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研究古籍保护缺少的条件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4浏览:3收藏

对研究古籍保护缺少的条件,第1张

资金不足、专业人才不够等等。

1、资金不足。古籍保护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包括古籍修复、数字化保存等多个环节。但是由于预算限制或者其他原因,许多机构无法投入足够的资金来保护古籍。

2、专业人才不足。古籍保护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进行,如古籍修复师、文物鉴定师等。但是由于行业发展不足,许多机构无法招聘到合适的专业人才。

在“民族遗珍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中,少数民族古籍珍品讲述了各民族交往交融的动人故事,展现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

旧抄文本《东巴舞谱》用纳西族古老的东巴文记录了34种东巴舞蹈的仪式和跳法。东巴文是纳西族使用的一种文字,由象形符号、表音符号和附加符号构成,以象形符号为主。从左向右书写。多年来,民族古籍工作者挖掘整理了大批东巴文古籍,使民族文化精髓得以传承。

八思巴文是元朝时通行的蒙古文,八思巴文是1269年在藏文字母基础上创造的拼音文字,它用于拼写蒙古语、汉语、藏语等文字,通行了大约有100多年的时间。八思巴文有41个基本字母,它自上而下书写,行款自左往右。

我国通过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研究等工作的实施,八思巴文、东巴文等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古籍原件被选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项目。

都是民族的瑰宝,应该得到有效的保护,让文化传承下去。

古籍在传承中华文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古籍是用来记录中华文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也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古籍上面记载了很多古代的文学知识,对于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增强我们国家的软实力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现在我们的国家也非常注重对古籍的保护以及传承和发展,也开始重视对古籍的修复。古籍虽然离我们现在的生活好像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古籍文化必须要传承下去,也一定要加强公众和古籍之间的关系。要想让古籍很好的传承下去,就一定要注重中小学的教育,虽然近几年国画书法等也相继的进入了中小学的课本课堂里,但是也一定要让古籍进入中小学的课堂里。一定要让下一代知道古籍是多么伟大的一个文化载体。

要知道古籍是一个非常能体现我们华夏文明的载体,一定要加强青少年的古籍基础教育,多培养青少年们对古籍的兴趣,最好是通过去学习等方法来让青少年了解古籍的历史以及发展。古籍中记载有很多知识,比如我们中国人对宇宙自然的一些看法,对世界的看法等等。如果想要真正的了解中国人,那么古籍就是非常好的渠道之一。不光是中国人,可以通过古籍了解中国,对于一些外国人来说也是了解中国的一个非常好的渠道。

古籍不能够仅仅只在学者之间了解起来,而是要让更多的老百姓认识到古籍的重要性。古籍从很多方面能够串起中华5千年的文明,这就是古籍本身的魅力,以及我们之所以坚持要传承古籍的原因。我们不光要保护古籍,而且一定要让古籍传承下去。

古籍保护主要有两种:一是原生性保护,二是再生性保护。

– 原生性保护是指不改变原件载体情况下,对古籍进行修复、加固及改善藏书环境;

– 再生性保护是指通过现代技术、数字化手段将古籍内容复制或转移到其他载体,以达到对古籍长期保护与有效利用之目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那么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础知识

 一、深入挖掘文化底蕴是保护与传承的前提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千姿百态的民间艺术、手手相递的技艺绝招,而且有林林总总的民间仪式、节庆活动等,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来自民间,且历史悠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灭亡,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的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为此,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一是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生存状况、分布区域、传承人、相关场所、实物资料、相关民俗活动、保护情况; 二是要组织熟悉乡土文化的本土作家、艺术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只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保护和传承才有根基。

 二、认真开展遗产研究是保护与传承的关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对还不成熟,还未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研究体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学科、跨领域、跨文化这一实际,研究中应该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多元并重,相互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更多、更科学的方法。要通过成立国家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专家参与研究工作,也可以建立研究基地,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深入开展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对于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政府应给予研究必要的扶持、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以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取得更大成果,为科学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三、积极普及遗产知识是保护与传承的基础

 宣传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注意及增强重视程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只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才能普及公众的遗产知识。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展示平台的作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实物展示、现场制作、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人生经历及传承工作经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等展览展示与互动体验,更好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

 四、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是保护与传承的落脚点

 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地域性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除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一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延续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增强传承人保护力度,完善保护体系;二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要科学设置认定标准,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也列入其中,增强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并设立传承人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进行等级考核,调动传承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要构建完善的遗产申报机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递进式申报,以保证我国各地域、各民族、各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方面,做到有序和兼容,确保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得到合理的保护,并大放异彩。

 文化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二、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1)资源普查

 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普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普查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配备大量与非遗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作全面调查。2009年是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的重要之年,以本溪为例,本溪市现辖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经济开发区及本溪、桓仁两个满族自治县,总面积84113平方公里,共有25个街道办事处(含两县各一个)、40个乡镇、229个社区、259个行政村,全市有汉、满、回、朝鲜、蒙等26个民族,人口170万。本溪人口众多,分布广泛,由于本溪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加上县区文化馆、站人员紧缺,普查工作开展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各县、区文化部门排除万难,在主管部门领导的统一部署下,下街道、进村屯,共登记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864项,经过进一步筛选,共有68项被列为重点资源上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为开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后续工作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2)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资料是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过程中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需要工作人员向图书馆、博物馆以及传承人收集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资料、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文化馆自身就保存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历史文化资料,早在“七五”期间,本溪市的文化工作者深入县、区、村屯,对本溪的民族民间艺术进行过抢救性的搜集和整理,仅民族民间舞蹈就有6个项目被收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一书,这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走访传承人,也都留存了大量宝贵的影像资料。本溪市群众艺术馆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料约500G,资料约50G,光盘约200张。另外,本溪市群众艺术馆是开展群众文化的主要阵地,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一点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3)前期申报

