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唐太宗善于纳谏的事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2浏览:3收藏

有关唐太宗善于纳谏的事例,第1张

1、魏征出身卑微,少年时孤苦贫困,曾经出家做过道士。他喜欢读书,用心钻研古籍,学识非常丰富。隋朝末年,魏征参加了反对隋朝暴政的起义。后来,他投靠唐高祖李渊创建的唐王朝,为太子李建成做事。由于魏征才华出众,因此很受太子的器重。

后来,唐高祖的二儿子李世民发动“玄武门兵变”,杀死哥哥李建成。年轻而敏锐的李世民知道魏征是个人才,便亲自召见他。

李世民一见魏征,就非常生气地责问他:“你为什么要离间我们兄弟的感情?”在场的大臣们都感到魏征将有杀身之祸。可是,魏征却从容自若,以非常自信的口气回答说:“如果皇太子早听我的话,肯定不会落到今天这样的下场。”

李世民听后,被魏征这种不畏强权及正直的精神所感动,打从心里钦佩他的人格。

因此,不但没有处罚他,反而重用了他。不久,李世民即位,他就是唐太宗。唐太宗委任魏征为谏议大夫(专门向皇帝提意见的官职),以后又提拔他当宰相。建国之初,唐太宗励精图治,经常召见魏征,与他讨论治国施政的得失。

魏征胸怀大志,胆识超群,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大胆进谏。在他任职的几十年间,为了使大唐民富国强,先后向唐太宗进谏了二百多次。

每一回,唐太宗都慎重地思考他所提的意见,尽量采纳。

2、有一次,唐太宗违犯他制定的18岁成年男子才须服兵役的规定,决定征召16岁以上,18岁以下,身材高大的男子从军。命令发出以后,魏征极力反对,唐太宗十分生气,派人把他叫来,大加训斥。

魏征毫不畏惧,他十分严肃地进谏说:“您现在把强壮的中男都抽去服兵役,那么,田由谁来种?工由谁来做?您常常讲,我当国君,首先要讲信用,可是国家的法律明明规定,男丁中的强壮者才需要服兵役,您为什么不遵守呢?您这样做,在老百姓面前不是失去信用了吗?”

他心悦诚服地对魏征说:“先生真是我和国家的一面镜子啊!我原先以为你太固执,不通情理,现在听了你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政令前后不一,百姓不知所措,国家是无法治理得好的。”于是,唐太宗立刻下令停止征召中男服役,还奖赏了魏征。

敢于直言劝谏的魏征不仅为国家立下了不朽的功绩,也成了以后历朝官员效法的楷模,魏征曾经辅佐唐高宗与唐太宗两位皇帝,他常常向唐太宗直谏,不怕牺牲,以至与唐太宗好几次龙颜大怒,幸亏有长孙皇后为他说情,使他免遭惩罚。

3、有一次,唐太宗令太常少卿祖孝孙去教宫人音乐,结果教得不好。唐太宗对他大加责备。在场的温彦博、王珪不同意太宗的做法,说:“孝孙雅士,今乃使之教宫人,又从而谴之,臣窃以为不可。”

唐太宗听后发火了,指责他们“附下罔上”。彦博害怕了,下拜谢罪;王珪不拜,说:“陛下责臣以忠直,今臣所言岂私曲耶!此乃陛下负臣,非臣负陛下!”唐太宗听了只好作罢。第二天,唐太宗私下对房玄龄说:“自古帝王纳谏诚难,朕昨责温彦博、王珪,至今悔之。”  

当时不仅大臣敢谏,小官也敢谏。栎阳县丞刘仁轨,对太宗正在秋收大忙季节要去同州(今陕西大荔县)地区打猎事不同意,要求他改在冬闲时去。经刘仁轨的谏阻,唐太宗不仅收回了成命,还把刘仁轨的官职提了一品,以示奖励。

扩展资料:

唐太宗李世民(598年1月28日-649年7月10日),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第二位皇帝(626~649年在位),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军事家、诗人,唐高祖李渊嫡次子,母为太穆皇后窦氏。

从谏如流

李世民以隋炀帝拒谏亡国为戒,即位后尽力求言,他把谏官的权力扩大,又鼓励群臣批评他的决策和风格。其中魏徵廷谏了200多次,在朝堂上直陈皇帝的过失,在早朝时多次发生了使李世民尴尬、下不了台的状况。又如王圭、马周、孙伏伽、褚遂良皆以极谏知名。

