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的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文化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文化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打造文化扬州、建设文化大市为中心,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艺术创作、加强文物保护、推进产业发展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稳步发展。
——艺术创作获得丰收。重点创排公演了扬剧《史可法》、《柔福公主》,与央视戏剧频道合作拍摄了戏曲片扬剧《女县令》,扬州评话《挺进苏北》、《扬州小巷》在央视《曲苑杂谈》栏目播出;创作、出版了长篇评话《陈毅》(10回本),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市木偶剧团新创的木偶剧《三个和尚新传》在“金狮奖”全国第二届木偶皮影艺术大赛获金奖,《扇韵》、《天女散花》分别获银奖、铜奖。创排了校园音乐剧《夕歌》,市文化艺术学校排演的群舞《荷塘语丝》在第七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获铜奖;全市共有6幅美术作品入选第十届全国美展,漆画《中国红》、年画《春暖万家》获铜奖;全市各专业剧(院)团在中国曹禺奖小品赛、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活动中,获国家级奖项16个、省级奖项60个。
——文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青年扬剧演员李政成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曲艺表演艺术家惠兆龙获得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市文化系统现有在职高级职称人员108人、中级职称人员185人。
——文化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建成了一批标志性、基础性、群众性文化设施。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扬州市博物馆新馆(“双博”馆)建成开放,江都市博物馆、仪征市博物馆、高邮市博物馆、宝应县博物馆等4个县(市)博物馆先后建成开放;扬州市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一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38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通过省厅验收并正式挂牌投入使用;仪征市少儿图书馆等4个图书馆和宝应县、邗江区文化馆新馆建成开放;高邮市邮都文化广场、仪征市文化馆动工兴建;“十五”期间,扬州市图书馆、邗江区图书馆等4家被评为国家一、二级图书馆,江都市图书馆被评为省文明图书馆;扬州市文化馆通过了国家三级馆的检查验收。
——群众文化活动多姿多彩。举办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群众文艺新作调演等大型群众性文艺活动,承办了农民艺术节、社区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多次组织送文艺下乡、进社区活动,营造了城乡的文化氛围,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各县(市、区)文化活动有特色、有创新,群众参与性强。高邮的中国邮文化节、仪征的 “月月喜相逢”广场文化活动、江都的龙川艺术节、宝应的“九九艳阳天”文艺巡演、荷藕艺术节,广陵区的扬州清曲研究等展示了本地区文化形象;江都市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市;仪征市、广陵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群众文化先进市(区)、维扬区城北乡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省民间艺术之乡;江都市丁伙镇、市文化馆京剧票友联谊会、汪琴家庭等6家分别被省文化厅评为特色文化之乡、特色文化团队和特色文化家庭。群众文艺创作日趋活跃,新创作品千余个,有12件作品获全国大奖,100多件分获省级大奖。少儿文学《石头剪刀布》、论文《论农村孩子的第二课堂——儿童文化园》等作品获全国“蒲公英奖”;扬州评话《整容趣事》等获全国“群星奖”;《渔鼓声声》等一批优秀作品分别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省“五星工程”奖、省音舞节和省民间艺术节等重大赛事金奖。
——文物保护得到加强。对市区各级、各类文保单位的保护与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进行了重新确认,并落实了相关保护责任。参与了《扬州老城区控制性详规大纲》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制定了一批文保单位的维修方案;普哈丁墓园、龙虬庄遗址被列入国务院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采取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方法,启动了博物馆城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果。汪氏小苑、吴道台宅第、个园住宅、准提寺等一批建筑得到了维修保护与合理利用。配合城镇建设、古城改造和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考古和发掘工作,发掘遗址面积10000平方米、古墓葬600余座,出土文物4000余件;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盗墓等文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文化市场繁荣规范。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大监管力度,文化市场繁荣规范。文化市场结构合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全市共有综合性娱乐场所12家,歌舞厅296家,电子游戏室329家,保龄球馆9家,音像制品零售点257家,音像批发单位8家,音像制品出租点374家,网吧503家。全市从事娱乐业人员约有2万余人,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已经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
