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些关于女娲的故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2浏览:2收藏

有那些关于女娲的故事,第1张

1、女娲造人

女娲为创世神,但创造既包括自然界的创造,也包括人类的创造,因而女娲又是造人之神。根据传说,某一天,她经过黄河的河畔,想起开天开辟以来,创造了山川湖海、飞禽走兽,改变原本一遍寂静的世界。

但是,女娲总觉得这世界还是缺了点甚么,但又一时想不起是些甚么。当她低头沉思,看到黄河河水里自己的倒影时,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世界上还缺少了像自己这样的“人”。于是,女娲就参照自己的外貌用黄河的泥土捏制了泥人,再施加神力,泥人便变成了人类。

2、女娲十肠

根据《山海经》,女娲在肉身死后,她的肠化作了十个神人,到了西方的大荒广粟之野守护去了。有人认为,其寓意是说女娲肉身死后被人吞食,原始部落的人感觉吃下自己祖先或族中受尊敬的人会有安全感。

另据传说,女娲死后埋葬在今中原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故西华县又名娲城。传说女娲灵魂后来升天,由神兽白矖和腾蛇保护着去了天宫,成为天神。

3、创世神话

女娲神话中,从最初的女娲化神然后到女娲化万物到女娲造人、补天,这一系列的功绩都是在天地对立的状态中展开。女娲之前是无天无地无人的状态。

自女娲诞生之始,她先以身化神,神的出现导致天的诞生,然后女娲以身化万物,紧随着万物的出现,地也出现,这个时候天地一片祥和。

《山海经》、《楚辞》、《说文解字》等秦汉典籍对女娲记载可以看出,女娲自身化成了万物与神族,与世界各民族创世神话中古神陨落后身体器官化为万物(与诸神)的思路一致。

由于后来的盘古神话及其它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也有身体化生万物与诸神的内容,这项肯定也更增加了几分可靠性。把女娲与各国记录的古代创世神话进行比较,实则这种描述表示创世之始,未有一切之先,神用来创造的材料只能是自己的躯体。

4、女娲赐酒

女娲抟黄土做人。初,日耕夜息,无欢。女娲悯,化甘露为酒,赐凡间。饮之醇美,解劳顿、舒筋血。聚则饮,愈欢。众念女娲之赐身,调之健,悦之心,感其恩,以酒敬之。后遂成礼,以酒敬天,自之始。

5、女娲补天

中国上古神话传说之一,创世女神女娲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相传女娲抟土造人,并化生万物,使天地不再沉寂。女娲氏,开世造物,因此被称为大地之母,她是一位美丽的女神,身材像蛇一样苗条,以致有些神话学家坚称她根本就是蛇身。

女娲补天的故事和女娲造人的故事一样,都是中国人家喻户晓的。女娲时代,随着人类的繁衍增多,社会开始动荡了。后人将水神共工氏和火神祝融氏在不周山大战,结果共工氏因为大败而怒撞不周山为由,衔接女娲熔五彩石以补天等一系列轰轰烈烈的动人故事。

在中国民族所有的古代神话传说人物中,有些都是有其原型人物的,都是远古时期为人类做过特别重大贡献的部落群体和首领。后人为了纪念她们的功绩,而将其神话。

-女娲

《山海经》属先秦古籍,是一部富于神话传说的最古老的地理书。它主要记述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山海经》还以流水帐方式记载了一些奇怪的事件,对这些事件至今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论。它也是最早记载女娲补天的古籍。

女娲神话的第一批古书籍记载例如先秦时期的《山海经》和《楚辞》(虽然《说文解字》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但已亡佚,仅作传言)。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女娲有体,孰能匠之”理解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至少)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

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的记载,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 。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 。尽管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面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

除了造人之外,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发明瑟、笙簧、埙等)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更是缺少关注。《礼记》与《帝王世纪》、应劭《世本·作篇》作“女娲作笙簧”,可见孔疏不误。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风俗通》(应劭著)中有关女娲的两则短文:

1、民间传说,天地开辟之初,大地上并没有人类,是女娲把黄土捏成团造了人。她干得又忙又累,竭尽全力干还赶不上供应。于是她就拿了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举起绳子一甩,泥浆洒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个个人。后人说,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把泥浆洒落在地上变成的。

2、女娲在神祠里祷告,祈求上苍任命她做女媒。于是女娲就安排两性婚配。

其它传说的来源典籍:

《太平御览》:女娲在造人之前,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猪,初四创造羊,初五创造牛,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她造了一批又一批,觉得太慢,于是用一根藤条,沾满泥浆,挥舞起来,一点一点的泥浆洒在地上,都变成了人。为了让人类永远的流传下去,她创造了嫁娶之礼,自己充当媒人,让人们懂得“造人”的方法,凭自己的力量传宗接代。

这些传说是由于当时受到母系社会的影响,从而来编造这么一个英雌,体现出了当时的母系社会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女娲造人的神话,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众所周知,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时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子女只认自己的母亲,无父无夫的国度。女娲造人的神话正是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

