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3篇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4浏览:3收藏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3篇,第1张

对案件调查终结 报告 的内容、原则进行探讨,对其书写规范提出建议。本文是案件调查的终结 报告 范文 ,仅供参考。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一:

案由:

(填写当事人、违法情况、修建项目)

一、当事人概况及项目情况

1、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 受委托时间:

3、项目情况:

1、(项目核准文件,包括批准内容)

2、(取得案件调查相关手续时间、情况,按时间排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

4、(项目开工、完工时间)

5、(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价)

二、调查经过:

案件调查所涉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 )。

1、 年 月 日,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领

导批准,准予立案查处,并责成 具体承办;

2、

3、

4、

5、

6、

7、 (填写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调查经过)

5、 (填写被调查单位提供手续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行为。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

1、(项目如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则应说明规划批准情况,以及实际修建情况);

2、(项目如存在手续办理前已修建,则应说明办理前修建进度)

四、证据说明:

1、

2、

3、

4、

5、

6、 (填写取得的证据能说明的违法情况)

五、法律依据:

1、违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定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部门上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投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关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它 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 措施 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未按照国家规定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50万元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列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争议:

(填写案件处理存在的问题、案件处理从轻、从重处罚理由等)

七、处理建议: 。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拟形成以下处理建议:

1、该项目

2、该项目

3、该项目

4、该项目

5、该项目

6、该项目

注:

1、(项目违法情况,字体加粗)

2、(列出处罚依据)

3、(列出自由裁量基准依据)

4、(涉及平米造价的,应说明平米造价来源或 方法 )

例:该项目施工未按规定招投标擅自开工修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投资金额估算在200万-500万的,处以工程总造价7‰-8‰的罚款;)建议按项目总造价( 万元)的7‰( )进行处罚;

办案人员签名:

调查结束时间: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二:

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 保险 的调查终结报告

市局:

2012年5月,我们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淮海分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在推销保险的经营活动中,有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向投保单位支付财物的现象,涉嫌给予他人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查清事实,保护我市保险业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中队于2012年5月20日呈请大队领导批准正式立案,并指定王朝、马汉为本案承办人。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章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询问、调查了经营者、厉害关系人、证明人,提取了证明材料、资料;查询、复制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等其他材料。至2012年11月5日本案已全部调查终结,现将案件事实、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意见等情况报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淮海分公司),经营场所:海马区沙鱼路88号;负责人:马大哈;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再保险,各类人身保险的咨询、代理,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2011年6月,淮海分公司与第五建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7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41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11月23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32800元。2011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0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5000元。2010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3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6500元。2012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10%为其支付“手续费”。2012年2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分别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和团体住院医疗险,共计保险费:211689元。淮海分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2000461元。2012年8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大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12年9月,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12474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2年6月10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10000元。2011年11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市实验小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11年11月7日,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368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2944元。2012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河阴县城关镇 教育 组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向其支付“手续费”。2012年2月,该单位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80210元。淮海分公司于2012年3月11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401050元。

经调查核实,淮海大学、淮海市实验小学、河阴县城关镇教育组等单位均无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第五建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等单位均为自身购买保险,属投保单位,并未给淮海分公司代理保险。淮海分公司为了更多的销售保险,在明知以上7家单位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者属于自身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为规避监督检查,在公司帐目中假借给保险代理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名义,制作“业务批单”,在公司财务凭证上,将该项支出费用以“手续费”的名义下到“手续费支出”这项科目中。淮海分公司在帐目处理上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提取所谓的“手续费”,使这7家单位在帐目上成为合法的代理保险单位,达到违法支付财物的目的。

我们认为,淮海分公司为了销售保险,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给予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和自身购买保险的单位以财物,增加交易机会。其行为防碍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损害了其他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竞争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对以上7家单位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经核实,淮海分公司在以上业务中收取保费1093439元。关于非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国家工商局公字[1998]第240号《关于保险公司违法经营保险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请示》答复:“对行为人已交纳的税金和已上缴国库的法律、法规规定支出的费用,可以从违法所得中扣除,对不属于上缴国库的费用,不应从违法所得中扣除”之规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保险费业务收入当中明细项目太多,故部分费用项目按照全部业务收支的平均数值计算(详见淮海分公司提供的获利明细表),现扣除以下3项费用:

