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辞类纂《淳于髡说齐宣王见七士》全文
淳于髡说齐宣王见七士
淳于髡一日而见七人于宣王。王曰:“子来,寡人闻之,千里而一士,是比肩而立;百世而一圣,若随踵而至也。今子一朝而见七士,则士不亦众乎?”淳于髡曰:“不然。夫鸟同翼者而聚居,兽同足者而俱行。今求柴胡、桔梗于沮泽,则累世不得一焉;及之睾黍、梁父之阴,则郤车而载耳。夫物各有畴,今髡,贤者之畴也。王求士于髡,譬若挹水于河,而取火于燧也。髡将复见之,岂特七士也!”
归熙甫戴素庵七十寿序
戴素庵先生,与吾父同入学宫为弟子员,同为增广生,年相次也。皆以明经工于进士之业,数试京闱,不得第。予之为弟子员也,于班行中见先生辈数人,凝然古貌,行坐不敢与之列,有问则拱以对;先生辈亦偃然自处,无不敢当之色。会予以贡入太学,而先生犹为弟子员。又数年,乃与吾父同谒告而归也。
先生家在某所,渡娄江而北,有陂湖之胜,裕州太守龚西野之居在焉。裕州与先生为内外昆弟,然友爱无异亲昆弟;一日无先生,食不甘,寝不安也。先生尝遘危疾,西野行坐视先生而哭之,疾竟以愈,日相从饮酒为欢。盖龚氏之居,枕傀儡荡,溯荡而北,重湖相袭,汗漫沉浸,云树围映,乍合乍开,不可穷际,武陵桃源无以过之。西野既解缨组之累,先生亦释弦诵之负,相得于江湖之外,真可谓肥遁者矣。其后西野既逝,先生落然无所向,然其子上舍君,犹严子弟之礼,事先生如父在时。故先生虽家塘南,而常游湖上为多。
今年,先生七十。吾族祖某,先生之子婿也,命予以文。为言先生平生甚详,然皆予之素所知者也。因念往时在乡校中,先生与家君已追道前辈事,今又数年,不能复如先生之时矣。俗日益薄,其间有能如龚裕州之与先生乎?而后知先生潜深伏隩,怡然湖水之滨,年寿乌得而不永也?先生长子某,今为学生。而馀子皆向学,不坠其教云。
邹阳谏吴王书
臣闻秦倚曲台之宫,县衡天下,画地而不犯,兵加胡越;至其晚节末路,张耳、陈胜连从兵之据,以叩函谷,咸阳遂危。何则?列郡不相亲,万室不相救也。今胡数涉北河之外,上覆飞鸟,下不见伏兔,斗城不休,救兵不止,死者相随,辇车相属,转粟流输,千里不绝。何则?强赵责于河间,六齐望于惠后,城阳顾于卢博,三淮南之心思坟墓。大王不忧,臣恐救兵之不专。胡马遂进窥于邯郸,越水长沙,还舟青阳。虽使梁并淮阳之兵,下淮东,越广陵,以遏越人之粮,汉亦折西河而下,北守漳水,以辅大国,胡亦益进,越亦益深。此臣之所为大王患也。
臣闻交龙襄首奋翼,则浮云出流,雾雨咸集;圣王底节修德,则游谈之士归义思名。今臣尽智毕议,易精极虑,则无国不可奸。饰固陋之心,则何王之门不可曳长裾乎?然臣所以历数王之朝,背淮千里而自致者,非恶臣国而乐吴民也,窃高下风之行,尤说大王之义,故愿大王之无忽,察听其志。
臣闻鸷鸟累百,不如一鹗。夫全赵之时,武力鼎士袨服丛台之下者,一旦成市,而不能止幽王之湛患;淮南连山东之侠,死士盈朝,不能还厉王之西也。然而计议不得,虽诸、贲不能安其位亦明矣。故愿大王审画而已。
始孝文皇帝据关入立,寒心销志,不明求衣。自立天子之后,使东牟朱虚东褒义父之后,深割婴儿王之壤,子王梁、代,益以淮阳。卒仆济北、囚弟于雍者,岂非象新垣平等哉?今天子新据先帝之遗业,左规山东,右制关中,变权易势,大臣难知。大王弗察,臣恐周鼎复起于汉,新垣过计于朝,则我吴遗嗣,不可期于世矣!高皇帝烧栈道,水章邯,兵不留行,收弊民之倦,东驰函谷,西楚大破,水攻则章邯以亡其城,陆击则荆王以失其地。此皆国家之不几者也。愿大王孰察之。
东方曼倩谏除上林苑
臣闻谦逊静悫,天表之应,应之以福;骄溢靡丽,天表之应,应之以异。今陛下累郎台,恐其不高也;弋猎之处,恐其不广也。如天不为变,则三辅之地尽可以为苑,何必盩厔、鄠、杜乎?奢侈越制,天为之变,上林虽小,臣尚以为大也。
