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哪个部门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4浏览:3收藏

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哪个部门,第1张

法律分析: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中央直属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应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主管部门同意。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登陆文化部网站,进入司局子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点击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平台”,将申请报告、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原件、已正式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申报项目清单上传至申报平台并组织申报单位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录像片等材料。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登陆上述申报平台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网上提交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推荐申报期间,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第十条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国家保护文物条例》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 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第五条 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 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第七条 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 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 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 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 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保养维护工程由文物使用单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抢险加固工程中确因情况紧急需要即刻实施的,可在实施的同时补报。

迁移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 一 工程业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 二 拟立项目名称、地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时代,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与执行情况;

� 三 保护工程必要性与实施可能性的技术文件与形象资料�录像或照片;

� 四 经费估算、来源及计划工期安排;

� 五 拟聘请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信。

第十四条 已立项的文物保护工程应当申报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文件。重大工程要在方案获得批准后,再进行技术设计。

第十五条 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 一 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

� 二 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

� 三 工程设计概算;

� 四 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第十六条 施工技术设计文件包括:

� 一 施工图;

� 二 设计说明书;

� 三 施工图预算;

� 四 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

第三章 施工、监理与验收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工程中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和迁移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 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招标文件及拟选用的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 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购置的工程材料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其工作程序为:

� 一 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

� 二 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 三 按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收集有关文物资料;

� 四 进行质量自检,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并做好记录;

� 五 提交竣工资料;

� 六 按合同约定负责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

第二十条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文物、有关资料或其它影响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记录,保护现场,并经原申报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请示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补充已批准的技术设计,由工程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现场洽商,并报原申报机关备案;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原申报机关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 文物保护工程应当按工序分阶段验收。重大工程告一段落时,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及说明等资料,经原申报机关初验合格后报审批机关。项目的审批机关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整改。

第二十五条 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报机关和审批机关应当建立有关工程行政、技术和财务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应当立卷存档并归入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

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后三年内发表技术报告。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文物保护工程设立优秀工程奖,具体办法由国家文物局制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或对文物造成破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以前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要求,第十批高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专家现场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已完成。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第十批高州文物保护单位拟推荐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3日17时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文物博物股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一、北海有哪些历史文化

现有文化保护单位93处,历史文化丰富。

北海的历史文化十分丰富。现有文物保护单位有93处,其中合浦汉墓群大遗址、大士阁、北海近代建筑群、地角古炮台遗址等到4处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惠爱桥、东坡亭、海角亭、下窑村窑址、白龙珍珠城遗址等5处列入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84处列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有北海老城、廉州古城等历史文化街区,有一大批待发掘保护的明清民居、客家土围屋。还有以“老杨公”、“耍花楼”、“公馆木鱼”、“珠还合浦”等民间民俗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北海悠久的历史,特定的地缘区位,良好的港口,丰富的物产资源,就造了厚重、灿烂的汉墓文化、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南珠文化、近代开放文化、民俗文化等。

二、北海有哪些历史文化

现有文化保护单位93处,历史文化丰富。

北海的历史文化十分丰富。现有文物保护单位有93处,其中合浦汉墓群大遗址、大士阁、北海近代建筑群、地角古炮台遗址等到4处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惠爱桥、东坡亭、海角亭、下窑村窑址、白龙珍珠城遗址等5处列入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84处列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北海老城、廉州古城等历史文化街区,有一大批待发掘保护的明清民居、客家土围屋。还有以“老杨公”、“耍花楼”、“公馆木鱼”、“珠还合浦”等民间民俗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北海悠久的历史,特定的地缘区位,良好的港口,丰富的物产资源,就造了厚重、灿烂的汉墓文化、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南珠文化、近代开放文化、民俗文化等。

三、北海哪一年被国家列为历史文化名城的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0〕1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你区《关于申报北海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桂政报〔2009〕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北海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近代城市建设特色突出。

二、你区及北海市人民 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近代文化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北海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四、北海被称为历史名城的古迹有哪些

