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和动物(凤凰.麒麟等)有多少?最好有图片或者雕塑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3浏览:2收藏

有谁知道.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和动物(凤凰.麒麟等)有多少?最好有图片或者雕塑,第1张

上古神兽9个

1水麒麟

品性仁慈、妖力强大的生物,谙悟世理,通晓天意,可以聆听天命,王者的神兽。

2赤焰兽

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本是神农氏后裔,

3白泽

昆仑山上的神兽,著名的神兽,浑身雪白,能说人话,通万物之情,很少出没,除非当时有圣人治理天下,才奉书而至。

4重明鸟

尧在位七十年,有积支之国,献明鸟,一名双晴言在目。

5毕方

一种鸟,型状如鹤,一足,有红色的纹和白喙。

6青龙

7白虎

8朱雀

9玄武

龙生九子9个

老大囚牛(qiúniú)

老二睚眦(yázī)

老三嘲风(cháofēng)

老四蒲牢(pǔláo)

老五狻猊(suānní)

老六赑屃(bìxì)

老七狴犴(bìàn)

老八负屃(fùxī)

老九螭吻/鸱尾(chǐwěn/chǐweǐ)

另有说法为:

老大赑屃(bìxì)

老二螭吻/鸱尾(chǐwěn/chǐweǐ)

老三蒲牢(pǔláo)

老四狴犴(bìàn)

老五饕餮(tāotiè)

老六蚣蝮(bāxià)

老七睚眦(yázī)

老八狻猊(suāní)

老九椒图(shūtú)

招财神兽3个

貔貅、金蟾、旺才

镇宅神兽8个

麒麟、龙、风、龟、狮子、大象、金蟾、貔貅

四灵

龙、凤、龟、麟

其他

独角兽(獬豸)

雷兽

形如兔,两耳尖长,仅长尺余。

梼杌

其状如虎而犬毛,长二尺,人面,虎足,猪口牙,尾长一丈八尺

其形状如牛,无角,身形巨大,昏黑色,但只有一只脚支撑

乘黄

骑它的人可以活3000岁也

犀渠

样子象牛,皮毛黑色,叫声象婴儿一般,以人为食,极为凶恶。

马腹

出于蔓渠山旁伊水,人面虎身,叫声有如婴儿啼哭,性情凶残。

出于太山,样子象牛,头部白色,独眼,蛇尾,上古的瘟疫之兽。

雍和

红眼红嘴,黄毛,样子有点象猿,上古的恐慌之神,传说它一出现必有大灾荒伴随。

狍茑

出于钩吾山,羊身人面,眼睛长在腋下,爪子象人手人脚,又名饕餮。

化蛇

人面豺身,有翼,蛇行,声音如叱呼

英招

人面马身,有虎纹,生鸟翼,声音如榴。

玄蜂

巨蜂,腹大如壶,蛰人,有毒,能杀人。

青牛

出名主要是作为老子的坐骑。

呲铁

形状象水牛,但有巨角,皮毛漆黑,以铁为食。排泄物利如刚

山臊

人脸猴身,一足,能说人话,而且会变化,特别喜欢吃虾蟹。

火鼠

又名火光兽。重百斤,毛长接近一米,细如丝,见水即死。

商羊

一足鸟,招大雨。

讹兽

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民鸟

嘴为赤色,身为翠色。可御火。

钦原

鸟,形状象蜂,和鸳鸯差不多大。蛰兽兽死,蛰树树枯。

钩蛇

蛇,身长二十米以上,尾部有分叉。捕食时于水中用尾巴钩岸上动物食之。

远飞鸡

又名翻明鸡、目羽鸡。紫色,翅膀下亦有眼睛。日出夕还。

腓腓

有点象狸,白色的尾巴。养之可以解忧愁。

诸犍

人面豹身,牛耳一目,有长尾,能发巨声。行走时衔着尾巴,休息时盘着尾巴。

混沌

长毛四足,如犬,有腹无五脏。抵触善人,凭依恶人。

应声虫

居于人腹。宿主每发声,腹中便有小声效之,且会越来越大。以雷丸可治。

庆忌

又名要离。泽精,人形,大概十几公分高。黄衣黄帽,乘**小车,日驰千里。

并封

类猪,黑色,前后皆有头。

夫诸

象白鹿,但有四角。招大水。

当康

有牙的小猪状,因叫声而得名。可以预见丰年。

山蜘蛛

巨蛛,大如车轮,其丝可止血。

鸣蛇

大体如蛇,但有四翼,发磐磐之音。见则大旱。

南海蝴蝶

巨型蝴蝶。去掉其翅膀和须足,仍有八十斤,极其鲜美

类似有条纹的小猴子,

狸力

猪状兽,脚后有突起,声音就像狗叫。

马交

类马,白身黑尾,头有一角,利齿,四足为爪,发音如鼓声。以虎豹为食。

孰湖

马身鸟翼,人面蛇尾(与英招类似)。喜欢载人(应该很适合作坐骑)。

似羊非羊,似猪非猪。在地下食死人脑,能人言。用柏枝插其头方可杀之。

身长数丈,类牛,青眼光耀明亮,四脚于土中,虽在动却不移开。唯灌酒能消。因为其为忧伤之气所聚,酒能忘忧,所以可消。

鬼车

别名九头鸟。色赤,似鸭,大者翼广丈许,昼盲夜了,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爱入人家烁人魂气。亦有说法称九首曾为犬呲其一,常滴血。