晚年的李世民因国富民强,纳谏的气度不如初期,偶尔也发生误杀大臣的遗憾,但是大致上仍克制、保有纳言的风范。 

河清海晏

贞观时期在李世民的治理下,社会夜不闭户,道不拾遗。贞观四年(630年),全国判处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贞观六年(632年),死刑犯增至二百九十人。这一年的岁末,李世民准许他们回家办理后事,贞观七年)633年)秋天再回来就死(古时秋天行刑)。

贞观七年(633年)九月,二百九十个囚犯全部回还,无一逃亡。那时的中国政治修明,官吏各司其职,人民安居乐业,不公平的现象较少,中国人心中没有多少怨气。丰衣足食的人不会为生存铤而走险;心气平和的人也不易走极端,因此犯罪的概率也就少之又少。

-李世民 (唐太宗)

-唐太宗纳谏

常见的修辞方法有比喻、夸张、排比、拟人、对偶、设问、反问、借代、反语、联想、通感、双关、顶真、互文、回环、移情、拈连、比拟、并提、错综等。    

扩展资料:

一、比喻简介:

比喻是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点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是修辞学的辞格之一。也叫“譬喻”、“打比方”,中国古代称为“比”、或者“譬(辟)。

著名文学理论家乔纳森·卡勒为比喻下的定义:比喻是认知的一种基本方式,通过把一种事物看成另一种事物而认识了它。也就是说找到甲事物和乙事物的共同点,发现甲事物暗含在乙事物身上不为人所熟知的特征,而对甲事物有一个不同于往常的重新的认识。

依据描写或说明的方式比喻可分为“明喻(直喻)”、“暗喻(隐喻)”、“类喻”、“借喻”、“对喻”、‘博喻”、"简喻”、“详喻”、‘引喻”、“虚喻”。

二、拟人简介:

拟人修辞方法,就是把事物人格化,将本来不具备人动作和感情的事物变成和人一样具有动作和感情的样子。赋予事物以人类的行为特点,生动形象地表达出作者的情感,让读者感到所描写的物体显得更活泼、亲近,使文章更加生动形象。

三、借代简介:

借代,顾名思义便是借一物来代替另一物出现,因此多数借代词为名词。使用时,必须考虑替代的正当性与通用性,尽量不要化简为繁,并且要让文义通顺。并且,此时的借代一般是类似于以小见大,用小事物来反映大的局面或情况,使句子更形象具体。

通俗的说,借代是一种说话或写文章时不直接说出所要表达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与它密切相关的人或事物来代替的修辞方法。被替代的叫“本体”,替代的叫“借体”,“本体”不出现,用“借体”来代替。

四、夸张简介:

夸张,是为了达到某种表达效果的需要,对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面着意夸大或缩小的修辞方式。夸张可分为"普通"类和"超前"类。

夸张是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有目的地放大或缩小事物的形象特征,以增强表达效果的修辞手法,也叫夸饰或铺张。指为了启发读者或听者的想象力和加强所说的话的力量,用夸大的词语来形容事物。

五、对偶简介:

对偶是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应或相近或意思相同的修辞方式。

对偶通常是指文句中两两相对、字数相等、句法相似、平仄相对、意义相关的两个词组或句子构成的修辞法。 对偶从意义上讲前后两部分密切关联,凝练集中,有很强的概括力;从形式上看,前后两部分整齐均匀、音节和谐、具有戒律感。严格的对偶还讲究平仄,充分利用汉语的声调。

参考资料:

比喻

拟人

借代

夸张

对偶

我们的一篇文章,讲过关于春秋时期"姓"与"氏"的不同,那么今天这篇文章,想和大家聊一聊"名字"。

我们在上学时的课本上,经常会看到作者介绍,我想大家都有印象,但事实上"名"和"字"是不一样的,比如诸葛亮字孔明、李白字太白,苏轼字子瞻。

但你是否知道,春秋时代就有"名"和"字"的用法,今天就和大家说说春秋时"名"和"字"命名的原则和禁忌。

命名的时间和原则

关于取名的时间点,在《仪礼丧服传》中有记载,其中有:"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之说,也就是说,当孩子出生三个月后就会为他命名。

至于如何命名,在《左传》桓公六年有一段相关记载: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名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

鲁国太子诞生后,桓公向大臣申繻请教,该如何为孩子取名?

根据申繻的回答,当时取名有五个基本原则,分别是信、义、象、假、类。而这其中,根据孩子手上的掌纹来命名称为"信";期许孩子的德行而以吉祥的字眼来命名是"义";用孩子的身体特征来命名是"象";假借世间万物的名称来命名是"假";而以和父亲相关的事物来取名则称为"类"。

这么看来,春秋时代的取名方式其实已经很多元了,我们接着找几个例子,看看是不是真的就像申繻说的一样吧!

