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中作者为什么谈到孔子在《论语》中对“孝的理解”
《论语》是我国历史上儒家学派的瑰宝,集儒学精神之大成。其中记录了孔子和他的弟子的言行,体现了孔子对于政治、伦理、教育等一些方面的思想和原则,主要与对话文体呈现,文风平实内涵深刻。它是由孔子的弟子整理而出的,寓意深远,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也是研究儒学的一部重要典籍。由于《论语》一书当中包含的思想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广,而孝道是一种以血缘亲情作为纽带的一种敬老的传统美德,是我们中华文化当中重要的组成,承袭孝道对于后进样中华精神有重要的价值。在孔子的儒学精神当中孝道也是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以“仁”为本的核心,是“礼”的重要的形式体现之一。故本文将着重对于孔子在《论语》当中对于孝的理解以及对于如今的影响做浅要论述。
《论语》当中的孝道
在《论语》当中对于孝道的阐述有很多,比如发在为政篇当中就有“子游问孝”等,学而篇当中也有,《论语》当中对孝道的阐述有很多,但是大都是以孔子和弟子问答的形式来呈现的,比较零散并没有对于孝道做出明确的定义。但是从他们的对话当中可以体现出孔子对于孝道的理解。
首先是“赡养”,对于孝来说“赡养”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子游问孝一篇当中子曰①:“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由此可见在孔子看来,为人子女谈及孝道最基本的就是要保证老人的温饱,让老人不会为了衣食去担忧劳碌。赡养双亲是孔子在《论语》当中界定孝道的物质标准也是一个最为基础的标准。
其次是“尊重”。赡养并不仅仅就是孝道的全部,做到了赡养也不能称之为孝,在为政篇当中孔子说到“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句话清楚地阐明了孔子的观念,他认为仅仅只是供给父母衣食是不够的,还需要去敬重父母,如果只是给吃给喝但是却不尊重,那也和养狗养马没有太大的区别。父母老人是一个人,需求的不仅仅是吃穿,更是需要子女的态度,也就是尊重,对于父母的意见还有言语要恭敬,虚心。
然后就是“色”这个色指的是你的脸色,前两者做到是比较容易的,但是第三点要求相对比较高。孔子认为不仅需要供给父母吃穿,在侍奉父母的时候神色也要保持愉悦,也就是发自内心的去愿意孝敬父母,把侍奉在父母身边当做一种愉悦的事情,而不是去为了“孝”而“孝”,父母会察言观色有思考,对于子女的神情最是关注,孩子是不是开心快乐,愿不愿意去做这件事情,其实父母是最了解的。天下的父母都是期盼自己的子女能够幸福快乐的,子女愉悦父母才能感觉到真正的快乐,父母需要的其实仅仅只是物质上的奉养更是精神上的。所以孔子对于孝道的第三个层次的定义“色”是相当的准确的。
“立身”,这最后一个孔子对于孝道的定义也是《论语》当中对于孝道的最高要求,也是很多人都很难做到的,因为这个界定是对于自身的一个严格的要求。孝顺的子女不仅需要做到前面三个去对待父母好,还要从严格要求自己,品行端正,拥有高尚的品德,让父母对于自己的立身行事都很放心,不用为你的处世而感到忧心。父母之爱子必为其计深远,父母对于孩子的未来是最为担忧的,孩子的品行也是父母最为关心的事情,能够做好自己好好的去生活,让父母安心地安养晚年,这便是最大的孝道。
“孝”与“礼”的关系
在《论语》当中提到,尊敬父母要以“礼”待之。由此可见在孔子的心中孝道和礼法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儒家重视礼学文化,在《论语》当中关于礼的体现更可谓是淋漓尽致。礼可谓是儒学的核心,在孝道的界定当中更是把“礼”放在了首位,也就是礼是对孝的一种界定,孝道要符合礼节,生之以礼,死之以礼,祭之以礼。礼仪贯穿了孝道了全部,无论是父母生前还是死后,都需要以礼相待,方为孝道。
“礼”与“孝”结合来看的意义很广泛,包括言行举止各个方面,在孔子的观念里面侍奉父母是一件严谨的事情,要郑重相待,表情、言语、举止都要合乎礼仪规范去对待父母才能称之为孝顺,其实放在现在来看不能说错,但是未免有些严苛。“孝”与“礼”的关系和界定也是如今对于孔子孝道思想承袭的一个很关键的地方。
《论语》当中的孝道的发展及影响