九婴

水火之怪,为羿所杀。

飞廉

鹿身,头如雀,有角,蛇尾豹文。有说其为风伯。

飞诞鸟

鸟,似鼠,赤足。口可分泌粘胶,用其洒在树上粘取飞禽食用,亦有时用其喷射,百发百中

九尾蛇

巨蛇,体有鳞甲,腰以下有九尾,拖行,有铁碰撞之声。尾端有小孔,会喷射,如枪弹,中者非死即残

奚鼠

巨鼠,居于冰下,重千斤,肉可食。皮毛可以制衣被,为御寒上品。用其皮蒙鼓,其声可以传千里,它的毛发可以召集鼠类

傲因

类人,穿着破烂衣服,手为利爪。袭击单身旅人,喜食人脑。舌头暴长,有时伸出盘在地上休息,用烧烫的大石掷之,可杀

横公鱼

长七八尺,形如鲤而赤,昼在水中,夜化为人。刺之不入,煮之不死,以乌梅二枚煮之则死,食之可却邪病。

傒囊

象小孩子,见到人就伸手牵引,但人一到它住的地方就立刻死去。

风狸

别名风生兽。似貂,青色。火烧不死,刀砍不入,打之如打皮囊。用锤击其头数千下方死,但只要其口入风立即复活。用菖莆塞其鼻方可杀之。其溺可入药,其脑和菊花服满十斤可寿五百。

角圭

又名任法兽。如羊,一角,青色,性忠直。看见有人相斗就触理亏的一方。

委蛇

又名延维。人首蛇身,有两头,紫衣朱冠,和车辕长度相当。厌恶雷声,闻之则捧首而立。见则能霸天下。

契俞

兽中最大者,龙头马尾虎爪,长四百尺,善走,以人为食。遇有道之人则隐藏,遇无道之人则食之。

魍魉

木石之怪,亦有说为山川之精。状如三岁小孩,红眼长耳,赤黑色,喜欢模仿人声用以迷惑人。

鼠勺

类狗,能飞,食虎豹。

率然

五彩蛇,亦有说为两头。人物触之,中头则尾至,中尾则头至,中腰则头尾并至。

鲲鹏: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鬼母:南海小虞山,有鬼母,能产天地鬼,一产十鬼,朝产之,暮食之。

神鸟帝江:天山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实为帝江也。

恒山神鸟:恒山之鸟,生四子焉,羽翼既成,将分四海,悲鸣而送之。

海中大蟹:昔有海商海中行,遇洲港,林要茂甚,乃维舟登岸,息于水旁,半炊而林没,钯断缆乃得去,详视之大蟹也。

龙鱼: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一日虾,即有神圣乘此以行九野。

形类马,长一二丈,有鳞片,浑身有火光缠绕;会飞,食龙脑,极其凶猛。与龙相斗时,口中喷火,龙即不敌。 有人尝见一犼独斗三蛟二龙,斗三日夜,杀一龙二蛟方毙。

异草:

名山生神芝。上品车马形,中品人形,下品六畜形。食之有说可不死;有说可乘云而行,且有云气覆之。

牛鱼

形如小牛,毛色青黄,喜欢睡卧,受惊动声如大牛,可传一里。把它的皮悬起,潮涨则毛起,潮退则毛伏。

解答:解:这段时间从2时48分到3时52分,共64分钟.

在这段时间内点P运动的路程为2r.

∴点P运动的速度为

2r
64
,即
r
32

∴P点t分钟运动的路程为

r
32
t,

∴OP=R+r-

r
32
t(0≤t≤64).

古代的夜观天象更多的是指天文上的一些观测,实际上是长期积累下来,比如说星座的移动,它跟季节的变化相关,比如说像北斗斗柄的指向,指向西的时候就是秋天了,指向东是春天。它也应该是长期的观测的结果,是有科学性的。

但是我们经常可以从文学作品听到比如说夜观天象,在三国里头也可以看见,就是说司马懿夜观天象说有颗星暗了,说诸葛亮已经不在人世了,还有一些借看星象,说改朝换代,这是统治者为他政治服务的一种说法。

在中国古代,许多著名的军事家都会通过观天象预测天下大事的变动,享有盛名的如汉朝的张良,三国的诸葛亮和明朝的刘基等。

历史上中外都出现过许多著名的预言家,留下许多有名的预言书,如李淳风和袁天罡的《推背图》,刘伯温的《烧饼歌》和法国人诺查丹马斯的《诸世纪》等,都对他们身后所出现的大事作了非常准确的预测,他们大多精通星象学,有些就是通过观测天象而做出预言,说明通过天象观测和解读的确能预知人间的变化,也说明古人在对天象的解释上确有独到之处。

