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版本鉴定的基本方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1浏览:2收藏

古籍版本鉴定的基本方法,第1张

按刻书机构区分。计有:官刻本(包括国子监本简称监本、兴文署本、经厂本、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内府本、府学本、州学本、县学本、藩府本、官书局本、各地书院本)、家刻本、坊刻本等。

按雕版印刷情况分。计有:精刻本、写刻本、单刻本、丛书本、道藏本、祖本、原刻本、翻刻本、影刻本、初印本、后印本、递修本、百衲本、旧版、通行本、邋遢本、书帕本等。

将记事类文件加以编排,供人阅读,并达到传播知识经验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图书,图书的内容日益增多,载体趋向多元,制作技术不断改进,为了方便阅读,产生了“简册”、“卷轴”、“册页”、“线装书”等不同的装帧样式。

扩展资料:

古籍版本的历史说明:

春秋末战国时编定撰写的经、传、说、记、诸子书等是古籍的上限。下限则一般划到清代末年(这和史的分期有所不同)。

广义的下限是: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例如旧体诗文集、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之类,一般仍可以划入古籍范围。

抄本和稿本的鉴定

印刷术发明以前,古籍都靠抄写流传。印刷术发明以后,甚至在雕版印刷普及以后,抄写本仍在中国传世古籍中占很大比重。历代流传的抄本,数量可观,质量也参差不齐。抄本之外,藏书家的手写本及学者的稿本更是古籍中的珍品。因此对抄本和稿本的鉴定十分重要。其鉴定方法,首先要从书写字体的一般时代特征入手,与鉴定刻本之刀法道理相同。有不少抄本标识较为明显,很多藏书家传抄的书都用印有专用格式的纸供抄写。如明代祁承家抄本在版心下镌有 “澹生堂抄本”字样;毛晋家抄书有一种黑格纸,版心下镌有“毛氏正本汲古阁藏”字样;清初曹溶家抄本所用纸的版心镌字为“李曹氏倦圃藏书”,等等。这些标识是鉴定的重要依据。此外,个人书法的风格、书中的避讳字、作者的时代等等,都是抄本和稿本鉴定的依据。

文物价值和使用价值可分为:孤本、秘本、珍本、善本、通行本等。根据加工不同可分为:过录本、校本、批本等。官刻本:指清及清以前历代出公帑或由国家某种机构、单位主持雕印的书本。中国雕板印书始自唐朝。自五代起,始由国子监校刻经书,开官刻本之先河。两宋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司、局、殿,地方各府、州、军官署,各府、州、县学,各地仓台、计台、公使库;元代兴文署、广成局、中书省、行中书省、各路儒学、各地书院;明代两京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内府各监、各藩府、各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署,各级各地学校;清代武英殿、内府各监、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凡由这些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均可称为官刻本。起,福建书坊续有发展。明代南北两京,苏州、扬州、杭州、徽州、常熟、建阳,仍是书坊林立。清代书坊遍布全国各地,但有的已是单纯经销并不编刻图书了。所有历代这些书坊刻的书,都可以称为坊刻本。

目前市场上出售古籍书,较为盛行,但唐、宋、元、明等朝代的古籍书已是凤毛麟角,难以见到,故大多数均为清代或者民国时期的书籍。

对于如何鉴别清代版本古籍书的问题,根据笔者多年来的一些实践体会,有如下几点以供参考。 对清代书籍的版别要有所认识,其大致可分内府刻本、官刻本、私刻本、坊刻本等四大类别。内府刻本主要指武英殿刻本;官刻本主要指各省、府、州、县学校、书院刻本;私刻本主要指私人刻书;坊刻本指书坊刻本,如苏州扫叶山房,扬州文官堂、宁波群玉山房,安徽屯溪茹古堂、金陵奎璧斋等等。 对清代书籍的特征要有所掌握清初刻本多有明代遗风,字形长方、横细竖粗。如顺治刻本《甲申集》、《梅村集》。康熙以后多为硬体字和软体字。硬体字即仿宋体;软体字即写体,如《板桥集》、《绿窗遗稿》、《杨太后诗》等。 对清代书籍的纸张要有所了解。其多为开化纸、棉纸、黄榜纸、毛边纸、毛太纸等,颜色呈暗黄,纸质柔软耐久。 对清代书籍的版式要有所辨别。一般多为左右双边,也有四周双边、单边。多白口、少黑口,装帧大多为线装。 总之,对清代版本书籍的鉴定方法除上述几方面外,还应注意书的作者及成书年代是否相符,也是鉴定清代古籍书是否属真本或仿本的重要一环。

古籍版本鉴定的基本方法

按刻书机构区分。计有:官刻本(包括国子监本简称监本、兴文署本、经厂本、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内府本、府学本、州学本、县学本、藩府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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