1、交纳税金及附加:7825049元;

2、赔款支出:60019055元;

3、实际支付手续费:8125911元;

合计:1+2+3=75970015元

违法所得为:1093439-75970015=33373885元

三、当事人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保险行为的主要证据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1、淮海分公司情况说明1份;

2、淮海分公司 委托书 1份;

3、淮海分公司被委托人询问笔录1份;

4、淮海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淮海分公司获利明细1份;

6、淮海分公司利润报表及财政部通知9份;

7、淮海分公司财务凭证27份;

8、淮海分公司保险单7份;

9、淮海分公司赔单及调查 通知书 28份;

10、对方7家单位情况说明7份;

11、对方4家单位营业执照4份;

四、国家对保险行业手续费支出的相关政策及文件规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为推销保险,支付给上述单位手续费的行为,均违反了下列有关规定:

1、财政部于一九九九年颁发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目“公司直销保险业务不得对外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直销保险业务是指公司不通过保险代理人而直接经营的保险业务 ”。

2、中国保监会二○○○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职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保险费回扣或违法、违规的其他利益;也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向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或手续费”。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O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兼业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自身的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人不得提取代理手续费”。

五、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扰乱了保险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平等、公平的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属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及第三款“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

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所指商业贿赂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够在检查中给予积极配合,有悔改意愿,我们建议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其采用商业贿赂的手段推销保险的违法行为。

2、对其商业贿赂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3、没收其违法所得33373885元。

承办人:王 朝 马 汉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三:

案由:__省__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劣药复方丹参片(080301)案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__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

负责人:__ 男 总经理

联系电话:__

案情、违法事实及证据:

__年__月__日,收到__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函。函中陈述标示__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片,批号为080301,经__市药检所检验,该药品不符合规定。经认真仔细调查,该企业负责人___承认该批药品是其公司生产,并提供了该批药品的批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经进一步核实,该批药品共生产了__盒,已全部售出,现无库存。每盒售价__元,货值金额__元。该企业总经理承认上述事实,对检验结果无异议,__年__月__号本案调查结束。本案自审查立案以来,程序合法。

有下列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批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核查函、药品检验报告书。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具体条款项目:

该企业生产并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第6项规定。

处罚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5条规定,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__元。

2、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罚款__元。

承办人签字:

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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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古都开封博物馆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文物偷盗大案,价值超过亿元的69件文物珍品被盗。河南公安部门调集精兵强将,迅速出击,千里追踪,终于破获了这起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文物盗窃案,案犯无一漏网,被盗文物也全部完璧归赵。

开封博物馆被盗

1992年9月18日,雨,河南开封包公湖畔,开封博物馆。上午8时30分,服务员马海娟、崔巧玲像往常一样,熟练地打开博物馆明清宫廷用品展厅大门,准备迎接参观者。但一进门,她们大惊失色,展厅内一片狼藉,几个展柜已空空如也。

8时40分,公安人员迅速抵达博物馆,马上展开勘查工作。随后开封市公安局局长武和平、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胡安太,也从不同地点赶到现场。

经警方初步勘查,发现展厅中有8个展柜被撬,69件珍贵文物被盗走,其中国家一级、二级文物59件。明代宣德年间青花缠枝莲纹盘、明弘治年间黄釉瓷盘、明德化窑回纹三足炉、清雍正年间青花釉里红折枝果纹扁瓶等4件一级文物是我国窑烧青花瓷器中的极品。按当时市场估价,失窃珍品总价超过亿元。这是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文物盗窃案,也是继“蒙娜丽莎”盗窃案后的世界第二大文物盗窃大案!

