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典籍都被当做中华文化的瑰宝,那《河图》《洛书》有什么秘密吗?
古往今来,流传至今的史书大多被视为中华文化的瑰宝,而被视为中华文明源头的河洛两幅图。他们的影响渗透到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但是河洛的两幅图的来历和意义争论了很多年,至今仍是一个谜~ ~河洛书在古籍中也有记载。直到考古学家找到证据,他们才能最终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
河图和洛书是中国古代流传多年的两种神秘图案,是阴阳五行的源头。这两幅图最早见于《尚书》,后见于《易传》,后来百家争鸣中也有不少河洛图的记载。不知道有多少智人和哲学家一直在试图探索河洛两幅图的奥秘,但为了图上的一系列黑白点,花了不少时间。研究书籍和手稿有几千万字。但问题不外乎以下几点:
1河图罗书的产生日期,地点,发明者?
2它的本义和它与宇宙起源的关系?
3它和八卦的关系,阴阳五行,谁先谁后?
4它和天地的关系?
5它与人的关系,对人的影响?
6其“象、数、理”的关系及应用。
在“河图”和“洛书”流传之前,除了神话传说之外,任何文献中都没有关于河图洛书的具体说明。尚书。《顾名篇》记载:周康王即位,从周成王继承八件国宝:“于越吴陈冲宝:赤刀、大荀、洪弼、万艳在西序;玉、余一、天球、河图在东序。”这里第一次提到“河图”。尚书。侯说:“元贵负写与《洛书》有关。”《插曲传》说:“一河出一图,一书出罗,一圣人出”。把孔子的河图和罗的书并排放在一起。在古代文献中,上至伏羲、黄帝、尧、舜、禹,下至商汤、周公、,都与河图、洛书有关。但是没人说河图洛是什么样的。然而,经过不断的迷信渲染和演绎,《河图洛书》成了一个荒诞的神话故事。
《河图》、《洛书》、《太极图》在宋代的流传,不仅未能消除围绕《河图洛书》的迷雾,还引起了彝学界关于《河图》、《洛书》真伪的争议。后来形成的“书”派,尽管有各种解释,却始终没有解开这个永恒的谜。
皋陶别名庭坚:
《左传·文公·文公十八年》载:“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
《左传·文公·文公五年》载:“冬,楚公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郑玄注《论语》云:“皋陶为士师,号曰庭坚。”
杜预曰「蓼与六皆咎繇後」
此蓼国为皋陶后代之封国,已被考古所验证。庭坚即皋陶之名,亦说明皋陶乃颛顼帝之后,非是伯益之父大业。 实际上,大业与皋陶并不是同一个人:史书中仅仅是说“皋陶之子孙被封于英、六”,并未说其子为伯益;历史上的益、伯益、伯夷也不是同一个人。伯益应该是大业之子。
古籍记载皋陶生三子,长子伯益(伯翳)能驯鸟兽,事虞,食于嬴(山东省莱芜市);次仲甄,事夏,封六(安徽省六安市);次封偃,(山东曲阜西)偃后俱食于楚。皋陶卒后其长子伯益封于少昊之墟,成为诸嬴之祖,后世威震四海的秦始皇嬴政乃皋陶长子伯益之后,皋陶长子伯益原是舜的畜马官,因养马有功被赐于“嬴”姓,周孝王时,伯益之后又营养牲口被封“秦邑”,号称“秦嬴”。伯益后裔造父。周缪王时造文取骥之乘匹献缪王,王使造父御,攻徐偃王,破之。仍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赵城(山西洪洞县赵城镇),古造父之邑,赵姓始祖。次子,事夏,后封于六安。而英、六等姓为皋陶少子后;嬴姓和舒、徐、阮、江、黄、李、梁、赵、萧、费、莒等氏均为皋陶后裔。
后来禹又举荐皋陶的长子伯益为继承人。禹根据皋陶的品德和功劳而举他为继承人,并授政于他。但皋陶未继位即去世,禹便举荐其长子伯益为继承人,也授政于伯益,又封伯益与帝舜之女所生的儿子玄仲领江地(意思是凡有江水流经的地域皆为玄仲封地),还把费、英、六、偃等一带封给皋陶其他后裔;玄仲的江国和费、英、六、徐等方国形成庞大的嬴姓方国群,直到春秋时还大部分存在,后多为楚国所灭,秦楚因此成为世仇,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前,楚国成为被秦国攻略最多的国家。唐玄宗以李氏始祖皋陶为荣,于天宝二年(公元743年)追封其为“德明皇帝” 。
后代分称为皋陶氏、皋氏、陶氏、李氏、阮式等,皋陶是这些姓氏的得姓始祖。今六安城东有皋陶墓,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时的秦国、赵国、江国、黄国、徐国、费国、偃国、英国、六安国、萧国、阮国、梁国、莒国等嬴姓诸侯国的贵族都是皋陶的后人。
我们国家的宏伟巨制中有一个叫做《四库全书》,《四库全书》是乾隆时期编撰而成的,由于其内容分为四部分分别是经,史,子,集四部所以其名字叫做四库全书,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庞大的书却饱受争议,有人问《四库全书》作为千古巨制,为什么争议不断?由于它的制成导致很多其它古书被毁,所以这就是它饱受争议的原因。