夫南山,天下之阻也。南有江、淮,北有河、渭,其地从汧、陇以东,商、雒以西,厥壤肥饶。汉兴,去三河之地,止霸、产以西,都泾、渭之南,此所谓天下陆海之地,秦之所以虏西戎、兼山东者也。其山出玉石、金、银、铜、铁、豫章、檀、柘异类之物,不可胜原,此百工所取给,万民所卬足也。又有粳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土宜姜、芋,水多蛙、鱼,贫者得以人给家足,无饥寒之忧。故酆、镐之间。号为土膏,其贾亩一金。今规以为苑,绝陂池水泽之利,而取民膏腴之地,上乏国家之用,下夺农桑之业,弃成功,就败事,损耗五谷,是其不可,一也。且盛荆棘之林,而长养麋鹿,广狐兔之苑,大虎狼之虚,又坏人冢墓,发人室庐,令幼弱怀土而思,耆老泣涕而悲,是其不可,二也。斥而营之,垣而囿之,骑驰东西,车骛南北,又有深沟大渠,夫一日之乐。亦足以危无堤之舆,是其不可,三也。故务苑囿之大,不恤农时,非所以强国富人也。
夫殷作九市之宫,而诸侯畔,灵王起章华之台,而楚民散,秦兴阿房之殿,而天下乱。粪土愚臣,忘生触死,逆盛意,犯隆指,罪当万死,不胜大愿。愿陈《泰阶六符》,以观天变,不可不省。
文孤子按:
见到过不少推荐文目,这篇最齐全,名为130篇,其实也有可商榷之处,如辞赋类25篇可去掉屈原《九章》9篇,余16篇。另哀祭类14篇,可去掉屈原《九歌》10篇,余4篇,稍嫌单薄。这样算下来,实有111篇。
选书选文,本为一家之言,自斟酌之。不盲从,读自己喜爱之文,不亦善乎!
为初学古诗文的朋友推荐一百三十篇古文辞,时常玩习,文言撰作必能驾轻就熟,于桐城笔意亦或能略涉。文体分类皆依清姚鼐《古文辞类纂》,篇目亦多出于此。
一、论辨类(16篇)
贾谊《过秦论上》
韩愈《原毁》
韩愈《原道》
韩愈《讳辩》
韩愈《获麟解》
韩愈《师说》
韩愈《争臣论》
韩愈《杂说一》
韩愈《杂说四》
柳宗元《桐叶封弟辩》
欧阳修《朋党论》
苏洵《管仲论》
苏轼《留侯论》
苏轼《贾谊论》
苏轼《晁错论》
苏辙《六国论》
二、序跋类(10篇)
司马迁《秦楚之际月表序》
司马迁《高祖功臣侯年表序》
司马迁《外戚世家序》
王羲之《兰亭集序》
王勃《滕王阁序》
柳宗元《愚溪诗序》
欧阳修《五代史宦者传论》
欧阳修《五代史伶官传序》
欧阳修《释秘演诗集序》
王安石《读孟尝君传》
三、奏议类(13篇)
《石碏谏宠州吁》
《臧僖伯谏观鱼》
《宫之奇谏假道》
《召公谏厉王止谤》
《张仪司马错议伐蜀》
李斯《谏逐客书》
贾谊《论积贮疏》
晁错《论贵粟疏》
司马相如《谏猎书》
诸葛亮《前出师表》
诸葛亮《后出师表》
魏征《谏太宗十思疏》
柳宗元《驳复仇议》
四、书说类(22篇)
《王孙满对楚子》
《吕相绝秦》
《子产不毁乡校》
《范睢说秦昭王》
《乐毅报燕惠王书》
《鲁仲连说辛垣衍》
《触詟说赵太后》
李陵《答苏武书》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
司马迁《报任安书》
杨恽《报孙会宗书》
马援《诫兄子严敦书》
李密《陈情表》
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
陶弘景《答谢中书书》
孔稚圭《北山移文》
韩愈《后十九日复上书》
韩愈《与陈给事书》
韩愈《答李翊书》
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曾巩《寄欧阳舍人书》
苏辙《上枢密韩太尉书》
五、赠序类(8篇)
韩愈《送董邵南序》
韩愈《送孟东野序》
韩愈《送杨少尹序》
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
韩愈《送石处士序》
韩愈《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
欧阳修《送杨寘序》
曾巩《赠黎安二生序》
六、诏令类(2篇)
《汉高帝十一年求贤诏》
《汉武帝元封五年求茂材异等诏》
七、传状类(3篇)
韩愈《圬者王承福传》
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
苏轼《方山子传》
八、碑志类(2篇)
韩愈《柳子厚墓志铭》
欧阳修《泷冈阡表》
九、杂记类(11篇)
柳宗元《钴鉧潭西小丘记》
柳宗元《小石城山记》
范仲淹《岳阳楼记》
欧阳修《丰乐亭记》
欧阳修《醉翁亭记》
欧阳修《相州昼锦堂记》
苏洵《张益州画像记》
苏轼《石钟山记》
苏轼《超然台记》