《论语》当中对孝的阐述为我国的传统美德奠定了基础,孝道是一个人立身的根本,孔子围绕孝展开论述,深化了人们对于孝文化的认识,是一种对孝礼的推行,使给后世在治国齐家上面留下了一个道德参照基础。以孝以仁治国从汉朝以来孝文化开始逐渐走向巅峰,知礼懂孝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论语》当中的孝道文化深刻久远对于现今也是有借鉴意义和价值的,首先要赡养尊重孝顺父母,这是我们立身的根本。父母含辛茹苦的将我们养育长大,在正当壮年时期你努力奋斗都是为了我们,辛苦的将我们养大之后,父母变得年迈,生活上难免会有些力不从心,这个时候回报父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孔子提出孝顺父母不仅仅只是物质更是精神上的。在如今随着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温饱不再是一个问题,父母年迈之后都享有一定的医疗保障。对于父母而言其实对于孩子能够给予多少物质上的东西给他们其实真的要求不多,他们更加需要的其实是精神上的慰藉,他们需要的只是子女经常回家看看他们,说几句贴心的话。所以在当今社会孝道中的“赡养”这一项相对而言弱化了,但是更加强调“尊敬”和“色”而“立身”古往今来的父母皆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正是因为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所以对于孩子的品行,是否能够很好地在社会上面立足就是他们最为关心的。
从现在社会的一个整体态势来看,还有很多啃老族的存在,像是一个寄生虫一样依附于父母生活,不断的去榨取父母的精血,让父母年纪一大把还在为着生计子女发愁。或者是一些年轻人遇见了一点挫折便选择放弃生命,完全忘记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抛弃了自己的赡养职责,是不孝的表现是逃避责任的表现。这是一种忘记了礼法的行为,所以可见学习礼法,体会古人经典当中的内涵是多么的重要。《论语》礼法孝道对于今天的影响也是极为重要的。
《论语》当中除了强调对于生者以礼,侍之以孝之外,对于逝者也要尊重虔诚的缅怀。曾子②在学而篇中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对于逝者要慎重的去对待,要虔诚的去缅怀祖先,人民的道德会变得忠厚。通过祭祀来改善道德风气着实是一种不错的方法。在祭祀当中不仅仅只是在缅怀先人,更是一种对于孝文化的重温和弘扬,追思的不仅仅是先人更是先人的一种精神,对于后代也是值得学习和敬仰的。也更加有利于形成一种感恩的品质和习惯。
在后世对于《论语》的孝文化发扬过程当中其实有些走偏了,后来孝道变成了一种“愚孝”其实这样也是不好的,“愚孝”其实对于父母而言根本不是孝顺。在孔子的观念里面倡导的是一种合理的孝道,在孔子看来对父母耐心的提出谏言也是一种孝道的体现。父母有了过错,不应该盲目的去选择跟从,也不该去听之任之,任凭父母走向错误的深渊,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作为子女在发现父母的错误之后,应该找对方式方法,心平气和的耐心的去和父母进行沟通,去说出自己的看法,和父母交换意见,去倾听父母的内心真正的想法以及他们坚持的原因,不能去指责父母,一味地去批评父母不对。在《论语》的里仁篇③当中就明确的指出了为人子女在父母犯错之后,要抱着尊敬的态度去规劝父母的行为,这些都是与后面的愚孝是不一样的。
当然《论语》当中也有一些不太可取的地方,比如它重视礼仪,对于丧礼要求极为繁琐,这对于今天来说是不适用的,而且会有些靡费的成份在里面。祭祀更重要的是去追思怀念,更需要的是心意,而不是去以一些形式化的礼节来彰显孝道,那样就有些本末倒置了。而将祭祀发展成为一种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事情去做的话,就更是不利于当今的社会发展了,这些都是要舍弃掉的,只要保留精华的对于我们的成长是有益处的发扬和传承就好了。
《论语》中还将孝界定为“无改于父之道”。孔子认为在父亲活着的时候要去观察他的言行和志向,在父亲时候要继续继承。有点子承父业的意思,但是在当今社会当中多元化发展,个体都是具有差异性的,每个人想要做的事情都不一样,所以这样去界定孝道在当今是不合理的,但是可以理解成为对于父亲优良品质的一种学习和继承。
《论语》当中对于孝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在其中体现了孔子对于孝文化的理解,孝礼的提出无论是在当时的社会还是在现在都是极其具有价值的,不过随着时代的变革许多食物发生了变化,所以对于孝道的界定也不能太多过于的单一,也需要更加多元化的去理解,有选择性的去加以传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心去理解当中真正的奥义,然后付诸行动才更加具有意义。
论语中关于孝的语句: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评价:
(引用 南怀瑾《论语别裁》对此话的解读)
