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注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1浏览:3收藏

古书注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1张

古注的内容 古书注解的内容非常丰富,可以说包罗万象。从释词注音到点明章旨,从说明典故出处到考辨名物制度,从分析句读到提示语法,凡是注释者认为有可能产生阅读障碍或理解困难的地方,无不进行注释或疏解。概括地讲,大致有以下内容: (一)解释词义 词义是理解语意的基础。因此,古人注释古书一般都是从注解词义开始的,解释词义也就成了古书注解的基础工作。古书的旧注对词义的解释与字典辞书的解词释义不同,它对词义的解释必须结合具体的上下文,它所解释的是词在某个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即词的具体义或临时义。古书旧注的释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释词,二是在串讲句意中释词。另外,古注在解释词义时,还注意辨析同义词之间的差异。 1、直接释词 就是直接拿出原文中的词语进行解释。例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的毛传:“泚(zǐ),鲜明貌;沵(nǐ)沵,盛貌。”郑笺:“鲜,善也。”都是直接释词。有时,古注中对同一字词有不同的解释,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对“殄(tiǎn)”字的解释就有两种:毛传:“殄,绝也。”郑笺:“殄当作腆(tiǎn),腆,善也。”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情况决定取舍。 2、串讲中释词 有时古注并不对某词直接注释意义,而是在串讲句意中注释词义。例如《诗经·鄘风·相鼠》“人而无仪,不死何为”中的“仪”字,毛传并没有单独拿出来注释,而是在串讲句意中解释“无礼义者虽居尊位犹为暗昧之行”。“仪”解释为“礼仪”。 3.辨析同义词 古注在注释单词时,还注意同义词的辨析。例如 《诗经·大雅·公刘》:“于时言言,于时语语。”毛传:“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孔疏:“直言曰言谓一人自言,答难曰语谓二人相对。对文故别耳,散则言语通也。 4.注释虚词 古注主要是注释实词,有时也注释虚词。例如 《墨子·鲁问》:“公输子自鲁南游楚,焉始为舟战之器。”孙诒让注:“焉犹于是也。”就是对虚词“焉”的注释。 (二)古书的注解,常常在解释词义以外,还要串讲一下文句的大意。 文意赖词义而显,词义在文意串讲中而明,二者互为补充。例如《诗经·邶风·新台》毛传:“水所以洁污垢,反于河上而为*昏之行。”郑笺:“伋之妻齐女来嫁于卫,其心本求燕婉之人,谓伋(jí)也,反得籧篨不善,谓宣公也。籧(qú)篨(chú),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也。”都是串讲文意。“疏”以下内容更是以串讲文意为主。或串讲正文之意,如疏解“新台至不鲜”;或串讲注文之意,如疏解“传:‘籧篨不能俯者。'” 古注串讲文意,有时相当于对上文的翻译或改写,有时则是点明或阐发正文的言外之意。如《楚辞·离骚》:“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王逸注:“言日月昼夜常行,忽然不久,春秋往来,以次相代。言天时易过,人年易老也。”前一“言”字之后的注文就是对原文的翻译,而后一“言”字之后的话则是点明诗句的含意,帮助读者加深理解。有的学者(特别是宋代学者),在串讲文意的过程中寄寓或发挥自己的思想观点,对这一类的古注,我们在参阅时须细心体察,这里不再举例。 (三)正字注音 “正字”即纠正错别字。古书在历代的传抄、刻印过程中,文字往往有讹误,为了帮助读者正确理解文意,古注常纠正这些错误。例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郑笺“殄(tiǎn)当作腆”,即是正字例。 古注中注音的方式很多。早期的注音除用读若法外,多采用直音法。例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泚(zǐ),音此”、“污,音乌”等都是采用的直音注音法。后来的注音多采用反切注音法,或直音、反切并用。上例《诗经·邶风·新台》中就是直音、反切并用,不复举例。 (四)分析篇章 古汉语中篇、章的含意与今天不同,“篇”大于“章”。如《学而》是《论语》的第一篇,下面分许多章。而每一章又是独立的,并无关联,所以“章”又不同于今天的“段”。篇章结构是文章的组织形式,是文章表达思想的脉胳。因此古书的注解在解词释句之外,有的还解说章旨,分析篇章结构。尤其是东汉出现的章句体注释,在串讲文意中往往夹有对篇章结构的分析,并且每章之后有“章旨”来点明此章的主要内容。例如: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朱熹注:“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此二句乃一章之大指,下文乃详言之。” (五)补证史实 补证史实也是古注的重要内容之一。补证史实的目的是为使人能更清晰、更完整地了解文章内容。例如《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杜预注:“昭王,成王之孙。南巡守,涉汉,船坏而溺。周人讳而不赴,诸侯不知其故,故问之。”孔颖达疏:“旧说皆言汉滨之人,以胶胶船,故得水而坏,昭王溺焉。” (六)指明典故出处 用典是古人写文章常用的修辞表达方式。汉代以后的作家一般都喜欢引经据典,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用典成风。注解这些作品时,有必要注明典故出处。唐代李善给梁萧统编撰的《文选》作注时,就是以注明典故的来源和某些词语的出处为主。例如: 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 礼记子曰回得一善拳拳不失之矣郑玄曰拳拳捧持之貌说文曰列分解也 “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是司马迁《报任安书》里的一句话,李善注指明“拳拳”之词来自《礼记》(见《礼记·中庸》,原文是:“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并转引郑玄对这个词的注释。对“列”字,则转引《说文》的解释。 (七)说明名物制度 古代文献反映着古代丰富的社会生活,其中自然有许多关于社会制度、民间习俗、器物工具等等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演变,这一切也都不断地发生变化,对于前代的名物制度等,后人势必越来越感到生疏以至于很难弄懂了。因此解释名物制度也就成了古书注释的内容之一。例如 《左传·隐公元年》:“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杜预注:“古者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注文把古代的兵车制度交代得很清楚。 《左传·成公二年》:“韩厥梦子舆谓己曰:‘旦辟左右。'故中御而从齐侯。”杜注:“居中代御者,自非元帅,御者皆在中,将在左。”孔疏:“韩厥为司马,亦是军之诸将也。以梦之故,乃居中为御,明其本不当中,先非御者。若御不在中,又不须云代御,以此知自非元帅,其余军之诸将,皆御者在中,将在左。” 又“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下孔疏:“若君亲在军,则君当车中,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 了解古书中所涉及的历史事实和有关名物制度,实际上是读懂古书更高层次的要求。仅仅是扫除文字上的障碍,还只能说粗知古书。因此古注中比较详细的部分,往往是补充史实或考辨名物制度。