——新闻出版业健康发展。“十五”期间,新闻出版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市新闻出版业有出版社1家、报社5家、期刊社16家(文学性期刊1家、科技类期刊15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1种、只读类光盘生产企业1家、出版物发行企业648家(二级批发单位10家、试办综合性市场1家)、印刷企业495家(出版物印刷企业12家、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7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159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317家),经济总量达20亿元,初步形成了以古籍出版、印装和现代高科技光盘生产为特色的门类齐全、开放统一的新闻出版产业格局。加强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建设,仪征、宝应、高邮、江都、邗江在文化局增挂了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加强了新闻出版市场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促进了新闻出版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产业逐步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文化产业体系,媒体传播、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文娱演艺、文博会展等已成为扬州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群。“十五”期间,全市文化部门直属产业机构456个,从业人员3111人,从业范围包括艺术、文物、**、出版、网络、群众文化、艺术教育等。建成社会文化娱乐机构2100个,从业人员约2万人,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文化产业结构。
——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举办了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中韩崔致远学术研讨会、扬州八怪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扬州木偶团、歌舞团赴拉美、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访问演出。我市学者与境外学者的访问交流活动增加,接待了日本、德国、瑞典、韩国、朝鲜、香港等多个国家地区的艺术团体来扬州演出,丰富了扬州的文化生活,提升了扬州的国际知名度。
——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启动市直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4家经营性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二、“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发展基本形势预测
“十五”期间是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跃上了新台阶,为“十一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关键期,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文化投入的比例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和消费将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能力、文化产业的规模和竞争力都必须有效提升。文化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扬州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十五”期间,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全市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近年来最高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向全面小康迈进。随着人民群众收入的增长,消费结构将会有较大改变,精神消费需求会迅速增长,广大群众对文化的需求将越来越多,这对我市文化发展将起到较大的引导、推动和支撑作用。
2、文化的发展更加受到重视和关注。“十一五”期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文化发展作为社会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会更加受到重视。中央、国务院就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保护文化遗产先后发出了三个文件,体现了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文化大省建设制订规划、出台政策、投入巨资。市委、市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文化的发展带动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文化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十五”期间就提出了打造文化扬州、建设文化大市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建设文化博览城、打造博物馆之都的任务,并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实施,这些都对文化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3、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是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作了全面分析,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部署了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的改革,对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宏观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必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文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将继续推进,文化产业政策将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将进一步健全,文化发展环境将更加优化。