锁定罪犯

随着调查的深入,各种信息接踵而来。包公湖渔场工人吴玉柱反映:案发当日凌晨1时50分,他和同事顾保国等三人巡湖至中坑南环路包府坑加油站北墙外时,发现有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停放在此。吴玉柱用强手电照了车牌说:“这是空军的车。”

博物馆职工李娟和在此值勤的武警战士提供了一条更重要的线索:9月初,有两个住在东京大饭店的年轻人曾三次到博物馆参观,其中一个自称“武汉大学教授”,说来开封参加“黄河中下游研讨会”。经警方调查,证实9月初开封根本没有召开过什么“黄河中下游研讨会”。

根据这条线索,警方在东京大饭店查到,9月2日,有四个来自武汉的男子来此投宿,于9月7日离店。其住宿登记为:李军,男,28岁。唐国强,男,32岁。陈纳德,男,32岁。三人工作单位均为武汉铁路分局,另一人没有登记。经查问,武汉铁路分局并没有李、唐、陈三人。

9月29日深夜,郑州市公安局侦破开封“918”案件第三次工作汇报会正在进行。当金水公安分局局长说起8月5日郑州金桥宾馆发生了一起盗窃桑塔纳轿车案件时,立即引起了开封市公安局侦破“918”驻郑工作组的重视。

经了解,7月29日,三个自称是广州宏达电子公司的青年,驾驶挂军牌照“K43—1008”的红色夏利车到金桥宾馆,进了1003房间与开封机电公司驻郑办事处主任傅焕成洽谈购车事宜。这三位青年的名字分别叫林沙、李军、陈纳德。

次日中午,林沙等人要求试车。其中一人驾驶白色桑塔纳在宾馆院内试车时,突然驾车驶出宾馆大门,约40分钟才返回。几天后,傅焕成发现那辆被试过的白色桑塔纳不翼而飞。

经过细致分析,大家认定:郑、汴两地出现的林、李、陈、唐四人涉及的两案系一个团伙所为。“桑塔纳轿车可能就是突破口。”指挥部当即决定两案合并侦查,以车找人或以人找车。

擒魔武汉

两地的干警侦查后发现,铁路分局对面是一个军事机关,而距此不远的珞珈山麓则坐落着武汉大学。“陈纳德”等人在郑州金桥宾馆“买车”时曾自称是“省军区的”,到开封博物馆“参观”时又称是“武大教授”。偌大个武汉市,这三个单位恰好如此集中地在一起!“我们就以这一带为重点,重点调查。”武和平断然下令。

通过十多天的紧张工作,武汉公安机关发现了一些与“918”案件有关的线索,侦查范围逐渐缩小,最后缩小到不到一平方公里的范围。

同时指挥部命令从小在武汉长大,对武汉地理、人际关系较熟悉的王伟,同在局治安科工作的妻子李静萍一起携女儿以探亲访友的名义前往武汉开展工作。

12月1日上午10时,身着便装的王伟携妻带女在汉口南京路由东向西漫步,行至鄱阳街与南京路十字路口时,北边驶来一辆白色桑塔纳。夫妻俩犀利的目光同时盯准车牌:“K43-1008”!“快叫的士!”王伟边给妻子下达任务,边飞步追向“K43-1008”驶去的方向。

宽阔的马路上,“的士”紧紧咬住“K43-1008”。拐过几个弯,目标在武汉海关大门外北侧停下,从车里走出的两个人步入海关大院。王伟指挥“的士”也悄然停在了海关大门外南侧。王伟举起事先准备好的照相机一面拍照,一面命令妻子“给指挥部打电话报告情况”。拍完照后他又走进海关院里查看,“的士”中只留五岁的小女儿坐守。

接到李静萍电话,张天增支队长率领侦查员火速奔向海关。然而,在张天增一行尚未到达时,“K43-1008”已逃离海关……经辨认,王伟所照的司机就是化名叫唐国强的人。当晚,武汉市公安局3000多名干警分扼三镇主要街道、路口,张网以待。

