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汇编和法典编纂有什么区别
1、目标不一样:法律汇编是按一定的标准进行排列并汇编成册;法典编纂是制定法律的活动。
2、执行的机关不一样:法律汇编的种类很多,有官方的和非官方的。官方的法律汇编主要是由各级法的创制机关汇编的法律;非官方的法律汇编通常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大学、研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学习或教学科研的需要而汇编的。
3、内容不同:
法律编纂可以改变原来的规范的内容,即可以删除已经过时或不正确的内容,消除其中矛盾重叠的部分,还可以增加新的内容。它要根据某些共同的原则形成有内在联系的、和谐的统一体,因此,它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之一,只能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均无权进行。
进行法律编纂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应当尽可能把某一部门的法律规范编入同一法典中去。法律编纂要求较高的立法技术。
法律汇编的目的是便于人们查阅各种法律法规,以利于法的遵守和适用。官方编制的某些权威性法规汇编,还有助于人们确定现行法的范围。
法律汇编有按发布的年代顺序进行的,有按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的,也有按发布的机关进行的。既有官方的汇编,也有民间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2009
-法典编纂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目前常用的古籍分类法为四部分类法。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分类为例,主要类目如下:
1. 经部
总类
易类
书类
诗类
礼类
周礼 仪礼 礼记 三礼总义 通礼 杂礼书
乐类
春秋类
汇编 左传 公羊传 谷梁传 春秋总义
孝经类
四书类
论语 孟子 大学 中庸 四书总义
群经总义类、小学类
汇编 训诂 字书 韵书
2. 史部:
纪传类
汇编 通代 断代
编年类
通代 断代
纪事本末类
通代 断代
杂史类
诏令奏议类
诏令 奏议
传记类
总传 别传 年谱 日记 家传 宗谱 杂录 贡举 职官录
史抄类
时令类
地理类
总志 方志 杂志 山水志 专志 游记 外纪
职官类
官制 官箴 政纪
政书类
通制 典礼 邦计 军政 法令 邦交 考工 科举 公牍 档册 杂录
目录类
汇编 公藏 家藏 知见 地方艺文 杂录
金石类
总类 金类 石类 玉类 陶类 钱币 玺印
史评类
3.子部
总类
儒家类
兵家类
法家类
农家类(附兽医)
医家类
丛编 医经 本草 诊法 方论 针灸 养生 史传
天文算法类
天文 历法 算书
术数类
数学 占候 相宅相墓 占卜 命书相书 阴阳五行 杂术
艺术类
书画 画谱 篆刻 乐谱 棋谱 杂技
谱录类
丛编 器物 食谱 花草树木 鸟兽虫鱼
杂家类
杂学杂说 杂考 杂记 杂品 杂纂
小说类
笔记 短篇 长篇
类书类
释家类
大藏 译经 撰疏
道家类
4.集部:
楚辞类
汉魏六朝别集类
唐五代别集类
宋别集类
金别集类
元别集类
明别集类
清别集类
总集类
丛编、通代、断代、地方艺文、家集
诗文评类
词类
丛编、别集、总集、词话、词谱、词韵
曲类
诸宫调、杂剧、传奇、散曲、俗曲、弹词、宝卷、曲选、曲谱、曲律、曲韵、曲评、曲话、曲目
5丛部
汇编丛书
地方丛书
家集丛书
自著丛书
法律汇编和法典编纂有什么区别
本文2023-10-14 13:56:0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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