苏轼《喜雨亭记》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十、箴铭类(2篇)
扬雄《酒箴》
刘禹锡《陋室铭》
十一、颂赞类(2篇)
刘伶《酒德颂》
韩愈《子产不毁乡校颂》
十二、辞赋类(25篇)
屈原《离骚》
屈原《九章惜诵》
屈原《九章涉江》
屈原《九章哀郢》
屈原《九章抽思》
屈原《九章怀沙》
屈原《九章橘颂》
屈原《九章悲回风》
屈原《九章思美人》
屈原《九章惜往日》
屈原《卜居》
屈原《渔父》
宋玉《对楚王问》
扬雄《解嘲》
王粲《登楼赋》
曹植《洛神赋》
陆机《文赋》
陶渊明《归去来辞》
鲍照《芜城赋》
江淹《别赋》
江淹《恨赋》
韩愈《进学解》
杜牧《阿房宫赋》
苏轼《前赤壁赋》
苏轼《后赤壁赋》
十三、哀祭类(14篇)
屈原《九歌东皇太一》
屈原《九歌云中君》
屈原《九歌湘君》
屈原《九歌湘夫人》
屈原《九歌大司命》
屈原《九歌少司命》
屈原《九歌东君》
屈原《九歌河伯》
屈原《九歌山鬼》
屈原《九歌国殇》
贾谊《吊屈原赋》
李华《吊古战场文》
韩愈《祭十二郎文》
欧阳修《祭石曼卿文》
韩退之禘祫议
右今月十六日敕旨,宜令百僚议,限五日内闻奏者。将仕郎守国子监四门博士臣韩愈谨献议曰:
伏以陛下追孝祖宗,肃敬祀事,凡在拟议,不敢自专,聿求厥中,延访群下。然而礼文繁漫,所执各殊,自建中之初,迄至今岁,屡经禘袷,未合适从。臣生遭圣明,涵泳恩泽,虽贱不及议,而志切效忠。今辄先举众议之非,然后申明其说。
一曰“献、懿庙主,宜永藏之夹室”。臣以为不可。夫祫者,合也。毁庙之主,皆当合食于太祖。献、懿二祖,即毁庙主也,今虽藏于夹室,至禘祫之时,岂得不食于太庙乎?名曰“合祭”,而二祖不得祭焉,不可谓之合矣。
二曰“献、懿庙主,宜毁之瘗之”。臣又以为不可。谨按《礼记》,天子立七庙,一坛一墠,其毁庙之主,皆藏于祧庙,虽百代不毁,祫则陈于太庙而飨焉。自魏、晋以降,始有毁瘗之议,事非经据,竟不可施行。今国家德厚流光,创立九庙,以周制推之,献、懿二祖犹在坛墠之位,况于毁瘗而不禘祫乎?
三曰“献、懿庙主,宜各迁于其陵所”。臣又以为不可。二祖之祭于京师,列于太庙也二百年矣。今一朝迁之,岂惟人听疑惑,抑恐二祖之灵眷顾依迟,不即飨于下国也!
四曰“献、懿庙主,宜附于兴圣庙而不禘祫”。臣又以为不可。《传》曰“祭如在”。景皇帝虽太祖,其于属乃献、懿之子孙也。今欲正其子东向之位,废其父之大祭,固不可为典矣。
五曰“献、懿二祖,宜别立庙于京师”。臣又以为不可。夫礼有所降,情有所杀。是故去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去墠为鬼。渐而之远,其祭益稀。昔者鲁立炀宫,《春秋》非之,以为不当取已毁之庙,既藏之主,而复筑宫以祭。今之所议,与此正同。又虽违礼立庙,至于禘祫也,合食则禘无其所,废祭则于义不通。
此五说者,皆所不可。故臣博采前闻,求其折中。以为殷祖元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为帝。又其代数已远,不复祭之,故太祖得正东向之位,子孙从昭穆之列。《礼》所称者,盖以纪一时之宜,非传于后代之法也。《传》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盖言子为父屈也。景皇帝虽太祖也,其于献、懿则子孙也。当禘祫之时,献祖宜居东向之位,景皇帝宜从昭穆之列。祖以孙尊,孙以祖屈,求之神道,岂远人情?又常祭甚众,合祭甚寡,则是太祖所屈之祭至少,所伸之祭至多。比于伸孙之尊,废祖之祭,不亦顺乎?事异殷、周,礼从而变,非所失礼也。
臣伏以制礼作乐者,天子之职也。陛下以臣议有可采,粗合天心,断而行之,是则为礼。如以为犹或可疑,乞召臣对,面陈得失,庶有发明。谨议。
古文辞类纂《淳于髡说齐宣王见七士》全文
本文2023-10-14 15:00:0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13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