首先是以掌纹命名的"信",像是正苦恼着怎么给太子命名的桓公,他后来的第四个儿子季友,就是因为掌纹看起来像是"友"这个字,所以取名为"友"。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春秋时代使用的文字和我们现代使用的文字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季友的掌纹并不是指我们现在使用的"友"字,否则这样的掌纹也太奇葩了。

而通过以掌纹命名,我们也能看出,春秋时代的人们就会看首相了。不过除了以掌纹命名之外,掌纹也可能与婚姻有关呢!比如桓公的妈妈仲子,是宋武公的女儿,因为仲子一出生掌纹看起来就像"鲁"字,后来就嫁到鲁国,成为鲁夫人。是不是觉得很神奇呢?

回到正题,接下来的是"义",也就是用吉祥的字眼给孩子命名,这边举个大家可能比较熟悉的例子,如果看过《封神演义》的话,大概会知道,周文王叫姬昌,为什么取名为"昌"呢?

根据《史记周本纪》的说法:"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姬昌诞生时,有祥瑞之兆,姬昌的爷爷太王一看,非常激动,认为是上天要让周部落兴起了!

于是姬昌的"昌",就是取"昌盛"的意思。这样的命名方式其实到现代依然很普遍哦!像是俊杰、荣华、雅婷、丽娟,这样的菜市场名其实都是寓意很棒的好名字呢!

然后说到用孩子身体特征来命名的"象",这也是笔者自己觉得最有趣的一种命名方式,比如晋文公重耳,根据历史记载,重耳的体征有些异于常人,当初重耳流亡在外时,发生了一件让重耳觉得无比羞耻的事。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这里说的"骈胁"是什么意思呢?一般我们的肋骨是根根分明的,但重耳的肋骨是紧密相连的。

曹国国君曹共公对重耳的"骈胁"感到非常好奇,但人家毕竟是晋国的公子,总不能叫重耳把衣服脱了给他看吧?所以曹共公决定去偷看重耳洗澡,只是曹共公去偷窥就算了,居然还被发现了,于是重耳即位后就攻打曹国报了偷窥之仇。

总而言之,重耳的体征比较特别,虽然史书上明确记载下来的只有"骈胁",但根据"重耳"这个名字,很有可能重耳的耳部构造也有些异常。

再举一个例子,重耳有个儿子名为"黑臀",也就是后来的晋成公,为什么他会叫"黑臀"呢?《国语》里说:"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曰:使有晋国,三而畀欢之孙。故名之曰'黑臀'"。

晋成公出生时,他的妈妈做了一个梦,梦到有神明拿笔用墨在婴儿的屁股上画圈,并作了一个预言,说这个孩子会成为晋国国君,但将来只能传承三代。笔者认为所谓的"神明拿笔用墨在婴儿的屁股上画圈",大概是指孩子生来屁股上长了个明显的黑色胎记,总而言之,这个孩子就因为这样被命名为"黑臀"了。

接着,我们再来说说假借万物之名来命名的"假"吧!这次举孔子的儿子孔鲤为例,根据《孔子家语》的记载:"鱼之生也,鲁昭公以鲤鱼赐孔子。荣君之贶,故因以名鲤,而字伯鱼。"孔鲤出生时,鲁昭公送了鲤鱼给孔子,孔子为了纪念国君的赏赐,就将孩子取名为"鲤"。

另外像是,与孔子同时代,据说长得和孔子非常像,但和孔子是政敌的阳虎,阳虎名为"虎",也属于这个命名类型。既然说是可以假借世间万物,自然不只有动物名,像是陈宣公、宋昭公、齐景公都名为杵臼,总感觉杵臼这个名字在当时很流行呢!大概也是那个时代的菜市场名吧!

最后,则是以父亲相关事物来取名的"类",通常是有和父亲相似之处,才会以这种方式命名。像是我们最初提到的鲁桓公,因为太子和自己是同一天生日,后来决定给太子取名为"同",便属于这个类型的命名方式。

取名有哪些禁忌

讲完春秋时代的五个命名原则之后,其实在取名上还有一些禁忌。申繻接着告诉鲁桓公的取名禁忌有六项:

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第一、不以本国国名命名;第二、不以官职名称命名;第三、不以山川的名字来命名;第四,不以疾病的名称来命名;第五,不以牲畜的种类来命名;第六,则是不以礼器的名称命名。

大家可以猜猜看,既然是禁忌,那我们还能找到例子吗?答案是可以的。为什么呢?说到底,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禁忌,是因为周朝已经有避讳的观念了,因此申繻说道: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

虽然没有汉朝之后那样严格,但当时确实已经会在死后避讳,尤其是周天子或诸侯国君,需避讳五代,也就是说要避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的讳。但要是取这六个类型的名,避讳时就会特别麻烦,因此才会避免这样命名。不过,如果真的碰上这样的状况,又要怎么避讳呢?