4、文化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将带来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竞争。文化市场、文化资源、文化阵地的争夺将在更大范围内展开和更加激烈。这些要求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文化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和流通,推动扬州文化走向世界。
三、“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文化创新力,扩大文化影响力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和“建设更加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扬州”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文化大市和文化强市建设。坚持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跃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充分认识文化在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扶持健康向上的主流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衔接的原则。继承弘扬优秀的民族和地方文化传统,充分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和借鉴优秀的外来文化成果,建设富有时代精神、地方特色的新时期的扬州文化,实现古代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
——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认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明确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努力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
四、总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实施精品带动战略、人才兴文战略、公共文化推进战略、产业突破战略、文化创新战略,努力把扬州建设成为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大市。做到文化体制基本理顺,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形成规模、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基本齐全、文化人才结构优化、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全省上游,苏中第一。
——文化事业进一步提升水平,文化竞争力显著增强。文艺精品力作明显增加,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文化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活动创出特色、创出品牌,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显著增强。
——充满活力的文化新体制和新机制初步形成。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新的运行机制显现活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有突破性进展,文化创新不断推进,初步走出一条具有扬州特色的文化发展之路。
——覆盖城乡、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努力建立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核心,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文化产业规模扩大,效益增长。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作导向,加快科技创新力度,以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为新的增长点,建成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生产、服务、销售网络体系。特色产业规模壮大,文化产业门类较全,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文化产业在全市GDP中所占比重逐年增长。
——文化市场繁荣活跃,开放有序。积极引进外资、民资,坚持放开搞活,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市场中介组织活跃,市场管理法制化,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人均文化消费水平居全省中上游。
——文物保护良性循环,城市文化形象进一步提升。各类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保单位保护责任落实,保护完好率在95%以上,有效利用率达60%,其中半数以上可对市民开放。古城风貌风情得以延续,名城建设良性发展,城市魅力不断彰显,城市文化形象进一步提升。
——文化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对外文化交流丰富活跃,推出一批扬州文化艺术产品走向世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对文化的投入不断加大,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培养出一批出类拔萃、德艺双馨的文艺专门人才,形成一批懂市场、会经营的文化经纪人队伍和能干事、会干事的文化管理人才队伍。全社会关心、重视文化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文化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五、主要任务
(一)努力繁荣艺术创作
1、艺术创作。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国家和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创作一批扬州地方戏剧、曲艺、歌舞、木偶等优秀剧目。“十一五”期间,新创作2台大型扬剧、1-2台校园音乐剧、创作1台木偶剧、整理1-2台传统剧目;扬州曲艺力争创作5个中篇、10个短篇评话和弹词开篇,将长篇评话《一代儒将——陈毅》搬上书台;结合“三州”(扬州、徐放、苏州)中国画联展,创作一批有影响的国画新作;创作一台具有扬州地方特色的大型歌舞和一批音乐、舞蹈等艺术作品。