下午3时许,“K43-1008”终于出现了。武昌交通大队民警王先进在武昌区小东门发现并扣留了一辆挂“K43-1008”军照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及司机的驾驶执照,司机同一起乘车的女人却狡猾地溜掉了。根据被扣驾照,了解司机名叫刘进,家住武汉民主路458号,女的是刘的妻子艾某。查对白色桑塔纳轿车发动机号,确系郑州金桥宾馆内被盗车辆。

而此时刘进已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实在太爱玩车了,对这辆崭新的白色桑塔纳更是爱不释手,而且他自认为“918”案件作得天衣无缝。三天前他就开始四处兜风。当被交警拦住时,刘进这才感到大难临头了,于是四处托人打探消息。

12月3日下午6时,武昌交通大队、汉阳分局民警得知,有一称杨长明的人在打听扣车的事。潘贤仁副局长和胡安太副局长果断决定:“抓获杨长明,顺藤摸瓜!”

12月3日,汉阳公安分局将杨长明等人在汉阳区和平新村4门4楼抓获。6日晚,公安机关对杨长明家进行了搜查,在梅岩村44号搜出了五件文物,其中有万历哥窑青花蝶纹瓶、青花绘纹瓶、黄釉瓷炉等,都是“918”开封博物馆被盗的珍品。

在铁的事实面前,杨长明交代了内弟刘农军(化名陈纳德)伙同刘进(化名林沙)、文西山(化名唐国强)、李军四人9月18日盗窃开封博物馆的事实以及窝赃转移的相关案犯和线索。12月10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了通缉令,对案件的主要嫌疑人刘龙军、刘进进行通缉。 迫于政策和法律的强大攻势,参与窝赃转移的汪义强从广州返回武汉投案自首,并提供了刘农军、刘进在广州的活动情况。

最后收网

为防止被盗文物和主要案犯出境,指挥部决定集中兵力,在广州一举围歼案犯。

十多天后,一个神秘电话打到广州市公安局,表示愿意将文物交出,但惧怕抓人,不敢前往。经广州市公安局精心运筹,55件被盗文物辗转至穗,于12月23日0点55分,交到广州市公安局11处。参战干警一鼓作气抓获另外四名主犯,其余的九件文物也终于完璧归赵。

1月9日下午2时40分,当一个穿茄克、戴墨镜的年轻人鬼鬼祟祟地出现在广州街头时,被当场擒获。从他身上搜出了刘农军与其妻凌海滨的两本化名为凌达伟、凌海红的委内瑞拉护照、两张香港至伦敦的飞机票以及其他钱物。据其交代,刘农军潜伏在青岛,准备做整容手术后出境。青岛市公安局闻讯而动,于1月9日晚抓获了“918案件”首犯刘农军

在公安人员的攻心战术打击下,三天后,刘农军最终交代了策划、指挥、盗窃开封博物馆文物的犯罪事实。之后,侦查员在刘农军的一个落脚点摸清了文西山的潜藏地址。

文西山在与其他盗犯分开后,一个人偷偷溜到了东北。当获知同伙一一落网后,文西山准备再次潜逃。正当他于吉林市劳动局招待所匆匆结算完住宿账目准备逃离时,吉林市公安局刑警队员如神兵天降,挡住了他的去路。

1月17日下午4时许,赴广州工作组接到一个可靠情报:刘进将于晚间6时在广东省中医院门口出现。17日下午6时10分,广州惠府路,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由南向北驶来,驶进中医院。守候在此的开封市公安局刑警蔡永刚、许大刚跃身翻过路边护栏,飞步向那辆车奔去,活捉了刘进。

此时,“918”案件的主犯只剩下了李军。开封市公安局预审组抓住案犯惊魂未定之机,对文西山进行了突审。经审讯,文西山不但交代了作案全过程,而且提供了李军在吉林的隐藏地点。信息反馈到吉林,吉林市公安机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正在家里准备过年的李军生擒。

案情大白

随着国际文物走私黑浪卷起,刘农军早已把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开封博物馆馆藏文物。他于1991年6月在广州将各怀“绝技”的犯罪分子刘进、李军、文西山纠合在自己麾下,开始了盗窃文物的罪恶勾当。为增强作案的机动性,他们先在广州窃得一辆红色夏利车。然后通过彭国礼将驻汉某部“K46-1008”军车牌照改为“K43-1008”,挂在车上。