首先是"以本国国名命名"的话,自家的国名当然不能改,只能改人名了。那为什么强调是本国国名呢?因为在史书中,可以找到以他国国名为名的例子,像是卫宣公名晋,鲁定公名宋,晋悼公名周,尤其是晋悼公,居然以周王室的"周"为名,看来这样命名在当时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若是"以官职命名",为了避讳只能改掉官职的名称了,像是晋国没有"司徒"这个官职,就是因为晋僖侯名为司徒,后来便废司徒,改为中军;又比如宋国没有"司空"这个官职,就是因为宋武公名为司空,所以废司空,改称司城。

然后是"以山川之名来命名",要是碰上这样的状况,也只能改掉山川的名字了。在《国语》中一则记载:

"范献子聘于鲁,问具山、敖山,鲁人以其相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献子归,遍戒其所知曰:人不可以不学。吾适鲁而名其二讳,为笑焉,唯不学也。人之有学也,犹木之有枝叶也。木有枝叶,犹庇荫人,而况君子之学乎?"

有一次晋国的范献子到鲁国做外交访问,在对话间提到了敖山和具山,鲁国人以这两座山所在的乡名进行回应,范献子觉得很奇怪,询问对方为什么不直接说这两座山的名字呢?鲁国人回答说,因为要避我们国君的讳呀!

原来鲁献公名具,鲁武公名敖,所以鲁国人不直接称呼这两座山的名字。其实范献子去鲁国访问的时候,离献公、武公的时代已经很久了,理论上已经超出避讳的五代了,但山川名称一但改了,大概要恢复也比较麻烦,所以鲁国人也就没有把称呼改回来了。

大家可以想想看,以山川名字来命名都这么麻烦了,更何况是"以疾病的名称来命名"呢?我们一生很难都不生病,在对话间提到疾病名称的机率可比提到某座山某条河还高,而且山川名还可以像刚刚故事里的鲁国人那样,说是某地的山,某地的河,疾病又能怎么改呢?

至于"以牲畜的种类命名"和"以礼器的名称命名",则会在国家大事上产生麻烦,这里的牲畜指的是祭祀时的祭品,礼器则是礼仪的一部分,如果要避讳的话,就不能使用这个牲畜或这项礼器了,这也是相当困扰的事,因此也会避免这样的命名。

原本说完命名应该就要说取字了,但取字的限制比较少,我们会在之后的文章,结合实例为大家介绍。

几千年来道家的道术太多了,存在神话传说中的道术咱就不说了,那个一般人也练不了,也没流传下来,剩下的就是普通道门流传下载的比如 正一教、全真教、其它教派和民间一些教派的法术那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多啊,举例都举不过来,我就随便说几个道教的道术大家看看就行

如回答中发的三册关于道道术的书籍都有电子版的,上面封面的右下角处

上面的字为 玄奇阁  此很多道术的古籍均出自此处,要了解道术方面的可以自己去此处查找

第一个,民间流传非常广泛的茅山道术-九龙化骨水。

九龙化骨水,又名鱼刺水,卡水,乃茅山秘术之一。

人们吃海鲜时,有时稍有不慎,鱼骨会卡在喉咙中吞不进、吐不出,十分难受。

而这时,若有厉害的茅山法师在场,则只见他用小碗准备一碗清水,再拿出黄纸以朱砂画符,随后口中念念有词,口呼咒语。

随后把符一烧,化入水中,再以指诀催咒,敕令符水。

最后再以此符给被鱼刺卡住之人喝下,则卡再喉咙里的鱼刺顿被消弭,犹如这符水具有融化鱼刺的功能一般。

普普通通的一碗水,再经过法师的加持后,却有用如此奇效,莫非真是法术神功?

