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要求
职称评审要求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资格证书评审、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等。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指对具有相应学历、工作经验和职称标准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审。申请者需要在相关领域进行独立完成的工作,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还需要有一定的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申请者需要提供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论文、课程设计、指导学生情况、职称评审申请表等。
2、教师资格证书评审:教师资格证书评审是指对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审。申请者需要拥有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同时需要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者需要提供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师资格证书等。
3、高校教师聘任制度: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是指高校对于未获得正式职称的教师进行考核和聘任的制度,该制度是以职称评审为基础的补充。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目标是通过科学的考核方法和公正的评价标准,发现和选拔优秀的青年教师,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者需要提供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专业技能证书、教育教学成果等。
职称评审的重要性
职称评审是一种权威的职业能力认证制度,对于职业人员的职业发展、社会认可度、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职称评审的申报和认定要求严格,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要求。
这需要展现出一定的学术成果和教学水平,同时考核和评价过程需要公正、透明、规范。职称评审对于行业和个人都是有益的,这样可促进行业发展和个人职业升级,为其人生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价值。
A 2015年机电工程师职称怎么评定,如何评定
专业技术职称初聘或申报评定条件 ,建筑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归纳。
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大专毕业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硕士毕业三年,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中级(从2000年开始,应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和合格证)。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2)提供近一年年度考核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需提供会计证;
3)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评定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 按中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1)学历证书、助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申报高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岗位与专业对口。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
□ 江苏省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 按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它资料:
1)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B 2015宜昌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一般应在档案所在地申报。湖北省今年规定,“凡在我省工作一年以上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也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C 2015年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要求主要看你的学历和工作时间了,你去查一下你们人事就知道了,一般工作时间都是4年吧,如果期间你有什么好的专利啊,获奖啊什么的,应该还可以破格的,然后就是考试发表论文乱七八糟的,也简单,我们这边给点银子都搞定了。每年要求都差不多,就是论文你需要提前发,我就是发的晚了才耽误了一年,这个最好你提前半年就准备,我们单位都是在百姓论文网评的,你要是还不明白可以去问一下。多问问自己就明白了,就是发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准备
D 2015年中级工程师职称什么时候开始评审,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专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属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中级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E 2015年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一般期刊要求都不会变的,我们单位都十几年了,期刊发表要求一致没有变化,所以你最好提前准备发表,发表期刊周期也比较长
F 2015湖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
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回答。
G 2015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结果
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条件
要有文化程度,必须是中专、大专以上毕业的:
1、在每年的九至十一月是职称评定的时间,一般各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的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再由单位负责统一上报到主管部门的,从初级、中级、高级一步一步逐步进行;
2、评中、高级职称时,要有科研成果的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
3、评初级职称时,只考取“职称计算机”。
4、评中、高级职称时一定要有“职称外语” “职称计算机”两门考试,不管什么职业的人员都可考;
因为职评时必须要有这两样证书才可以的。
详情你可以问问你们单位主管人事的。职称 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H 2015年电气工程师评职称条件
专业技术职称初聘或申报评定条件 ,建筑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归纳。
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大专毕业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硕士毕业三年,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中级(从2000年开始,应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和合格证)。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2)提供近一年年度考核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需提供会计证;
3)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评定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 按中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1)学历证书、助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申报高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岗位与专业对口。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
□ 江苏省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 按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它资料:
1)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I 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中级职称评定计算机免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copy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五)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六)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员。
去当地的人事考试心查看相关的通知,职称计算机的信息可以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 网的汇总,非常全面。
J 2015年吉林省中级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一定研究或较深的认知,
2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3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4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开发的方法或路径,
5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
职称申报本专业工作年限及职称工作年限统一计算标准:
计算本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毕业后参加本专业工作年度开始至申报年度前一年年底为止,
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职称工作年限是指从取得最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作用和好处: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升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通过本机构申报具有如下优点:
1针对条件不够的人员提供帮助,
2以特殊评审方式评审不参加全国职业英语计算机考试和论文发表,
3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
4申报不通过者退还全部费用
5证书可用于企业升资质招投标,个人用于求职加薪提干晋级上岗
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称评审管理,确保职称评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是指评审委员会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和认定。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评审制度、制定评审标准、协调落实职称政策,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职称评审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评审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布各职称系列基本标准条件。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职称评审标准。具有自主评审权的企事业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自主评审标准。各地区、各单位制定的评审标准应当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