星象学在中国已有至少几千年的历史,其实真实的历史可能更为遥远。从本质上来看,它和“太极”,“河图”,“洛书”,“周易”,“八卦”等都是来源于史前文明。

古人认为“天人感应”,“天人合一”,从天象的变化可以推知人类将要发生的事情。人顺天而行,“天”就现吉象,人间必会五谷丰登、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人若是逆天而为、干了坏事,“天”就降凶兆,人间就会干旱少雨、洪涝灾害、兵变民乱等。所以古人很重视对天象的观测。

中国古人对天是情有独钟的,大小皇帝头子自称天子,手中权利是“君权天授”,至高无上,小老百姓也信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皇帝头子利用天牢牢控制着臣民,使其心甘情愿的为之服务,无怨无悔的受之奴役。百姓们自然也逆来顺受,运气好点,遇上清明的皇帝老子,还会歌功颂德,老天有眼,庆幸一把;遇上昏君暴君,只好自认倒霉,唯唯诺诺,希望死后升天,图个来世变天。鲁迅先生精辟的论断过,做惯了奴隶与作稳了奴隶,中国古代的大多数百姓做惯了奴隶,但做稳了奴隶的却又在少数。

中国古人对其头顶上的天(星)空有着独特的认识,并在这独特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一门学说------“天学”。“天学”虽以各种天体的运行情况作为观测和研究对象,但并非以揭示天体运行规律作为最终目的,而是以研究天体运行情况为载体为出发点,最终是以其展示的“天象”为依据,来决定或预知人事的安排和进退。这种“天学”的哲学理论基础就是人们熟知的中国传统中的“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观念。在对天的敬畏中,古人处处将人事与天象对应起来,对天象进行直接和间接的模仿,以为只有法天而行才能得到天的保佑和庇护。所以,中国古人头顶之天是借“自然之天”而显示其“真实性”、“客观性”、“存在性”的“神灵之天”。

  中国古代“天学”的核心概念是“天文”。“天文”一词,今人常视为“天文学”之同义语,以之对译西文astronomy一词,也即现代意义上的天文学。但在古代,“天文”并无此义。古籍中较早出现“天文”一词者,见于《易•贲•彖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又《易•系辞上》云: “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在这里,“天文”与“人文”、“地理”相对。按王弼注:“刚柔交错而成文焉,天之文也。”《说文》也说:“文,错画也。”所以,古代“天文”就是一种天之纹饰,实指“天象”,即各种天体交错运行而在天空所呈现的景象。

  然而,“天文”即“天象”其实只是对古代“天文”概念的一种静态考察,实际上在古代更为重要的是对“天文”的动态考察,这样才能真正把握其实质。《汉书• 艺文志》对“天文”的动态概念作出了解释:“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此句话已把“天文”的实质表露得一览无遗。所谓“天文”之事,就是指利用二十八宿作为座标,来测量日月五星等天体的运行情况,以考察天象的吉凶祸福,作为君王施政的基本根据。这种“天文”的实质其实早在《易经•系辞》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就已明确体现。可以说,观天象并测其运行规律,乃现代科学意义上之“天文学”之事,但是这样的科学行为却被预决吉凶以定人事的目的所掩没。“观测天象”,实际只是考察上天的“吉凶之象”,于是“天象”就自然成了古代术数中可用来占卜的“象”。所以,对这样的天象进行考察,实际上就是对日月五星等具有神性天体的运行星象进行占卜,从中获得神意或天意,来决定国家和个人重要事务的可行性和合法性。显然,所谓“天文”之学即“天学”,实质上就是一种“星占学”或“星占术”。

  可以说,在古代“天学”的理论下,一切人事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都应该在“天”的许可视野下进行,要与“天”同步或共振,否则就会招致天的不满甚至天谴天怒天罚。那是一个“天”统治一切决定一切的世界。人事繁多,从国家大事到个人小事无一都不寓于“天”的框定之中。本文仅选取人间刑罚运行一事作一分析,以窥“天学”视野下“天”对人事全面决定关系中的一些点滴。

  在中国古代,法律最主要的功能可能就是刑罚了。刑罚以其直接对人的肉体进行破坏或对人的自由进行限制的方式,最为直接又最为有效地打击了犯罪,从而建立和维护了适应统治阶级利益的秩序。然而,虽然在现代人看来,刑罚的运行完全是统治者人力资源所为,但是在中国古代,一切关于刑罚运行的法律问题都离不开天的主宰力和影响力。

  一、天罚之行

  按中国古人观念,人是天的创造物,人是天副之物,如人的身体“头圆足方”,就是象天法地“天圆地方”之结果。天生万物,并不希望人与人之间发生争斗,而是要和,只不过是一种在等级秩序上的和谐,是“礼别”基础上的“乐和”。然而,总有人要破坏这种和谐,于是天的惩罚就出现了。但是,天并不会亲自行罚,而是由天“相中”的人来执行。

  (一)代天行罚

  最早从理论上来说明代天行罚之可行性的是尧舜时期的大法官皋陶。皋陶有一次在对大禹教诫如何为君之时曾说过这么一句话:

  天工,人其代之。

  这句话十分重要,它成了后来人们特别是人君代天行事的重要语录。皋陶虽然并非圣王,但他的德行和功劳足以让他那个时代的人们甚至圣王所钦佩,所以皋陶虽非圣王却胜似圣王。这样一个人物其言其行当然也就有了深远的感召力,此话就是明证。

  皋陶的这句话用在天罚上就是“代天行罚”。不过,在那个“天下为公”的王位禅让时代,代天行罚的运用并不明显。代天行罚的高频度运用是进入“天下为家”的王位世袭时代,而且往往多用“大刑用甲兵”的形式表现出来。夏启夺取王位后,有扈氏不服,于是夏启便起兵讨伐,战前作的誓辞用的口气正是“代天行罚”:

  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这可谓是“代天行罚”的首次运用。至仲康君临天下之时,因负责观测天象制定历法的羲和撤离职守,遂派胤侯前往征伐。胤侯在作战前总动员时也说:

  今予以尔有众,奉将天罚。尔众士同力王室,尚弼予钦承天子威命。

  夏的代天行罚主要是在夏的统治时期内对那些违法乱纪不服命令者的大刑惩罚,其特点并不会导致天命转移,其目的是维护天命。然而,代天行罚并不止于国内之罚,后来汤武革命更是冠以“代天行罚”之名,而且是改换天命之举。汤伐夏桀时作誓辞说:

  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

  看来,虽然汤自感以下犯上是为“称乱”,但由于搬出他是代天行罚之为,汤并没有因所谓“称乱”而底气不足,而是语气坚定,豪言壮语。在成汤灭夏回来之后,汤遂向天下所有的部落邦国大发诰命,再次言及“代天行罚”:

  天道福善祸*,降灾于夏,以彰厥罪,肆予小子将天命明威,弗敢赦。

  武王伐纣作为历史上最为著名之天命革命,更是宣扬“代天行罚”:

  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只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厎天之罚。

  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

  可见,汤武革命之“代天行罚”是进行天命转换的极好辨词,这种天罚虽然仍是“甲兵”之“大刑”,但已超出一国之法律秩序,实际上它罚的是违背天德之法律秩序,建的是符合天德之法律秩序。

  上述之代天行罚,无论是为维护一国法律秩序,还是以推翻旧政权而建立新的法律秩序为己任,其实主要发生于奴隶制社会,其由人代行的天罚主要是以“甲兵大刑”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不是正常情况下的刑罚,即非在一国固有法律秩序下的现有法律运作中的狭义刑罚。虽如此,这种代天行罚仍是一种刑罚,只不过是一种外延和内涵都扩大化了的广义刑罚。

  广义的代天行罚在奴隶制时代以其甲兵之大刑的刑罚规模给历史留下了深刻的足迹,在封建时代也经常能看到它的影子。一些为夺取天命的事件也往往冠以“代天行罚”或“替天行道”的响亮口号。南朝萧齐的第六个皇帝东昏侯荒*无道,萧衍起兵讨伐之时,曾发布了一篇檄文,其中有云:

  独夫扰乱天常,毁弃君德,奸回*纵,岁月滋甚。……幕府荷眷前朝,义均休戚,上怀委付之重,下惟在原之痛,岂可卧薪引火,坐观倾覆!至尊体自高宗,特钟慈宠,明并日月,粹昭灵神,祥启元龟,符验当璧。……益州刺史刘季连、梁州刺史柳艓、司州刺史王僧景、魏兴太守裴师仁、上庸太守韦睿、新城太守崔僧季,并肃奉明诏,龚行天罚。

  此处“幕府”即萧衍,“至尊”为东昏侯之弟、荆州刺史萧宝融。这里,萧衍在历数了东昏侯的种种罪行之后,指出他本人的报国之志,同时搬出萧宝融的天命之相,最后宣称各路刺史太守均呼应号召,恭行天罚。当然,最后代天行罚成功,东昏侯被杀。不过,饶有趣味的是,四个月后,萧衍便废萧宝融而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梁,萧衍即为梁武帝。于是,在代天行罚的旗号下,天命发生了真正转移。

  不过,封建时代的“代天行罚”除了上述这类事例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在狭义的意义上运用。此时的刑罚,即为一国现有法律之设定和运行情况。对于这种狭义上的刑罚,以天讨、天罚解释者较多,也十分明显。如:

  刑者天讨有罪之具,人君承天以行刑。

  刑杀者天之所以讨有罪。

  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

  盖赏罚者天命之正。人君奉天出治,有善则赏,有过则罚,其柄非人主所得私也。

  可见,在古代中国,凡是对于那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制裁,一般都有“天罚”及“代天行罚”的观念作为理论基础,以增强刑罚的正义感和威严性。前面第三章述及司法审判时击鼓升堂及行刑时击鼓,实际上都是天罚及代天行罚的表象化。击鼓而发出的鼓声即象为雷声,而雷声即象为天之震怒。于此,刑罚之击鼓意义十分重大。