《淮南子·说林训》提出了女娲与诸神共同造人之说,当女娲造人之际,诸神一起来襄助她:黄帝造出女男性别,上骈造出耳朵眼睛,桑林造出胳膊手掌,女娲所以能多般转变 创造化育。”汉末学者高诱注解:“黄帝,是古代的天神,在开始造人的时候,造出性别;上骈、桑林,都是神的名讳;女娲,是天下共主的王者。多般转变创造化育,这里说创造化育(人类)的社会进化大业并非只是一个人的功劳。”

后续时代提出另一种传说,女娲是与伏羲为兄妹繁衍人类 ,《独异志》卷下:从前宇宙初开时,天地之间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下,而天下未有别的人民。相议想为夫妻,又自觉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请将天上的云都合起来一团,要不就把云散了吧。”于是天上的云立即合起来,兄妹俩就成了夫妻 。中华民族都是俩人的子孙后代。

这些传说则是反映母系社会过渡父系社会,男性权力的增大与对社会的掌控,越来越多的人不能接受人类的造物主与至高神为女性的说法,即女神中心神话向男神中心神话转换,最后以男神权力取代女神为终结。女娲造人的降格,随着父系社会对女神的削弱,不一产生了黄帝、伏羲、盘古等,与女娲共同造人或繁衍人类或取而代之。 女娲造人的神话,并非空穴来风的纯粹杜撰,而正是早期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中女性占据人口生产主导地位的反映。

对于女性而言,男性在一开始处于劣势。

男性对于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作用的认识,来得较晚。

但是,父系社会的确立,主要并不是因为男性终于认识了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而是因为当物资生产(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工具的生产)取代人口生产而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过程中,男性比之女性,具有特殊的有利条件。

在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的公社生活中,土地、房屋、森林、水源等生活、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食品、衣服和其它生活必需品实行公有、分配制。

而在此同时,外出作战、渔猎、放牧的男性,则率先开始了诸如弓箭、鱼叉、抛石索、独木舟等武器以及小型劳动工具的私有化进程,并在以物易物的交换过程中,开始了对牲畜等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

女性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得不太重视。

男性在私有制建立初期所具有的历史有利条件,以及男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天生体能优势,使得男性很快成为新的社会主角。

人类历史之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的进程,乃是以人口生产为其主导的血缘社会向以物资生产为其主导的物缘社会的转变。

此一转变一旦完成,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便不再是血缘情结,而转变成为物缘情结以至金钱情结。

物缘关系即物质的依赖关系,成为此时人类社会群体的主要人际关系,功能要素。

在此“物缘时代之父系社会”中,即使是“血缘关系”,也逐渐由女为中心转变成为以男性为中心。

出土的文物说明,在突出女性性征的女神塑像之后,世界各地都开始制造突出男性性征的男神塑像。

女性生殖器崇拜向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转变,以及产翁制(一种在孩子出生之后,立即让母亲离开,而让父亲上床怀抱婴儿,卧床坐月子的风俗)的发生,都说明:在物缘时代,女性不仅没有掌握物质生产的控制权利,而且也失去了人口生产的主导地位。女性因之而由女神沦落为女奴,甚至沦落为神女即妓女。黄帝曾向之问道的素女一类人物,成为男性发泄性欲的工具。

所有这些女性性地位的低落,其实不过是一种非本质的表象。就其实质而言,女性性地位的低落,主要是因为她们没有掌握物资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所有权、生产控制权以及产品分配权。即使是在物缘社会之中,一旦女性由于某种历史的机缘掌握了这些权利,她们的性奴役状态就会顷刻瓦解,她们的性关系地位就会随之提高。武则天的故事,可以使人们对此产生深刻的印象。近代一些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先驱,之所以把目光注视着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改善,正是基于对此实质的深切认识。

正如女人不会永远甘心女奴的地位。随着信缘时代(亦称信息时代)的到来,女性真正开始成为女人。在这个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男性已经无须白白耗费精力再去争执人口生产的牛耳。两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造物而形成的体能差异,也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得无足轻重。

当今时代,信息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在此领域之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的男性、女性,都不再具有天生的优势。在超越两性差别之信息生产过程中,女性和男性开始分有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尚未完全由两性均分。不仅如此,超越两性差别之资讯的优势,正在成为拥有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控制物资生产和商品分配的重要条件。

在这个以信缘关系即信息的依赖关系为人类社会群体主要人际关系、人类社会结构主要功能要素的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和男性的畸形发展(诸如神女和面首、吃青春饭之类)正在逐渐失去实际的意义;从而,女性和男性的本真状态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展示和显现。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两性才有可能形成真正和谐的互补关系。

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人口生产、物资生产、信息生产这三种社会生产,不断地变换着主导与被控的地位;随着三种社会生产之主导与被控地位的变换,女性社会地位,也在不断地变换。女性因此,由血缘时代之女神,到物缘时代之女奴,再到信缘时代之女人,逐渐完成了自己的历史生成。女神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再复返;女奴的时代,正在一去不再复返;女人的时代,业已揭开历史帷幕。

这将是真正女人诞生的时代——女娲母系女权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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