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全部官职名称及他们的从属关系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4浏览:3收藏

宋代全部官职名称及他们的从属关系,第1张

宋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据和威胁皇权的种种因素。为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的专权独裁,宋朝廷制订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制度。所谓中央集权,是指把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专制主义则是把权力集中到皇帝手里,君主主宰一切。秦汉时代,中央集权制就已经确立起来,但专制主义还未至登峰造极的程度。宰相权力的变化就是一个例子。汉代的宰相,权力相当大,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到了宋代以后,宰相的权力就越来越小了,权力越来越集中到皇帝手里。可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这类官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至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的根据,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宫,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等。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至于“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头,并非实有所掌。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丞、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

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义上都有正式官员,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职事。《宋史·职官志一》说: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又说: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这样,各级官府层次重复,叠床架屋,机构空前庞大。但是,却有利于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权,他可以随时提拔官阶较低而有才能者担任要职,也可随时撤换无能之辈。历代的官制,宋朝大多保留下来。《宋史·职官志》云: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自赵匡胤建宋以后,三师、三公之制虽承唐制保留下来,但授与大臣者为数并不多,尤其是太师一官,只以赵普与文彦博两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后,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间竟多达18人。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贯、王黼等宠臣外,其他多为宋徽宗的儿子(太子除外)任职。

宰执

宋代的中枢机构,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所谓“宰执”,即宰相与执政之统称。宋代的宰相称中书门下平章事,副职称参知政事。参知政事也称为“执政”,这是赵匡胤为牵制宰相而设置的。据李焘《长编》卷5所记,宋太祖登位后,仍留用后周宰臣范质、王溥等为相,及范质等求退之后,虽以赵普为门下侍郎、平章事,但未行宰相署敕之事。当时有大臣认为宰相虚位,应以尚书省长官行宰相署敕之权,但有的大臣不同意,说平章事即宰相之任。那时加封为平章事者,还有多人,但都是在朝外的“使相”之类(宋制,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都称为使相,但不预闻政事)。因此赵普独擅宰相之权。宋太祖要给赵普设置一个副职,但想不出合适的名称,便问翰林学士陶榖: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榖回答说,唐代曾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之称。于是便以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这是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时的事。当时设置的参知政事地位还很低,据《长编》卷5载:“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厅上事,殿廷别设■(zhu1n,音砖)位于宰相后,敕尾署衔降宰相数字,月伴杂给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议事办公的地方,参知政事连宰相的办公厅都不能进,可见没有多大权力。后来,宋太祖看到赵普为政专断,为了加强对宰相的牵制,便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和职权。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诏薛居正、吕余庆与赵普“更知印拥班奏事”,以分其权。到了太宗时,又进一步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据《长编》卷37载: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诏曰:

自今参知政事宜与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异位,宜合而为一。遇宰相、使相、亲王得议军国大政,并得升都堂。

都堂就是政事堂。参知政事原来与宰相在地位和职权上的差别,至此完全消除。这就形成了对宰相的有力牵制。所以宋代常以“宰执”并称。参知政事一名虽沿自唐代,而唐代的参知政事并非常制,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职的,即称为参知政事。也有称为参预朝政,参议朝政。而宋代所设的参知政事,则成为宰相副职之定制。参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统治者削弱宰相之权,并使之与宰相互相牵制从而加强皇权的重要措施。

概而言之,宋代宰相制度大体有五次变动。

第一次是北宋初,宋神宗元丰以前。如上所述,就是这时期的变化情况。名义上与唐代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宰相之权既已分削,又设参知政事互为牵制,相权益弱,而皇权却由此加强。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中枢机构中三省制已进入衰落荒废的阶段。职权的转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声。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开始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元丰改制撤销中书门下,恢复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长官——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不过,这三个官位只是虚设,从不授人。又仿照唐制,用尚书左仆射、右仆射代行尚书省的职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的职权,他们是正宰相。这时,参知政事的名称被取销,而增设了四名副宰相,即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蔡京任宰相,自称“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钦宗靖康年间,又废除太宰和少宰,改为尚书左仆射和右仆射。

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式以左仆射和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宰相,又将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改为参知政事,为副宰相。还取消尚书左、右丞的官称,大体上恢复了宋初的制度。

第五次是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又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照旧。除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的虚称。门下并入中书,称中书门下。左右宰相主中书事,兼尚书省之长,六部直属于宰相,尚书省之制已废于无形,实际上这也是三省合一。从此,左右宰相成为全国最高的行政长官,尚书省只掌握六部,奉命执行政务。当时大臣虞允文、梁克家为首任左、右宰相并兼枢密使。

除宰相之外,尚有“平章军国重事”一职。《宋史·职官志一》说,哲宗元佑中,置平章军国重事,以文彦博、吕公著相继任之。其位在宰相之上,专以处高德老臣,以示宠幸,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政事堂)。但这一官职只是一种最高荣誉职位,并没有多少“军国重事”可管。南宋时,情况有些变化,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韩侂胄任平章军国重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政。理宗时,权奸贾似道也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窃位日久,恩宠日隆,位在丞相之上。于是,“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则屈居于副职的地位。

