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土司四大家族
贵州土司四大家族
1、水西安氏,贵州存在时间最长的土司水西是彝族建立的政权,因为位于乌江以西,因而成为水西。水西本姓为罗氏,明朝时期接受朝廷的册封改姓安氏。
2、播州杨氏,播州杨氏形成于唐朝后期,唐僖宗乾符三年。太原人杨端率领杨家军进入黔北,击败南诏军队,开始割据播州。
3、思州田氏,思州田氏建立于隋朝。582年,黔州地区出现了叛乱,于是任命田宗显为黔州刺史,奉命征伐。田宗显平定叛乱之后,镇守黔州,开始建立世袭政权。唐朝又承认了田氏政权的存在。
4、水东宋氏,北宋初期,真定人宋景阳率领家族进入蛮州平叛,并建立世袭统治。南宋时期开始走向强大,并攻陷了矩州城,控制了今天的瓮安、龙里、贵定、惠水等地。元朝时期,水东宋氏投降,但后来又领导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元运动,最终失败。
这四大家族中,水西安氏和水东宋氏一向交好,但在正德六年因为安家图谋宋家的领地也曾导致两家交恶,不过后来关系又修补了起来。但这两家对付播州杨家就十分一心一意了。元朝,安氏宋氏联手造反,杨家镇压;明朝,杨家造反,安氏宋氏联手镇压。而同时,宋家的儿子还是杨氏的女婿,这个造反的杨应龙娶的又是田氏的女儿。
碧痕镇是贵州黔西南晴隆县下辖县,为陇姓土司领地,清代曾在此驻兵。
土司是元朝中国边疆的官职,多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分裂割据状态。
贵州的改土归流始于明代,高潮却是在清朝前期的雍正年间。李耀申《试论明清之际的贵州民族社会变革》认为政治上的“改土归流”并将其妥善安置,使之转变成为封建地主阶级中的一员,是促成明清时期贵州社会变革得以实现的重要因素。
土司历史文化系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宋元以来,我国土司逐渐广布于西南、中南、华南、西北乃至北方和东北地区,最后又回缩到西南地区,对我国少数民族政治文化造成根深蒂固的影响。
在讨论苗疆土司与苗族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先弄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那就是“苗疆土司”和“苗族土司”。简言之,凡苗族聚居区的土司均为“苗疆土司”,在这些土司中,由苗族充任的土司称为“苗族土司”。苗疆土司的外延,与苗疆的地域相重合;本文所说的苗疆,即苗族东部方言区,也就是史籍所称的红苗生息地。这块苗疆的地域如何?请看诸种史籍皆相同的记载:“红苗原出铜仁府,其族甚繁。东至辰州界,西至四川平头、平茶、酉阳土司、北至保靖,南至麻阳、东南至五寨司、经线三百里,纬线一百二十里,周千一百二十里,皆其族所居之所。”
按现在的地图计算,这块苗族聚居区的经线为360华里,纬线240华里,周围1200华里,面积21600平方公里,内含铜仁、松桃、秀山、酉阳、沅陵、泸溪、吉首、古丈、花垣、保靖、凤凰、麻阳等12个县市。除此之外,永顺、龙山、桑 植、大庸、以及鄂西边缘县份,尚有红苗寨落。
这块在历史上定格的苗疆,其地域一直保持相对稳定。明朝开国之后就着力于对苗族的镇抚,但37年后酉阳的生苗才开始归附。《明史》记载:“永乐三年(1405年),指挥丁能、杜福抚谕亚坚等十一寨生苗一百三十六户,各遣子入朝,命隶酉阳宣抚司。”到了光绪八年(1882年),官方镌刻的《移建安化县碑记》仍称“黔之东铜思所属有梵净山,高耸数千仞,绵延数百里,向为苗人所居。”
在这块土地上,统辖苗众的中小土司多由苗人充当,而担承治理责任的大土司,则多由汉人担任。民国二十年(1931年)编撰的《沅陵县志》,依旧沿引史籍的记载来陈述这种史实。该志有曰:“蛮部(指苗族)各有酋长,其酋皆各相雄长,不能统一。汉人之才智狡者,往往因而利用之,结合诸酋,使之承奉其号令。溪州之氏,盖汉人而为群蛮之所推尊者也。”但是,到了五十年代,对这种史实有了新的说法。潘光旦教授在他的洋洋十余万言的专题报告中讲:“‘土司’不是一般的土官,而是‘土家人’所担任的‘土官’”改变了土司的内涵以后,对于它的构成成分,潘说:“元代以来,湘西的土司是一般的、十有八九的,由‘土家人’充当的”。尽管还有点闪烁其词,可他最后还是勇敢地过渡到预定的结论上,那就是:“元、明、清三代实行所谓‘土司’制度,一直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为止,大小‘土司’几乎全部由‘土家’人承当,对当地的苗族,代表中原统治者经常‘约束’,随时镇压。”
历史果真如此吗?