编撰《四库全书》时有接近四千人来抄写,其内部收录了三千四百多种图书,接近八亿个字,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庞大的图书我们的鲁迅先生却说它是“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这是句话的意思就是我们的清朝人编撰了《四库全书》这样的鸿篇巨制,但是我们的古书却都灭亡了,因为我们当时君王希望我们的思想统一,以达到稳定的局面,这也是历朝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会做的事情,所以我们《四库全书》饱受争议。
古代的文化浩劫对于我们的历史文化传承都是有很大的伤害,比如“焚书坑儒”,还有一些小型的焚书活动,还有新文化运动等等,这些对我的文化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编撰《四库全书》对于我们的古书传承也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君王希望通过《四库全书》来达到控制文字的思想,让他们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当《四库全书》编撰完成了后我们的其它古书就被销毁了,能留下来的也相当稀少。所要我们对《四库全书》有所争议。
我们的古代有很多优秀的思想与文化,它们唯一能够流传于世的方式就是通过书籍来保存,让后世子孙学习然后发杨,可是我们很多的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古书进行销毁,其中《四库全书》的编撰就是君王为了达到专治而开展的活动。由于目的不纯这也是它受到争议的原因。
因为秦始皇焚书坑儒留下千古骂名,给人看为大暴君,其实是冤枉秦始皇了。这个数字事实上是非常小的。在长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杀人成千上万的事情多不胜数。但是,这件事情最大程度上得罪了文人儒生集团,儒家从战国以来一直是个非常猖狂的集团,它反映了要想治国必须以儒术为中心,所以和墨家不合,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更让儒家有重要的权力。他们得志后,把罪人指向秦始皇,所以秦始皇成为万世暴君、遗臭千年。比如:刘向杜撰的《唐雎不辱使命》与《荆轲刺秦王》。
本来在事实上焚书坑儒就不是什么大过,焚书坑儒在当时只是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才那样做的,而且,当时的博士淳于越口口声声地说“不遵从以前的制度和风俗,是不会长久的”,反对郡县制;李斯反对这种说法,才建议始皇焚书的,而且焚毁的只是那些《诗》、《书》、百家语和史书,医药、算卦、农业方面的书并没有焚毁啊。由此,才为坑杀术士铺下了道路。 其实之前,方士侯生、卢生替始皇帝求长生不老药,一直没有寻到,却拿着始皇给的赏赐假心装作忠心。到了焚书后的第二年,方士侯生、卢生与儒生私下批评秦始皇为人反面,始皇得知大怒,认为“平日里这么信任他们,他们却欺骗和背叛我”,这才下令让御史大夫查办,最后认的认,供的供,才有后面的“坑杀术士”。 秦始皇并没有杀淳于越,坑杀术士也是依法处理,欺骗国家财产,在古代是欺君之罪,欺君之罪就是杀头的罪,在今天也是死罪,不是死罪,也是终身监禁。虽然失去很多价值的书,令人感叹,但是秦始皇焚书与坑儒是合情合理。
一、“焚书”与“坑儒”是两回事
许多人把“焚书坑儒”看作是一回事,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它们一前一后,背景各异,性质有别。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和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独尊法制;然而,标榜私学的人却互相勾结,反对国家的法律、教令。这帮人一听到皇帝下令,便以自己的私学为根据,妄加评论。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在街头巷尾议论。他们以诬蔑君主来提高自己的声望,以立异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一些人对国家政令进行攻击和诽谤。
政治思想领域中不同主张的争议影响到秦始皇各项改革政令的推行。这场斗争到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公开爆发了。以儒家博士淳于越为首的复古派,在一次会上,再一次对秦始皇实行的郡县制横加攻击。他说,不行分封,难免有一天要被大臣篡位,以此来挑拨秦始皇与大臣的关系。他要求废除郡县制,恢复分封制,并在政治上提出一切都要“师古”,并以周为复古的样板。秦始皇把他的意见交由群臣讨论。丞相李斯当即对这种谬论给以有力的驳斥。李斯指出:历史是发展的,上古三代有什么可以效法的呢?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李斯还一针见血地揭发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是扰乱民心,开历史倒车。