共计35个,各个景点的具体情况就不细说了,还望满意采纳。

1、北海银滩

2、海滩公园

3、海底彩带

4、北海海底世界

5、北海外沙岛

6、音乐喷泉

7、北海市烈士纪念碑

8、北海市中山公园

9、北海体育馆北门雕塑

10、北海天主教堂修女院旧

11、北海德国森宝洋行旧址

12、侨港度假浴场

13、涠洲天主教堂

14、合浦县博物馆

15、北海南珠碑林

16、休闲圣地--朴园

17、北海骑楼

18、珍珠泉

19、惠爱桥

20、北海涠洲岛

21、大士阁

22、合浦古汉墓

23、北海海洋之窗

24、英罗红树林保护区

25、普度震宫

26、东坡亭

27、海角亭

28、文昌塔

29、白龙珍珠城遗址

30、斜阳岛

31、星岛湖

32、冠头岭旅游区

33、北部湾广场

34、北海老街

35、下龙湾

五、北海有什么历史名胜古迹

各个景点的具体情况就不细说了1、北海银滩2、海滩公园3、海底彩带 4、北海海底世界 5、北海外沙岛 6、音乐喷泉7、北海市烈士纪念碑 8、北海市中山公园 9、北海体育馆北门雕塑10、北海天主教堂修女院旧 11、北海德国森宝洋行旧址 12、侨港度假浴场 13、涠洲天主教堂14、合浦县博物馆 15、北海南珠碑林 16、休闲圣地--朴园17、北海骑楼 18、珍珠泉 19、惠爱桥20、北海涠洲岛 21、大士阁 22、合浦古汉墓 23、北海海洋之窗 24、英罗红树林保护区25、普度震宫26、东坡亭 27、海角亭 28、文昌塔29、白龙珍珠城遗址 30、斜阳岛 31、星岛湖 32、冠头岭旅游区 33、北部湾广场 34、北海老街。

六、北海的历史资料~

北海历史悠久,汉武帝元鼎6年(公元前111年),设合浦郡,北海古属合浦郡。清朝康熙元

年,设“北海镇标”驻此,北海地名始见。又说“北海”一名系因市区北面濒海而得。秦末汉

初,北海港即作为中国与东南亚、西亚乃至欧洲进行海上贸易的商港,成为我国“海上丝绸之

路”的始发港之一。宋朝时期成为与越南等国开展海上贸易的重要口岸。明朝时期为对外通商口

岸,与马来西亚、缅甸、越南、印度等十多个国家有贸易往来,直到清朝一千多年间,经贸一直

不衰。

1796年至1839年间,北海商业兴旺,渔业发达。乾隆年间, 北海港的进出口贸易盛况空

前,成为富庶之地。咸丰五年(1855年),北海年商贸关税达500万两白银。同治八年,北海有

固定航线开往海口、广州、澳门、香港、海防、西贡、新加坡等地。

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将北海与宜昌、温州、芜湖列为对外通商口岸。其后,英、德、法等

七个国家相继在北海设立领事馆,英、法、美、德、葡、日、奥、丹、荷、挪等国家在北海设立

洋行、造船厂、电报公司和轮船公司,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货物输入北海,成为我国近代西南区

域的重要商港,仅1929年抵港的外轮就达538艘,吞吐量64 29万吨。民国4年(1915年)设立中国

银行北海分行,民国16年(1927年),设立中央银行北海分行。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北海市的行政区域在归属广东、广西之间及城市建制方面几度变更。1965

年6月后至今,归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 1983年恢复地级市建制。198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

全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 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7年7月,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

七、探究颐和园,圆明园,北海等历史遗迹中的历史信息

这个东西很伤感,我有点不想听,算了,告诉你吧!颐和园(Summer Palace)原是清朝帝王的行宫和花园,前 身清漪园,为三山五园(三山是指万寿山、香山和玉泉山。

三座山上分别建有三园清漪园、静宜园、静明园,此外还有附近的畅春园和圆明园,统称五园)中最后兴建的一座园林,始建于1750年,1764年建成,面积290公顷,水面约占四分之三。乾隆继位以前,在北京西郊一带,已建起了四座大型皇家园林,从海淀到香山这四座园林自成体系,相互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中间的“瓮山泊”成了一片空旷地带。

