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文的古文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1浏览:1收藏

布依文的古文字,第1张

布依族的古文字分为:方块型、拼音型、符号型三大类。

方块文字

2011年10月15日至17日,来自滇黔桂等省(区)100多名专家学者汇聚荔波,研究中国布依族古籍及古文抢救工作。

2007年至今,布依族研究学者通过在荔波布依族聚居地区调查,征集到布依族傩书古籍原件1000多册;研究发现,散存当地布依族经书、傩书手抄文字中有很多的古文字与已发现确认的古壮族文字相似;经国务院批准,荔波县选送的布依族傩书、经书《献酒备用》、《接书神庙》、《接魂大全》、《关煞向书注解》等10部布依文古籍先后入选第二、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还有6部古籍正在申报待

批中。该县申报的《布依族古文字表》于2008年被国务院发文公布单列为第13项文种,名为“布依文”,2011年上半年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陈列了全国20多种文字,荔波布依族古文字名列其中。

截至目前,荔波布依族文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典籍名列全国之最。这样,荔波布依族古文字首次在国家级文化空间面世,布依族成为我国有自己传统文字的18个民族之一。

“布依族中发现了几种古文字类型,主要用来作为占卜文字,记录《摩经》,创作民间文学作品等等。目前发现的布依族古文字,除了流行于六盘水一带的‘波拉’文字属于拼音文字,产生比较晚以外,其他类型都与汉字有关,具有悠久的历史。”省布依学会副会长周国茂说。布依族古文字是布依族古籍的载体,它承载着布依族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过去虽然陆续发现和搜集了一批资料,一些学者也开展了一些研究,发表了一些成果,但从各地陆续发现布依族古文字资料的情况看,布依族古文字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搜集、整理、标音、释义和深入研究。

  

  

  

  

  

拼音型古文字

布依族的拼音古文字,有以下两种:

11、CV 型文字。

它是受伯格里苗文的启发而被创制出来, 由声母和韵母两个部分组成。声母较大,韵母较小,声调通过将韵母标在声母顶端和右侧不同的位置上来表示。声母符号有35个,其中9个还无法确定音值;韵母符号26个,其中单字母符号11个,组合符号15个。

CV型文字利用有限的符号记录大量的布依语的发音,具备了所有拼音文字所共有的优点,与“汉字”、“类汉字”(即方块布依字,笔者注)相比,它在记音方面更加准确.也更加便于学习和掌握。不过,作为一种民间自发使用的文字符号,它还存在很多缺点.可归纳为以下两条:一是声韵母的读音缺乏一定的稳定性。有些声母或韵母在相同条件下有多种读音,不同的声母或韵母在相同的条件下也可读同一个音;二是声调的表示法和读法也很混乱,文字声调的标法给书写带来了较大的麻烦,因为书写时的一点点失误都将会使人产生错误的理解。

12、外国传教士创制的拉丁字母文字。

这些文字的创制缘于天主教在布依族地区的传播。清康熙43年(1714年),天主教传人贵州。当时,意大利耶稣会士都嘉禄兼任贵州首任代牧时,派遣法国遣使会士亚比亚立等到贵州考察 而天主教正式传人布依族地区,则是在其传人贵州约90年以后. 即1797年一1800年间。当时,传教士以省城贵阳为中心,以黔西南为重点,奔赴于古驿道两旁的布依山寨。为了让布依族信教群众更好地理解圣经“十诫”的基本要求,便于布依族群众熟悉道理,使基督深入人心,并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从而达到文化上的改观,西方神职人员使用拉丁字母创制了布依文字。

以上两种布依族拼音古文字可以看出,布依族是一个有使用拉丁字母拼音文字传统的民族。

符号型布依文

在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发乡花园村一带的布依族“布摩”当中,使用一种比较特殊的文字记录当地的“摩”经。这种文字比较独特,还夹杂少数象形字,现在还无法定性,暂且称为“其他文字符号”。贵州省博物馆保存的布依族宗教古籍《布依族白摩书》抄本所使用的文字也属于这一类型。

布依族虽然有自己的传统文字,但一直没有形成全民族的规范统一,以至于各地均有自己的特点。但是,从几种传统布依文字的出现可以看出,布依区为自己民族文字的创制和使用所付出的努力。

中国民族图书馆多年来以藏书丰富,独具民族特色而著称。现有藏书60万册,以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文献为主,外文文献为辅。所藏的民族文献种类繁多,有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等24种;外文有英、俄、日、德等14种。特藏民族文字古籍近10万册(件),其中不少是珍本、孤本。文献中有不少国内外罕见的各种民族文字写本、刻本、金石拓片、舆图,还有年代久远的稀世真品、菩提叶写本等。汉文古籍中大量收藏了地方志、史志、民族史志、年谱、传记,并有部分孤本。如《甘省便览》、《西昌备乘志》等。此外还有极为珍贵的元初补雕的《金藏》,它是《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的底本之一。民族文字古籍中,有藏、蒙古、满、维吾尔、彝、壮、水等文种,仅藏文经典就有三千函,数万种之巨。这些古藏文珍品中有《红史》、《萨伽班智达贡嘎坚赞本生事记》等。其它民族典籍精粹有蒙古文《成吉思汗格言》、彝文《西南彝志》、水文《正七》等。2008年3月1日,馆藏《大方便佛报恩经七卷》、《菩萨本行经三卷》、《三传密经》(藏文)、《大藏经甘珠尔》(藏文)、《西南彝志》(彝文)、《逢井》(水文)等6种古籍入选国务院颁布的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009年6月,馆藏藏文《观自在菩萨说普贤陀罗尼经》、《帕当巴桑杰息结汇集》、《观自在菩萨说普贤陀罗尼经释》、《观自在菩萨说普贤陀罗尼经难释》、《帕当巴桑杰传及息结传授录》、《瑜伽自在织布师传薄伽梵上乐轮之身灌顶仪轨》、《密宗四部总建立》、《摄陀罗王时轮注释根本摄陀罗随入一万二千无垢光》、《诸至尊具德大师传授法录》、《噶举派教法史》、《目录集加持速降》、《语词库轮释》、《丹珠尔》(二百二十五函),蒙古文《丹珠尔》(一百八函)和水文《正七》等15种古籍入选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009年6月,中国民族图书馆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10年6月,馆藏《唐陆宣公集》二十二卷等31种古籍入选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布依文的古文字

布依族的古文字分为:方块型、拼音型、符号型三大类。方块文字2011年10月15日至17日,来自滇黔桂等省(区)100多名专家学者汇聚荔波,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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