   人教版、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及其教学参考书在古诗文的注释上,或释义有失允当,或当注而不注。兹举数例于此,就教于专家、同仁。  《愚公移山》:“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河阳之北”,人教版注为“黄河北岸”。苏教版未注,但其配套教参注为“黄河的北面”。错。这里“河阳”与“冀州”对举,“冀州”是地名,“河阳”亦应是地名。在古籍中“河阳”作地名屡屡有之。《列子・杨朱篇》:“然而舜耕于河阳,陶于雷泽。”即其例。春秋时晋国曾设河阳邑,《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天子猎于河阳”是其证。春秋时河阳属晋,汉置县,历代设置,至明始废,故址在今河南孟县。杜甫《石壕吏》“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句中的“河阳”即指此地。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金启华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均注“急应”句中的“河阳”为地名,“在今河南孟县”。据今人钱穆《史记地名考》(商务印书馆2001年7月第一版)引河阳在史记中凡六见。钱穆注:“河阳故城,今河南孟县西35里许。武王会诸侯于盟津是矣。”“秦宣公四年与晋战河阳,胜之。”(《齐本纪》)因此“河阳之北”不是“黄河北岸”。文中用“冀州”、“河阳”两个真地名,意在增强该寓言的真实性。因此,教材、教参当改注:“河阳,地名,今河南孟县。”

《邹忌讽齐王纳谏》:“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齐国”,人、苏两版均未注,其配套教参均将其译为“城北徐公,是齐国的美男子。”显然将“齐国”理解为整个齐国。不妥。“城北”句中的“国”当指“国都、都城”。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颐部》:“国者,郊内之都也。”是其证。《左传・崤之战》“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岳阳楼记》“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也”,两句中之“国”均为“国都、都城”之义。因此“城北”句当译为“城北徐公,是齐国国都的美男子”。

《曹刿论战》:“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下视其辙”,人、苏两版均未注释,其配套教参将其译为“(曹刿)下车看了看齐军战车车轮留下的痕迹”。不妥。当时军情紧急,时间不允许曹刿停下车来察看,即使有时间亦无必要。因为古代战车较重,车轮滚过痕迹明显可见,车又不高,不需要下车即可看清楚车轮滚过留下的痕迹。该句中的“下”并非动词,而是方位名词作状语,意为“向下”。那么,“下视其辙”当译为“(俯身)向下察看战车车轮滚过留下的痕迹”。