第二个道术,解秽法篇

解秽咒,也叫解玉咒,净天地神咒等,在正统道教位列八大神咒之一,是一门用途极广的法术,也是学法之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法术之一。

解秽法最常用的场合,当属启坛行法时清净坛场所用,解秽法下于水碗之中,在坛场四周撒下,净化一定范围类的秽气,扫出一片净土,以接待神仙降临。

净之一字是解秽法的独特权能。心之所向,鬼神回避。

解秽法可做净宅之用。以法水撒遍四方,再封门断路即可。

解秽法可扫圈,在以前的农村,养猪最怕猪瘟,清扫猪圈等地方时,若默念解秽咒,可保六畜安宁,百病不生。

解秽法可治腹痛,吃坏肚子时,默念解秽咒,咒毕三息之内,其痛自消。情况严重时容易复发,在咒毕之后上一趟厕所,可保痊愈。

注1:勿在上厕所时念此咒,否则其法自毁。

注2:身体着凉引起的腹痛基本无效。痛经、胃病等无效。

第三个道术,五雷火

说来奇怪,五雷水五雷印五雷掌,都是雷法,唯独五雷火,这是一个我也不知道算不算雷法的奇葩存在。

五雷火也有阴阳之分,阴五雷火通常用于烧阴邪,且五雷火常以符咒形式出现。

五雷火可以治瘟,如以前认为瘟疫是瘟神造成的,所以,得了瘟疫之人的衣物都会用五雷火法烧掉,以防传染。

五雷火可烧山精野怪,孤魂野鬼,五雷火符化于水中服下即可。

五雷火可退游师,游师,本是阴阳、道士之流,死后无人供奉所化,十之五六比我们厉害还厉害,寻常方法难以解决,可备桐油四碟置于屋内四角,用五雷火点燃,配合其他法术,可退游师。

阳五雷火极为霸道,可以让别人的房子无火自燃,水能灭实火,却灭不了虚火,是能短期致命的法术。

五雷火不论阴阳都是很霸道的,不建议作为常规手段。

第四个道术,浅谈五雷法

五雷法,指包括但不限于五雷掌,五雷印,五雷符,五雷水等,形式多样,效果也参差不齐,就像可以砸核桃的诺基亚和华为p20一样,同样是手机,性能、功能都有极大差别。

但不可否认,即使是最差劲的五雷法都有很广泛的用途。

五雷法可退煞,若有人遇到犯煞方,五雷法可解。

五雷法可退精怪鬼祟,凡精怪或鬼魂作怪,五雷法可解(包括附体)。(若自身修为不够或遇到有些强得离谱的可能打不掉)

五雷法可退邪神,凡邪神作乱,五雷法可退之。

五雷法可镇宅,五雷掌或五雷印,盖在门额上即可;五雷符需贴到门额上;五雷水净撒四方均有镇宅之效,其中以镇宅符效果最为持久。

五雷掌可碎结石,以五雷掌轻击患处即可,见效很快,但需谨慎拿捏观想内容,且若对孕妇使用,流产者八九。

另,据某师兄说,五雷法可收惊、招魂,且可以客串电击器起搏,未曾验证。

今天有空,再写点儿东西吧,先声明一下,本文中阴法和阳法,是从阴神阳神的概念中拿出来的,阴为虚,阳为实,阴治邪,阳打人

1、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 

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

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2、陆游

陆游(1125年—1210年),字务观,号放翁,汉族,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尚书右丞陆佃之孙,南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

陆游一生笔耕不辍,诗词文具有很高成就。其诗语言平易晓畅、章法整饬谨严,兼具李白的雄奇奔放与杜甫的沉郁悲凉,尤以饱含爱国热情对后世影响深远。

词与散文成就亦高,刘克庄《后村诗话续集》谓其词“激昂慷慨者,稼轩不能过”。有手定《剑南诗稿》85卷,收诗9000余首。

又有《渭南文集》50卷、《老学庵笔记》10卷及《南唐书》等。书法遒劲奔放,存世墨迹有《苦寒帖》等。

3、苏轼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

苏轼是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文纵横恣肆;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

其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亦善书,为“宋四家”之一;

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传世。

4、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1655年1月19日—1685年7月1日),叶赫那拉氏,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满洲正黄旗人,清朝初年词人,原名纳兰成德,一度因避讳太子保成而改名纳兰性德。大学士明珠长子,其母为英亲王阿济格第五女爱新觉罗氏。

纳兰性德自幼饱读诗书,文武兼修,十七岁入国子监,被祭酒徐元文赏识。十八岁考中举人,次年成为贡士。康熙十五年(1676年)殿试中二甲第七名,赐进士出身。

纳兰性德曾拜徐乾学为师。他于两年中主持编纂了一部儒学汇编——《通志堂经解》,深受康熙皇帝赏识,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五月三十日溘然而逝,年仅三十岁(虚龄三十有一)。纳兰性德的词以“真”取胜,写景逼真传神,词风“清丽婉约,哀感顽艳,格高韵远,独具特色“。著有《通志堂集》、《侧帽集》、《饮水词》等。

5、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曾祖父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的保姆;

