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有关于中国古代神仙鬼怪等神话传说的书,最好是古代典籍,不要聊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3浏览:4收藏

求有关于中国古代神仙鬼怪等神话传说的书,最好是古代典籍,不要聊斋。,第1张

《西游记》、《山海经》、《封神演义》、《搜神记》、《博物志》等。

1、《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现存明刊百回本《西游记》均无作者署名。清代学者吴玉搢等首先提出《西游记》作者是明代吴承恩。

这部小说以“唐僧取经”这一历史事件为蓝本,通过作者的艺术加工,深刻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全书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及大闹天宫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僧三人,西行取经,一路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民间广为流传,各式各样的版本层出不穷,明代刊本有六种,清代刊本、抄本也有七种,典籍所记已佚版本十三种。

鸦片战争以后,大量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被译为西文,《西游记》渐渐传入欧美,被译为英、法、德、意、西、手语、世(世界语)、斯(斯瓦西里语)、俄、捷、罗、波、日、朝、越等文种。中外学者发表了不少研究论文和专著,对这部小说作出了极高的评价。

《西游记》是中国神魔小说的经典之作,达到了古代长篇浪漫主义小说的巅峰,与《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

2、《山海经》

《山海经》是中国一部记述古代志怪的古籍,大体是战国中后期到汉代初中期的楚国或巴蜀人所作。也是一部荒诞不经的奇书。

该书作者不详,古人认为该书是“战国好奇之士取《穆王传》,杂录《庄》、《列》 、《离骚》 、《周书》、《晋乘》以成者” 。现代学者也均认为成书并非一时,作者亦非一人。

《山海经》全书现存18篇,其余篇章内容早佚。原共22篇约32650字。共藏山经5篇、海外经4篇、海内经5篇、大荒经4篇。《汉书·艺文志》作13篇,未把晚出的大荒经和海内经计算在内。

山海经内容主要是民间传说中的地理知识,包括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保存了包括夸父逐日、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大禹治水等不少脍炙人口的远古神话传说和寓言故事。

3、《封神演义》

《封神演义》一般俗称《封神榜》,又名《商周列国全传》、《武王伐纣外史》、《封神传》,是明代许仲琳(存在争议)创作的长篇小说,约成书于隆庆、万历年间。

《封神演义》全书一百回,写武王伐纣的故事。前三十回着重写纣王的暴虐,姜子牙归隐,文王访贤,得姜子牙之辅佐,武王才完成讨伐纣王的大业。

后七十回主要写商、周两国的战争,并且掺杂有宗教的斗争,阐教帮助周,截教帮助商,各显道术,互有杀伤,结果截教失败,纣王凶而自焚,武王夺取天下,分封列国,姜子牙回国封神,使有功于国的人和鬼各有所归。

该小说,以历史观念、政治观念作为支撑全书的思想框架,掺杂了很多宏大的想象,表现了作者对于仁君贤主的拥护和赞颂以及对于无道昏君的不满和反抗。

4、《搜神记》

《搜神记》是一部记录古代民间传说中神奇怪异故事的小说集,作者是东晋的史学家干宝。原本已散,今本系后人缀辑增益而成,20卷,共有大小故事454个。

主角有鬼,也有妖怪和神仙,杂糅佛道,所记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一部分属于民间传说。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设想奇幻,极富浪漫主义色彩,对后世影响深远。

其中《干将莫邪》、《李寄》、《韩凭夫妇》、《吴王小女》、《董永》等,暴露了统治阶级的残酷,歌颂了反抗者的斗争,常为后人称引。

其中的大部分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人民的思想感情。它是集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之大成的著作,搜集了古代的神异故事共四百一十多篇,开创了我国古代神话小说的先河。