宋初的宰相称为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沿袭唐代的,中书门下的长官编制不固定,大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参知政事同时不超过五人。或三相一参,或三相而无一参。太宗以后,以三相二参或二相二参居多。

唐代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在政事堂办公。政事堂先设于门下省,后迁至中书省,最后干脆就改称为“中书门下”。宋初虽门下、中书、尚书三省的名称照旧,但这些与唐代之制已大不相同。首先是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其次是三省的职权已转移。唐代三省分掌定策、封驳和执行之权。但宋代三省的权力被削弱。这个削弱,与“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有关。《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就记载了元丰改革官制以前,三省权力旁落,官署冷清的情形:“中书省、门下省者,存其名,列皇城外两庑、官舍各数楹。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账,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报版、流外、考校诸司附奏挟名而已。”至于尚书省,实际上自唐末五代就已经逐渐荒废了,至宋代就更是名存实亡。因此,北宋前期经常有大臣建议恢复尚书省的地位。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右谏议大夫王化基上疏言五事,其一便是“复尚书省”。他建议“废三司,止于尚书省设六尚书分掌其事。”唐代的尚书省分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握行政、财政、司法、仪礼的大权。至宋代,官吏的选用,另设审官院,“除授者皆出中书,不复由吏部”。户部则归于三司。这样,行政权归于政事堂,财政权移归三司。三司的设立,是宋太祖收回财政权的重要措施之一。王化基废“三司以实尚书省”的建议,自然不被采纳。但是为了搪塞众议,宋太宗对尚书省长官的地位也给予某些提高。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升尚书令于三师之上。然而,这并没有提高尚书令的职权,何况尚书令又很少授人。因此,到至道、大中、祥符年间(公元995年—1061年),不断有大臣提出恢复尚书省制的问题,但均未有结果,这个问题至神宗元丰改制以前,一直争论不休。实际上,尚书省职权之分割,是宋代分散中枢机构的权力而强化皇权的反映。正是这种变化,在其后促成了三省制的消亡而演进为一省制。

三省六部

门下省:又称“左省”。其长官名义上是门下侍中,但很少委任过,实际上有名无职。副长官是门下侍郎,另外又委派一名给事中任“判门下省事”①真正掌管本省的职权。其属官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以及给事中等。门下省的职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神宗改革官制时,重新恢复三省的实际地位和职权,门下省专司审议,但自门下侍郎成为尚书左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门下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中书省:又称“右省”。其长官名为中书令,实际上也有名无职。副长官为中书侍郎。又另委派一名中书舍人任“判中书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其属官有右散骑常侍,中书舍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等。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事②。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则专司取旨出令。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门下和中书两省的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通称“两省官”③。门下省的起居郎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称“小两省官”。④。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等称“大两省官”⑤。北宋前期,大两省官员虽名为谏官,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职,并不得谏诤。

尚书省:又称“都省”。其长官名义上是尚书令,还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书令从不委任。实际上另外委派诸司三品以上者或学士一员任“权判尚书都省事”。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谥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十四司人吏迁补等事。尚书省所辖六部二十四司,分属左司和右司,左司掌管吏部(下辖司封、司勋、考功)、户部(下辖度支、金部、仓部)、礼部(下辖祠部、主客、膳部);右司掌管兵部(下辖职方、驾部、库部)、邢部(下辖都官、比部、司门)、工部(下辖屯田、虞部、水部)。左、右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

宋太祖时,设立流内铨(简称铨司)、委派“权判流内铨事”2员,专管考试选人、判决案例和拟定差遣等事。还设立三班院,委派“知三班院事”或“勾当三班院”,员数不定,负责对东西头供奉官等武臣的考课和拟定差遣等事①。太宗时,设立磨勘京朝官院和磨勘幕职州县官院,总称磨勘院,负责对京朝官和选人进行考核。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②。太宗时还设置“京朝官差遣院”,负责对少卿监以下京朝官注拟差遣。淳化四年(公元993年)也并入审官院。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设置审官西院,主管武臣阁门祗候以上到诸司使等的磨勘、注拟差遣等事。又改审官院为审官东院,主管文臣京朝官以下考核功过、叙其爵秩、注拟差遣等事。两院各派知院、同知院各1员、主簿2员。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作为全面改革官制措施之一,是铨注之法全归吏部,撤销审官东院而改为吏部尚书左选、主管寄禄官在京朝官和职任非中书除授的文臣;撤销流内铨而改为吏部侍郎左选,主管从初任到选人的文臣;撤销审官西院而改为吏部尚书右选,主管升朝官以上和职任非枢密院除授的武臣;撤销三班院而改为吏部侍郎右选,主管副尉以上到从义郎的武臣。据《宋史·职官三》载,从此以后,以上文、武官员的选试、注拟、责任、升迁、叙复、荫补、考课的政令以及封爵、策勋、赏罚、殿最的制度,都归吏部掌管。吏部的长官为吏部尚书,设一员,副长官为吏部侍郎,其下有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分管尚书左、右选和侍郎左、右选。此外,还有司封、司勋、考功的郎中和员外郎各两员,官告院主管官一员等。