讲到这里,我们要向前辈的某些儒者、理学家、读书人告个罪了,他们的解释,又是错误的。他们说看一个人,他父母还在的时候看他的志向,父母死了的时候看他的行为,三年当中,没有改变他父母所走的路线,这个人就叫作孝子了。问题来了,假使父母行为不端,以窃盗为生,儿子不想当小偷,有反感,可是为了孝道,就不能不当三年小偷去。这样,问题不就来了?如果遇到坏人的话,明明知道错,可推说:“孔子说的呀!圣人说的呀!为了作孝子,也只好做错三年呀!”这叫圣人吗?照这样讲,我就叫它是老鼠生儿的孝道哲学。为什么呢?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通吗?不通!这些问题,都出在过去的误解。当然,宋儒并不一定完全错,但像这种错的地方,我们要注意。所以古人说,读书要顶门上另有一只眼。中国宗教里有的神像,多一只眼睛,名为智慧眼。我们要用宗教家所谓的智慧之眼去看,就很容易了解了。
“父在观其志”的这个“志”,古人的文字“志”为“意志”之意,它包括了思想、态度。我们都曾经作过儿子,都有这样的经验:当父亲、师长的面前,听到教训吩咐,口口声声称“是”,但背过身来,却对着同学、朋友,做一个鬼脸,表示不听。所以“父在观其志”这话,是说当父母在面前的时候,要言行一致。就是父母不在面前,背着父母的时候,乃至于父母死了,都要言行一致,诚诚恳恳,非常老实,说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如果作好人,就要作到底,父母死了,于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说得到做得到,经过三年这么久的时间,感情没有淡薄,言行一致,一贯作法,这就是孝子。
儒家《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由此可见中华文化孝的观念不只於孝顺父母而已,孝顺父母只是孝道的开始。《孝经·谏诤章第十五》:「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广至德章·第十三》:「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论语》中,子夏向孔子请问什麼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5章。
道家《庄子·天运》孝的观念:「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以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难。」
印度及其他亚洲地区也有类似的伦理概念,另外孝顺还可以推广为一般对年长的人的尊敬和顺从,比如媳妇对公婆的孝顺,对长辈亲戚(比如姑、伯、舅、姨等)的孝顺等。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为政篇四章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懿子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之后,樊迟为孔子驾车时,孔子告诉他这件事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他:不要违背。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要依礼来侍奉他们;当他们去世之后,又要依礼来安葬及祭祀他们)。
此章的“无违”由孔子自己后面的说明看来,应是不违背礼的意思。
至于为何孔子在此要分两段解释无违呢?有学者以为孟懿子的父亲孟僖子贤而好礼,所以孔子只要他能做到不违其父之志向行为就可以算是孝了。但是一般人的父亲言行未必一定合礼,此时子女就不应以不违背父亲为孝,而应该以不违背礼为孝了。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做父母的只因为子女的疾病而忧愁烦恼)。
这个故事的意思是:1使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2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子女须小心保重自己;3子女应只担心父母的疾病,其它则不宜过分担心,否则反而会使父母不安。
此章言外之意乃是因为疾病并非人力所能控制,其它各方面则人的主控力较强,所以作子女的必须在其它各方面勤勉努力表现良好,使父母不会因为除了疾病之外的事情,为子女担心操烦。
由此观之,孔子此章之真意也许可以理解为:子女须尽全力做好每一件可以做好的事,以期使父母不因为子女多担操烦。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游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今日所谓的孝是指能够供养照顾父母。但是家中的狗和马也一样也有人供养照顾啊!假若心中少了敬意,那又如何可以分辨这两者呢)?