5、《博物志》

《博物志》,中国古代神话志怪小说集。西晋张华(232~300)编撰,分类记载异境奇物 ﹑古代琐闻杂事及神仙方术等。

内容多取材於古籍,包罗很杂,有山川地理的知识,有历史人物的传说,也有奇异的草木鱼虫、飞禽走兽的描述。

还有怪诞不经的神仙方技的故事等等,其中还保存了不少古代神话材料。如所记八月有人浮槎至天河见织女的传闻﹐是有关牛郎织女神话故事的原始资料。

正一派道士修行入门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1 皈依三宝,受五戒。

2 能够守住身口意,不犯戒。

3 身心健康,六根具足。

4 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能够念诵《早晚功课经》。

5 年龄在17--60岁之间,父母同意。

6 无债务纠纷,无婚姻关系。

7 无法律纠纷。

8 无传染病或其他身体疾病。

9 不具有精神病史。

10 不具有邪*行为。

11 不具有诈骗行为。

12 不具有危害社会和他人的行为。

13 不具有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行为。

14 不具有抵毁僧道的行为。

15 不具有杀生、邪*、妄语、饮酒的行为。

16 不具有贪瞋痴慢的行为。

17 不具有我慢的行为。

18 遵守教规和道德,尊重师父和师兄师姐,不妄自尊大或诋毁他人。

19 修行期间不得私自离开道观,外出需请假。

20 认真学习和传承道教文化和经典,如《道德经》等。

21 不得私自收受弟子的财物或礼品。

22 不得私自传授道术或收徒,需经过正式的拜师仪式。

23 遵守道观的规定和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的修行和生活。

24 不得参与或组织任何违反法律、道德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茅山派有很多个派系,道教来说茅山派其实是上清派。从宗教来说说法可以说茅山派其实是一个法教门派,并不属于道教,其最早称为峁山派。茅山术,有分上清茅山和南传茅山,上清茅山在抗日年间为了抵抗日本侵略者,损失惨重,传承丢失了不少,现在市面上流传的,大多数是南传茅山,其实和上清茅山没有半毛钱关系,

本文回答中的我上传了两册茅山法术书籍,此书中记载了很多茅山法术及符咒方面的内容,是你学习和了解茅山术的珍本古籍,在图中右下角上的字为 玄奇阁   中可找到其茅山术的PDF电子版的资料

南传茅山发源于江西,李老君的草法变形而来,慢慢和茆山,梅山法融合,在近代,在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刻意引导下,出现了什么茅山九龙法,茅山瑶池法等等,其实是属于法教了,在我们这里叫做坛法,只做驱邪这种法术,不做祈福超度求子文昌和合的法事,而且,这种南传茅山的法是有很大副作用,光是请阴师和扶乩就够一般人受的,运气身体都会有很大影响,而且下限低,关键是,他们的法,有一部分是害人的,正所谓害人终害己,利用法术做了不好的事情,一样会有报应,

茅山派的修行学茅山术有一个次第关系。小白开始——选择师父——师父考验——拜师入门——随师学习——练习攻法——验证功法,如此一直下去。从师父领进门开始传授基础修行方式,告知道教行为准则开始,就要像游戏打怪一样,最初的基本功(课诵经文,内炼方法,如何积功累德,五行八卦这些),慢慢修行,然后学习一些符箓,科仪法事,内炼攻法等等。没有师傅的传授与扶持,最简单的答案就是练不出任何东西。悲哀一点的就是容易疯掉或者给身体造成伤害,俗称走火入魔了。

既然相信茅山法术这些东西,那就一定相信鬼神,练习这些东西,甚至喊到某个神明的名字,神明就会有感应。那你乱练,没有师承,没有鬼这个或者这一派的道士同意你练,那巡天的神明,监察人间的神明就会记录下来,这个叫做盗师窃法,是重罪,牵连后代祖宗。消耗着后代和自己的福报。

道法的能量并非可以凭空在人的身上出现的。就好比地下水的资源丰富,但是你只拿一个水龙头放在地上,肯定不会接出水来。这时候需要一个引路人,在你和法术之间产生一种沟通,让法术来认可你,任由你来操作使用,才可以是千叫千应万叫万灵。        传承从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种仪式或方法的传授,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着另一种能量信息的运作,便是“灵”的传递与印证。

你是不是真的想要做道士啊,一心向道的那种啊,看破了红尘,此生只愿意留在深山里为修道呢,如果是的,那小可就给你介绍个方法。

首先你是想要修道的,你这是自己想要做的,那么就相当于是看破了红尘了,看破红尘的你,可能就不会注重什么身外之物,比如一定要有一个很漂亮的香炎很盛的道观,一定要舒服的禅房,这些毕竟都是身外之物嘛。

如果这些你都不要,只是一心向道,那这就简单多了。不知道你之前有没有看过八卦新闻里的,有许多的人看破了红尘只想长伴青灯,又不愿意去古寺里,毕竟现在的古寺也沾染了红尘俗事。

他们就是自己跑到深山里,住山洞,然后就这么自己修道了,小可觉得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修道之人。

如果你也想修道,那就也如此做吧,深山里到处都可栖身,到处都可以给你躲避红尘,到处都可以让你参悟佛道。

去吧朋友,何必在意那些身外之事呢,只要一心向道,又何必非得在道观里呢。

道家的主要经书有:《道德真经》(《老子》)、《南华真经》(《庄子》)《冲虚真经》(《列子》)《通玄真经》(《文子》)《洞灵真经》(《亢仓子》)《太平经》《太平经圣君秘旨》《抱朴子内篇》《文始真经》(关尹子)《常清静经》《度人经》《心印经》《玉皇经》这些经书反映了道教的基本教义和各种修炼之术。