 申报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体现主要依靠申报工作来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是由文本资料、资料以及影像资料构成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这在于文化馆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文化馆设有调研部,具有从事文字专业的工作人员,能够对申报项目文字资料进行专业的表述。在数字化的今天,文化馆基本配有摄影、摄像设备,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这些条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提供了便利,也只有在文化馆这些条件才能综合存在,才能更大的发挥效用。

 (4)后续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申报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保护便成了文化馆的主要工作。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档立卷,利用有限的资金向传承人征集实物,制作展示柜,定期走访传承人了解近况,为传承人发放生活补助费,鼓励并帮助传承人建立传承基地。在每年的大型活动、节日庆典上,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将本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展板的形式进行展示,并邀请项目传承人进行现场展演,这些活动的开展使这些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够融入现代社会,在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依然能够继续生存和前行。

 三、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具有哪些优势

 (1)人才优势

 文化馆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培训辅导、宣传教育、理论研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申报、保护等活动的前沿阵地。文化馆一般汇集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群文理论等各类艺术人才,可以说是各市文化人才的聚集地,这些专业人才大都毕业于专业院校,或是在某专业领域取得了较大成就。他们经常参与基层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资料收集阶段,他们具备较强的专业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帮助。以辽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溪鼓乐》为例,本溪鼓乐早期流传下来的音乐曲谱为工尺谱,早期音乐的记录方式在今天是很少人能读懂,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从事音乐专业的工作人员便参与到此项目的挖掘及申报过程中,走访传承人,与其探讨曲谱,并翻译成简谱,这种较强的专业性及对口性,是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无法比拟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申报后,在后期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文化馆的专业人才也占有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发展、培养、指导传承人是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以辽宁省级项目《传统木版年画》为例,2007年本溪桓仁传统木版年画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了不让这一民间传统美术技艺失传,多年来,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从事美术专业的工作人员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建立版画培训基地,不间断地定期对当地的农民进行版画指导与培训,桓仁木版年画代表本溪多次参加全国、省、市各项展览,在提升其知名度的同时,为桓仁农民开辟了致富的道路。

 专业人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传承、保护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也只有文化馆才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是文化馆的职责所在却也是文化馆的优势所在,如此看来,文化馆是最适宜申报、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阵地。

 (2)宣传优势

 文化馆本身具有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而最重要的是文化馆可以通过多方面、多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宣传方法多样,宣传角度多变,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不是只停留在一个特定的层面,拓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范围,极大增强了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每年6月的第二个周六被定为全国“文化遗产日”,各省市在“文化遗产日”期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宣传,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也不例外,这一天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备受关注的一天。本溪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4项,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将30个项目以图文展板的形式,在“文化遗产日”这一天进行展出,同时利用展出场地有利的条件,通过LED彩色显示屏将国家级、省级项目资料片循环播放,并邀请多个项目传承人来活动现场进行项目展演,除此之外,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利用内部刊物《本溪群众文化》增设《非遗专刊》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介绍,不仅向外市文化馆、站展示本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对本市市民起到有力的宣传作用,促进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2008年12月,“本溪市群众艺术馆”网站正式开通,专门设有“非遗保护”栏目,收录了本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相关资料,并设立了非遗论坛与读者沟通交流,及时更新本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信息,让广大群众能够轻松的搜索到本溪市的非遗资源,从而促进本溪的非遗宣传力度。

 2014年起本溪市群众艺术馆便多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引起良好的反响。2015年辽宁省文化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列为辽宁省重点民生工程,从2015年初至今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12余次,进社区8次市民休闲广场2次,预备役部队1次,普及群众达6000余人,真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百姓。

古籍借阅的保护与利用其实是能够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即既能够满足所有人的权利,又能够使得古籍本身不会受到影响和破坏。

尤其在现代信息技术如此成熟的语境下,古籍本身可以不再是知识传播唯一的载体。

比如,对历史古籍进行影印,制作复制本,或者对历史古籍进行扫描,形成电子版本,这些足以让古籍“分身有术”,古籍妥存与向所有人开放不再冲突,除特殊的研究需要原本之外,其他借阅者提供复制的版本即可。

不过,古籍真正的现实价值在于研究与利用,藏之深山、束之高阁终非良策。知识全人类共享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文献典籍是人类共有的财富。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图书馆的图书与典籍,每个人都有平等借阅的权利。

不否认能够读懂古籍需要一定的文化水平,而对古籍借阅有较大需求的多是一些研究机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能够否认其他群体对古籍借阅的合理性。

现实中,一些历史研究已经不是学术专利,个人兴趣、社会组织乃至商业机构,不乏类似的需求,单纯的文凭与职称不能被简单拿来当“通行证”。况且,历史古籍本身也很冷,受青睐的面很窄,没有谁有事无事借部看不懂的古籍来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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