祖父曹寅做过康熙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

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

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

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白居易

——陆游

——苏轼

——纳兰性德

——曹雪芹

人类进食采用的方式,世界流行最广泛的有3种:用手指、用叉子、用筷子。用手指抓食的人生活在非洲、中东、印度尼西亚及印度次大陆的许多地区,用叉子的人主要分布在欧洲和南北美洲,用筷子的人主要分布在东亚大陆。中国人是用筷子群体的主体,也是筷子的创制者。

筷子起源于中国,古代叫箸(箸者,助也,意思是帮助吃饭的工具),也叫筯。因“箸”与“住”字谐音,“住”有停止之意,乃不吉利之语,所以,就反其意而称之为“筷”。这就是筷子名称的由来。

筷子是何时发明的?

究竟是谁发明了筷子?我们早已无从考证。《礼记》郑玄注云:“以土涂生物,炮而食之。”说的是先民把谷子用树叶包好,糊上泥再放入火中烤熟。更简单的方法是把谷粒放进火灰中,不时地用树枝拨动,让谷物得到均匀的受热后再食用,也许是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启发,一根树枝逐渐变成了两根,树枝又被竹木代替,最原始的筷子就出现了。

中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筷子是河南省安阳市殷墟出土的铜筷子。筷子古称箸,纣王是最早使用象牙箸的君王。司马迁在《史记·宗微子世家》亦云:“纣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杯;为玉杯,则必思远方珍怪之物而御之。舆马宫室之渐自此始,不可振也。”这虽是对纣王生活奢侈而引起朝臣恐惧的陈述,但却从象牙箸所引起的宫廷事件中,为我们追溯箸的诞生与发展提供了最有价值的文字史料。纣为商代末朝的君主,以此推算,我国在3000多年前已出现了精制的象牙箸。

中国人最早使用的是刀叉,不是筷子

其实,一开始我们中国祖先也是用刀叉的,而不是筷子。刀叉是我们中国人发明的。

现在世界上最早发现的骨质餐具刀是在我国浙江河姆渡遗址,距今7000年。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新石器时代的人还基本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对付肉食类最好的工具当然是刀了,所以聪明的中国古人就把刀最先应用于饮食之中。

只不过,当时人们把用于餐桌上的刀具叫作“匕”。现代人用的匕首原来产生的时候居然是用于饮食的。看看下面出土的青铜匕,它具有两种实用功能:一是相当于勺子,二是相当于餐刀。

先秦的时候,这个“匕”其实就是从刀演变而来的,后来,随着饮食文化的发展,两个功能就分开了,形成了刀和勺。“匕”后来只代表勺子,这个字在古代也引申成美食、美味。我们曾把去世的母亲称为“妣”,甲骨文中“妣”就是“匕”,代表做饭的母亲。

餐具刀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餐具,接着出现的就是餐具的叉子。在我国西北齐家文化遗址中发现了一些骨制餐叉,距今至少4000年了。它们出土的时候是在一起的,说明当时是成套使用的。到了商代,餐叉变为两齿,也小巧了。它和勺子和骨刀同在,表明当时餐叉、勺、刀是三件配套的。在我国商代的一些遗址、墓葬中也有出土餐具,这表明商代时刀叉是人们使用的主要餐具。

之后,在洛阳的一个战国墓里出土了50多件铜刀铜叉,说明战国也用刀叉。甘肃酒泉出土过东汉铜餐叉,广东出土过东晋铁餐叉,甘肃漳县出土过元代的餐叉餐刀,同时在山东嘉祥也出土过刀叉,还有专门放置刀叉的竹鞘。这说明刀叉的使用一直持续到宋元时期。

中国人为何用筷子取代刀叉

中国最早的筷子是安阳殷墟1005号墓发现的6支铜箸头。这就是为进餐准备的。所以,学界认为筷子当作餐具使用是在商代。

为什么用筷子取代刀叉呢?这是中国饮食文化发展的结果。

在商周时期,中国的烹饪技术摆脱了原始的状态,进入到饮食的文明时期。让我们来看看西周的王室和贵族的标准饮食。这时候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周代八珍”。

这“八珍”可是厨师事先对食物精加工的,工序很复杂。事先就把食材加工成适合入口的大小块,端出来的菜品已经切好做好了,所以,吃饭时当然不再用刀叉进行分割了,只要用筷子夹住送入口中就行了。因为“周代八珍”是中国各地方菜系的鼻祖,所以筷子成为了古代中国饮食的主流餐具。

