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3浏览:3收藏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第1张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本批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10部古籍,包括3部汉文古籍和7部藏文古籍,分属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汉文1部藏文7部)、敦煌研究院(汉文1部)和甘肃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汉文1部)。

我省本批入选的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分别为西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西北民族大学图书馆和张掖市甘州区博物馆,加上此前入选的甘肃省图书馆(第一批)、兰州大学图书馆(第二批)、拉卜楞寺藏经楼(第二批)和天水市图书馆(第三批),全省已有7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1、办证:

兰州市图书馆阅览室

(1)普通借书证: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押金50元。每证限借中文图书两册,借期15天。

(2)少儿借书证:凡年满6—14岁的少年儿童,持父母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押金50元。每证限借少儿图书两册,借期15天。

(3)集体借书证:凡在兰单位,凭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办理,交图书押金500元。每证限借20册,借期1-2个月。

(4)办证时,应首先按规定和要求填写读者登记卡,要求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准确,如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变动,应及时来馆办理变更手续。 2、核证:借书证每年审核一次,逾期未核,自动停借。

3、挂失与补办:借书证丢失应及时持本人有效证件来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一周后可重新申请补办,交近照一张,免收押金。

4、退证:还清所借图书后,凭借书证及押金收据,办理注销手续,退还押金。

兰州大学图书馆总建筑面积可达67000平米,引进的美国Sirsi公司生产的Unicorn系统,集藏、借、阅、管为一体,适应了多校区办馆的要求。截至2004年,拥有纸质文献260万册(件)、音像资料2000余种,年订购中外文期刊5000多种。馆藏文献在文史古籍、自然科学、医学、外文权威检索期刊收藏上系统完整,具有特色。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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