  古代统治运用“代天行罚”、“承天行刑”这样的刑罚理论自然会产生重大的效果。在对天有着知识和思想信仰的语境中,谁还能与“天”搏斗呢?而古代的那些执法官吏们也浸*在代天行罚的信仰中,往往显得刚正不阿或者有恃无恐。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会屡屡发生徇私舞弊、私报公仇之事。为了体现真正的天罚和代天行罚,古代的统治者们又对此进行了明确的区分。明代宰相丘浚在对历代刑罚理论得失之考察基础上说:

  刑无大小,皆上天所以讨有罪者也。为人上者,苟以私意刑戮人,则非天讨矣。

  这里的“为人上者”,虽然未有所指,但绝不是一般之人,实际上主要是指人君。这是丘浚的正直无畏之处。所谓天讨、天罚的“人其代之”,首先就是人君代之,然后人君才又假手各级官吏。但人君如不从公意出发而私意刑杀,则当然非为天罚,因为天德为民、天心为公。然而,这样的私意刑杀绝非是人君个人之事,它还是个极为重要的“榜样”问题。丘浚接着说道:

  一人杀人有限,而下之人效之,其杀戮滋多,为人上者奈何不谨于刑戮?上拂天意,下失人心,皆自此始。衰世之君,往往任意恣杀,享年所以不久,国祚所以不长,其以此夫。

  所以,私意刑杀,不仅不是执行天罚,替天做事,反而是背离天罚,违反天意,最终会反受天罚而国祚不长。

  私意刑罚非为天罚,而且会反受天罚,但是该天罚之时而不行之,也是不该,是对天的懈怠,从而也可能招来天罚。贞观十六年,唐朝就发生了一件事,就差点让太宗谢罪于天:

  广州都督瓽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曰:“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其令有司设藁席于南效三日,朕将请罪。”房兹龄等曰:“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

  仁弘犯罪该当处死,是谓天罚,太宗本应代天行罚,但太宗却以私心念其旧功而不将其处死,仅是贬为庶人,故是谓当执行天罚而不罚,当然是有负于天了。特别是对于此,太宗当然心知肚明,宽仁弘之死是“自弄法以负天”,故要请罪于天三日。然而,臣子们却以为太宗宽刑非以私而为,并“顿首三请”进行劝阻。臣子之举固然有着拍马心态,但也反映了太宗之代天行罚与人情之间的矛盾心态。太宗要谢罪于天显示了天罚和代天行罚的最后决定力量。

  可以说,代天行罚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代的刑罚历史,它是古人所能理解的,更是统治者所信仰的最好刑罚理论。

  (二)占卜问刑

  上述“代天行罚”只是一种当然之论,而非所以然之论。代天行罚固然端的是气势恢宏,在实践中威力非凡,然而如何获悉天意而代天行罚呢?这往往是摆在统治者面前的事,也往往是使人民百姓服不服从的事。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通过占卜来求问刑罚的问题。如果说“代天行罚”是刑罚的手段的话,那么“占卜问刑”则是获取这种手段的途径。

  以本文讨论范围言之,占卜问刑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具体天象的变化中求得刑罚如何运行的答案,姑称之为“占星问刑”。这种占卜问刑在事前并无目的性,也无计划性,从而具有随意性和灵活性;对于天人关系来说,人是被动的,天是主动的。另一类则是为寻求某具体个案的刑罚适用性问题而向天进行占卜,姑称之为“占天问刑”。这种占卜问刑在事前具有目的性、计划性;对于天人关系而言,人是主动的,而天则往往是被动的。

  占星问刑之事在各类星占文献中颇多,现列举一些占辞如下:

  月在亢,有变,王者布政失理,宜省刑罚。

  月晕大陵前足,赦死罪;后足,赦小罪。

  火出天梁,守箕,大赦。

  月行疾,则君刑缓;行迟,则君刑急。

  日者德,月者刑,日蚀修德,月蚀修刑。

  五星变色,出入不时,则王者宜变俗更行,……宽刑罚,……

  岁星守东壁,天下大赦。

  荧惑入天庭中,留十日以上,赦。

  荧惑守平星,执政臣忧,若有罪诛者,期一年。

  像这类占辞都是根据天象主要是星象的运行变化,来决定刑罚是否运用以及如何运用。我们发现,上述举例中有四例是与“赦”有关的。实际上,星占文献中存有许多因星象变化而赦免刑罚的占辞。可以说,这是古代中国经常行赦的一个反映。经常行赦,固然与人君宣扬所谓仁义德行有关,但不可否认也往往是出于适应天象变化的需求。不过,经常行赦却引来一些有识之士的批评。如五代张允曾著有《驳赦论》,对赦免就持反对态度。

  通过上述占星问刑的占辞,我们可以发现,待问的刑罚运行问题并非是个案问题,而往往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这种普遍性之所以形成,与人君对刑罚运行的直接参与有关。根据古人天学理论,也就是说,这些具体天象之变就是针对人君德性和政治而起的。所以,这种占星问刑所带来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与占星问刑之不同,占天问刑的范围要广,它不仅限于人君,一般执法官吏也能行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占卜并非是通过占具体天象而得求结果,而是通过向那一个神秘的存在------“天”的占问,而求取天意,即以此获得天对个案当事人是否惩罚、如何惩罚的意见。