户部:宋初设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户部几乎无所职掌,只委派“判户部事”一员,接受各地土贡,至时陈列于殿廷。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全国财计始归户部。户部主管全国户籍、土地、钱谷的政令以及贡赋、征役等事。设户部尚书一员,左、右曹侍郎各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度支、金部、仓部各二员。左曹分管户籍、税赋、土贡、征榷等事,右曹分管常平、免役、保甲、义仓等事。度支掌管全国财政预算,量入而出;金部掌管全国的货币收支,藏于府库;仓部掌管仓库贮积和收支等事。

礼部:宋初设太常寺礼院。真宗时又设礼仪院,主管礼仪之事。礼部只委派“判礼部事”一员,掌管科举,奏补太宙斋郎等事。神宗时,撤销太常礼院,其职权划归礼部。礼部设尚书、侍郎各一员,郎中、员外郎各一员。礼部下设祠部、主客、膳部等三司。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科举之政令。

兵部:宋初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政令,武臣铨选则归三班院和审官西院负责,兵部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员。神宗时设兵部尚书、侍郎各一员,职方、驾部、库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职权略有扩大,主管民兵、弓手、厢军、蕃兵、剩员,武士校试武艺,及少数民族官封承袭等事。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时,创设审刑院,将刑部审复权拨归审刑院,审刑院成为全国另一最高司法机构。神宗时,撤销审刑院以及纠察在京刑狱司,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部,从此,刑部的职权大为扩大,主管全国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设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二员;郎中和员外郎,本部各二员,都官、比部、司门等司各一员。本部郎中和员外郎,又分左、右两厅,厅各二员,左厅掌管详复,右厅掌管叙雪。

工部:宋初只设“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工部才恢复职权。设工部尚书、侍郎各一员,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管全国城郭、宫室、舟车、器械、钱币、河渠等政令。南宋时,将军器监和都水监并归工部,工部的职权就更为扩大了。工部还兼管军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时还设立制造御前军器所,委任提点官二员和提辖、监造官各若干员,负责制造武器;文思院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器物,设提辖官一员、监官三员。

枢密院与三衙

枢密院是总理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简称“枢府”。宋代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共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宋史·职官志二》说:

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掌文、武二柄,号为“二府”。

又《通考·职官考四》说:

唐末,诸司使皆内臣领之,枢密使始与宰相分权矣。降及五代,改用士人,枢密使皆天子腹心之臣……其权重于宰相。太祖受命,以宰相专主文事,参知政事佐之,枢密使专主武事,副使佐之。

枢密使为枢密院之长官,或称知枢密院事,副长官称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或同签书枢密院事。其下设都 承旨和副都承旨,负责“承宣旨命,通领院务”,由武官担任。还设编修官,不定员。枢密院“掌兵籍,虎符”,若得皇帝的批准,有调动兵马之权。枢密使的地位略低于宰相,与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等统称为“执政官”。枢密使这一官衔在唐太宗时就设置了,但唐代的枢密使只负责管理军事情报,机密情报之类,由宦官兼任,直至五代时还保留这个官衔。而宋代的枢密使地位抬得这么高,权力这么大,其原因是与当时国内外的阶级矛盾、政治形势有关。宋时阶级矛盾一开始就相当尖锐。北宋初年就发生了王小波、李顺起义。在边境,又有契丹、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并立,形成边防的紧迫局势。内忧外患使得宋王朝需要一支相当庞大的军队,方能抵抗少数民族的入侵和镇压国内人民的反抗,因而,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机构来管理这支军队,这就是宋代设立枢密院的原因。同时,枢密使的设立又可以削弱宰相的权力,也是强化皇权的重要措施。所以,元丰改制后,枢密院照样保存下来。但是北宋的枢密使与中书的关系都极不正常。王明清的《挥麈录·后录》说:“枢密使每朝奏事,与中书先后上,所言两不相知,以故多成疑贰。”宋神宗的御史滕达道也说,战守安危之所政,中书主打,枢密使主守,这样怎么能取胜呢?明确指出这种互相牵制所造成的殆误军国大政的弊端。南宋统治者接受了这一教训,为了对付经常性的对外战争,不得不实行兵政合一,设立“平章军国重事”这一官衔。