乾隆十五年(1750年),乾隆皇帝为孝敬其母孝圣皇后动用448万两百银在这里改建为清漪园,以此为中心把两边的四个园子连成一体,形成了从现清华园到香山长达二十公里的皇家园林区。咸丰十年(1860年),清漪园被英法联军焚毁。

光绪十四年(1888年),慈禧太后以筹措海军经费的名义动用银两(据专家考证,应为500至600万两白银),由样式雷的第七代传人雷廷昌主持重建,改称颐和园,作消夏游乐地。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颐和园又遭“八国联军”的破坏,许多珍宝被劫掠一空。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修复。后来在军阀混战、 统治时期,又遭破坏,1949年之后 不断拨款修缮,1961年3月4日,颐和园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11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007年5月8日,颐和园经国家旅游局正式批准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2009年,颐和园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

颐和园拥有多项世界之最、中国之最。 [1] 传说故事编辑 在颐和园昆明湖东岸有一个被喻为牛郎化身的镇水铜牛,在西岸有一处被喻为织女化身的耕织图,它们隔着昆明湖遥遥相望,这两个景观的来历也缘于牛郎织女的故事。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初建清漪园(颐和园的前身)时,乾隆皇帝也自比天上的玉皇大帝,并传下御旨,要把御园修成“天上人间”,那佛香阁要建得雄伟华丽,象征着天宫里的凌霄殿,昆明湖要宽阔,好比天河,并在湖(河)的东西两侧修了一个铜牛和一个耕织图。铜牛的身子朝东,头朝西,正好对着织女图,这样一来就更像天河了,天上有织女(耕织图),地上有牛郎(铜牛),遥遥相望。

1860年英法联军焚毁“三山五园”,颐和园里的耕织图也遭到毁灭性破坏,只留下乾隆皇帝御题的“耕织图”石碑。解放后耕织图被划出了颐和园大墙之外,成为生产与生活混杂的大杂院。

1998年底才被颐和园收回,并逐步按照原貌恢复建设,突出了“耕”与“织”的景题寓意。这里景色优美,如仙境一般,已对外开放。

颐和园尽管大体上全面恢复了清漪园的景观,但很多质量上有所下降。许多高层建筑由于经费的关系被迫减矮,尺度也有所缩小。

如文昌阁城楼从三层减为两层,乐寿堂从重檐改为单檐,不过也有加高的建筑,如大戏楼。苏州街被焚毁后再也没有恢复。

由于慈禧偏爱苏式彩画,许多房屋亭廊的彩画也由和玺彩画变为苏式彩画,在细节上改变了清漪园的原貌。1898 年,光绪帝曾在颐和园仁寿殿接见维新思想家康有为,询问变法事宜;戊戌变法失败后,光绪被长期幽禁在园中的玉澜堂;颐和园被后人称为最豪华的监狱。

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颐和园又遭八国联军洗劫,翌年,慈禧从西安回到北京后,再次动用巨款修复此园。1924年,颐和园辟为对外开放公园。

颐和园景区规模宏大,占地面积297平方公里(293公顷),主要由万寿山和昆明湖两部分组成,其中水面占四分之三(大约220公顷)。园内建筑以佛香阁为中心,园中有景点建筑物百余座、大小院落20余处,3555古建筑,面积70000多平方米,共有亭、台、楼、阁、廊、榭等不同形式的建筑3000多间。

古树名木1600余株。其中佛香阁、长廊、石舫、苏州街、十七孔桥、谐趣园、大戏台等都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代表性建筑。

颐和园集传统造园艺术之大成,万寿山、昆明湖构成其基本框架,借景周围的山水环境,饱含中国皇家园林的恢弘富丽气势,又充满自然之趣,高度体现了“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造园准则。颐和园亭台、长廊、殿堂、庙宇和小桥等人工景观与自然山峦和开阔的湖面相互和谐、艺术地融为一体,整个园林艺术构思巧妙,是集中国园林建筑艺术之大成的杰作,在中外园林艺术史上地位显著,有声有色。

园中主要景点大致分为三个区域:以庄重威严的仁寿殿为代表的政治活动区,是清朝末期慈禧与光绪从事内政、外交政治活动的主要场所。以乐寿堂、玉澜堂、宜芸馆等庭院为代表的生活区,是慈禧、光绪及后妃居住的地方。

