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当中到底有没有关于骨文或更早的文字的记载或论述?
“汉字”又被称之为“中国字”或者又叫做“方块字”,它是汉语书写的一种文字体,我们通过使用汉字就能够清晰的表达出自己的思想。在我国古代社会人们对会写字的人是非常敬佩的,十分推崇。随着汉字文化的不断演变和发展,逐渐从刚开始用汉字记事的基础行为,上升为可以传留下去的“书法”。
在中国出现最早的文字是记载在距今9000-7800年。出现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了一批刻符,又称贾湖刻符。它的出现引起了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它只是刻符,还有的认为它是文字。饶宗颐曾经对贾湖契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考证,提出了“贾湖刻符对汉字来源的关健性问题提供了一份崭新的资料”;历史系古文字学家葛英会他也认为贾湖刻符“这些符号应该是一种文字”。
汉字是在现在世界上使用的人数最多的字体了,汉字的发展历史比较悠久,通过考古学家发现在早期的龟背上或者石头上都会刻有一些类似于文字的符号,被称作为"契文"、"甲骨卜辞"、"殷墟文字"或"龟甲兽骨文"。中国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在商朝,在殷商时期通过画动物或者用一些比较常见物体的图形来表达出自己需要的文字。甲骨文可以说是中国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最古老的文字了,它时代是最早、体系也是较为完整的文字了,距今3600多年。现代的文字多是一个记录语言的工具,人类往往一开始是先有口头上的语言,后来又产生了书面的文字。甲骨文它是中国及东亚所知道中的最早的成体系的商代文字。汉字的发展对于国家文化的发展是具有巨大的意义。
化石是保存在岩石中的古生物遗骸或遗迹,这在今天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即使是最顽固的神创论者,对此也不会有什么争论。但对古人来说,这个事实却不是那么显而易见的,直到18世纪,科学界对化石是不是源自生物体,还充满了争议。国内有的文章称,北宋沈括(1031-1095)最先揭示化石成因,比达•芬奇早了400多年。沈括在《梦溪笔谈》中的确提到,在太行山崖间有螺蚌壳,据此认为这一地带过去乃是海滨。此前唐朝书法家颜真卿(709-785)在《麻姑仙坛记》已有“高石中犹有螺蚌壳,或以为桑田所变”的说法。比沈括稍后的朱熹 (1130-1200)也提到:“常见高山有螺蚌壳,或生石中,此石即旧日之土,螺蚌即水中之物。”他们说的螺蚌壳,实际上是贝壳化石,但是他们显然是把它们当成了真正的贝壳,他们的这些说法也并没有涉及到化石的来源。
关于琥珀化石,《山海经·南山经》记为“育沛”,《汉书,西域传》作“琥珀”,《后汉书·西南夷传》作“虎魄”,《隋书·波斯传》作“兽魄”又名“顿牟”。后汉杨孚在《异物志》中解释说:“虎珀之本成松胶也,或以作杯瓶。”晋张华(232~300)在《博物志》中说;“松脂入地所为。”陶弘景(452~536)在《本草经集注》中说:“旧说松脂沦入地千年所化,今烧之亦作松气……”、“亦中有一蜂,形色如生者”、“此或蜂为松脂所粘,因坠沦没尔”。这对琥珀的形成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唐代诗人韦应物有相同认识,他还在《咏琥珀》一诗中写道:“曾为老茯神,本是寒松液,蚊蚋落其中,千年犹可觌。”《新增格古要论》说:“琥珀出南蕃、西藩,乃枫木之精液,多年化为琥珀……”
史书记载的历史,对于文史爱好者来说,首先应该是做到“虔敬”二字,即对先辈的过往抱着敬畏之心,对史书的作者怀有敬仰之情,如此才可以谈史。对史书如有不敬,我们又从哪儿获悉前世兴衰、汲取人生智慧呢?从戏曲、小说、电视、**吗?