历史上,汉族大土司对苗族没有起到“约束”和镇压作用。那位创导修筑长城来防御苗族的蔡复一,在公文中曾经强调过这种事实。
蔡氏字敬夫,福建同安人,万历进士,几次升迁官至兵部右侍郎,巡抚贵州,后总督贵州、云南、湖北军务。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蔡任湖广参政,分守湖北,带管辰沅兵备道,驻节沅州(今芷江县)。他在《边防条又议》“责担承”那段中写道:“永顺(土司)约束镇苗,保靖(土司)约束竿苗,每岁俱有担承认结到部,苗哨原设有抚苗防守舍巴头目,月食禀粮……今则担承毫无实效,认结只属虚文。就中草苗猖獗尤甚,历数冬春二季入犯,十(之)三镇苗,而十(之)七竿苗也。”不仅“受国恩世有爵土的”永顺、保靖两宣慰司奈何不得镇竿生苗,就连专事屯戍的营哨兵也如同虚设。明代官员马协在同类的公文中写道:“(哨官)不为自强之计,甘为媚苗之术。”“……真所谓畏苗如虎,自视如鼠也。”
这种情况到了清朝依然没有甚么改变。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湖广总督郭(左王右秀)在反映苗疆情势与防务的奏章中写道:“历任督抚提镇诸臣,止议永顺、保靖二土司分寨抚管,土司相距颇遥,且兵未经制,止可偶供征用,未便其永远抚管。”十年后,湖南巡抚赵申乔在《题六里苗民归镇溪所乾州同知抚管疏》中指出,土司的担承“毫无实济”。该疏曰:“镇竿有镇苗、竿苗之分,镇苗向系镇溪所管抚,竿苗即红苗,向系竿子坪长官司抚管。前明以镇苗令永顺司担承,竿苗令保靖司担承,苗乃叛服无常,二土司有担承之名,毫无实济”。就是这道奏疏,取消了永保两土司担承“约束”苗族的虚名,改土归流。
为何汉族土司无法约束苗民?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苗族的社会结构与其他民族不同。苗族是个崇尚自由、强调自我意识的民族,它的尊卑全由实力的强弱来决定,无精神方面的因素,所以其社会管理框架属多系统的不稳定型结构,由于不是稳固的宝塔形模式,使异族统治者无法提纲挚领。关于这点,史籍中有许多记载。明代曾任贵州巡抚的郭子章在《黔记·诸夷》中写道:“诸苗夷有囤峒而无城廓,有头目而无君长。”清代凤凰敬修书院山长孙均铨在《苗蛮辨》中写道:“蛮犹有上下之分,苗则无所统纪。”关于苗族社会的特点,《永绥厅志》有比较详细的记述:“生苗各分寨落……有部落无酋长,其俗不以人命为重,寨中有父子兄弟数人数十人,强梁健斗或能见官讲客话者,则寨中畏之,共推为寨长;如寨中再有一人一户,则又各自为党。或一寨一长或一寨数长,皆以盛衰强弱迭更易,不如他部之有酋长世受统辖也。”
二是苗族的生存环境,外族难以适应。溆浦人严如煜,嘉庆元年(1796年)征举孝廉方正,廷试第一,以知县试用陕西,后随军到湘西镇压苗民起义,著有《苗防备览》、《苗疆风俗考》等多种关于苗族的文献。他在《总论苗境事宜务为筑堡议》中写道:“……又溪涧之水,夫马既多,腥秽不可入口。其泉水稍清洌者,俱为岩浆,极寒,败人脾胃,兵役饮之,水土不服,多生疟痢二疾,或痨黄肿,四肢无力,地势使之然也。”
三是苗人的战术斗技,精于他族,难以制服。对此,严如煜在他那篇《议》中写道:“他省近边夷人,以弓弩为武器,易为遮御。苗人本寨好打冤家。苗人五六岁即习鸟枪,种山赶场,寸步不离。”严氏还说苗地向产土磺、洞硝,苗人配制火药的技术“精于内地”,“放火器非诸夷所能及。”关于苗人的战术,严氏写道:“我军施放火炮,彼则挖坎伏避;即不能避,而三五分队,中毙者亦少。”为让官军高度重视苗人的战术,《苗防杂识》在印证了严氏的记述后写道:“(苗)遇敌必先择土坎岩窠,伏身暗中,放枪后,即从莽草中退十余步潜避他所,以防反击。”它的结论是“苗人火枪最难提防。”
严如煜在《议》中还写道:“苗人所居之险,猱崖猿壁,非人迹所能到。外间劲旗,扳援一峻坡,已喘息不能行动,安能与之追蹑?”而苗人在这种险竣的山地又表现如何呢?请看《乾州厅志》的记载:“而苗人走崖谷往来如猱,或明东暗西,堤防少疏,一营有事,数营震动矣。”
