不吉利的,会带来不详之事,所以要用一些专门的词等等来代替,从而达到回避的目的。
所谓“避讳”,在现代,最直接的意思就是指为了回避某些事情或者某方面,有可能是物,也有可能是人。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为了表示对君主或者长辈的尊敬,避免直呼其名,而用相同意义或是相同读音的字来代替,也有在其本字上进行修改,多写或少写一笔,由此来进行回避。通常情况下,需要“避讳”的就是君主和长辈的名字,其字或者号不用“避讳”。因此在中国古代,有时人们为了表达尊敬,尤其是文人雅士之间,常常互相称呼字或号,一般不直呼其名。
“避讳”这一现象出现的较早,但是“避讳”一词出现的较晚,直到汉代,王充在其著作《论衡》中第一次提出“避讳”一词,在这一时期,“避讳”主要有两个意思,一个就是我们最直观的理解,也就是“回避”的意思;其次就是规避君主、长辈等亲人的名讳。
(2)“避讳”的起源和形成原因
关于“避讳”风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大体说来,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避讳”主要从原始禁忌发展而来,而在原始禁忌中,这种“避讳”主要由心理暗示发展而来。作为尊者,他们认为自己相对于其他人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那么作为自己代称的名字不应该随便出现在书面上和口语上,由此就成为“避讳”,继而成为一种避讳风俗。“避讳”从何而来,一般史学家们普遍认为“避讳”起源于周代,但真正形成制度是在秦代。“避讳是中国特有之风俗,源远而流长。《左传》、《礼记》、《孟子》等书就有避讳之记载,但在整个先秦时期发展很缓慢。秦统一六国之后,帝王的地位急剧提高,避讳才逐步兴盛起来。秦始皇第一次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避讳。秦始皇名政,全国不得用政及其同音字,正月改称端月。”《尚书》则是最早有“避讳”相关记载的古籍文献,从这里我们就不难发现,“避讳”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源远流长。
“避讳”起源于古老的原始禁忌。“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不发达的时代,语言往往被赋予一种超人的魔力,人们以为语言与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潜在的联系,语言可以给人类带来幸福或灾祸,语言禁忌遂源由此而生。有了禁忌,就要回避,于是出现了避讳。”这种原始禁忌在古人的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意义,它不仅仅是古人精神世界的升华与发展,更与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有着异曲同工之效,禁忌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禁忌也是古人认识社会的方式,这是一种和我们现代思维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在我们看来,一株花包括花的花瓣、茎、枝、叶等等,然而在古人看来,花瓣可能就代表了整株花,并且在古人的认知中,花本身也是有思想有精神世界的,而花瓣可能就相当于人的大脑,承载着花的精神。这么说来可能会有虚幻,但在古人的精神世界中,这是真是存在的。因为独特的思想方式才造就了独特的禁忌,他们认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什么事会怎么样,亦或为了避免某件事的发生,要如何做,最终发展成为“避讳”风俗。
因我们一般认为原始禁忌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对大自然的崇拜和畏惧,因为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不能理解种种自然现象的产生,所以会产生原始的自然崇拜。其次是对欲望的克制。同样的在过去,人们认为欲望的产生是不好的现象,所以需要克制欲望,达到清心寡欲的状态。再次就是对宗教仪式的恪守,在原始社会乃至到后来的封建社会,禁忌总是与宗教有着很大联系。尤其是在原始社会,各种神灵、自然崇拜充斥,形成一整套规范的仪式,这些仪式规范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最后就是对以往教训的总结,人们在生活生产活动中会犯错,这些错误有时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古人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种状况,会总结生产、生活经验,从而在社会环境恶劣的原始社会更好地生活。
在中国古代社会,“避讳”最主要的承担者是帝王,也就是君主。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最高权威,尤其是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发展,君主的权威不断增强。一方面为了显示所谓的皇家权威,皇帝的名讳不可以随便出现在人们口语之中,这是对帝王的不敬,如果再上升到一个高度,帝王作为国家的代表,这是对国家的不敬。这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社会主流思想的封建社会是不允许存在的。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以及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上充斥着敬鬼神的思想,封建君主通常自幼接受儒家正统教育,他们的思想中也有着鬼神之说。封建君主在想着治理国家的同时,也会担心自己的王位是否稳固,除去外在原因,他们往往也会联想到一些“避讳”,认为自己的名讳不能随便出现,需要规避,否则是不吉利的,不利于统治国家,通俗一点说,就是担心自己的王位不保。
中国“避讳”风俗从形成到发展,总的说来是起源于周代,在秦朝正式成为一种制度,在唐宋之期尤为兴盛,而到了清代,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进一步发展,统治者尤其看中“避讳”,使得避讳风俗进一步发展,更加完善。我们所熟知的“文字狱”也是“避讳”的一种,清代“文字狱”之重,对后世影响深远。到了现代,在人们的生活中仍然充斥着各种“避讳”,比如在沿海地带的渔民,他们一般比较“避讳”跟“翻”谐音的字词,认为这个读音会使他们在海上作业时翻船,带来生命危险。
《左传》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翻译如下(百度搜的凑合看吧):
九月丁卯日,桓公的儿子子同出生,以太子出生的规格举行了大礼:用太牢大礼接引儿子,通过占卜选择了一个上人,让他抱着婴儿,让他的妻子哺乳婴儿桓公和齐姜以及同姓大夫的妻子给婴儿起名桓公向申繻询问起名的问题申繻回答说:“人的名字分为信、义、象、假、类五种情况用出生时的特征起名是信,用表示德行的词起名是义,用类似的物体起名是象,借用事物的名称起名是假,用和父亲有关的字起名是类起名不要用本国的国名,不要用本国官名,不要用本国山河名称,不要用有关的疾病名称,不要用牲畜的名称,不要用器物礼品的名称周朝人用避讳来奉祀神灵人的名字在生前不需要避讳,死后就需要避讳因此,用国名起名就要废除人名,用官职起名就要更换官职名称,用山河起名就要改变山河的名称,用牲畜起名就不能用作祭祀,等于废除了祭祀用器物礼品起名,就不能用作祭祀和赠送,等于废除了各种礼仪(例如)晋国因为僖侯名叫司徒,而废除了司徒一职(改为中军),宋国因为宋武公名叫司空,而废除了司空(改为司城),我们鲁国因为献公、武公名叫具、敖,而改变了具山、敖山的名称因此,我们不能用大的事物起名”桓公说:“这个孩子的出生,和我同一天,就叫做同吧”
简而言之,起名字要有意义,要适合孩子,要独特,而不只是吉祥话的堆砌,随便按在谁身上都可以用的那种。
避讳的形式主要有哪些?避讳对版本考证有何作用
本文2023-10-11 08:30:25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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