史书以“二十四史”为正,都是后人整理前朝档案,以资当世,堪称国家大事和文化盛典。所谓正史,嘉会的理解有三:一是“皆拟班、马”(《隋书•经籍志》),为纪传体断代史;二是“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四库全书》),即官方主持编撰或朝廷认可;三是公正不偏颇。笔有千钧,编修人员绝对堪称当世鸿儒,日夜经年地整理府库典藏、公私函件,检视遗物、实地访查,无不字斟句酌。谁敢拿脑袋开玩笑,谁又敢留后世骂名呢?重大事件脉落清晰,重要人物准确有据,其所具有的史源价值是无可替代的。
能传下来的史书,都经过百代以上学者的考验,如果我们不信,那我们应该相信什么呢?至于不相信,其实是对专业历史工作者而言的,不相信也是有门槛的。所谓的不相信,其实只是历史学者对某些具体内容的质疑和证非。
《二十四史》3229卷,4700余万字,要做到精熟,非常人所能及。很多学者浸*特定时代的文献数十年,对相关考古项目的进展也十分了解,因而会发现史书中的自身矛盾、文献之间的相互抵牾,从而对某些内容提出质疑,并择善而从。这不是对史书所记载历史的怀疑,而是对编者在史料处理上的不当所作的纠偏。历史学是材料科学,每种古籍的史料包括笔记小说、文学作品都有其独特的史料价值,遑论史书了。
判断历史书的某些细节是否真实,就不能预设前提,不仅要弄清相关史料的针头线脑和编者的真实意图,不断获得古人思维,否决自己的主观臆断;还要在类似材料的比较中,找到事实的真相。读史某种程度上就是法官审案,原告、被告、证词、证物摆在桌面上,详加考核真相就会水落石出。由于史料缺乏,可能很多历史永远并没有真相。
读史的过程,其实也是改变自己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把历史文化当金矿,让历史名人为自己钱包服务,以满足自己地方的虚荣心。这不是史书不值得相信,而是利欲熏心而信誉尽失。比如,网上总爱制造“躬耕地”争议。《后汉书》记载,公元前207年正月开始曹操与张绣大战于宛城;而《三国志》可推出正于此年诸葛玄叔侄西投刘表于荆州,前197年诸葛亮于家为刘备献出《隆中对》。作为北魏鲁阳太守、东荆州刺史的郦道元(驻今泌阳),是货真实价的当时南阳父母官,详细记载了淯水的各种风物,引述了此前各种史料,把诸葛亮隐居地载入汉水今襄阳隆中。南阳武侯祠敕修于元朝,《出师表》中的“躬耕于南阳”指的是南阳郡宛城(今南阳市宛城区)吗?
中国这些史书的记载是被考古研究证实过的。
一、秦始皇陵中水银使用情况在《史记》中就有关于始皇陵中埋藏有大量水银的记录,其原文为: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随着对秦始皇陵墓周边环境的实地考察和勘测工作的不断深入,证实了秦始皇墓中大量使用水银的说法。1981~1982年间,考古学家在秦始皇陵中进行了两次汞测定,分别测定了秦始皇陵附近的土壤和土壤中汞的含量,并且发布了《秦始皇陵中埋藏汞的初步研究》报告。
通过对秦始皇陵墓的实测,可以看出,秦始皇陵墓内的水银浓度有明显的异常,远远超过了秦始皇陵墓周边地区。
二、二里头遗址属于夏朝1959年,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徐旭生,以《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为基础,带领考古队前往河南西部,探寻“夏墟”。
根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令人惊奇的是,在《史记》中所说的洛阳,偃师二里头遗址被发掘出来。
二里头遗址位于洛阳盆地东部的偃师市境内,遗址上最为丰富的文化遗存属二里头文化,其年代约为距今3800~3500年,相当于古代文献中的夏、商王朝时期。一九九七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组织全国文史专家在河南举行了一次学术讨论会,大家都同意二里头是夏朝的遗迹。
除此以外,二里头遗址始于公元前18世纪到16世纪,正好与夏王朝处于同一时代,正好弥补了龙山与商文化的差距。《史记》中有记载,商汤在西亳的统治下,征服了夏国,建立了商王朝。几年之后,太甲被伊尹放逐到了西域的桐宫。
在中国古籍中,亦有与鸿庞氏有关的记载,称之为“骆”或“骆越”。根据司马迁《史记‧南越列传》的记载,赵佗在华南、越北一带称王称霸时,就用“财物赂遗”骆越,并将之“役属”。司马贞“索隐”引《广州记》,对这里提到的“骆”加以解释:“交趾有骆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为‘骆人’。有骆王、骆侯。诸县自名为‘骆将’,铜印青绶,即今之令长也。后蜀王子将兵讨骆侯,自称为安阳王。” 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七引《交州外域记》有大致相同的记载,但将各阶级人物及事物称号写成“雒王”、“雒侯”、“雒将”、“雒民”、“雒田”等等。 《广州记》及《交州外域记》的说法,与越南传说里的雄王及蜀泮灭鸿庞氏的事迹大抵上吻合。
“骆越”在中国古籍里,不单以远古王朝的姿态出现,并且成为了越南地区里长期存在的部落。据范晔《后汉书‧马援列传》所载,东汉大将马援平定二征起义后,“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 这个记载表明,到了中国的秦汉时代,“骆越”虽然丧失了自立自主,但仍是越南地区里的一支较有代表性的部落。
此外,《水经注》卷三十六引《林邑记》,有一项与文郎有关的记载:“朱吾(位于今越南广平省洞海南)以南,有文狼人,野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鱼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市,若上皇之民矣。县南有文狼究,下流迳通。” 中国学者戴可来对这里提到的“文狼人”、“文狼究”作出解释:“文狼究(河流名)或因文狼人而得名。所说皆指文郎人,无‘文郎国’。且‘依树止宿,鱼食生肉’,‘若上皇之民’,显然是原始民族,尚未达到阶级社会建立国家的水平。”
古籍当中到底有没有关于骨文或更早的文字的记载或论述?
本文2023-10-12 21:50:09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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