道教称,诵《度人经》是修道的一种功德,能辟逐一切精邪,能消禳一切灾害,能度脱一切生死,能成就一切天人,以其功无所往而不致。所以人死了,大概可以让道士念此经。还要看看你请的道士会念什么经。

要看进正一还是全真,这是道教的两大派,规定不太一样

关于对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的试行办法

( 2001年12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修改通过,

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道教协会(关于正一派道士授箓规定》,为满足国外正一派道士宗教信仰的需求,继承传统、完善教制、提高道士素养,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对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的道教宫观(以下简称宫观),由中国道教协会确定。

第三条 宫观对国外正一派道士举办授箓活动,应报授箓方案和申请授箓者的相关资料。由省级道教协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并报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备案。

第四条 宫观对国外正一派道士举办授箓活动,由中国道教协会指导。授箓申请表、箓牒,由中国道教协会印制,授箓箓坛颁发。

第五条 国外正一派道士申请受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道教,信仰纯正,品行端正,持守规戒;

(2)皈依“道、经、师”三宝,有道教传统师承法派,拜师入道三年以上,身心健康;

(3)熟悉道教基本知识,能依科习诵各阶经诰;

(4)了解道教科仪规范,能从事一般的斋醮仪典活动。

第六条 申请受箓程序:

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申请表;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道教组织(或道教界知名人士(及本人度师保举推荐。举办授箓宫观审查并由省级道教协会报请中国道教协会核定,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 申请授箓道士在接到授箓书面通知报到后,经举办授箓宫观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审核并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坛受箓。

第八条 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活动在每年下元节(农历十月十五)举行,报名授箓日期截止为每年的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时间一般为三天,授箓人数不超过200名。

第九条 经箓品秩分别为:初授《太上三五都功经箓》,通《早晚功课经》,诵《道德经》、《度人经》;升授《太上正一盟威经箓》,通正一诸经;加授《上清三洞五雷经箓》,通上清经;加升《上清三洞经箓》,通三洞经。受箓道士的法职道位依《天坛玉格》给凭。

第十条 受箓道士初授三年后可申请升授,升授八年后可申请加授,加授十二年后可申请加升。申请提升经箓品秩者,须通习相应品阶经书,由箓坛大师考察复核,凭道德功行依律循序晋级;

凡申请升授、加授、加升者,须经中国道教协会审核并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举办授箓宫观提名的箓坛传度、监度、保举三大师,经中国道教协会确认后由举办授箓宫观礼聘。

第十二条 受箓道士经传度合格后,授予箓牒。箓牒只作为正一派道士经过授箓传度和从事斋醮活动的凭证。

第十三条 举办授箓的宫观,可按传统向受箓道士收受相应的资费。资费标准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定。

第十四条 受箓道士严重违犯规戒,由举办授箓的宫观表奏除名,向中国道教协会备案。

第十五条 违反本试行办法,未经批准,擅自对国外道士举行授箓活动、印发箓牒的宫观,其授箓活动及所发箓牒均无效,并追究宫观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正一派道士和侨居国外的中国正一派道士在内地宫观受箓,参照本试行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本试行办法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全真派道士传戒的规定

( 1989年9月16日中国道教协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修改通过,

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道教自身建设,继承道教全真派传戒仪轨,严持教义和规戒,具足正信,纯正道风,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道教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真派道士受戒具备的条件:

(1)皈依“道、经、师”三宝,有传统的师承法派;

(2)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威仪整洁,身心健康;

(3)年龄须在20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出家住观三年以上,蓄发、大领,能习诵《早晚功课经》,本人自愿,经所在宫观考察同意;

(4)必须持有身份证明和当地道教协会及所在宫观的推荐证明信,由所在省级道教协会审核推荐。未成立道教协会的地区,可由所在宫观推荐,报上级道教协会审核。

第三条 全真派传戒活动,由中国道教协会组织指导,传戒宫观承办。

第四条 宫观举办传戒活动,须征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由该省级道教协会报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后,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 承办传戒的宫观,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政府登记的道教活动场所;

(2)组织健全,管理严谨,道风纯正:

(3)有德高望重的方丈任传戒律师;

(4)有举行传戒科仪活动的能力;

(5)有传戒活动所需的殿堂、斋堂、寮房等法务、生活设施;

(6)有颁发给受戒道士的法器和经典;

(7)有传戒活动必需的资费。

第六条 传戒宫观提名的戒坛证盟、监戒、保举、演礼、纠仪、提科、登箓、引请八大师,须经中国道教协会确定后由传戒宫观礼聘。

第七条 戒坛八大师应具备的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已经领受三坛大戒;