以万寿山和昆明湖等组成的风景游览区。也可分为万寿前山、昆明湖、后山后湖三部分。

以长廊沿线、后山、西区组成的广大区域,是供帝后们澄怀散志、休闲娱乐的苑园游览区。前山以佛香阁为中心,组成巨大的主体建筑群。

万寿山南麓的中轴线上,金碧辉煌的佛香阁、排云殿建筑群起自湖岸边的云辉玉宇牌楼,经排云门、二宫门、排云殿、德辉殿、佛香阁,终至山颠的智慧海,重廊复殿,层叠上升,贯穿青琐,气势磅礴。巍峨高耸的佛香阁八面三层,踞山面湖,统领全。

八、关于北海公园的历史,其中名景的由来

北海公园位于北京市的中心,是我园现存最悠久、保存最完整的皇家园林之一,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北海园林的开发始于辽代,金代又在辽代初创的基础上于大定十九年(1179年)建成规模宏伟的太宁宫。太宁宫沿袭我国皇家园林“一池三山”的规制,并将北宋汴京艮岳御园中的太湖石移置于琼华岛上。

至元四年(1267年),元世祖忽必烈以太宁宫琼华岛为中心营建大都,琼华岛及其所在的湖泊被划入皇城,赐名万寿山、太液池。永乐十八年(1420年)明朝正式迁都北京,万寿山、太液池成为紫禁城西面的御苑,称西苑。

明代向南开拓水面,形成三海的格局。清朝承袭明代的西苑,乾隆时期对北海进行大规模的改建,奠定了此后的规模和格局。

辛亥革命后,1925年北海辟为公园对外开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 对北海公园的保护极为重视,拨巨资予以修葺,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北海是中国历史园林的艺术杰作。全园占地69公顷(其中水面39公顷),主要由琼华岛、东岸、北岸景区组成。

琼华岛上树木苍郁,殿宇栉比,亭台楼阁,错落有致,白塔耸立山巅,成为公园的标志,环湖垂柳掩映着濠濮间、画舫斋、静心斋、天王殿、快雪堂、九龙壁、五龙亭、小西天等众多著名景点,北海园林博采众长,有北方园林的宏阔气势和江南私家园林婉约多姿的风韵,并蓄帝王宫苑的富丽堂皇及宗教寺院的庄严肃穆,气象万千而又浑然一体,是中国园林艺术的瑰宝。 北海东邻故宫、景山,南濒中海、南海,西接兴圣宫、隆福宫,北连什刹海,是北京城中风景最优美的前"三海"之首。

北海是我国迄今保留下来的历史最悠久,保护最完整的皇诚宫苑,有独特的造园艺术风格,是我国古代园林的精化和最珍贵的人类文化遗产之一。 悠久的建园历史 北海的总面积为1063市亩,水面占583市亩,陆地占480市亩。

这里水面开阔,湖光塔影,苍松翠柏,花木芬芳,亭台楼阁,叠石岩洞,绚丽多姿,优如仙境。北海园林是根据我国古代神话故事《西王母传》中描写的仙境建造的,历经辽,金、元、明、清五代,逐步形成了今天的格局。

战国时还传说,渤海东面有"蓬菜"、"瀛洲"、"方丈"3座仙山,山上住有神仙,藏有长生不老药。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派方士徐福等带童男女数千人,渡海找3座"仙山",寻长生不老药,未果;便在兰池宫建百里长池,筑土为蓬菜山,刻石为鲸,长200丈。

到了汉朝,汉武帝重蹈覆辙,仍未找到仙山,于是降旨在建章宫后挖一个大水池,取名"太液池"。将挖出的泥土的池中堆了3座山,象征蓬菜、瀛洲、方丈3座仙山。

此后历代皇帝都在宫殿附近建"一池三山",北海林也是继承这个传统而建的。北海和中南还是太液池,琼化岛如"蓬菜",团城为"瀛洲",中海犀山台似"方丈"。

今天我们不仅能看到琼化岛上的犹如仙境的亭台楼阁,而且还能看到神人庵、吕公洞以及铜仙承露盘等传说中的仙岛景物。北海不但保留着把神仙宫苑幻想意境用高超的造园艺术实现于历史上高峰期的基本形态,而且还把我国寺庙园林、江南文人园林和宗教名胜艺术的成就融合在整个宫苑之内,其规模之宏大,历史之悠久,艺术成就之高超,确实是中国皇家园林中的精品之作。