此章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有两解:1狗和马也一样有人供养;2狗和马也一样可以侍奉人;但若依第二种解释似乎就不须“有”字了。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当有事时,年轻人去做;有丰盛美食时,由长辈吃;这样就可以算是孝了吗)?
此章的“色难”亦有两解:1晚辈的神色(详解如上);2长辈之神色:是指能够在父母神色未变之前,先得知父母的心意。
“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6(5+1,一章重出)章,即
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在观其志”的这个“志”,古人的文字“志”为“意志”之意,它包括了思想、态度。我们都曾经作过儿子,都有这样的经验:当父亲、师长的面前,听到教训吩咐,口口声声称“是”,但背过身来,却对着同学、朋友,做一个鬼脸,表示不听。所以“父在观其志”这话,是说当父母在面前的时候,要言行一致。就是父母不在面前,背着父母的时候,乃至于父母死了,都要言行一致,诚诚恳恳,非常老实,说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如果作好人,就要作到底,父母死了,于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说得到做得到,经过三年这么久的时间,感情没有淡薄,言行一致,一贯作法,这就是孝子。)这6(5)章皆属“两端四角”启发式教学。
综合这6(5)章之意如下: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伤毁,孝之始也。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出必告,归必省。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父在,观其志;父殁,观其行。三年无该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父母,唯其疾之忧。
仔细寻找,还有许多。
孝子》原文
青州东香山之前,有周顺亭者,事母至孝。母股生巨疽,痛不可忍,昼夜嚬(音:频)呻。周抚肌进药,至忘寝食。数月不痊,周忧煎无以为计。梦父告曰:“母疾赖汝孝。然此疮非人膏涂之不能愈,徒劳焦恻也。”醒而异之。乃起,以刃割胁肉,肉脱落,觉不甚苦。急以布缠腰际,血亦不注。于是烹肉持膏,敷母患处,痛截然顿止。母喜问:“何药而灵效如此?”周诡对之。母疮寻愈。周每掩护割处,即妻子亦不知也。既痊,有巨疤如掌,妻诘之,始得其详。
异史氏曰:“封股伤生,君子不贵。然愚夫妇何知伤生为不孝哉?亦行其心之所不自己者而已。有斯人而知孝子之真,犹在天壤耳。”
《孝子》译文
在青州东香山之前,有一位叫周顺亭的人,非常孝敬母亲。他的母亲大腿上长了一个大疖子,痛得简直难以忍受,只能白天、黑夜里不停地呻吟。周顺亭不厌其烦地为母亲敷药、按摩,以致废寝忘食。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母亲的病痛还是不愈,周毫无办法、忧心忡忡。夜晚,死去的父亲托梦告诉他:“你母亲的疾病全在于你的孝心。但是,她的疮伤要用人的肌肉制成的药膏,敷在上面才能痊愈的。你光靠担忧还是不行的。”周醒来觉得很惊奇,连忙起床,用刀把自己的一块胁部的肉割下,却不觉得怎么痛。他又用布把伤口包扎好,鲜血也止住了。周把自己的肉制成药膏,然后敷在母亲的疮口中,其痛感马上消除了。母亲高兴地问:“是什么药,这样地灵验呢!”周不便告诉实情,只能搪塞过去。母亲的疮伤终于痊愈,周设法掩饰自己的割伤处,即使是他的妻子也茫然不知其故。等到割伤痊愈后,被留下了一块巴掌大的伤疤,妻子再三盘问,才得知其真正的原由。
异史氏说:“割大腿上的肉危及生命,君子不提倡那样做。然而,愚夫愚妇怎么能知道伤害父母给的身体是不孝呢?他们只不过情不自禁地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有了这样的人,才知道天地之间果真有真正的孝子。”
乡土中国中作者为什么谈到孔子在《论语》中对“孝的理解”
本文2023-10-12 19:05:3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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