2、艺术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编、导、演、舞、美优秀人才。“十一五”期间,引进10-12名拔尖艺术人才;加强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建设,办好中国舞示范专业,培养500-600名具有中等艺术表演水平的舞蹈演员;培养一批扬剧、曲艺、木偶等地方传统艺术表演人才;着力培养各艺术门类的****,使一批艺术人才在国内外重要赛事中脱颖而出。
3、加强地方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制定具有扬州地方特色的文化理论研究规划及课题,编辑、出版一批唱集、理论文章及学术专著;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对扬剧、扬州评话、扬州清曲等传统艺术进行挖掘整理,编辑出版《扬州艺术丛书》,修订、续编《扬州文化志》;建立“艺术人才库”。对有杰出成就的老艺人、著名演员的艺术成果进行编辑整理。
(二)大力发展群众文化
1、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强乡镇文化阵地建设,解决无房文化站,开展乡镇文化站达标建设。组织乡镇文化站干部培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素质。继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双服务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办好三年一次的全市少儿艺术节、老年艺术节和群众文艺新作调演;协助市委宣传部办好两年一次的社区艺术节和农民艺术节;开展全民读书月、“一地一品”特色文化建设活动。
3、繁荣群众文艺创作。鼓励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力争在全国“群星奖”、省“五星工程奖”等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4、加强基础建设。建成扬州文化艺术中心,使市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建立和完善基层文化工作网络,引进一批文化馆、图书馆的复合型文化管理人才;强化小区群众文化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完成普查、建档工作,普及试点经验,建立市级保护名录。积极申报全国、省级重点保护项目,做好重点项目的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关保护政策和措施。开展“三百”工程,即建成一百个业余文化团队、组织一百场群众文艺演出和一百次送文化下乡活动。
5、积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活动。“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全部达到省先进标准,两个县(市、区)创建成全国先进;推进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社区公益文化活动用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人均 004平方米;
6、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社会服务职能和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扬州市图书馆基本建成数字化图书馆,市、县、乡三级公共图书馆和大专院校图书馆藏书量达到人均07册,达320万册,各县(市)建成独立的少儿图书馆,图书利用率大幅度提高,持证读者占全市人口的1%。
(三)培育发展文化市场
1、音像市场。继续打击违法音像制品,使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十一五”期末,正版音像制品占有率达95%以上,同时优化经营结构,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音像业,把全市音像市场经营状态从依附、游击状态和家庭式、作坊式向专营化、超市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2、演出市场。大力发展民间艺术团体、演艺场所,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十一五”期间,争取发展民间艺术团体30-50个,对有色情、内容低下的演出加大打击力度,对内容健康的演出放开、放活,进一步建立公开、公正的演出市场竞争机制。
3、娱乐市场。做到繁荣、健康、有序,鼓励发展大众化娱乐形式和场所,引导高档娱乐场所调整经营策略,面向多层次消费群体,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并向自助化、超市化、综合型娱乐方向发展。
4、网络市场。继续控制总量,规范经营,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利用市场手段进行资源整合,使零散的“网吧”经营企业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总量压减10%,机台数扩张250%。
(四)壮大规范新闻出版业
1、出版业。以广陵书社为重点发展图书出版业,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选题策划,加强内部管理,多出书、出好书,创造一流品牌。加强对传统雕版技艺的传承和保护,制定优惠政策,培养专业人才。报刊出版业认真贯彻中央报刊治理工作精神,在加强新闻出版管理的同时,推进组建《扬州日报》报业集团,做大做强《扬州日报》,办好《扬州大学学报》等重点刊物。
2、出版物发行业。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图书、报刊发行网络,“十一五”期间,全市图书发行网点保有量控制在700家左右;发展大型书城2座,发展乡镇发行网点100家左右;优先发展新华书店、专业书店、连锁书店。
3、印刷复制业。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在培养规模企业和提高科技含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出版物印刷业,大力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发展出版物印刷企业5-6家,总数控制在30家以内。新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业100家左右,行业年增长率力争达到12%,至2010年该类企业达到260家。光盘复制业扩大生产规模,生产线增加3-5条,产值实现翻番,力争达到15亿元。
4、扫黄打非。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依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收缴非法出版物,净化出版物市场。
5、版权业。强化社会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鼓励、引导建立版权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版权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五)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