北宋初年,仍然沿袭后周的制度,由殿前司和侍卫司统领全部禁军。但是赵匡胤在禁军的人事安排、组织编制和部署等方面,都作了重大的调整。据《长编》卷2记载:建隆二年(公元961年)的一个晚上,赵匡胤把曾经帮助他夺取政权的禁军主要将领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人请来喝酒,对他们说,自己当了皇帝后整天提心吊胆,还不如作节度使快乐。石守信等人说,现在天命已定,谁还敢有异心呢?赵匡胤说,你们虽然没有异心,但如果你们手下人贪图富贵,一旦把黄袍加在你们身上,你想不干也不行呀!石守信等人领会赵匡胤的意思,大为震惊,次日即称病,主动要求解除军职。赵匡胤答应给他们以优厚的待遇,同他们结成儿女亲家,说这样就可以使“君臣之间,两无猜疑”,赵匡胤就把石守信等人调到外地去当节度使,脱离他们原来掌握的军队,这就是有名的“杯酒释兵权”。赵匡胤在解除石守信等人的军权之后,提拔了一批资历较浅,容易驾驭的人当禁军将领。但就是对这些人也严加控制,处处防范。

同时,赵匡胤还取消了殿前都点检和殿前副都点检这两个职务,由殿前都指挥、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分别率领禁军,合称“三衙”,互不统属。禁军从此没有统帅,将领分别听命于皇帝本人。“三衙”长官都指挥使之下,各设副指挥使,都虞候,副都虞候各一员。真宗时,废除侍卫两司的都虞候之职。南宋时,殿前司掌管殿前各班、直和步、骑各指挥的名籍,侍卫亲军马、步军司分掌马军、步军各指挥的名籍。并负责属下军队的管理、训练、戍守、升补、赏罚等政令。“三衙”与枢密使所掌之兵权不同:枢密使有发兵之权,而无统兵之重;三衙有统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

三司使

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唐末税法混乱,田赋、丁税的收入无法维持王朝的庞大费用,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盐铁和度支。五代后唐明宗始设盐铁、度支和户部“三司”,宋初沿之。三司的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宋史、职官志二》说:

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三司之副长官为三司副使。宋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都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重设三司使一员,另设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盐铁之下设七案,即兵案、胄案、商税案、都盐案、茶案、铁案、设案等,掌管全国矿冶、茶、盐、商税、河渠和军器等。度支之下设八案:赏给案、钱帛案、粮料案、常平案、发运案、骑案、斛斗案、百官案,掌管全国财赋之数。户部之下设五案:户税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粮案,掌管全国户口、两税、酒税等事。三司的附属机构,据《宋史·职官志二》载,有磨勘司、都主辖收支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折司、发放司、勾凿司、催驱司、受事司等。由此可见三司职权之广泛,与事务之殷繁。北宋前期,全国财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三司实际上取代了尚书省的许多职务。元丰改革官制时虽废三司仍归户部、工部管辖,其中胄案改置军器监,这些改革似较合理。但是财用大计毕竟不是户部所能尽办,因此,北宋末期又有总领财赋官及经总制使以别掌之。

北宋前期,中书门下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政,三司主管财政,三者鼎足而立,彼此不相知,而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身。神宗改制后,宰相实际上兼管财政。南宋时,宰相兼任枢密使,又兼管部分军政。这样,宰相重新握有民政、财政和部分军政之权。

监察机构

宋代监察机关,沿袭唐制,中央设御史台,下设三院,《宋史·职官志四》说:“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御史台设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名义上是御史台的最高长官,但宋初不除正员,只作为加官,授予其他官员。检校官带宪衔的,有检校御史大夫。元丰改官制后,一并除去。因而御史中丞便成为御史台的真正长官,称为台长;副长官是侍御史知杂事。御史官的职掌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上至宰相,下至一般小官,都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官阶低而任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者,称“监察御史里行”。此外,还设推官二员,专管审理刑事案件。三院御史上疏言事,评论朝政或弹劾官员,按规定必须先向中丞报告。仁宗时,刘筠任中丞后,御史言事就不必请示本台长官了①。

地方官的监察,由通判负责。同时,皇帝还经常派遣转运使、按察使、观察使到各地去监察,这些都属于外任御史。转运使本来是管理财政的,但也兼任监察官吏。南宋时,地方监司官职权加重,安抚使称帅臣,宰相外出巡事时,虽说是典州,亦必兼此职。后来在安抚使之上设宣抚、制置二使,不领州而位在诸路帅臣之上,成为一路之长官。开元代行省承宣布政司,开明代按察司制度之先声。

宋代的御史官人数没有定制,可多可少,随皇帝意旨而定,除御史中丞较固定外,其他御史可随时增减。

宋代的谏官称为司谏、正言。谏官的职责是向皇帝提出批评和建议,但实际上空有其名,未能履行其职。最终便混同御史,专司监察官吏。按规定,谏官每月要向皇帝报告一次,称为“月课”。他们可以把平时随便听到的一点情况就向皇帝报告,不必是否有据,当时称为“风闻弹人”。若奏弹不实,谏官不必受到惩罚。如果御史台的谏官上任后百日之内无所纠弹,则罢作外官或罚“辱台钱”。这种规定更助长了御史滥用弹劾权。例如宋神宗时御史唐垌(d^ng,音洞),曾面弹王安石,胡说一通,但神宗也不加责怪。所以,宋代的宰相大受牵制,无可奈何。按规定,台谏官不能由与宰相有关系的人来担当,更不能由宰相提名推荐,因此,台谏官与宰相的关系