1992年7月,刘农军一伙先后两次到开封博物馆侦查,并合谋制定了作案计划。为了保证作案后能迅速逃离现场,刘农军等觉得夏利车车速太慢,于是又盗走了开封市机电公司正出卖的白色桑塔纳轿车。9月16日,天空布满阴霾,他们带着作案工具,驾车离汉赴汴,17日驶入开封市区,到博物馆观察情况。是夜9时30分,刘农军一伙在博物馆周围窥伺动静。18日凌晨1时许,他们将“K43-1008”轿车停在包公湖中坑南岸的加油站北墙外,刘农军和刘进龟缩车内用对讲机遥控指挥;文西山和李军**入院,实施作案。凌晨5时许,刘进开车至博物馆北围墙外接应,将盗得文物放置在轿车后备厢后,立即逃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是这样一起精心策划的盗窃文物大案,在公安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千里追踪,不仅主要案犯无一漏网,而且被盗文物也全部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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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报告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描写,首先可以描写调查报告的目的,第二个就是描写调查的具体过程和数据,第三个要描写调查报告的结果和分析。

案件调查报告格式范文篇一

关于张_无照经营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

20_年_月_日,我们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襄阳区航空路22号的张_涉嫌无照擅自从事服装零售经营活动,于_月_日报经分局局长批准立案(立案号:襄阳城工商立字

〔20_〕_号),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张_,男,现年30岁,身份证号:20623197805170031,住襄阳区航空路11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张_自20_年_月_日以来,未经我局核准登记,擅自在襄阳区航空路_号从事服装零售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于20_年_月_日对其下达了《催办营业执照通知书》,限其在_月_日前到城关分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张_在此期间共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

以上事实,由当事人交待材料、购销凭证、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催办营业执照通知书送达回证和其它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三、处罚建议: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违法事实,我们认为其行为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无照经营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非法所得贰仟元;

2、罚款贰仟伍佰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报请局领导审批。

调查人:

二○○年月日

案件调查报告格式范文篇二

自20_年7月5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_镇_村群众举报信,信中反映_镇_村支部书记__、村主任__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我们_镇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__,男,1952年7月7日出生,现年53岁,1992年5月在村任职。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现任__村支部书记。

(1)__自1985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当时,__村全村渔塘18口,连续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不一样。其中,1985年至1990年,经协商,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村级与承包渔塘者按“八二”分成,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年至1997年重新承包,当时合同由__签订,他本人也参加承包,按村集体定的意见,按每年上交利润款6200元(其中__本人承包3571元);1998年至2007年一次连续签订十年合同,由他本人和__两人共同承包,每年上交利润6200元。经纪委财务清理组查账核实,包括另外在2000年4月承包渔池一口上交利润全部入账。__在承包渔池70亩过程中,在他们承包前,村集体对其它所有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整修,对渔池坝进行了加固,村集体安装了公路排水。整修池坝、过水等费用村集体作了报销处理。__等几个承包户承包后,对渔池也进行了零星整修。清理组通过查账了解,未发现村报销这些费用。__自1985年以来至去年,前后承包二十年,其渔池上交款没有用现金与村结算,只是,其它渔塘、渔池承包人与村结算也是用村欠条或用建造渔池工程款抵付。自20_年起,所有承包户全部是预交现金,再承包。

(2)__村在2000年,结合上级精神,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共修建渔池4口,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鉴于当时实际情况,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226亩到四组。当时,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税费改革时,合同书全部报到财政所。20_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__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户面积不变,采取微调方式。1组226亩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级报表落实在四组农户。一组农户意识到如今国家政策如此优越,纷纷要求村级将调出的田地重新调回来,纯属钻国家政策空子,有些人鼓动村民到村、到镇上多次上访,并且强行将调出的田地占为己有,导致造成信访件上所说的一组村民合同书上写的却是四组村民的名字。