1、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积极申报全国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已公布的文保单位“四有”档案工作;公布1-2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控制单位。
2、加强扬州城遗址保护。积极配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扬州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编制《扬州城遗址保护规划》,完成扬州城遗址新一轮国保档案编制工作,增设文物保护标志牌,配合城市建设,做好遗址的考古、科研工作,保护、展示重要遗迹。
3、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与管理。重点维修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加快吴道台宅第三期工程、重宁寺、匏庐、汪姓盐商住宅、小盘谷、阮家祠堂及故居、铁佛寺的维修;加强文物资源整合力度,对维修好的古建筑积极创造条件,作为文物旅游景点对社会开放。利用天宁寺建设文化博览馆,利用天宁寺库房,建设广陵琴派史料陈列馆等,使扬州的古代文化在现代文明进程中充分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
4、开展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和展示。配合瘦西湖新区建设、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和城市基本建设,做好地下文物的勘探、调查和抢救性发掘工作;对已发掘的地下文物遗址进行整理和恢复展示,配合做好唐、宋城、北门、南门等遗址展示工程。
5、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程。配合做好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编制实施《扬州博物城建设专项规划》;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加强运河文化带的保护和建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岩画及其附属物;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及其附属物;
(三)历史上形成和遗存的具有一定宗教和社会影响的宗教器具、崇拜物;
(四)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生产生活方式的代表性实物;
(五)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籍、古旧图书、经卷等;
(六)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及古人类化石,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第三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域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岩画属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和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出土的文物;
(二)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自治区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第四条 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具有纪念性的建筑物、古建筑、祖传文物及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文物所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五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和宗教活动等应当遵守文物工作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建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第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第八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九)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第二章 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第九条 自治区各地区应当健全文物保护机构。在文物相对集中或者有重要文物的县(市)应当设立文物保护机构。
在文物相对集中或者有重要文物的乡(镇),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文物保护专(兼)职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自治区、市(地)、县(市)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建设、民族宗教、海关、工商、旅游等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维护文物保护管理秩序。第十二条 各级文物、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应当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文物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处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内部应设置安全保卫组织,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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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是什么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
来源: 中国科技信息
困境重重 中医不“中”