第二章 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列或专业组建,不得组建跨系列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3个级别。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原则上应当是本单位主体系列或专业。
(二)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申请评审的系列或专业具有足够数量且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符合国家和本地区职称政策,引领行业发展、客观科学的评审标准,评审工作机构健全,评审制度完备。
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基本条件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第八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其中,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有效期满要重新备案。
第九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3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根据需要,可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评议组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有推荐、建议权,但不是一级评审组织。不设评议组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初审和评议工作。
第十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具有本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
(二)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丰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四)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评审专家的每届聘期一般为1至3年。
第十一条 有条件的地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按系列(专业)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建立专家审核、退出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设在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受理职称申报、审核材料、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职称评审的专业、级别和申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在负责评审的范围内公布。
第三章 申报推荐
第十四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第十五条 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第十六条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个人申报材料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以由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机构履行审核、公示和推荐程序。
第十八条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第十九条 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外籍人员的职称申报办法由各地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第四章 受理审核
第二十条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评审范围内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第二十一条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审核后,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报告审核基本情况,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和书面审核意见。书面审核意见应当由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该办事机构印章。
第五章 组织评审
第二十二条 评议组根据评审系列(专业)特点和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考察申报人员实际水平,并给出初审意见。不设评议组的,由评委会委员分工负责上述工作。对申报人员的初审必须有3名以上评审专家参加。
第二十三条 每次参加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采用材料评审、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说课讲课、实践操作或业绩展示等评价方式。评议组或负责初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向评审委员会介绍初审和评议情况,提出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和评议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第二十四条 评审会议结束时,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为申报人填写评审结论,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五条 评审会议应当全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评审日期、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记录人签名,并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向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七条 职称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有近亲属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人参加职称评审时,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职称评审办事机构通知其回避。
第二十八条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相应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九条 申报人对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对违反评审程序确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评审办事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报人。
第三十条 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的,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前,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应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代为评审。委托评审由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高级职称的委托评审由市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中级职称的委托评审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委托评审的,由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未按要求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第三十二条 职称评审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内部有效。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评审结果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重新进行考核、评审或确认。
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章 评审服务
第三十三条 各地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建立权利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供便捷化服务。
第三十四条 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开通在线咨询、在线指导等线上服务。
第三十五条 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数据标准,规范评审结果等数据采集,实现系统的省级集中部署和数据向上归集,促进职称评审数据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
第三十六条 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并负责核查和裁定。
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通过座谈、走访、查询档案、质询、约谈等形式定期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巡查,抽查、巡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九条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四十一条 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调离评审工作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工作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第四十三条 评审专家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未经核准备案或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评审范围,评审结果无效;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不能保证评审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停止开展工作、限期整改、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8号)、《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同时废止。
本文将介绍工程评审职称的申报条件,包括不同学历和职称的申报要求,以及破格申报的相关规定。
🎓不同学历和职称的申报要求
大专毕业一年后初定技术员,有技术员职称后两年参评助理工程师;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工作,可申报初聘为技术员,有技术员职称后四年参评助理工程师。
🚫破格申报的相关规定
工程评审职称无法破年限,破格一般只能破学历或者免试英语之类。对破格情况要求非常严格:一般要求有厅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或者已经被认可注册的专利项目。此外,破格申报还与单位资质有关。
职称评审要求
本文2023-10-13 09:51:5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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