一,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助理万机。西汉初期,丞相具有选用官吏之权,有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有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有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府的官员和掌职及俸禄如下:

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秩俸比三百石。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仓曹,主仓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侍曹,主通报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机构。同时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与九卿相同,因此把他们和九卿统称为诸卿。京北尹,右扶风,左冯翊是三辅即京师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有资格参加朝议,具有高与一般郡国长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于诸卿。

1,太常

太常原名为奉常,汉朝景帝时改名为太常。掌宗庙事,一般不参加具体的行政事务,是九卿之首。

属官主要有太史,太乐,太祝,太宰,太卜,太医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诸庙寝陵园,机构复杂,编制庞大。

太常机构的官吏,俸禄,印件及其掌职如下:

官名 秩俸 印件 掌职

太常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掌宗庙礼仪。

太常丞, 秩俸千石, 铜印黑绶,掌凡祭祀及行礼之事,总署曹事,典诸陵邑。

赞飨,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赞天子。

礼官大夫, 千石至六百石,散职无印,是太常礼仪顾问。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政事。

均都长丞, 主山陵上槁输入。

都水长丞, 主宗庙陵园治水堤。

曲台署长, 主典台殿事。

太史属官:

太史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天时,星历。

太史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辅佐太史令。

侍诏, 秩俸二百石, 分掌星历,龟卜,请雨事。

治历, 主历法。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二百石, 主故事,掌历史上国家祭祀,丧娶事。

大典星, 掌星历。

望气佐, 主望气。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明堂。

灵台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灵台。

灵台侍诏, 分掌星,日,天象,钟律之事。

太乐属官:

太乐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之事。

太乐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太乐令助手。

员吏, 秩俸百石, 太乐丞手下的具体办事者。

乐人八佾舞, 凡祭祀时为之乐舞。

太祝属官:

太祝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读祝词及迎送诸神。

太祝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祝小神事。

员吏, 秩俸百石至斗食, 协助令,丞。

祝人, 祭祀时司告鬼神的人。

宰人, 主厨。

太宰属官:

太宰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陈馔具。

太宰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明堂馔具。

员吏, 百石至斗食, 太宰丞下具体办事者。

宰人, 主厨。

屠者, 主屠牲。

卫士, 主警卫。

太卜属官:

太卜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国有大事时主卜问。

太卜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助佐太卜令。

员吏, 具体办事者。

太医属官: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 掌医药。

诸宗庙寝属官:

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守宗庙,掌案行扫除。

食监,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食官令号。

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令守庙。

校长,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主宗庙寝兵戎盗贼事。

监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食监助手。

中黄门, 食监助手。

寝陵园食官属官:

庙郎, 主宗庙。

寝郎, 主守寝。

园郎, 主守园。

员吏,

卫士, 主诸庙陵园警卫。

博士属官:

祭酒,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教育。

博士, 秩俸比六百石, 掌教育弟子,国有疑问,掌承问对。

博士弟子,

歌吹诸生。

2,光禄勋

光禄勋,由秦郎中令演化而来,主管宫廷内的警卫事务,但是实际的权力不止于此。

皇帝的智囊班子集中在这里,同时这里又是候补官员集中训练的地方。

光禄勋官吏:

光禄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光禄丞, 秩俸千石,

车郎将, 秩俸比千石,

户郎将, 秩俸比千石,

骑郎将, 秩俸比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郎中三将,主宿卫护从。

做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五官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右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中郎将,主宿卫护从。

虎贲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羽林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此二将统称为虎贲羽林,主宿卫护从。

光禄大夫, 秩俸比二千石,

太中大夫, 秩俸比一千石,

中散大夫, 秩俸六百石,

谏议大夫, 秩俸六百石, 此四大夫掌故问应对,为皇帝谋事。

议郎, 秩俸六百石, 为皇帝谋事。

仆射, 秩俸比千石, 主宾赞受事。

谒者, 秩俸比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常侍谒者, 秩俸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给事谒者, 秩俸四百石, 主宾赞受事。

主事,

员吏,

掾。

3,卫尉

卫尉,秦时官名,西汉景帝初更名为中大夫令,有元年复为卫尉。

卫尉职掌宫门卫屯兵,是一个武职,是皇帝的禁卫司令,西汉兵制在京师有南北两军,北军由执金吾领,掌京师的徼巡,南军由卫尉统领,掌官门内屯兵。

卫尉官吏:

卫尉卿, 秩俸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卫尉丞, 秩俸千石, 卫尉卿助手。

公车司令, 秩俸六百石, 掌殿司马门,夜缴宫中。

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南宫卫士丞,

南宫卫士员吏,

南宫卫士,

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北宫卫士丞,

北宫卫士员吏,

北宫卫士,

卫尉员吏,

卫尉卫士,

左都侯, 秩俸六百石, 掌剑戟,缴巡宫。

右都侯, 秩俸六百石,

宫殿掖门司马,秩俸比千石。

4,太仆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及牲畜事务。

太仆官吏:

太仆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车马,天子每出,负责安排前后的礼仪队伍。

太仆丞,

太厩令,

太厩丞,

太厩尉;

未央令,

未央丞,

未央尉;

家马令,

家马丞,

家马尉;

边郡六牧师苑令,

边郡六牧师苑丞;

考工令, 秩俸六百石, 制作兵器,弓弩刀铠。

考工左丞, 协助考工令。

考工右丞, 协助考工令。

5,廷尉

廷尉主管刑法和监狱以及审判案件。

廷尉官吏:

廷尉,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廷尉丞,

廷尉左监,

廷尉右监,

廷尉左平,

廷尉右平,

廷尉正。

6,大鸿胪

大鸿胪,原称为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为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

大鸿胪分管边区少数民族事务和诸王列侯朝聘事务。

大鸿胪官吏:

大鸿胪,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鸿胪文学,

大行治礼丞,

大行卒史,

行人,

翻译,

主客。

7,宗正

宗正主管皇室的宗室事务,皇帝,诸侯王,外戚男女的姻亲嫡庶等关系都由宗正来记录。

宗正官吏:

宗正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宗正丞, 秩俸比千石,

宗正员吏,

公主家令,

公主丞。

8,大司农

大司农主管全国的赋税钱财,是汉朝的中央政府财政部,凡国家财政开支,军国的用度,诸如田租,口赋,盐铁专卖,均输漕运,货币管理等都由大司农管理。

大司农官吏:

大司农,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大司农丞,秩俸千石, 掌财政收支的统计财会事。

大司农部丞, 共有是三人,负责十三州事务。

治粟都尉,

太仓令,

太仓丞;

均输令,

均输丞;

平淮令,

平淮丞;

都内令,

都内丞;

籍田令,

籍田丞;

斡官令,

斡官丞;

盐市令,

盐市丞;

郡国盐铁官,

常平仓官,

大司农史,

稻田使者,

郡国农官,

榷沽官。

9,少府

少府主管皇室的财钱和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项事务以及山海池泽之税。

少府机构官吏:

官名 俸禄 职掌

少府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山河池泽之税,以供皇室之用。

少府丞, 秩俸比一千石, 辅佐少府卿治事。

符节令, 秩俸六百石, 率符节台,主符节事。

兰台属官:

御史中丞,秩俸一千石, 领殿中兰台,掌图书秘籍,受公卿奏事,纠举不法。

侍御史, 秩俸六百石, 分五曹办事。

御史员, 秩俸六百石, 留台治百官。

尚书属官:

尚书令, 秩俸一千石, 掌皇上的奏章及出纳。

尚书仆射,秩俸六百石, 主章奏文书,尚书令不在时,可代行时。

尚书丞, 秩俸四百石, 佐尚书仆射。

侍曹尚书, 主丞相御史事。

二千石曹尚书, 主刺史二千石事。

户曹尚书, 主吏民上书事。

客曹尚书, 主外国四夷事。

三公尚书, 主断狱事。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掌诸医。

协律都尉, 掌校正乐律。

供皇帝服御诸令丞属官:

织室令, 主织。

东园匠令, 做陵内器物,有十六丞。

钩盾令, 主近苑囿。

尚方令, 主作器物。

尚书待治, 尚书令的属官。

御府令, 主天子衣服。

采珍宝金玉令, 主才珠宝金玉。

太官令, 主膳食,属官有尚食,尚席,食监三丞。

汤官令, 主饼饵。

导官令, 主择米。

若卢令, 主藏兵器。

水衡都尉, 掌上林苑,有五丞。

水衡都尉丞, 协助水衡都尉。

上林令, 主上林,有八丞,十二尉。

均输令, 有四丞。

均输丞, 协助均输令。

御羞令,

禁圃令,

辑濯令,

钟官令, 主铸钱。

技巧令,

六厩令, 掌天子六厩。

辩铜令, 主分辨铜之种类。

黄门令丞属官:

黄门令,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黄门,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驸马,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谒者,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署长,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三,除九卿外的其他诸卿

1,执金吾

执金吾领京师北军,掌京师徼循。

执金吾的官吏:

执金吾, 秩俸二千石。

中垒令,

中垒丞;

寺令,

寺丞;

武库令,

武库丞;

都般令,

都般丞;

式道左中侯,

式道左中丞;

式道右中侯,

式道右中丞;

左京辅都尉,

左京辅都尉丞;

右京辅都尉,

右京辅都尉丞。

2,将作大匠

将作大匠,原为将作少府,本是从少府中分离出来,主要是掌治宫室。

将作大匠的官员:

将作大匠,秩俸二千石,银印青绶。

石库,

东园主章,

六章长丞,

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

3,大长秋

大长秋是后宫皇后的官署,秩俸二千石。

4,右扶风

右扶风,原名为都尉,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5,京兆尹

京兆尹,原名为内史或是右内史。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6,左冯翊。

左冯翊,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四,郡国

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郡国同级。

郡国的编制:

郡守, 秩俸二千石, 掌一郡大小事。

国相, 秩俸二千石, 掌一国大小事。

都尉, 比二千石,

郡丞, 秩俸六百石,

长史, 秩俸六百石,

功曹史,

五官掾,

督邮,

郡府属官:

主记事掾史, 主录记事。

录事掾史, 主记。

奏事掾史, 主奏议事。

少府史, 总典守相私家财务出纳。

门下督贼曹, 主兵卫,巡查侍从。

门下贼曹, 主侍卫。

府门亭长, 主守卫。

门下议曹史, 主谋议。

门下掾, 杂务人员。

门下史, 杂务人员。

门下书佐, 杂务人员。

门下小吏, 杂务人员。

民政官员:

户曹掾史, 主民户,祭祀,农桑。

田曹掾史, 主垦埴畜养。

水曹掾史, 郡国水利人员。

时曹掾史, 主时节祭祀。

比曹掾史, 主郡内财物,尾数之检核。

财政官员:

仓曹掾史, 主仓谷事。

金曹掾史, 主货币盐铁事。

计曹掾史, 主上计之事。

市掾, 主市政。

兵政官员:

兵曹掾史, 主兵事。

尉曹掾史, 主徒卒转运事。

政法官员:

贼曹掾史, 主盗贼事。

塞曹掾史, 掌边塞之职。

贼捕掾, 主捕盗贼。

决曹掾史, 断罪决狱。

辞曹掾史, 主辟讼事。

交通官员:

督邮掾, 主奉诏系捕,录送囚徒,催租点兵。

法曹掾史, 主邮驿。

漕曹掾史, 主漕运粮草事。

教育卫生官员:

学官掾史, 主郡学校事。

郡掾祭酒, 主教育。

学经师, 主教育。

文学史, 主教育。

医曹掾史, 主医药事。

五,西域都护府

西域都护府与郡国同级,掌管西域各国。

西域都护府官吏:

西域都护, 秩俸二千石,

西域都护副较尉,秩俸比二千石,

西域都护丞,

西域都护司马,

西域都护候,

西域都护千人。

六,县制

县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与县同一个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道,国,邑。国是侯国;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内有少数民族居住的称为道。

县官员:

县令, 秩俸为一千石至六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县长, 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 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功曹史, 总揆众事。

县尉,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掌县军事。

县丞,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主簿, 县府门长,官众事。

廷掾, 督乡事。

主记室, 管文书。

少府, 主财用。

门下游缴,

门下贼曹, 主兵卫。

门下议曹, 参议诸事。

门下掾史,

闾师。

县佐,

县史, 秩俸百石以下。

七,县以下的机构

县以下的基层机构是乡,里,亭。

汉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乡官主要有三老。蔷夫,游缴。三老掌教化,蔷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缴捕盗贼,官治安。

乡下有里,什,伍。里设里长,什设什长,伍设伍长,亭设亭长,秩俸百石以下。

汉朝郡:

名称 治所

京兆尹, 长安

右扶风, 长安。

左冯翊, 长安。

河南郡, 雒阳。

东郡, 濮阳。

颖川郡, 阳翟。

汝南郡, 平舆。

沛郡, 相。

南阳郡, 宛。

琅琊郡, 东武。

东海郡, 郯。

会稽郡, 吴。

豫章郡, 南昌。

南海郡, 番禺。

交趾郡, 赢偻。

日南郡, 西卷

蜀郡, 成都。

益州郡, 滇池。

武威郡, 姑藏。

张掖郡, 觖得。

敦煌郡, 敦煌。

太原郡, 晋阳。

涿郡, 涿。

西域都护府, 乌垒。

渤海郡, 浮阳。

辽东郡, 襄平。

乐浪郡, 朝鲜。

主要参考文献为:

曾繁康著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贺旭志著的《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张晋潘,王超编写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汉书》

1、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 

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

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2、陆游

陆游(1125年—1210年),字务观,号放翁,汉族,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尚书右丞陆佃之孙,南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

陆游一生笔耕不辍,诗词文具有很高成就。其诗语言平易晓畅、章法整饬谨严,兼具李白的雄奇奔放与杜甫的沉郁悲凉,尤以饱含爱国热情对后世影响深远。

词与散文成就亦高,刘克庄《后村诗话续集》谓其词“激昂慷慨者,稼轩不能过”。有手定《剑南诗稿》85卷,收诗9000余首。

又有《渭南文集》50卷、《老学庵笔记》10卷及《南唐书》等。书法遒劲奔放,存世墨迹有《苦寒帖》等。

3、苏轼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

苏轼是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文纵横恣肆;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