如果不禁止这种行为,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而臣下结党活动蔓延,统一可能被破坏。针对儒生及诸子在政治思想上制造的混乱局面,李斯建议: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李斯的建议,是一个实行封建文化专制的主张。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付诸实行。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复古派儒生等对秦始皇“焚书”极其不满。“焚书”的第二年(公元前212年),卢生、侯生等方士和一些复古的儒生,串通一气,议论朝政。卢生、侯生原来应命给秦始皇搞长生不死药。秦法规定,说到必须做到,否则要治罪。他们上哪里去搞长生药呢?他们怕治罪,便以攻为守,到处宣传,说秦始皇“刚戾自用”、“专任狱吏”,“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不应当为他求仙药。秦始皇听后十分恼火,就把他们逮捕,严加拷问。诸生招供违犯禁令(即“偶语《诗》、《书》”,“以古非今”之类)并转相引告,牵涉了四百六十多人。奉始皇将他们皆坑杀于咸阳。这便是历史上所谓“坑儒”。
“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东汉王充是第一个把这两件事区别开来的学者,他在《论衡·语增篇》中指出二者是背景不同的两件事,“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焚书”是书厄,不见人祸;“坑儒”是人祸,却无主名,这在中国文祸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二、“焚书坑儒”不是秦始皇的发明
因为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所以在历史上留下“暴君”的骂名,有的论者甚至将秦王朝的短命与“焚书坑儒”联系起来,认为它使秦王朝迅速崩溃。
其实,从历史传统方面考察,“焚书坑儒”并非是秦始皇的发明,无论是“焚书令”还是以“坑杀”方式处理秦王朝不喜欢的人,都是先前有过的方式。
秦国虽然在穆公时代就已经号称霸主,但真正强大还是从孝公时代商鞅变法开始的。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治国的利器是爵禄和刑罚,对儒家的《诗》、《书》、礼、乐,深恶痛绝,讥之为“六虱”。韩非还说他“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这很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一次焚书,惜无佐证,无从详考。联系秦国的历史,秦始皇焚书不过是守其传统,“古已有之,于今为烈”而已。
秦时处死犯人的方式有戮、弃市、磔、腰斩、车裂、凿顶、抽肋、镬烹、囊扑等,都是极残酷的死刑。秦始皇对犯禁的“儒”采取活埋的处死方式,似乎还是一种“优待”;但四百六十余人同时大活埋,实在惨绝人寰。其实这也是秦国的老传统。据《史记·白起列传》载,秦昭王三十四年(公元前273年),武安君白起大败赵将贾偃,沉其卒二万人于黄河,这是“水埋”;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白起又在长平大败赵军,俘虏四十万,用欺骗手段全部坑杀,这是“土埋”。与白起比较,秦始皇“坑儒”还是小巫见大巫。传说中的“伏机”也并非凭空捏造,骊山脚下的秦始皇大墓就装有这一暗器,这在《史记》中是明白记载着的。
三、李斯提出“焚书”是有私心的
“焚书令”是非常严酷的:两人交谈《诗经》、《尚书》的话题就要斩首市曹;称引古书古事以非议时政的要全家杀头;官吏知情不检举的与犯者同罪;法令颁布后超过三十日留书不烧的,要脸上刺字罚筑长城。李斯提出这样严酷的“焚书令”似乎很偶然,实际上却是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权力压抑其他学术派别的学术之争。
表面上,事情很偶然:周青臣在宴会上的献谀引出淳于越的忠谏,淳于越的忠谏引出李斯的建议,最后由秦始皇裁决颁令。如果周青臣不献谀,或淳于越、李斯不发言,似乎就不会产生焚书令。其实不然,这件事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必然性支配。有秦始皇的好谀才会有周青臣的献谀。献谀是当时的风气,不独周青臣如引,李斯的献谀并不比周青臣逊色。淳于越是来自齐鲁地区的书生,受儒家学术的熏陶,向往古代,主张“师古”是很自然的。他的发言应该说是出自忠心,但主张恢复过时的分封制则未免不识时务,秦始皇没有治他的罪已算便宜。李斯是秦王朝的功臣,又是著名的佞臣。他和韩非都是荀子的学生,两人在私交方面是冤家,学术和政治主张却相同,都尊法贱儒,狂热拥护极端的君主专制。当有人提出削弱君主专制的主张时,身为丞相的李斯站出来驳斥,提出加强独裁的建议,是很自然的。