中医药的伟大历史作用和重要现实意义不容否认,西医的科学性和普效性已成公认,两者各具比较优势。正因如此,中国 提出了“中西医并重”和中西医“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方针,并将“发展传统医药”写入了《宪法》。但长期以来, 的方针和宪法精神并未得到很好贯彻。在具体的法律政策、行政管理、国家投资、科研发展和医疗实践等各个方面,普遍重西医轻中医,中医地位不断下降,发展面临困境。最大困境是,中医日益西医化,日益不姓“中”了。这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中医后继乏人。据统计,全国中医医生1949年276万人,到2002年还是27万余人,53年没有增长;同期西医医生为87万和157万人,增长17倍;现全国共有医务工作人员520万人,中医药工作人员约50万人,不足1/10。尤其可怕的是,许多中医基本上不会用中医思路看病,只会看化验单。中医后继乏人。
2.中医教育日益衰退。近些年中医教育严重西医化。语言上,外语要求不低,中文要求不高,古汉语训练缺乏,许多学生基本不看、也看不懂中医古籍;课程安排上,中西医课时几乎相等;西医理论学习要求不低,中医理论训练严重不足,甚至《黄帝内经》等经典也不研读;技能培养上,西医实验不少,中医望闻问切等训练不多。毕业后,学生普遍不会用中医思维看病,多半转行西医,或名行中医实以西医为主。上研究生深造者,大都不是在中医理论及临床上提高,而是遵循西医教育方法,要求硕士做到细胞水平、博士做到分子水平才能毕业。不少中医硕士、博士不会用中医理论与技能临床看病,难以称为真正中医。
3.否定师徒传承。师徒传承是我国中医人才培养的传统方式,几千年来造就了一批批中医大夫。中医的精髓和技能往往“只可心授、不可言传”,故自古师徒如父子,自当尽心传授。但现行医疗制度,基本否定师徒传承,使其无立足之地。纯正中医后继乏人,这已成中医发展的极严重问题。现在,解放前留下来的全国著名老中医已所剩无几,均已达耄耋之年;50年代主要按传统方式培养的国内知名中医已为数不多,均已年逾古稀;其后主要按西医式教育培养的中医,在真正中医上有成就者甚少。据统计,全国名老中医目前已不足300人。基本能用中医思路看病的中医不过几万名。
我国不少师徒传承的民间中医,水平高、收费低、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但大都得不到正式承认。现行执业中医师考试制度要求考西医知识,民间医生大都因西医知识不足过不了考试关。现行行医执照制也限制正常民间行医,民间医生多因无法领到执照不能公开行医,若行医即属非法。现行医疗执法监督制度阻碍正常民间行医,民间行医出了哪怕是正常的事故,因无行医执照,若被提起诉讼,必受法律制裁。医疗制度的这些限制,迫使许多真正的民间医生只得地下行医、“非法”行医。但老百姓对民间中医的需求巨大,于是,三教九流混迹其中,良莠不齐,民间中医市场十分混乱。
4.中医院变成二流西医院,中医已无真正的临床基地。目前全国有2800多家等级中医院,但没有一家是真正的传统中医医院,几乎都是中西医“结合”医院。查病,主要西医仪器来检测与化验;断病,主要化验单数据来判定;处方,主要按西医思维与理论来开方治病;抓药,则是中药西药并用、中药西药为主互见;验效,主要西医仪器来检验治疗效果。据统计,2001年全国等级中医医院的药品收入中,中药只占40%,西药则占60%,甚至是三七开。可以说,目前多数中医院已经不姓“中”了,已不具真正中医临床基地性质了。其原因,一方面,60年代后期以来培养的多数中医已不大会望闻问切和辨证论治了,必须像西医一样借助仪器化验辨病。另一方面,医院为了生存,大量购买西药与医疗设备。西药进出价差大,检测化验收费高,医生创收、医院盈利、医院评等级均要它。中医药虽然简便廉验,若它收费,医院难以存活,医生只有受穷。
5.以西医标准评判中医,贬低甚至否认中医成果。中西医本是两个不同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各自有一套临床方法与评判标准,两者基本无法兼容。但在现行医疗理念与制度下,中医的诊病、治病与验效,新中药的开发、评审与推广,基本采用西医标准来判定。贬低甚至根本就不承认中医临床“实践标准”,中医疗效和科研成果必须经西医或按西医方法认可,这在医学界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
早的如1956年石家庄用中医治疗乙脑,疗效奇佳,且无后遗症,但卫生部不予承认。著名中医大夫蒲辅周一人成功治疗乙脑167人,卫生部门却以其使用了98组中药处方,不具统计学意义,不承认其疗效。近的如去年广州采用中医药治疗SARS,效果显著,但开始一段时间得不到承认。中医认为SARS是一种瘟病,有法对治,但要经过多方呼吁后才让介入治疗。西医认为SARS是全新疾病,无治疗先例,无可药物,但西医一开始就可全面进入治疗过程。一些对温病确有疗效的中医药方剂,必须经过白鼠实验证明能够“杀死”SARS病毒才允许进入临床。西医明知抗生素等西药既杀不死SARS病毒且副作用极大,却无须讨论即可大剂量试验。
6.片面理解中药现代化。从中药现代化多年实践来看,基本思路是按西医科研途径,主要采取数量化、客观化办法,通过动物实验与数据统计,搞清中药的化学成分,提取有效物质,制成类似西药的专治“某种病”的“新型中药”。采用这种方法,若是借以从中药中开发出新西药,无可非议;但若将其作为中药现代化的主要甚至唯一途径,其结果不是中药现代化,而是中药的西药化。
如被称为中药现代化 “王牌”成果的“青蒿素”,虽提取自中药青蒿,但提取出的“青蒿素”已不具备中药的药性,不能参与中药处方的配伍,已不再是中药,属西药范畴。又如,1992年比利时一诊所开出减肥“中药”“苗条丸”,患者服用一年多,一半人出现严重肾病,经研究发现是药中所含马兜铃酸成分所致。这被西方舆论大肆宣扬为所谓中药“马兜铃酸肾病”事件,使中药形象大为受损。其实,这是中药成分化并将中药当作保健食品长期食用的结果,它恰恰违背了中医辨证论治的根本要求。
按照目前中药现代化的片面做法,根本不可能开发出像六味地黄丸那样的名方成药来。六味地黄丸并非专为治疗某一种疾病而设,可治之病达400多种,但须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针对肾阴虚证型辨证施治才有效。中药现代化走简单模仿西药研制道路,导致中药研究日益脱离自身理体系,使中药科研走向异化。其结果,中药不仅赶不上西药,而且将重蹈日本“废医存药”覆辙。日本已废除中医,中药由西医视病使用,疗效普遍很差。
妄自菲薄 制约发展
中医药陷入困境,既有观念问题,也有制度问题,还有中医自身问题。根本问题是怀疑中医药的科学性。
1.民族虚无主义导致人们普遍轻视中医。西医随枪炮进入中国后,不少国人以民族虚无主义态度对待中医文化,贬低、怀疑甚至否定中医。清末维新运动时,就有人开始否定中医。 曾两次要消灭中医。解放后,中央卫生部王斌等提出,中医是封建医,应随封建社会的消灭而消灭。 对此进行了批评,撤了两位副部长的职,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尽管国内再无人敢公开否定中医,但50多年来,中医始终处于被质疑、被验证、被改造的境地。一些怀疑中医的权威人士,总是借“中西医结合”、“中医药科学化现代化”之名,试图将中医“提高”到西医水平。
对东方文化颇有研究的德国慕尼黑大学东亚系波克特教授早在80年代就指出:“中医药在中国至今没有受到文化上的虔诚对待,没有确定其科学传统地位而进行认识论的研究和合理的科学探讨,没有从对人类的福利出发给予人道主义的关注,所受到的是教条式的轻视和文化摧残。这样做的不是外人,而是中国的医务人员。他们不承认在中国本土上的宝藏,为了追求时髦,用西方的术语胡乱消灭和模糊中医的信息”。
2.两法一条例阻碍中医药发展。“发展传统医学”虽然被庄严地写进宪法,但在一些具体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制度上,实际上一直在歧视、歪曲和限制中医药。