古代苗族社会的各种条件决定,大土司以下的中小土司大部分得由苗族来充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对苗族起到一定的统辖和约束作用。至于“大小‘土司’几乎全部由‘土家’人承当”的说法,只是潘光旦教授个人的认定,并非历史的真象。但是,这种说法却被少数学者当成科学论断,将人导入误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原因主要是“五姓真苗说”的影响,以及图解民族压迫的结果。
“五姓真苗说”人为地缩小了苗族的范畴,使我们把一些苗族土司作为异族。此说先见于孙均铨的《苗蛮辨》,其中有曰:“其时蛮中大姓则有彭氏、舒氏、向氏、冉氏、田氏,各有分土,中环五种土酋,有石、陇、吴、麻等姓,今苗姓有此,疑即是苗。”到了嘉庆年间,严如煜在《平苗议》中写道:“统计三种苗,惟吴、龙、石、麻、廖五姓为真苗,其欧阳、彭、洪等姓乃外民入赘,习其俗久遂成族类。”这就把五种土酋为苗的说法深化为“五姓为真苗”,即五姓真苗说。此说被后人承袭,谬误留传后世。其实苗族自己就有削、没(芈)、边(卞)、管、卡、来(莱)、刊等七大苗姓,他们使用的汉姓不计其数,若按多少来决定大小的话,那彭、向、田也是苗族中的大姓。关于这些情况,笔者曾在《红苗姓氏与风俗》中作了比较详细和阐述(见《吉首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按照现代的观点,为了体现民族压迫,苗疆土司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分子,把它们都视为异族是不会引起非议的。也就是说,至少苗族学者不会去关注这种界定是否客观。另一方面,由于“土司”与“土家”早先就被潘光旦混为一谈,于是那种界定又容易被人渲染,这样,就弄得苗疆土司中似乎不存在苗族土司了。
为了矫正视听,我们还是来正视一下史实。先谈几个没有争议之处的苗族土司。
吴毕朗,明宣德年间为竿子坪长官司土司,宣德五年(1430年)率苗众造反。
廖彪,明永乐三年(1405年)为竿子坪长官司土司,曾与其他苗族土司一起遣子入朝进贡。
杨二,明洪武初年的“卢溪苗长”。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卢溪县的辖区很宽,包括如今的泸溪、花垣、吉首三县市,以及古丈、凤凰的部分地区,那时,朝廷企图对该县的苗民实施籍户口、派赋税的统治措施,引起苗民的反抗。为了平息苗疆的骚乱,“卢溪县主簿孙应龙入峒招渝,领苗长杨二赴奏,准轻赋,始割上五都蛮民分为十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卫。”关于此事,《明史》、《湖南通志》,以及湘西的多种地方史志均有记载。杨二进京面圣的结果是:要苗民缴纳的一万一千石粮食减去一万石,对卢溪苗民分而治之,割124寨为十里,为清康熙年间永绥厅(上六里今花垣县)、乾州厅(下四里,今吉首市)的问世铸定雏形。镇抚十里苗民的镇溪军民千户所建置后,杨二和其他“苗之渠首”被任命为百夫长,以约束苗民。
至于田姓土司中是否有苗族土司,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关于首任田姓土司田儒铭的族属,笔者在《红苗姓氏与风俗》中已举证说明他是苗族,此处不再重复。为证实那种说明并非妄断,下面以《湖南通志》和乾州、凤凰、芷江三厅县的志书记载,再铺陈两位田姓土司的情况,从中亦可见苗族土司的特征——叛服无常。
