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网招标流程
一、政府采购招标流程是什么
1、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2、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3、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
4、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5、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6、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7、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8、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9、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0、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11、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
二、招标公告怎么写
1、标题
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
2、招标号
凡是由招标公司制作的招标公告,都须在标题下一行的右侧标明公告文书的编号,以便归档备查。编号一般由招标单位名称的英文编写、年度和招标公告的顺序号组成。
3、正文
招标公告的正文应当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各项内容,其写作结构一般由开头和主体两部分组成。
4、落款
在招标公告正文的末尾写明招标单位的名称、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如果是刊发在报纸上,也可不署日期。还要写明招标单位的地址、电话、电报挂号、传真、邮政编码及联系人等,以便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
三、招标投标什么意思
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建设单位)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
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标投标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通过招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3)通过招标投标健全市场经济体系;
(4)通过招标投标打击贪污腐败。
法律主观:
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后,应当根据招标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模式,向招标人进行递盘。
法律客观: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也是一种最具有竞争、公开透明程度最高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活动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但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实践经验,完整的招标投标活动还应包括在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把招标投标活动分成两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各个阶段的基本程序如下:一、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要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作出具体安排,包括对招标项目进行论证分析、确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机构、邀请相关人员等。主要程序是:(一)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即对招标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包括确定招标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具体的时间安排、招标费用测算、采购风险预测以及相应措施等。(二)项目综合分析对要招标采购的项目,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及其清单提供依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项目的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确定招标采购方案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确定招标采购方案。也就是对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出最佳的采购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以及项目的采购清单等,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方案和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四)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五个部分。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主要是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及****等;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2、招标项目要求。主要是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包括项目的具体方案及要求、技术标准和规格、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竣工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事项。3、投标人须知。主要是说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和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提交方式、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以及截止日期、开标和评标及定标的日程安排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4、合同格式。主要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工程进度、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包含的内容及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法、生效方法和有效期限及其它商务要求等。5、投标文件格式。主要是对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出格式规定,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主要设备及服务说明、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等。(五)组建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及其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3、《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制定的相关配套办法对专家资格认定、管理、使用有明文规定,因此,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招标的,其专家的抽取须从其规定。4、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相对保密。(六)邀请有关人员主要是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和来宾参加开标仪式,以及邀请监督机关(或公证机关)派代表进行现场监督。二、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应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几个步骤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一)招标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发布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相同。2、资格审查。招标人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办法和程序可以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载明,或者通过指定报刊、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由潜在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对潜在的投标进行资格审查。3、发售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有兴趣投标且经过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里应特别注意,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二)投标1、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载明的事项有: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对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记。这个过程也非常重要,往往因为密封或标记不规范被拒绝接受投标的例子不少。3、送达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4、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补充或者修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函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天,即等标期最少为20天。
招标采购: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须知;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技术规格;
5)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6)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
7)履约保证金;
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通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单位的名称的地址;
2)采购货物的性质、数量及交货地点,需进行工程的性质和地点或所需采购的服务的性质和地点。
3)要求供应货物的时间或工程竣工的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表;
4)将用以评审供应商资格的标准和程序;
5)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地点;
6)采购实体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7)提交招标书的地点和日期;
8)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扩展资料:
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
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最通用的方法之一。
招标采购可分为竞争性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它们的基本的做法是差不多的,其主要的区别是招标的范围不同,一个是向整个社会公开招标,一个是在选定的若干个供应商中招标,除此以外,其他在原理上都是相同的。
一个完整的竞争性招标采购过程由供应商调查和选择、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
参考资料:
一、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省市公共服务平台,这类平台是国家法定的招标公告公布和管理网站,可以用来查看招标公告,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都有保障。通常这类平台提供的招标公告并不进行汇总,比如按照行业汇总,因此需要自行搜索。
二、政府招标采购平台。这类平台以政府采购项目为主,如果材料设备的需求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企等类型,基本上都是走政府采购方式,因此可以通过官方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看。
三、民办招标采购平台。这类网站大多都是民营企业创办,通过技术手段,采集整理官方招标采购平台的招标公告,并且根据发布时间、行业、地区、信息类型等多种条件进行分类汇总,并在此基础上提供更多元化功能和服务,深受投标人的喜爱。唯一劣势就是需要付费开通会员才能使用。很少有不收费的,除了剑鱼标讯。因为支持根据行业筛选查看招标公告,因此可以作为材料设备招标公告查看的首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30号令
第十四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8 号
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日)。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开始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招标是现代商业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项目手段,无论是对于招标方而言还是竞标方而言,招标公告时间及其限制性规定都是非常重要的。掌握了招标公告中的时限要求,也就等于是掌握了这个招标工程的整个方向,因此,笔者将就招标公告时间及其规定为大家做简要论述。
招标公告是指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商品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招标公告时限的有关规定如下:
1、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交通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开始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日)。
3、 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日的时间不应少于20日 国际招标:一般不应少于20日 大型复杂设备或成套设备从开始发售到投标截止日的时间不应少于 50日 交通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日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日。
4、招标文件书面澄清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15日前发出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和开标截止时间、投标和开标地点的修改,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和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5、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议前1-2天投标预备会议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天后28天内举行。
6、 抽取专家抽取时间距开标时间 国际招标本省专家≤48小时外省专家≤72小时 政府采购原则上半天或一天;特殊情况≤ 2天 工程招标 未规定。
7、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
8、 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9、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的,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而不是日历日)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 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
10、投标有效期一般为(法规没有明确规定)60-90天大型复杂设备120天(因为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需要一定时间,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工程招标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货物招标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12、 开标备案 开标后2日内通知中国国际招标网备案(国际招标)。
13、评标报告 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4、中标公示时间 工程招标不少于2天 国际招标不少于7天。
15、发中标通知书时间 工程招标:公示期结束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 5日内 未通知违法;国际招标:公示期结束;政府采购招标:定标后即可发出。
16、招标投标情况的报告在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
17、退投标保证金时间 工程招标: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中、未中)国际招标:未中标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者自签约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交纳招标服务费后 政府采购招标:未中标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自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退还本金资金占用费— 贷款利率上浮20%。
18、招标控制价投诉时限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19、 工程招标:投标单位核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需要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国际招标: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质疑。投标人应首先在公示期内在招标网在线填写《评标结果质疑表》,并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的《评标结果质疑表》及相关资料送达相应的主管部门方为有效。投标人也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先向招标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意见,招标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异议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前给予书面或口头答复。如投标人未得到招标机构的答复或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质疑。
20、履约担保退还 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21、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22、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工程招标:中标人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7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3、重新招标评标过程一般应在15天内确定中标人。
24、政府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综合上述一系列详细的法律规定,想必大家对招标公告时间也已经有了大概的掌握。在这其中,除了招标单位的项目内容和资金之外,尤其值得竞标者注意的就是招标公告的时间限制方面的条件。最后,笔者在此仍需提醒大家,招标竞标均需合法公告、合法竞争,切勿投机取巧,因小失大。
法律分析:1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查询。2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3企业官方渠道上查询。4聚合类招投标信息平台查找。
(最多18字)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政府采购网招标流程
本文2023-10-13 19:38:49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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