(3)持戒精严,熟悉道教传戒仪轨;

(4)通达典籍,能开导后学;

{5}出家入道十年、受戒三年以上。

第八条 申请受戒的全真派道士,须填写中国道教协会印制的申请表,依本规定第三条由中国道教协会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坛受戒,统称戒子。

第九条 全真派传戒分为授大戒和授方便戒两种。戒子亲临戒坛接受传度,称为受大戒;不临坛的受戒道士,统称受方便戒。

第十条 常住宫观多年而年老体弱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临坛的全真派道士,可以受方便戒。

第十一条 全真派道士受方便戒,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要求,经中国道教协会核定,由戒坛按仪轨办理。

第十二条 传戒以《初真戒》三皈、五戒、十戒、女真九戒为基础。参照《中极戒》,《天仙戒》为备存戒条。

第十三条 净戒牒只作为全真派道士经过传戒(包括大戒和方便戒)传度的凭据,由中国道教协会制作,传戒戒坛颁发。

第十四条 宫观传戒按传统程序进行,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天。

第十五条 戒子应向举办传戒宫观交纳相应资费,资费标准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定。

第十六条 戒子放弃道教信仰或严重违规犯戒者,经省级道教协会核准,由当地道教协会收缴净戒牒,并报中国道教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行传戒活动、印发戒牒的道教组织和宫观,其传戒活动及所发戒牒均无效,并追究道教组织和宫观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国外全真派道士在内地宫观求戒,除具备本规定要求的受戒人员条件外,还须携带有效证件以及其所在地有关道教团体、宫观的介绍信,由中国道教协会审定,并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方可人坛受戒。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玄门早晚课每天念诵就行 或选择几种经文念诵 

太上玄门日诵早晚课诵

玄门日诵早坛功课经

经前诸韵赞

澄清韵

琳琅振响,十方肃清,河海静默,山岳吞烟。万灵镇伏,招集群仙。天无氛秽,地无妖尘。冥慧洞清,大量玄玄也。

举天尊

大罗三宝天尊(三称)

提纲

灵音到处,灭罪消愆;宝号宣时,扶危救难。将当有开坛,演教之偈,仰劳道众,随声应和。

吊挂韵

上坛齐举步虚声,祝国迎祥竭寸诚。

当日陈情金阙内,今朝香霭玉炉焚。

皇图巩固山河壮,帝道遐昌日月明。

万民瞻仰尧舜日,岁稔丰登乐太平。

香供养常清常静天尊

大启请韵

真心清静道为宗,譬彼中天宝月同。

净扫迷云无点翳,一轮光满太虚空。

上药身中神炁精,人人具足匪亏盈。

能知混合回风道,金鼎黄芽日日生。

小启请韵

道场众等,人各恭敬,恭对道前,诵经如法。

八大神咒

净心神咒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急急如律令。

净口神咒

丹朱口神,吐秽除氛。舌神正伦,通命养神。罗千齿神,却邪卫真。喉神虎贲,炁神引津。心神丹元,令我通真。思神炼液,道炁常存。急急如律令。

净身神咒

灵宝天尊,安慰身形。弟子魂魄,五脏玄冥。青龙白虎,队仗纷纭;朱雀玄武,侍卫我真。急急如律令。

安土地神咒

元始安镇,普告万灵。岳渎真官,土地祗灵。左社右稷,不得妄惊。回向正道,内外澄清。各安方位,备守坛(家)庭。太上有命,搜捕邪精。护法神王,保卫诵经。皈依大道,元亨利贞。

净天地神咒

天地自然,秽炁分散。洞中玄虚,晃朗太元。八方威神,使我自然。灵宝符命,普告九天;乾罗答那,洞罡太玄;斩妖缚邪,度人(杀鬼)万千。中山神咒,元始玉文,持诵一遍,却病延年;按行五岳,八海知闻;魔王束首,侍卫我轩;凶秽消散,道炁常存。急急如律令。

金光神咒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亿劫,证吾神通。三界内外,惟道独尊。体有金光,覆映吾身。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包罗天地,养育群生。受持万遍,身有光明。三界侍卫,五帝司迎。万神朝礼,役使雷霆鬼妖丧胆,精怪忘形。内有霹雳,雷神隐名。洞慧交彻,五炁腾腾。金光速现,覆护真人。急急如律令。

祝香神咒

道由心学,心假香传。香燕玉炉,心存帝前。真灵下盼,仙旆临轩。令臣关告,迳达九天。

求有关于中国古代神仙鬼怪等神话传说的书,最好是古代典籍,不要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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