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都指挥邵鉴诬诌竿子坪乌牌寨(属今凤凰县)苗人陇老恰、陇党叟,称其替川黔叛苗窝脏。于是镇竿守备陈表令土司田兴爵诱出二苗,解辰沅备道府衙(今芷江)监候。十八年(1539年),陇母叟因其父陇老恰屈死狱中,遂率苗众造反,守备陈表被弹劾离职。第二年,雅酉寨(属今花垣县)苗头陇求儿,乘势邀集川黔苗众造反。是年,田兴爵与镇溪土指挥田应朝,统领所部土兵,随大队军官到暴木营(凤凰县禾库镇吉寅村)参予剿抚造反苗民。史籍所称之“土兵”,实为凤凰、吉首、花垣三地的苗兵。由于二田的作用,官军得以利用廖羊保等苗族头人四处招谕,用“抚”的办法使战役尽快结束。这时,田兴爵、田应朝是站在朝廷的立场上,发挥土司的职能,以苗剿苗。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田兴爵因开罪官府被关押在辰州(今沅陵县)狱中,后经一些苗人暗中贿赂官吏将其救出,藏于生苗腹地腊尔山。第二年,田兴爵便率领苗众称兵反叛。田是一条无情无义的色狼,他仗势到处奸*妇女,并恩将仇报,虐待营救自己出狱的苗人。这家伙,有一次到土官隆歹家,因“呼其妇不至”,便把土官为求子而用来祭祖的猪杀了。后来,因为满足色欲,强夺阿留弟媳,“负以牛,将入山”。这时,土官隆歹率领被虐之苗众一齐杀来,田见寡不敌众,“乃挟刀且战且走”。从田兴爵在腊尔山苗寨的种种表现可以看出,这位土司是通苗语、谙苗情的,否则,就不会有“呼其妇不至”的情节,也不敢独自用牛驮上美妇人入山享乐,尤其是他敢于“且战且走”,独自在生苗腹地闯荡。就是到了四五十年代,整连整排荷枪实弹的军队,若没有苗族作向导,也是不敢闯进腊尔山的
就在田兴爵狼奔鼠窜的时候,平头(属今松桃县)长官司土官携带印信与“所部诸苗逃奔蜡尔”。原因是苗族群众拖欠赋税,并在铜仁知府督催缴纳时逃亡他乡,于是知府责成土司偿还,土司也只得一走了之。当平头土司与所率之苗同田兴爵相遇后,便联合称兵造反,“围麻阳县,执知县,官军讨之不能克”(见《乾州厅志》,上同)。这时,田兴爵又完全背叛了朝廷。
就在田兴爵称兵造反时,田应朝仍然在为朝廷效力,在副将都御史万镗的统率下,参予剿抚“湖广蜡尔山蛮叛”(见《明史》)。万镗采纳了田应朝的计策,软硬兼施,对苗族首领晓以厉害,诱以利禄,后来如《湖南通志》所载:“镇溪土司田应朝等,招出(陇)求儿等五十余人。”余下苗众,被官军各个击破,苗疆得到短时期的安静。
站在官方的立场上,各种史料一方面承认田应朝的能量,一方面又说他“狡黠多诈”。确实如此,作为异族,田应朝没有孝忠皇上的意识,顺从只是表面的,那只是为了谋求切身利益,反叛的本质,一旦时机成熟便会显现。对于异族土司,他毫无感情可言,暗中制造矛盾,挑唆是非,让永顺、保靖两土司相互仇杀,自己坐山观虎斗,并从中两面讨好,两面收受贿赂。除此之外,他还暗中勾结和支持田兴爵与平头土司称兵造反。此次苗叛平息后,到了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他又如法炮制,阴结贵州苗酋龙许保等为乱。田应朝知道自己只是朝廷的一只猫,如果老鼠不闹事,猫便会丧失原有的地位。这家伙“战则庇贼冒功,抚则反复要重资”(见《乾州厅志》),使平苗之役久而不克,给官府施加压力。
嘉靖三十年(1551年),龙许保、吴黑苗再次统率湘黔苗民造反,攻陷思州府。掠执知县李允简等官员。苗民此次起兵反抗,得到了酉阳冉姓土司的暗中支持。这时,田应朝反叛朝廷,率部合酉阳土司兵在平茶一带多次阻挠官军。奉旨征苗的都御史张岳,多次派人召田应朝罢兵来见,田不听从。后来张岳侦知田之叔田勉,饶勇悍桀,常被应朝恃为后盾,便设计将其捕来乱棍打死。此时田应朝有些畏惧,派人向张岳表示改过自新,张许其以功赎罪,但田又变卦不出山,张岳便削掉他的土指挥职务。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在官军的围剿下,田应朝感到形势窘迫难以维持,便到永顺宣慰司见张岳表示归顺。张岳先以军棍仗之以示惩罚,再令其随同官军征苗,后来还是把他杀掉,悬首于市,以惩戒其他苗酋。