  占天问刑实际上在商代就已存在。虽然学者们对商代占问对象说法不一,但现有的考古研究则表明商周占卜的同源性和承继性。《尚书•洪范》中商人箕子占卜之论也从文献上证明了商周二者的直接传承关系。众所周知,周的占卜则主要是向那个神秘的天占问,这可推知商代的占卜也主要是占问天。虽然二里头文化表明夏代即有了占具,但由于夏没有文字卜辞,故我们无法说明其信仰状态。

  天神的观念在商朝极为兴盛,甚至是全国总动员。《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正出于对天神的信仰,举凡国家大事,如年成丰歉、战争胜负、官吏任免、刮风下雨等等都要通过占卜向天请示,以期从天那里获得意见。司法实践活动当然也不例外。卜辞中就有这样有关刑罚的占卜:

  贞其刖。

  贞刖百。

  “贞其刖”即为向天占问对某罪犯是否要处以刖刑。“贞刖百”即向天占问对一百个罪犯是否处以刖刑。不仅对是否处以某种刑罚要进行占卜,而且对处刑的后果也要进行卜问,如卜辞有云:

  贞其刖百人死。

  这大致是指向天卜问对一百个罪犯处以刖刑是否有人会死亡。显然,上述商代卜辞较为集中地表现了占天问刑的基本情况。

  西周的占天问刑则突出表现在周公身上。武王去世后,管叔、蔡叔和霍叔“三监”叛乱,殷民复反,为此周公辅助成王,在即将平叛时,向多邦诸侯及其官员发布了一个诰辞,通篇即论通过占卜以明周之天命及罚殷叛之事,其中有云:

  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天亦惟休于前宁人,予曷其极卜?敢弗于从率宁人有指疆土?矧今卜并吉?肆朕诞以尔东征。天命不僭,卜陈惟若兹。

  周公对那些殷商叛乱罪犯的征伐实际上是周朝一国之内的刑罚之事了。在这样的大刑问题上,周公是以通过占卜“并吉”以获得天意肯定的方式,向多邦诸侯及其官员进行说服、动员和号召的。至于周公如何占卜并得吉卜,我们并不清楚,不过,似乎与哲人的参与有关。因为周公在诰辞中曾说:

  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

  周公的这句话是说,国政是否清明,由哲人决定,所以我用了十位贤才,同时因为这十位贤才引导我得知了上帝之命及其辅助我们的真心话。可见,当时西周的占天问刑中已夹有了人的因素,这是一种发展。

  占卜问刑不仅在奴隶制时代广泛存在,在封建制时代同样存在。秦代虽烧百家书,但对卜筮等书则为保留,从而使得占卜得以发展。不过,由于秦代实行法治,力图追求“皆有法式”,故占卜问刑之事则难见于秦代史籍。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就不信占卜问刑之事,曾著有《饰邪》一文以驳之,并说“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然秦代之后的封建时代都不同程度地有着占卜问刑之举。

  占梦问刑也为占卜问刑之类。实际上,在古代中国,占梦与天学有着密切关系------因为释梦需要天学知识。此有《周礼》所载“占梦”之官的职掌为证:

  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

  显然,占梦之官既要通历法,又能观天,还具备星占学理论知识。

  占梦问刑即为通过对梦的占卜获知上天于梦的信息从而求得刑罚之义。实际上,按古人之论,梦乃人之魂魄游离身体与天地阴阳之气交会而生,自然,梦中就存有大量的天对做梦者的有关信息。故占梦问刑也就具有了人们予以实践的可行性。前秦时期即有此一案例,不妨引以为例:

  前秦苻融,为司隶校尉。京兆人董丰,游学三年而返,过宿妻家。是夜,妻为贼所杀,妻兄疑丰杀之,送丰有司。丰不堪楚掠,诬引杀妻。融察而疑之,问曰:“汝行往还,颇有怪异及卜筮否?”丰曰:“初将发,夜梦乘马南渡水,返而北渡,复自北而南,马停水中,鞭之不去,俯而视之,见两日在于水中,马左白而湿,右黑燥。寤而心悸,窃以为不祥。还之夜,梦如初。问之筮者,云:‘忧狱讼,远三枕,避三沐。’既至,妻为具沐,夜授丰枕。丰记筮者之言,皆不从之。妻乃自沐,枕枕而寝。”融曰:“吾知之矣。周易坎为水,离为马,坎为北,离为南。梦乘马南渡,旋北而南者,从坎之离。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为中女,坎为中男。两日,二夫之象。坎为执法吏,吏诘其夫,妇人被流血而死。坎二阴一阳,离二阳一阴。相承易位,离下坎上,既济。文王遇之囚羑里,有礼而生,无礼而死。马左而湿,湿,水也。左水右马,冯字也。两日,昌字也。其冯昌杀之乎?”于是推检,获昌而诘之。昌具首服,曰:“本与其妻谋杀董丰,期以新沐、枕枕为验,是以误中妇人。”

  这种案例于现代人而言真是神乎其神,也不会相信,但在古人视野中,这却正是显现了占梦问刑的无穷魅力。此处苻融是运用周易坎卦、离卦及既济卦等知识进行了占梦。而众所周知,周易作为古人的占卜之书,其通篇几乎都贯穿着天文历法知识。可见苻融占梦也是应了前述《周礼》占梦素质之说。显然,董丰之梦乃天意托之,苻融占梦也是凭周易知识托问天意。如此有天意融于其中,苻融之占梦问刑岂有不准乎?

