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政府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对医药古典书籍进行系统的校勘和整理?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4浏览:3收藏

宋政府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对医药古典书籍进行系统的校勘和整理?,第1张

开宝四年(971年),皇帝发布“访医术优长者诏”以集中著名医学家;太平兴国六年(981)发布“访求医书诏”,大量“购求医书”,并明确规定凡献书在200卷以上者,均给奖励;公元1026年,宋政府又下令全国,再次征集医药书籍,并令医学家、目录学家于国家图书馆内予以整理。《宋史·艺文志》等所收载的医药卫生保健书目达590部,3327卷之多。这些措施使国家藏书在多年战乱之后,又达到了更加丰富的水平。为了能使如此众多的医药书籍更多地为宋代的医药卫生事业服务,他们召集知名医学家在全面整理编目的基础上,于公元1057年由政府正式下令在京城设立了“校正医书局”,这是我国医学发展史上的创举。

古书校勘所使用的资料来源有他书的引文、本书的异本、石刻文、古书注引文、抄本。

1、指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核对,以考订其文字的异同和正误真伪。

唐白居易《策林二·大官乏人》:“秘著之官,不独以校勘之用取之。”宋欧阳修《书后》:“予在馆中校勘羣书,见有八十馀篇,然多错乱重复。”胡适《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他料定读小说的人决不会费大工夫用各种本子细细校勘。”

2、犹核实。比较核对。

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定谥》:“太常博士掌谥,职事三品以上薨者,故吏录行状,申尚书省考功校勘,下太常博士拟议讫,申省,省司议定,然后闻奏。”《元典章·刑部二·狱具》:“照得先为校勘笞杖,具呈都省照详,遍行合属依例施行去讫。”

3、宋代校订宫中藏书的官名。

《宋史·欧阳修传》:“ 脩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为馆阁校勘。”

校勘原则:

校勘的原则,即目的有三项:一日存真,二日校异,三日订讹。存真又分二种,一为求古本之真,二为求事实之真。求古本之真,多为藏书家所为。他们得到了一个善本,就要把它跟通行本对校,把文字异同,以及书的行款、版式、宁圆差异、纸质,甚至旧本中的圈点。

收藏图章等都要一一记录下来。求事实之真,就是“断其立说之是非”,即对原著的史实错误订误。校异,只是罗列众本并同,校者不作是非判断。订讹,是最上乘的校勘,要明其致讹原因,用正本或理校订正讹误。

古籍校勘发现的问题记录方法为:

1、文本标注:通过添加标识符或者码洋方式,将校勘问题直接标注在古籍文本中。

2、校勘表:将校勘问题整理成表格,列出古籍的相关信息。

3、校勘笔记:在校勘过程中,研究人员应该记录下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便于自己日后的研究或者其他人进行参考。

4、数字化数据库:如果研究人员有条件,可以将校勘记录整理成数字化数据库,方便进行搜索和查询。

宋政府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对医药古典书籍进行系统的校勘和整理?

开宝四年(971年),皇帝发布“访医术优长者诏”以集中著名医学家;太平兴国六年(981)发布“访求医书诏”,大量“购求医书”,并明确规定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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