其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亦善书,为“宋四家”之一;

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传世。

4、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1655年1月19日—1685年7月1日),叶赫那拉氏,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满洲正黄旗人,清朝初年词人,原名纳兰成德,一度因避讳太子保成而改名纳兰性德。大学士明珠长子,其母为英亲王阿济格第五女爱新觉罗氏。

纳兰性德自幼饱读诗书,文武兼修,十七岁入国子监,被祭酒徐元文赏识。十八岁考中举人,次年成为贡士。康熙十五年(1676年)殿试中二甲第七名,赐进士出身。

纳兰性德曾拜徐乾学为师。他于两年中主持编纂了一部儒学汇编——《通志堂经解》,深受康熙皇帝赏识,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五月三十日溘然而逝,年仅三十岁(虚龄三十有一)。纳兰性德的词以“真”取胜,写景逼真传神,词风“清丽婉约,哀感顽艳,格高韵远,独具特色“。著有《通志堂集》、《侧帽集》、《饮水词》等。

5、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曾祖父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的保姆;

祖父曹寅做过康熙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

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

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

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白居易

——陆游

——苏轼

——纳兰性德

——曹雪芹

龚延明先生

宋代官制辞典

是一部多功能而又别开生面的宋代官制辞典。内容包括官司名、官吏名及其职源、沿革、职掌、官品、编制、简称与别名、职官术语、典故,以及俸禄、勋、爵、阶等附表。

《〈宋史职官志〉补正》

此书为“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中的一种。 全书一共分为十二部分,对《宋史》卷161至卷172的《职官志》做了极周全详备,也极精审谛当的补正。对《宋史职官志》的遍体鳞伤,细致周详地进行核查、比证,每一个都是有理有据,说理不可辩驳的证据,都极具说服力。是研究案头制度的必备案头参考书。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本书是填补本书空白的一种特殊工具,笔者长期从事古汉语官方系统,官方昵称相当深刻。这本书包含了10000个字,从前期的秦明和清王朝的官方绰号官名,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学术。这无疑为阅读和整理古籍读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这部词典从三代到清末都有一批有限的词汇。各种各样的绰号还包括国家行政的中国王朝正式官名,共话,但相同的条目,由于改朝换代,变革的内涵,其中包含了数,十几个甚至几十个项目。全书词条以子目计算,总条数当在30000条以上。

《中国古代职官科举研究》

此书为龚延明教授25多年的中国古代(主要是宋代)对官员的科举制度,收集了官方的科举研究的结果,在正式的科举研究成果代表他。共收到论文43篇,按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20个研究室;科举制度第二个7;第三个朝代,科举和公文制度的10篇文章;第四篇科举考试的书籍,6本。

总结:在龚跃明教授的各种书籍中我们逐渐揭开了古代职官的神秘面纱

  这个题目原先在知道中有问,每你看看答案合不合你意,如果觉得不错,那就谢谢吴国增朋友。

  各朝的制度不同。太繁复可能100万字难以尽诉,在此本人谨以明朝部分官位说明

  明朝为

  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并正一品掌皇九族之属籍,以时修其玉牒,书宗室子女适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谥葬之事。凡宗室陈请,为闻于上,达材能,录罪过。初,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五品典出纳文移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并从一品掌以道德辅导太子,而谨护翼之。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并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观三公之道德而教谕焉。太子宾客,正三品掌侍太子赞相礼仪,规诲过失。皆东宫大臣,无定员,无专授。

  左、右丞相,正一品 平章政事,从一品

  左、右丞, 正二品 参知政事,从二品

  郎中, 正五品 员外郎 正六品 都事、检校,正七品 照磨管勾,从七品

  参议府参议,正三品 参军断事,从三品 断事、经历,正七品 知事, 正八品

  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 功所功郎,正七品。

  吏部:

  尚书一人, 正二品 左、右侍郎正三品

  司务厅司务 从九品 文选、验封、稽勋、考功 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 主事一人,正六品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外命妇之号九。

  公曰某国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

  一品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

  上述为很小一部分,另有2部,48司,与外派官职,不计其数,难以累述。

  另外您说的知县七品只是一部分知县,县分三等。

  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

  六万石以下为中县, 知县正七品;

  三万石以下为下县, 知县从七品。

  明朝官吏职务

  知县--县长,县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

  知州--地级市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

  知府--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

  承宣布政使司--省长

  税课司--税务局局长

  织染杂造--纺织局局长

  巡检司---公安局局长

  递运所使--邮政局局长

  礼部尚书--文化部,教育部长

  兵部尚书--国防部部长

  吏部尚书--人事部部长

  太仆寺卿--交通部部长(管马的)

  鸿胪寺卿--外交礼仪

  尚宝司卿--盖章的,保管御玺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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