“周代八珍” 由2饭6菜组成:“淳熬”(肉酱油浇大米饭)、“淳母”(肉酱油浇黍米饭)、“炮豚”(煨烤炸炖乳猪)、“炮牂”(煨烤炸炖母羊羔)、“捣珍”(烧牛、羊、鹿的里脊)、“渍”(酒糟牛羊肉)、“熬”(类似五香牛肉干)、“肝膋”(网油烤狗肝)。

饮食结构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的进食方式。以肉类为主食的西亚和欧洲大陆,餐刀始终是他们重要的进食工具,后来他们又发明了叉子。而以农产品为主、肉菜类为辅的饮食结构,奠定了中国的饮食文化。肉类匮乏,于是用少量肉和菜烧出的“羹”,成为主要的菜肴。从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上记录了随葬的菜品,其中主食肉食类馔品中除了一笥鱼肉,就是二十四鼎羹。羹能够更好地让肉释放出味道,在肉类有限的情况下,将其切成碎片放进汤里,再用蔬菜补充。要灵活地夹取菜和肉,餐勺的功能并不能完全实现,而“挟”可以方便地夹取菜肴。

在商周及其以后的春秋战国时代,用筷子的则是贵族,用筷子吃饭在当时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之后才慢慢向民间推广普及,取代了刀叉。

当时以华夏文化为主的中原文明,讲究“华夷之辨”,要将自己先进的文明和周围游牧民族区分开来,游牧民族的饮食特点还是以食肉为主,离不开刀叉。所以,筷子就成了先进文化的代表。

后来,中原周边的少数民族受到华夏文明的影响,也开始提高自己的地位,开始用筷子。但是,还要切肉、吃肉,怎么办?于是,出现了“刀筷组合”。餐刀和筷子套用,而且装在一起,方便携带。

筷子的发明与面条有关

有专家认为,筷子的发明与面条有关。2005年,青海喇家遗址发现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古老的面条实物——距今4000年的面条,或许让筷子的出现变得顺理成章。

考古学家发现的这些古老面条保存完好,长而细,呈**,盛在一个倒扣的密封的碗中。科学家确定这种面条是用小米和高粱两种谷物制成的,小米是中国的本土谷物,在7000年前便被广泛种植。而现代北美和欧洲的面条则通常是用小麦面粉制作。

这个发现将面条的发明权交到了中国人的手上,从制作水平来看,面条在当时是比较流行的食品。但使用匙匕吃面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早已放弃了手抓习惯的先民也许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用骨箸食用面条。面条的出现,或许是筷子出现的最大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古人同时使用匕和箸进餐,但箸的地位渐渐取代匕,却是在汉代开始的。而以汤饼为前身的面条,也是在汉代开始普遍流行的,到了宋代,面条已经发展出炒鸡面、笋辣面、卷鱼面等不同品种。或许,正是面条走入寻常百姓家,才让筷子成为人们的主要进食工具。

筷子何时传到国外

筷子曾经传播到中国周边的国家,如日本、朝鲜、韩国、越南等国,形成东亚地区使用筷子进餐的传统。这些国家使用筷子的习惯延续至今。

6世纪之后,中日之间交流频繁,日本使节多次前往唐朝学习中国文化。608年,以裴世清为首的中国使节团应邀访问日本。在欢迎宴会上,圣德太子按中国的方式使用箸招待了客人。

8世纪后,箸在日本逐渐普及,那时的箸在日本被称为“唐箸”,也就是来源于唐朝的意思。20世纪70年代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时曾对周恩来说:“总理阁下,日本的用箸习俗是由中国传入的,中国的筷箸给我国带来了既文明又方便的理想餐具,我要敬您一杯,感谢你们给我国输入了良好的饮食文化。”日本还对筷子进行了改良,并且发明了“割箸”,也就是今天我们使用的一次性筷子。

然而,东亚地区之外的外国人见到筷子的第一感觉多半是新奇并且惊讶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明朝时来到中国,他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记录了中国人使用筷子吃饭的习俗:“他们吃东西不用刀、叉或匙,而是用很光滑的筷子,长约一个半手掌,他们用它很容易把任何种类的食物放入口内,而不必借助于手指。食物在送到桌上时已切成小块,那些是用筷子很容易夹开的。”

到了全球化的今天,使用筷子吃饭已经不再是中国人或者东亚人的专利,美国每年都会从中国进口数千万双竹筷子,法国甚至还设立了“金筷奖”来表彰中餐及亚洲风味餐厅的出色经营者。如今,有3000年历史之久的筷子传递着东方特有的饮食文化,正在世界各地的餐桌上发挥着它的作用。