《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引喻失义”,人、苏两版均注为“说话不恰当”,且人教版进一步明确注释:“义,适宜,恰当。”不妥。实际上,“义”同“仪”,仪为准则,法度。《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王引之《经义述闻》训曰:“义,读为仪……《周官・司士》云‘正朝仪之位,辨其资贱之等’是也。”从文意上看,“不宜”句是诸葛亮在劝后主刘禅作为君主在朝廷上言谈、议事、决策不应该失去准则、法度。

《送东阳马生序》:“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游”,人、苏两版均未注,其教参均译为“交游”。误。《辞海》“�,游的异体字”;《汉语大字典》“�,求学”。因古人求学要四处拜师,故曰“�”。《孟子・尽心上》:“故观于海者难为水,�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后汉书・郑玄传》:“玄自�学十余年,乃归乡里。”“�”皆求学义。

《马说》:“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或”,人、苏两版均注为“有时”。欠妥。千里马不是有时要吃一石粟,有时不要,而是每餐都要吃一石粟。“或”当为句中语气词,无实义。《辞海》《汉语大字典》等工具书中“或”均有此义项。钱伯成主编《古文观止新编》即将该句译为“那些千里马,一顿往往要吃尽一石米”,当取。

《桃花源记》:“不足为外人道也。”“不足”,人、苏两版都未注,其教参均译为“不值得”。这里“不足”实为“不必”、“不可”讲。桃花源中人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理想的世外桃源,而不是什么值得不值得让外人知道的问题。北京大学《魏晋南北朝文学史》正作此训,并将该句翻译为“这句说桃源中情形不必跟世人去讲”。同篇:“问今是何世,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何世”,人、苏两版亦未注,其教参译为“什么朝代”。非。《汉语大字典》:“父子相承为世,用于指一代。”从文意看,“今是何世”当是桃花源中人问渔人。文中有据为证:⑴“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⑵“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桃花源中人与世隔绝已久,在桃花源中人看来,桃花源外仍是秦王朝,遂有外面究竟是“秦几世”的发问。嬴政统一六国后即曾诏告天下:“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使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源中人在秦时即来桃花源,并自此与世隔绝,是不会先知先觉地知道秦朝已被其他朝代所取代的,因而发出“现在是秦几世或秦几代”的问语。教材当补注:“何世,哪一世。世,用以指一代。”教参亦应据此翻译。

《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昏鸦”,人、苏两版都注为“黄昏时的乌鸦”。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及金启华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释为“黄昏时归巢的乌鸦”。皆误。“昏”为“黑”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秋天漠漠向昏黑”即其例。从句式上看,枯的藤、老的树、黑的鸦浑然一体。若“昏鸦”作“黄昏时的乌鸦”或“黄昏时归巢的乌鸦”,便与全曲所创造的意境不协调。郭预衡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昏鸦,乌鸦。昏,昏黑。”当为至诂。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雨脚如麻未断绝。”“雨脚如麻”,人教版注为“形容雨点不间断,像下垂的麻线一样密集”,显将“麻”理解为“麻线”。误。《辞海》训“麻”的第四个义项为“古代乐器名”。《尔雅・释乐》:“大鼗谓之麻,小者谓之料。”鼗即长柄的摇鼓,俗称拨浪鼓。既然“屋上三重毛”已被卷,下雨时屋子漏雨,当会用盆等容器在漏处接水,水滴下来砸在容器里而发出像拨浪鼓摇动发出的声音,乃情理中事。如从人教版所注,试问漆黑之夜漏雨即使如麻线能看到吗?想来作为“诗圣”的杜甫,是不会用视觉形象来形容雨夜时的窘境的。

(作者单位:铜山县铜山镇中心中学)

古书的注解最早开始为汉代。

注释是指解释字句的文字,也指用文字解释字句。可以是文字符号等多种形式。注释,是对书籍或文章的语汇、内容、背景、引文作介绍、评议的文字。

中国古代分得较细,分别称之为注、释、传、笺、疏、章句等。包含的内容很广。诸凡字词音义、时间地点、人物事迹、典故出处、时代背景都是注释对象。有脚注、篇末注、夹注等形式。

古籍注释列在正文之中,有双行夹注和夹注。现代书籍注释列于正文当页之下,称脚注,亦称本面注;列于文章之后或列于书籍之后者称篇末注。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全书注文的编排一般要求统一,以便于读者查考。注释在教科书中应用广泛,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条件。

现代学术作品中的注释一般分内容解释和来源解释两种。前者多指对文章或书籍中某一部分词句作进一步说明,但为了防止冗杂而把它放在段落之外(文末或页边)。

后者一般是为了保障原作者的著作权,注明某此语句、词语、观点的来源,以便读者的查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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