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填写什么
籍贯应当按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填写,籍贯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在填写籍贯时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
以安徽为例,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 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登记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登记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申报人要求使用与出生医学证明上不一致的姓名的,由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按照申请的内容予以登记婴儿姓名。
民族登记,应当依据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所登记的民族应当是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籍贯登记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
籍贯正确写法是:省+县级行政区。
籍贯指的是祖父(爷爷)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籍贯填写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不,其籍贯填写也不同: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籍贯填写是: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填写的注意事项
1、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或者、浙江(浙)。
3、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4、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
6、一般我们填写表格上的籍贯直接写省市的间写就可以了。
学生档案的籍贯一般写户口本上的籍贯内容。
籍贯,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登记填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
弃婴等籍贯不详的,登记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登记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在填写籍贯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或者浙江(浙)。
(3)、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现在住的地方。
(4)、籍贯也不是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了北京,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
(5)、籍贯一般是从父籍,个别是从母系的,看个人原因。
籍贯怎么填写写到省还是市
籍贯怎么填写写到省还是市,在生活中,有时候填资料的时候需要写清楚自己的籍贯是哪里的,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写到省还是市,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籍贯怎么填写写到省还是市的相关资料。
籍贯怎么填写写到省还是市1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籍贯”指的是什么?从我们可以获取解析:
从释义中我们可以得知,籍贯可以理解为,我们的爷爷辈以上的长居地,且为第一次落户所登记的地址。所以我们可以直接询问我们的父母亲,我们的祖籍是哪儿?实在不放心,我们可以跟父母索取户口簿进行查阅,如下图:
这样我们就知道我们的籍贯怎么填写了。最后补充一个小常识,一般我的籍贯只填写到市哦很多人在填一些资料的时候上面会有要求填写籍贯等等,那么一般来说是填到省为止还是市为止很多人会弄不清楚,其实一般填写的话只需要填写省再上县级行政区就可以了,县级行政区包括县级市、区和县。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所在的籍贯位于市区,那么就应该填写省加上市级行政区,比方说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至于后面比较详细的地址,在籍贯里面是没有必要填写的。籍贯的要求比较严格,如果在有关部门登记了籍贯之后,又重新迁移户口去另一个地方的,那么是不能随便修改的,必须填写还未迁移前的籍贯。而一些在改革开放之后按照国家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者近代移民到新地方的,他们的籍贯都不是户籍所在地。
籍贯怎么填写写到省还是市2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籍贯的使用频率仍然很高,但特别是年轻人不很重视,他们普遍错误认为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或出生地,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的一种表述。由于近代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和人口迁徙,大量的人不知道自己的籍贯地或忘记了自己的祖籍地,就勉强以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作为自己的籍贯地,这是很错误的一种说法。
户籍地,就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即个人的出生的地方(按照最新的地域划分)或居住地,不是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也不定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地。而“祖籍”要追溯到哪一代,一般是曾祖父辈。举个例子,张三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
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经常使用的XXX人,其中的XXX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说某人的户籍地是湖南。
籍贯怎么填写写到省还是市3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填写规范:
1、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
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比如:上海(沪)
3、注意;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4、注意;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
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
一般我们填写表格上的籍贯直接写省市的间写就可以了。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籍贯填写: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 。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
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此“填写说明”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
籍贯填写规范:
1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
籍贯填写的其他类型: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简介:
1指的是祖父(爷爷)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2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与父母住在一起,则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2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3如果此时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如果现住地还是其祖的居住地,那么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填写规范:
1、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
比如:上海市浦东区。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比如:上海(沪)
3、注意;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4、注意;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
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
一般我们填写表格上的籍贯直接写省市的间写就可以了。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扩展资料
籍贯填写: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 。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
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此“填写说明”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
参考资料:
籍贯填写什么
本文2023-10-11 23:23:0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122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