1、“跪拜礼”。

早在原始社会就以产生,但那时人们仅仅是以跪拜的形式表示友好和敬意,并无尊卑关系。进入阶级社会后,情况就不同了,特别是在封建社会里,“跪拜”是一种臣服的表示,“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即使是平辈跪拜,也有彼此恭敬的意思。“跪拜礼”其表现形式有多样,但主要有以下几种:“稽首”:是臣拜君之礼。拜者头首着地,并停留较长一段时间;“顿首”:即叩首、叩头。头一触地就起,是一种用于平辈间的,比较庄重的礼节。古人就常常在书信的头或尾书以“顿首”二字,以表敬意;另外,还有“空首”、“再拜”等。

2、“揖让礼”。

“揖”是作揖,双手抱拳打拱,身体向前微倾;“让”表示谦让。这是一种大众化的礼节,一般用于宾主相见时,或平辈间、比较随便的场合。“打拱作揖”即是一种引见,也表示一种寒暄问候。这一礼节,最能体现中华民族“谦让”的美德。

3、“虚左礼”。

古人一般尊崇右,故以右为较尊贵的地位。但乘坐车辆时,却恰好相反:车骑以“左”为尊位。如《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车骑,虚左,自迎夷门后生。”后来经过演变,“虚左”就表示对人的尊敬。在“待客”或“给某人留下官位”时。常谦称“虚左以待”。“虚左以待”的行为,就成为尊重人的一种礼节。

4、土揖

《周礼·秋官·司仪》:“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 郑注:“土揖,推手小下之。”即拱手向外伸出。古宾礼中的会同之礼,天子对庶姓诸侯(无亲缘关系的异姓诸侯)即行此礼。按:拱手向外伸出,较低者为土揖,土,地之意;如向上,则为天揖;平推,则为时揖。

5、稽首(qǐ shǒu)

是最隆重的拜礼,凡臣拜君都是再拜稽首,古人以稽首为敬之至。“稽首,拜头至地。”其仪是先屈膝跪拜,而左手按右手,拱手至地,再慢慢伸头至于地,头至地须停留稍许。手在膝前,头在手前。

《礼记·玉藻》篇说“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郑注:“致首于地,据掌,以左手覆按右手也。”贾疏对稽首的解释是:“一曰稽首,其稽,稽留之字;头至地多时,则为稽首也。”

6、百拜

多拜的意思。《礼记·乐记》:“一献之礼,宾主百拜。”注:“百拜以喻多。”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八“百拜”:“古人之拜,如今之鞠躬,故通计一席之间,宾主交拜,近至于百。若平礼止是一拜再拜,即人臣于君,亦止再拜。礼至末世而繁,自唐以下,即有四拜。今人书状动称百拜何也?

扩展资料: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正所谓有礼仪之大谓之夏,中国的礼节与仪式。中国礼仪以周为最,中国古代一般推行周礼。

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喜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4种人生礼仪。

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祀先师、先王、圣贤;乡饮、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包括五祀、高禖之祀、傩仪、诞生礼、冠礼、饮食礼仪、馈赠礼仪等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礼仪

《左传》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翻译如下(百度搜的凑合看吧):

九月丁卯日,桓公的儿子子同出生,以太子出生的规格举行了大礼:用太牢大礼接引儿子,通过占卜选择了一个上人,让他抱着婴儿,让他的妻子哺乳婴儿桓公和齐姜以及同姓大夫的妻子给婴儿起名桓公向申繻询问起名的问题申繻回答说:“人的名字分为信、义、象、假、类五种情况用出生时的特征起名是信,用表示德行的词起名是义,用类似的物体起名是象,借用事物的名称起名是假,用和父亲有关的字起名是类起名不要用本国的国名,不要用本国官名,不要用本国山河名称,不要用有关的疾病名称,不要用牲畜的名称,不要用器物礼品的名称周朝人用避讳来奉祀神灵人的名字在生前不需要避讳,死后就需要避讳因此,用国名起名就要废除人名,用官职起名就要更换官职名称,用山河起名就要改变山河的名称,用牲畜起名就不能用作祭祀,等于废除了祭祀用器物礼品起名,就不能用作祭祀和赠送,等于废除了各种礼仪(例如)晋国因为僖侯名叫司徒,而废除了司徒一职(改为中军),宋国因为宋武公名叫司空,而废除了司空(改为司城),我们鲁国因为献公、武公名叫具、敖,而改变了具山、敖山的名称因此,我们不能用大的事物起名”桓公说:“这个孩子的出生,和我同一天,就叫做同吧”

简而言之,起名字要有意义,要适合孩子,要独特,而不只是吉祥话的堆砌,随便按在谁身上都可以用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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