从有关史料可以看出,由汉族充当的苗疆大土司,对苗族的直接影响力不大他们只负一个“承担”和“约束”苗民的虚名,只是在朝廷调集官军镇压苗民反抗时,率部随军进剿,依靠由苗人充当的中小土司,发挥前锋作用。由苗人充任的中小土司,能对苗族起到直接作用,而他们又具有时顺时叛的两面性。在顺从朝廷协同镇压造反苗民时,他们因熟悉地形,了解战术,通晓语言,总是作打头阵的尖兵,但是,他们往往都是用献策招抚苗族首领的办法来结束战事。这样,官军可尽快撤离,苗族也能保存实力,因此每次战后的安定都只是短暂的。从总体上看苗疆一直动荡不安,于是土司也就才能乱中取势,直到改土归流。苗族土司一旦反叛朝廷,结局都是削职杀头,所以史籍中出现的中小苗族土司,能世袭其职的不多。
贵州没有出过皇帝。
介绍一些出自贵州的名人:
1、张之洞:晚清名臣、清代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出生于兴义府,张之洞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并称晚清“四大名臣”。
2、何应钦:中华民国陆军一级上将,字敬之,贵州省兴义人
3、王阳明:(1427-1529年),名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世称“阳明先生”。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
4、杨龙友:明代著名诗人、书画家。
5、姚茫父:清末民初著名画家、诗人、学者。
6、周渔璜:清代著名才子、诗人。
7、丁道衡:(1899年11月-1956年2月21日)字仲良,贵州平远(今织金县)牛场镇人,著名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
8、张道藩:(1897年7月12日-1968年6月12日)字卫之,本籍贵州六盘水盘县人(城关镇),美术教育者。曾于1952年3月11日-1961年2月24日担任台湾立法院长。
9、安健:(1877—1929年)字舜卿,彝族,去世后被南京政府追赠为国民革命军陆军上将。贵州六枝特区上官人,出生在一个彝族土司家庭,是杰出女政治家奢香夫人的后人,清末附生(秀才)。少年时就学安顺府,后游学省城贵阳。
扩展资料:
出自贵州的国主
夜郎是中国在西南地区由少数民族先民建立的第一个国家。
西汉以前,夜郎国名无文献可考。夜郎之名第一次问世,大约是在战国时期,楚襄王(公元前298年一前262年)派“将军庄跃溯沉水,出且兰(今贵州福泉市),以伐夜郎王”,“且兰既克,夜郎又降”。(常琼《华阳国志·南中志》) 这时,人们方知西南有一夜郎国。
-贵州
贵州省的历史形成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待开发阶段,中期逐步形成阶段和后期定型阶段。贵州省居于我国西南方,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即使如此,早在秦国时期就被纳入国家版图,成为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待开发阶段。待开发阶段其实就是秦国建立以前,也就是春秋和战国时期。在春秋时期以前,贵州居于荆州西南方位,可归为荆楚或南蛮。战国时期,西南地区出现了一个强国,即夜郎国,贵州就是其主要领土。
二、逐步形成阶段。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于公元前219年以屠睢、赵佗为主、副将率领大军越国岭南平定百越之地,为了稳固统治,秦始皇还迁移了大量民众来此,并在此实施郡县制。西汉时期,郡县制基本推广开来,此后中原文化不断传入,深刻的影响着贵州等西南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两晋南北朝、隋唐和宋朝时期,贵州还不是一个稳定的建制,整个辖境分散受到不同行政区划的管理,例如宋朝时,贵州隶属于夔州路、荆湖北路、潼川府路、广南西路等。元朝时,贵州大部隶属于湖广行省。
