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善本保护夹如何使用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3浏览:3收藏

古籍善本保护夹如何使用,第1张

安装保护夹。

1、在使用保护夹之前先要确保古籍表面干净无尘,使用软毛刷或者吹风机等工具轻轻清除古籍表面的灰尘和杂物。

2、将古籍善本保护夹打开,将书页放在保护夹的中间位置,轻轻合上保护夹,确保书页被夹在两个保护板之间。

3、保护夹有调节夹力的功能,可以根据古籍的情况和需要,调整保护夹的夹力。

4、使用保护夹后将古籍妥善存放和保管,可以将古籍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籍的保护,促进对古籍的研究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保存修复和使用保护等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古籍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教育、民族宗教、史志、档案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鼓励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古籍保护工作。第五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古籍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为古籍保护工作管理机构和国有古籍收藏单位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古籍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古籍保护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古籍保护工作进行评定、论证和专业指导。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古籍保护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市古籍普查登记成果的汇总、古籍联合目录整理等工作,并向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提供古籍版本鉴定、保管、修复和使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第八条 对古籍与古籍收藏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对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予以重点保护。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江苏省古籍保护单位和所藏古籍被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单位,予以重点扶持。第九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长期从事古籍保护工作,成果显著的;

  (二)将非国有古籍捐赠给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古籍收藏单位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古籍从事公益性服务,成果显著的;

  (四)在古籍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五)在古籍面临严重危险时,为抢救古籍作出重要贡献的;

  (六)在古籍保护领域作出其他重要贡献的。第二章 普查与登记第十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鼓励收藏古籍的个人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第十一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区域内的古籍建立古籍保护档案。古籍保护档案应当包括各古籍收藏单位所保管古籍的书目、版本信息、保存状况,及古籍保护设施情况等。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珍贵古籍名录。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名录申报工作,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古籍进行评审,形成推荐书目,经公示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公布。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籍,凡列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珍贵古籍名录的,应当收入市珍贵古籍名录。第三章 保存与修复第十三条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进行书库的建设与维护;

  (二)建立古籍库房管理、古籍阅览等各项古籍管理制度;

  (三)建立完备的古籍保护工作档案,包括古籍目录、接收档案和修复档案等;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古籍保护人员。第十四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不得对所藏古籍实施赠予、出售、出租、担保等行为。第十五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因科学研究、举办展览等原因需要将所藏古籍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出借的古籍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出借国有所藏古籍时,出借双方应当签订借用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古籍不受损害。

  1、中国著名的神话故事有:《山海经》、《述异记》、《淮南子》、《盘古开天》、《女娲补天》、《夸父逐日》、《精卫填海》、《鲧禹治水》、《仓颉造字》、《后羿射日》、《河伯娶妇》、《搜神记》、《封神榜》、《西游记》、《哪吒闹海》、《牛郎织女》、《八仙过海》、《嫦娥奔月》、《天仙配》、《白蛇传》、《聊斋志异》、《济公传》、《镜花缘》、《心灯》、《昆仑之歌》、《愚公移山》、《女娲造人》《七仙女》等。

  2、外国著名的神话故事有:《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神谱》、《变形记》、《世界最初的七天》、《亚当与夏娃》、《挪亚方舟》、《巴别塔》、《亚瑟王之剑》、《阿瓦隆传奇》、《战狼》、《高地人》、《贝奥武莆与格伦德尔》、:《伊阿宋和金羊毛》、《纳尼亚年代记》、:《第十三武士》、《变相怪杰之子》、《魔兽归来》等。

  3、有关神话故事的一般知识:神话故事民间文学的一种。远古时代人民的集体口头创作。包括神鬼的故事和神(鬼)化的英雄传说。其产生表现了古代人民对自然力的斗争和对理想的追求,它是一种精神寄托、人类的向往和宗教的实化展现,对后世的文学艺术有深远的影响。

  人类最早的故事往往是从神话传说开始的。因为当一个民族渐渐发展,开始对世界和自己的来源问题感到疑惑并做出各种不同的解答时,这正标志着文明的产生。这些形形色色的答案在现代人看来,都是些似乎荒诞不经的神话传说。可是,对初民来说,却是合理的解释。他们对这些“神话”不断地进行不自觉的阐释和发挥,一代传一代,他们都坚信这就是宇宙、人类、自然万物的起源。神话反映了原始人对宇宙、人类本身的思考及解释。什么是神话?马克思做过很精彩的阐释:“任何神话都是用想像和借助想像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神话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因此,神话可以说是人类早期的不自觉的艺术创作。它往往借助想像和幻想把自然力和客观世界拟人化。

  神话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开辟神话、自然神话和英雄神话。

中国古籍的纸张,多采用天然原料的手工制纸,而现今通用的化学胶水、化学浆糊及玻璃胶纸对中国式纸张具有极强的腐蚀力,一般不隔多时,便会使纸张变质黄脆,触手即碎,故而绝不可用。

正确方法应为采用天然面粉浆糊,调以麝香、花椒,可达到修复与避虫双重功能。如果藏家一时无法具备以上条件,也应宁可暂时不修,待请到行家里手,再行修复,绝不可仓促滥修,加厄典籍。

扩展资料

许多民国版本的拓片、字帖、纸墨拓工皆属精良,可版面之上却是黄斑累累,令人扼腕。这是因为民国时期的一些书贾作坊,贪求省惜工料费用,采用了一种叫做“油光纸”的纸张(当时流行的一种廉价的西式工业法制纸),作为字帖的衬纸。

由于西式纸酸碱性不合量,具有一定腐蚀力,以致许多民国旧帖惨遭“黄斑之厄”。这一遗憾也使得当今的古籍藏家得出了一条教训,即:中国古籍必须远离一切西式纸张,二者隔离,方为上策。

-古籍

古籍善本本身蕴含着丰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价值,因此它是我国民族文化重要的一部分,应该被好好的珍藏。近年来,对于古籍善本的收藏也成为众藏家非常青睐的一件事情。古籍善本收藏,需要注意一些保存技巧,否则它很容易被破损。一定要注意防潮、防虫、防水等。

收藏古籍善本,藏家要定期翻翻书,让纸张也“透一下气”。特别潮湿的日子,尽量避免打开书柜,古代的纸张一般都是用竹纸或绵纸,并用石灰水打纸浆,造出来的纸吸水性强,在潮湿的环境中容易发霉。同时,每年要“晒书”两次。天气干燥,吹西北风时,要打开柜子,让空气流通一下。秋天和冬天最好把古籍善本拿出来“晒”,但不能在烈日下暴晒,而是放在室内通风之处“晒”。

此外,还要增加书的“体味”。在古籍善本附近放芸香草、烟叶、花椒包等,可以起到驱虫的作用,同时也使书的“体味”更浓——书香。但千万不可放樟脑丸,长期则会使纸张的酸性增加,使纸张变得更脆、发黄,是对纸张的破坏。

古籍善本保护夹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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