  通过占卜来问刑罚是否运行及如何运行,固然是出于司法实践的考虑。不过,从广义论之,其中竟深有其超越法律的政治意义。《礼记》就直言不讳地指出:

  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

  可见,占卜之用与使民畏法令有着直接关系。倘若人人畏惧法令,不去犯罪,不起“狼子野心”,安分守己,于统治者而言岂非快事哉!

  二、刑罚与天变

  人间刑罚的运行是由天罚而来,人只是代天行罚、借天罚罪而已,此论已有上述。然而,人在执行天罚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偏差,甚至错误地理解天意,更有甚至会弃天意不顾而滥行刑罚,这样以至于矛盾丛生,人民怨声载道。这时候,天变就出现了。

  (一)刑冤与天象之变

  刑冤在古代中国总有发生。从天学角度看,刑冤是代天行罚者并没有真正理解天罚所向,或者是故意违抗天意之罚,而对无辜者进行刑罚,却对真正的有罪者不予处罚。这样的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之“代天行罚”,作为至德保民之天岂有坐视不理之理?于是,天变发生了。这样的天象之变有的是谴责刑罚的黑暗和腐败,有的是激励和帮助刑冤者,有的是鼓励平反这种冤刑之狱,等等。

 

七星连珠天象将在今日到6月19日会持续出现,在古籍中往往被视为不祥征兆完全是因为古代人强行将之与一些王朝的灭亡联系起来。假如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一个王朝的灭亡就是另一个王朝的兴起,这自然也就是急躁了,所以这完全就是古代人的迷信。

七星连珠天象,在古代以来就有记载,而且这种记载往往被人视作不祥之兆,但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七星连珠其实就是金星和天王星等7颗星球连成几乎一条直线,所以才叫做7星连珠,在这个时候对于观测水星的人来说是最为方便不过的事情,因为角度倾斜比较合适。

七星连珠天象即将现身:持续三天

七星连珠其实也就有水星和金星等7颗太阳系行星组成的奇异天象,在今天凌晨4点左右,这7颗星星就已经连成一条直线,这在历史上大概也就在77年才会出现一次。然而这也只是平均时间而已,在22年前这种天象就已经出现过。这种情形的出现对于许多天文爱好者来说绝对是好事,在这种奇异的星象之下,天文爱好者可以通过天文望远镜观测到水星的模样。

在古籍中往往被视为“不祥之兆”的原因:王朝更迭

在商王朝被周朝所灭的时候,还有秦王朝被汉王朝所灭的时候,此时都出现了七星连珠的天象,古代人就将这两个王朝的灭亡归咎在这种天象上,所以古代人根据自己迷信的角度出发也就将之视作不祥之兆。然而这种看法终究只是一种迷信而已,换个角度来说,不管是秦王朝灭亡还是商王朝灭亡,其实的都意味着汉王朝和周王朝兴起,这难道就能够被看作是急躁吗?当然不行,从科学上就没有这种根据,我们要从科学的角度出发,去看待这种所谓的巧合。

谈到古代秘术,不得不提到的就是占卜。有明确历史记载的占卜估计从夏朝开始,到商周时期,占卜风气更加盛行。一般在重大节日,祭祀或者国家出现灾难时,统治者会选择通过占卜的方式,来预测未来事情发展趋势的好坏,这也就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通过占卜先知。

《礼记·经解》这样写道:"《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古人认为微小的改变会对未来有很大影响。那么占卜怎么知道是否灵验呢各朝都有记录占卜结果的官员,他们通过文字,将其过程记录下来。我们所熟知的宝贵的的甲骨文就是这样产生的,古代中国人一直非常推崇这种方式,认为占卜结果一定会灵验,这种秘术有其神奇之处!

其二便是风水,中国古代有许多文人雅士专门研究风水学,纵观古今风水似乎也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古代人的住宅和墓穴位置一定要按照严格的风水学来设定,如果打破了风水学正常的规则就会带来厄运。所以人们在新宅门的朝向,房间位置的设置等等问题上,都会选择风水大师进行细致的提前规划,阴宅和阳宅之说也由此产生。

至于古人去世后,葬在何处也是一个大问题。历史上最早给风水下定义的就是晋代的郭璞,他在自己所著的《葬书》中这样写道"葬者,乘生气也,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古人认为一旦墓葬的位置选错,可能会使得逝者无法安宁。风水的神奇,可能有夸大成分,但不可否认对现代社会也有借鉴意义。直到现在,部分人在选择房屋的时候依然热衷于采光好,坐北朝南的居住区。

第三个是夜观天象,《易·系辞上》记载的"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指的就是古人利用天体运动的规律和运行轨迹来预测吉凶。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现在当然可以用较为科学的理由来解释各种天文现象,古时的人们则认为这种不可控的现象是十分神圣的,在许多的影视作品中,我们也会发现有一些天象大师通过观看天象来预测凶吉祸福。