三、定型阶段。明永乐十一年,即1413年,朱棣在此设立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贵州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建制。不过依据前朝定制,仍然保留了水东土司与水西土司。清朝前期,贵州的辖境有着较大变化,1727年时,雍正帝将四川的遵义府划归贵州,包括其下辖的州县等,此外将贵州的永宁地区划入四川,广西的荔波地区和湖广的平溪、天柱地区也划入贵州,到此,贵州的辖境才逐渐稳定下来,后来的贵州也即如此,并没有太大变化。
田氏政权在乌江流域黔中地区的统治可以追溯到隋朝,开皇二年(582),田宗显为黔中刺史,止于明永乐十一年(1413) 统治时间长达831年之久。开皇二年(582),乌江下游的彭水(黔中)包括今黔东北一带,处于湖广、四川交界的“两不管“的地方,山峦起伏,地势险峻,交通极为不便,历史上称之为“蛮夷之地”,加之,“夷苗屡叛”,人民生活贫困并难以安宁。为了黔中“蛮夷之地”的治理,隋朝皇帝苦于无计可施。此时,大臣苏威保荐田宗显为黔中刺史。田宗显与子田惟康(田世康)到任一年多,黔中大治,政通人和。隋文帝大悦,于是封田宗显为国公节度使。后来,白莲教金头和尚任则天举行农民起义,朝廷再次调遣田宗显前往征伐。战争胜利后,田宗显奉命管理黔中一带,接着,又被加封为 宣慰荣禄节度使金龙护国公,子孙世袭。由此,田氏确立了对乌江流域的黔中包括黔东北地区的统治地位。
唐初太宗统治时,二世田惟康世袭为黔州刺史,因为平叛有功,又加封为黔潭二州节度使。三世田阳明平“贼”有功,授都督府大总管一职。四世田克昌能以恩威服夷,接受义军兵马使。经过田氏十多代人的努力,乌江流域的下游的治理已见成效。但今贵州境内的广大地区,虽然均为 黔中田氏政权所管辖,然而,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人民生活仍贫困而不能安宁。直到宋代大观元年(1107),田宗显十四世孙蕃部长田祐恭入朝内附,愿为王民,始建思州治。田氏政权重心已经开始从黔中的彭水移到黔中的务川,据史料记载:思州之名始于唐代,唐武德年间,有因务川当牂牁要道而设务州的记载,属于羁縻州。贞观中,又以思邛水之名改为思州。又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思州辖有务川、思王、思邛三县,设址务川。政和八年(1118)以其地置思州,领务川、邛水、安夷3县。宣和元年(1119),田祐恭以镇压贵州境内少数民族有功,加封贵州防御使(贵州之名始于此),赠封为少师思国公。宣和四年(1122),废州县,改务川县为城,邛水、安夷2县为堡,属黔州。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复置思州和务川、邛水、安夷3县,为羁縻州,州治务川,仍属黔州。至此,黔东及黔东北才得到有效治理。
之后,无论是羁縻或经治思州,都是田氏为知州,田氏世为思州守。进入元代,中央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推行土司制度,元代至元十五年(1278),思州田谨贤以地归附,乃置万户府。后改置思州军民宣抚司,隶湖广行省。元至正间,田氏族属镇远州知州田茂安,始分据其地以献农民起义首领的明玉珍,创设思南道都元帅府,其慰徙治都坪,而思州分为二矣。元顺帝至二十五年(1365),元思南宣慰使田仁智归附,朱元璋仍置思南宣慰司,田仁智仍为宣慰使;朱元璋改思州宣抚使为思南镇西等处宣慰使司,以田仁厚为宣慰使。