但是,如果只为禁止书生谤议,“以古非今者,族”,这一条就够了,完全没有必要大规模焚毁书籍。李斯之所以要提出一套完整的焚书方案,应该说他不但有政治斗争方面的考虑,而且有思想学术斗争方面的考虑。李斯既然是荀子的学生,就应该是儒家学说的信奉者,可是儒学在秦国吃不开,所以他投奔秦国以后就抛弃了儒家那一套主张,改事刑名法术之学。如今做了丞相,儒学更成为他事业的绊脚石。他意识到:诸生谤议是“苗”,儒家的思想学说是“根”,斩草必须除根,因此非焚书不可。他想通过焚书之举彻底清除儒家思想学说的传播。
四、秦始皇没有焚尽天下书
后世对秦始皇焚书有很多议论,其中一大议题是秦始皇究竟焚了多少书。据《史记》所载,当时法令规定应焚之书共三类:史官收藏的除秦国史料以外的其他六国的所有史料;儒家的《诗》、《书》;“百家语”。这里涉及到三个问题:
其一,官藏之书没有烧
《史记》原文:“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那么除民间之外的“博士官所职”有没有《诗》、《书》、百家语呢?若有,烧不烧?原文的规定是含混的。王充在《论衡·正说篇》中认为,法令规定只烧私人所藏的《诗》、《书》、百家语,博士官所收掌的不烧。后世学者多沿袭其说。清人刘大(木魁)著《焚书辨》,力证官书不烧,认为博士收掌之书未焚于秦始皇,而是项羽屠咸阳、烧宫室时才被烧毁,因此焚书的罪魁是项羽而不是秦始皇。
近人章太炎认为王充误读了《史记》原文,他在《秦献记》中说,原文“倒言之,即是: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者。正谓《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也。”他认为按法令规定,除秦国的历史文献和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他书无所不烧,无所不禁,不存在博士官所掌不烧之事,因为博士官本来就不掌《诗》、《书》、百家语。
其二,“百家语”是什么书
通常认为,“百家语”即是诸子百家之书。朱彝尊在《曝书亭集·秦始皇论》中甚至认为李斯的本意是烧诸子之书,但如果只烧诸子书不烧《诗》、《书》,则诸子“邪说”有所附会,所以不得不连同《诗》、《书》一并烧毁。
王充在《论衡·书解》中则认为“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刘勰在《文心雕龙·诸子》中也认为“暴秦烈火,势炎昆冈,而烟燎之毒,不及诸子”。今人范文澜为刘勰这几句话作注,认为诸子之书卷帙不重,山岩屋壁容易躲藏,所以未遭秦火。这样解说似乎不合刘勰原意。但从道、法、名、墨、阴阳诸家之书的流传情形看,秦始皇的确未焚诸子之书。
还有学者认为“百家语”指纵横家之书,因为汉代人常称纵横术为“百家之术”,如《史记·甘茂列传》所云。
其三,“焚书令”的实际效力有多大?
虽然朝廷颁布了“焚书令”,但要真正做到将书烧尽事实上是很困难的。司马迁指出:除秦国之外的六国史书烧得最彻底,而《诗》、《书》尚有余烬。《史记·六国年表第三》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后世学者多认为秦始皇没有也不可能做到将天下之书都烧尽。宋人郑樵,近代康有为、章太炎等人对此都有所指证。郑樵甚至说:“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
五、”坑儒“被坑的究竟是谁?
一种观点认为:所坑者为方士。坑儒事件的起因,即是因为被秦始皇委派寻找长生不老药的两个方士,候生、卢生逃跑。秦始皇震怒,旋即下令坑杀大量方士。
另一种观点认为:所坑者为儒士。方士和术士的意思虽然同是研究天文星相、长生仙术的职业群体,但在一些古籍中,术士还有另一个意思。术士的“术”为通假字,同“述,又称为述士。《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之”所以术士和述士意思一样。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古代的儒生都学习孔孟经典,被称为述士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因此,《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中记载的”坑术士“,即坑杀儒生。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焚书坑儒确实坑杀了不少人,其中有儒生也有术士。譬如,历史小说《大秦帝国》作者孙皓晖认为,有一部分学者与王立群持相同观点,认为秦始皇坑的全是术士,但这个观点太绝对,他不敢苟同。“根据司马迁和其他史学家的记载,秦始皇确实是坑儒了,还坑了术士,这一点史书上都有记载。”
史书典籍都被当做中华文化的瑰宝,那《河图》《洛书》有什么秘密吗?
本文2023-10-11 23:56:0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122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