古代科学技术水平低下,古人通过长期的观察总结,积累了大量天象的知识和规律。甚至可以比较准确的预测天气变化情况,这对古代农业的发展有其指导意义。技术高超的天师,还可以预测出月食日食的出现,《隋唐嘉话》中就有李淳风预言日食的记载,它的神奇之处不言而喻。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古代这些神奇的秘术能在岁月的长河中成功保留到今天,他们一定是拥有一定的价值和借鉴意义的。

经过孔子几十年的工作,他亲手完成了六种古籍的整理和编纂。

(一)《诗》:后称《诗经》,包括“颂”(周、鲁、宋的宗庙祭祀乐歌)、“雅”(贵族创作的歌诗)、“风”(十五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歌诗),编集了距今两千五百年至三千年之间的歌诗共305篇。这是中国由口头文学转化为书写文学的第一部诗集,被称为中国文学的源头,与希腊史诗、莎士比亚戏剧并称世界古代三大文学名著。孔子不但对这本诗集的歌诗进行收集、整理、校勘,还进行正乐(校正音律)和语言规范化的处理。《论语》中有他教学生读《诗》以及他用《诗》和讲《诗》的记录。

(二)《书》:即《尚书》,又称《书经》,是夏、商、周三代历史档案文献。《尚书》就是上古的书,上起尧舜,止至东周,是中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记录了距今四千年到两千六百年间的若干政事活动,涉及政治、军事、哲学、宗教、法律、地理、历法等诸多领域,是研究古史不可缺少的历史文献资料。据《纬书》说,《尚书》原有3240篇,经孔子辑佚整理,得120篇;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汉代时还有100篇,经魏晋南北朝又有散佚,现仅传58篇,包括《虞书》5篇、《夏书》4篇、《商书》17篇、《周书》32篇。

(三)《易》:即《周易》。原本是卜筮用书,但它含有丰富的哲学思想,也有许多社会史料和文学资料。孔子不迷信鬼神,也从不占卜。他五十岁时钻研《周易》,发现了它的哲学价值。《论语述而》第十七章记录:“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他读《易》曾“韦编三绝”。据说,他为讲解《易》,写了《周易大传》,发掘《易》的哲学内涵,孔子是第一位把《易》作为哲学来读、来讲的学者,从而确定了这部文献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

(四)《礼》:又称《礼经》,实际指《仪礼》17篇。(后来“十三经”中的三《礼》,指《仪礼》、《周礼》、《礼记》。《周礼》是战国人编的,《礼记》是汉代人编的礼学论文集。)这17篇,全是周代礼仪的详细记录,记录婚、冠、丧、祭等礼节仪式的过程及其具体安排,其中保留了我们民族原始礼仪的若干成分。《仪礼》是孔门弟子从事司礼活动的依据,其中若干成分一直沿袭到现代的礼俗活动之中。

(五)《乐》:又称《乐经》。孔子特别爱好音乐,也精通音律。他认为音乐的功用是陶冶人的情操,激发人的情感。如何运用音乐,既关系人的意志,也影响社会风气和国运兴衰,所以他推重一些乐曲,也坚决反对一些乐曲。《乐经》是他推崇的乐曲的曲谱,也有一部分理论说明文字。到汉代时,《乐经》已经失传。

(六)《春秋》:《春秋》本来是鲁国历代史官逐年逐月大事记的名称,孔子依据鲁国的史记,参考其他国的史册,以鲁国纪年及十二公年次为序,进行整理修纂,记载了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81年共242年间各国史事1800多条。因为孔子编著的这本书,中国历史分期便把这个时期称为春秋时期。孔子将其作为教学用书,就是当时的近代史教材。它用的鲁国纪元,记的是这一历史大变革时期的各国之事,书中记的都是原始记录,经后人考证,所记的天象一一符合现代的科学推算,再验证出土文物和他国史书,记事可作为可信的历史资料。孔子编修《春秋》,并非只是抄集各国的史官记事,也非单纯记述史事,而是“以述代作”,在记述中表现出他的政治主张。司马迁《史记》说: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后人把书中表现的政治思想,称为“春秋大义”;把他一字不苟、字寓褒贬的严谨笔法,称为“春秋笔法”;《春秋》的义理和笔法,都对后世影响深远。《春秋》文字简约,最长的一条记事,也只有23字,读《春秋》必须有“传”、“记”作解释和补充,才能够明了。通行的传记有《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后世将经和传合编,《春秋》三传均列入“十三经”。

学者孔丘整理编修以上六种古籍,为中华民族保存了珍贵的上古文献,而且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孔子是中国古代第一位成绩巨大的古文献整理专家。

教师孔丘用这种教材教授学生,用《诗》作文学和语言教材,用《书》作政治教材,用《易》作哲学教材,用《礼》作礼仪教材,用《乐》作音乐教材,用《春秋》作近代史教材。

有谁知道.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和动物(凤凰.麒麟等)有多少?最好有图片或者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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