下辖务川县、镇远府及十四州、五十二长官司。其地域“以今之地域观之,大致东起湖南永顺、保靖,西迄贵州务川、凤冈、施秉一线,北达四川酉阳,南至黔南荔波、从江,几乎占有贵州的三分之二兼及湘西之一部,地域辽阔,远远超出唐宋时代的思州(1)”。元代是思州田氏地方政权管辖范围最宽、级别最高的大土司,难怪明初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初期还说:“两广覃黄,思播田杨”,即指思州田氏、播州(今遵义)杨氏,势力之大也、强也。思州宣抚使在元代就分为思南宣慰使和思州宣抚司,故民国《贵州通志》卷6前事志曰:思州“自龙泉坪徒宣抚司治清江郡,因此称为思州,而改称故思州为思南”。可见,元至元时期(1264~1294年)思州田氏政权就一分为二了,其中一部分已迁入今思南。明代,思南宣慰司辖有水德江、蛮夷、沿河佑溪、思印江、朗溪、镇远溪洞金容金答、施秉、偏桥、邛水十五洞(团乐、得民、晓爱、陂带、邛水五长官司)、臻剖六洞横陂等处、铜仁、省溪、提溪、大万山、乌罗、平头著可、溶江芝子坪等17个长官司,加上思州宣慰司的地方,就相当于今天的岑巩、玉屏、石阡、凤冈、黎平、锦屏、从江、榕江、德江、沿河、印江、施秉、三穗、镇远、铜仁、江口、万山、松桃等县和重庆酉阳部分地方。这些地方与四川、湖广相邻,地处要冲,自元代以来,为湖广通往云南的驿道干线所经,有水陆通往四川、湖广,又是川盐入黔孔道之一,流寓以四川、陕西、湖广、江西为多,经济较为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军事战略价值。
至此,思南、思州田氏宣慰司为贵州四大土司中的两大土司,思南、思州(今岑巩)分别成为黔东北和黔东的两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改土归流的直接发生地,其辖大片土地也为贵州建省奠定了地域基础 。
田氏土司自战国至汉至周,均是黔中地或思州之地的一大望族。
从《太平御览》的记载知:“涪陵蛮时,有冉氏,何氏、田氏。聚落最盛,大者万户,小者千户太和十七年(493),蛮帅田益宗率部曲四千户内附。”面对蛮夷地,土地之宽广,人烟稀少的黔中,能拥有四千户的民众,确实不易,这足以说明田氏系望族,拥有很大一片疆域。
北周保定四年(564),涪陵蛮帅田思鹤以地内附周,建德三年(574)改奉州为黔州。”
《沿河县志》载:“随文帝开皇二年(582),田宗显为黔中刺史。”
又根据民国《沿河县志》引《田氏宗谱》载:“随文帝开皇二年(582),黔中夷苗屡叛,大臣苏威保奏(田)宗显为黔中刺史,同子惟康赴任年余,黔中大治,文帝诰封为国公节度使之职。旋陕西天鹅山白莲教金头和尚为乱,调宗显往征,兵至天鹅山与贼战,贼败奔四川、成都。宗显追至,贼复败走渝城朝天门,潜往小河,追及复战,贼又败。兵至漆地安营,访贼至石马,问往民何地,民以石马即庸州答之,宗显详观地形,山环水抱,下居焉。迨贼授首,奉命镇管黔中思州十八堡,沿治四十八渡。旋加封为宣慰荣禄节度使金龙护国公,子孙世袭宣慰职,军民两管。”
依据《元史》、《明史》、《贵州通志》、《思州府志》、《思南府志》、《镇远府志》、《沿河县志》、《铜仁市志》、《岑巩县志》、《田氏雁门堂记》等史料记载:
元至正二十五年七月初七(1365年7月27日),授思州军民宣抚使兼湖广行省左丞,以武功靖乱,加朝烈大夫,管古州八万军民事的田仁厚,派遣都事林宪、万户张思泉首先纳款,随即将田氏世守的二府、十县、三十四州(长官司)地方图册献纳明朝朱元璋。
贵州土司四大家族
本文2023-10-14 23:23:5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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