北海1000年的历史和北京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最初这里是永定河故道,河道自然南迁后留下一片原野和池塘。

早在辽代,辽太宗耶律德光在会同元年(938年)建都燕京后,就在城东北郊"白莲潭"(即北海)建"瑶屿行宫",在岛顶建"广寒殿"等。《辽史》记:"西城巅有凉殿(即广寒殿),东北隅有燕角楼、坊市、观,盖不胜书"。

《洪武北平图经》记"琼华岛辽时为瑶屿"。以上史实均可说明"瑶屿行宫"的存在。

金灭辽后,改燕京为"中都"。金海陵王完颜亮天德二年(1150)扩建"瑶屿行宫",增建了"瑶光殿"。

金大定三年至十九年(1163年--1179年)金世宗仿照了北宗汴梁(今河南开封)艮岳园,建琼华岛,并从"艮岳"御苑运来大量太湖石砌成假山岩洞,在中都的东北郊以瑶屿(即北海)为中心,修建大宁离宫。从那时起,北海就基本形成了今天皇家宫苑格局。

当时把挖"金海"的土扩充成岛屿和环海的小山,岛称"琼华岛",水称"西华潭",并重修"广寒殿"等建筑。 公元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决定在旧中都城东北郊选择新址,营建大都。

至元元年到至元八年(1264--1271年),忽必烈三次扩建琼华岛,重建广寒殿。广寒殿东西宽120尺,深62尺,高50尺,殿广7间,作为帝王朝会之处。

殿中放置"渎山大玉海"(今北海团城内的大玉瓮),建"玉殿"放"五山珍玉榻"(今在台北),并建有一座玉制假山,殿顶悬挂玉制响铁,殿内另有两个小石笋各有龙头,喷吐着从山后用水车提上来的湖水。可见当时的广寒殿宏伟浩大,构思巧妙,奢华无比。

至元八年(1271年),琼华岛改称"万寿山"(又称"万岁山")。以琼华岛为中心,又在湖的东西两岸营建宫殿,将北海建成一个颇有气派的皇家御园。

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就在这一年,大将徐达进占大都,大都改称"北平"。

莆田市图书馆成立于2000年7月,现有馆舍建筑面积2750平方米,馆藏各类书刊20万多册(件),其中古籍万余册,其数量和质量居省内市级馆前茅。目前开放有外借厅、报刊借阅厅、少儿借阅厅、参考室、电子阅览室、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和地方文献阅览室等七个服务窗口。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莆田市图书馆不断争创办馆条件,积极改善借阅环境,启动自动化管理集成系统,开通市、县(区)馆“一卡通”服务,建立新农村流动书库及其服务点40多个,构建城乡服务网络,延伸服务范围,充分利用馆藏文献资源,积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提供信息咨询、业务辅导和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曾连续两届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被福建省文化厅、人事厅授为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被福建省文化厅评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适应莆田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011年11月开始动工兴建莆田市图书馆新馆。新馆位于木兰溪畔玉湖片区,总建筑面积为3009592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为2497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1972平方米。

新馆布局包括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文献资源加工区、普通文献阅览区、报刊阅览区、电子文献服务区、信息咨询服务处、图书自助借阅区、少儿阅览区、残障读者阅览室、读者研讨学习区、公共活动区及行政办公等区域。设计藏书容量135万册(件)、阅览座位1200个,集“藏、借、阅、咨、管”于一体。莆田市图书馆作为一个收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并提供利用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主要担负为大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知识教育和便利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古籍保护工程,指导全市各级图书馆(室)业务建设工作等职能。新馆是市政府为广大市民建设的一座新型的现代化文化设施,坚持“实用、开放、灵活、美观”原则,做到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方便,成为莆田市广大人民读书活动中心和信息集散中心,与相邻的科技馆、青少年宫相得益彰,形成莆田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地标,推动莆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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