(3)__村在2003年度为了落实上级政策,在_镇6个村范围内兴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该项目是以县财政局农发办和_镇财政所为主体。鉴于村集体意见要求对外招标,增强透明度,由村秘书王顺超同志起草招标公示,分别在多处张帖。10天过去了,竟然无一人接标,大家都担心上级政策资金难以到位。其他5个村,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在上级单位的一再督促下,财政所副主任陈建中再次动员村委会一班人要定期保质保量完成。迫于无奈,__村采取村干5人共同承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与财政所签订合同,完全设有信访件上所说的以权包揽工程一事。

(4)__村在2004年度落实粮食补贴方面,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直接补贴到农户。按国家补贴标准,稻田每亩补贴到户3335元,分两个阶段进行,直补和早初良种补贴由财政所陈主任直接与农户结算。在结算过程中,欠农业税的农户,经协商同意,抵交了农业税款,未欠农业税款农户,财政所直接付了现金,中稻和晚稻鉴于财政所人手不够,由村干和组长牵头与农户结算。方式与前一个阶段相同,中间存在个别农户与村不结算,村直接在该户欠税税票上扣减,农户与村未办结好手续。那只是极少农户存在过去与村结账过程中有纷争,暂且放下。

(5)__村2002年根据鄂政发〔20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为及时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作,积极上报,争取饮水解困资金42万元。按照上面文件精神要求,人平投资330元,其中中央投入每人105元,省配套投资10%(每人33元),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根据__村集体意见,中央投入部分按90元水利工款及打水井农户补给水泥,分解到农户;省配套资金上级未拔付,其中完成标准高的农户,村另外奖付水利工款50元。因为当时在税费改革前,村级水利工当现金结算,实际上农户没有完全享受国家饮水解困政策。此项,我们镇纪委正作适当处理。

6)__村2003年按上面文件规定,每个劳力负担水利工15个,工值8元,村与农户的结算情况是:对少数农户全年超额完成了任务的,对超出部分可以抵减原来欠村的各项上交款,没有抵减的,村出具了欠条。对那些常年做工的农户,而村又欠了他们的钱,由农户自愿拿出村级欠条来抵减,对大部分不愿做工的和少做了劳务工的农户,由于他们不愿与村结账,就由组长造册登记,欠工个数及金额,交村作为后来结帐依据。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农户的各项结算不及时、不公开,导致群众上访,__村的全体村干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建议不予追究个人责任,但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7)__村村主任__,现有四个孩子,最大孩子出生于1985年,最小孩生于1996年,其妻已作结扎手术。2001年5月,镇委研究决定,该同志任村委会副主任,主管财贸工作(当时该村无村主任),2002年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龚被村民海选为__村村主任。__到村任职以后,曾多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党组织;村党支部多次向镇党委呈报,镇党委考虑到__的计划生育问题,一直未予呈报。20_年7月,经镇委考察组多次考察,认为该同志最小孩已近10岁,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计划外生育者在5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予批准入党,而他已近10年,遂将__的情况如实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已批准__为中共预备党员。

中共_镇纪委调查组

_年_月_日

案件调查报告格式范文篇三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__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当事人及案由

当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_年_月_日,__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__销售到我市的__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_年_月_日批准立案(立案号__)。本案由__(执法证号∶___),__(执法证号∶___)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经过及证据

_年_月_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__做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__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_年_月_日,调查人员在__超市对__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__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_年_月_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__邮寄送达了__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__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__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_年_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_年_月_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__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__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_年_月_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证据目录)有:

1、__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

3、__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

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5、__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__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整改后包装一份

1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__单位的营业执照

1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_年_月_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__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参见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五),共销售到我市500件,每件10瓶,销售额12万元(参见证据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参见证据六)当事人在_年_月_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__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提高免疫力”(参见证据五、证据六)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参见证据十五),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__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3篇

对案件调查终结 报告 的内容、原则进行探讨,对其书写规范提出建议。本文是案件调查的终结 报告 范文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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