《执业医师法》规定,须有4年以上医学院校学历方能参加资格考试,且考试内容近一半是西医知识。导致学徒出身、未受过正规西医教育的民间中医拿不到行医资格。临床自制丸散膏丹是中医师的一项基本技能,民间秘方均是自制药,但《药品管理法》严格限制使用自制配药,否则,将以非法制售药物之名受到制裁。正在起草的医疗机构制剂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但“中药制剂一般不得调剂使用”。《中医药管理条例》也在诸多方面限制了中医药发展。
3.中医药界的自身问题。突出的是中医药界在许多方面丢失传统、自贬身价、屈就西医。
一是中医传统文化继承严重不足。中医药理论博大精深,发展中医药首先是要学习与继承,否则就成无源之水。但几十年来,不仅业外人士轻视中医文化,中医界自身也不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的学习与掌握。除极少数知名中医有较厚实的中医文化功底外,大多数中医的中医文化基础严重不足。
二是中医研究被动模仿西医模式。在中医界,不少人用西医理论来修正中医理论,以为这就是创新;用植物化学方法研究中药,以为就是中药现代化;用西医理化统计指标来衡量中医临床效果,以为就是规范化。正因如此,我国中医重大理论与药方研究没有多大进展。
三是中医医院严重西化。我国中医院基本上全是中西医“结合”医院。从看病诊断、处方用药、住院治疗到疗效检验,都是以西医为主。
最后,中医个性化治疗虽然代表着未来医学方向,但与占领市场份额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经济要求不相符合。受现实利益驱使,人们往往看重西医,看轻中医。
尊重国情 谋求振兴
充分保障13亿人民生命健康,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也是一个最基本目标。但我国85%的人口(90%以上的农民、50%左右的城镇居民)无缘享受国家公共卫生保障。目标与现实的差距非常之大。解决的途径,或学习西方,继续在中国建立西式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但实践表明,此路难以持续走下去,只有从中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比较优势,逐步建立起真正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这才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1.中国根本不可能走西方医疗保障模式道路。西方医学成就之伟大不言而喻,但西医费用之昂贵也有目共睹。西医越现代化,投资就越大,收费就越高, 和百姓就越难承受。10多年来,发达国家卫生保健体系普遍发生了支付危机。80年代以来,美国医疗费用逐年大幅上升。2000年医疗卫生支出总额达13万亿美元,占GDP的13%,占全球医疗卫生支出总额的43%。即使如此,美国仍有15%人口享受不到基本医疗卫生保障。若无 补贴,美国多数医疗保险公司无法承担迅速上涨的医疗费用,只有关门。
不仅如此,美国虽然拥有世界最发达的医学和最健全的医疗体系,却根本无法解决西医的两个重大局限。一是高误诊率、西药滥用、西药毒副作用和耐药性问题。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估计,美国50%以上的抗生素使用不当,正在导致严重的公众健康危机。美国每年有100万住院病人因药物不良反应而受害,其中18万人死亡,是车祸死亡人数的4倍。二是西医解决不了慢性病、老年病及大量疑难杂症,而这些病症占人类疾病的70%。面对现实,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方面着手改革现行卫生保障体系,以降低成本,扩大公民受益范围。另一方面,重新审视西医发展方向,逐步用生物-社会-心理医学模式替代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在这种背景下,过去被否认和禁止的针灸、中医等传统医学方法,开始得到承认和重视,被逐步纳入西方各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我国若继续走西医为主道路,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没有能力支付日益增大的医疗卫生成本。我国卫生费用既不可能达到美国13万亿美元的水平(超过我国2001年的GDP总额),也不可能达其占GDP的13%水平(这需要125万亿元人民币,2001年实际为5150亿元,占GDP的53%,相差约60%)。更严重的是,中国卫生总费用中 支出的比例不到40%,是世界最低国家之一,而发达国家是70%以上,发展中国家也达60%。再有,中国医疗价格上涨之快十分惊人,已成为严重社会问题。据统计,90年代我国综合医院门诊病医疗费用每年递增20%,住院病人住院费用每年递增17%以上,成倍地高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由国情国力决定,我国不应也根本不可能采用西方医疗卫生保障模式。
同时,西医的局限在中国也有同样表现,许多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据统计,1999年我国西医临床诊断误诊率达278%,其中恶性肿瘤误诊率40%以上。我国抗生素占西药消费总量的31%,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高达80%,世界平均为30%。
2.中医药学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几千年来,中医药发展形成了一套现实与超前兼具、普济与深入兼备、以“简便廉验”为特点的医疗卫生办法与经验,且中医代表了未来医学发展方向。只要认真加以学习、继承和发展,完全可以在当今社会发扬光大,真正与西医并驾齐驱。
中医在防大疫上作用巨大。从始于战国成于西汉的《黄帝内经》,到东汉张仲景的《伤寒论》,再到明清吴又可、叶天士的温病说,中医制服了一次次瘟疫,挽救了无数人生命。近几十年,中医药对一些重大传染病的防治作用也十分显著。1956年石家庄流行乙型脑炎,师仲景法用白虎汤,疗效超过世界水平;1958年广州流行乙型脑炎,邓铁涛教授当年参与救治,统计中医之疗效达90%,且无后遗症。1990年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对1988年上海以中医药为主治疗乙肝重叠甲肝与1983-1988年美国本土以西医药治疗同类疾病的死亡率进行了统计对比,中美死亡率比例为1∶234。抗击SARS,中医药作用得到了国内外医学界的高度评价。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方面也已开始发挥作用。
正是中医的比较优势,使得相当大部分中国人仍然钟情于中医。尽管中医机构和力量远小于西医,但我国每年中医门诊量仍占全国医院门诊总量的1/4,民间诊所更高达63%。
3.中国需要建立适合国情的新型医疗卫生保障体系。70年代,我国以世界1%的卫生费用使公共卫生体系的人口覆盖率达85%,创造了发展中国家的奇迹,受到了世界高度赞扬。一个基本原因是,中医药学和中医为主、中西医并举的农村合作医疗发挥了重大作用。
20多年来,中国医疗事业、主要是西医取得了空前发展,但受惠者主要是城镇中享受公费医疗保障的2亿多居民。在普遍卫生服务和人均卫生经费支出上,中国与世界的差距明显拉大了。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卫生保障公平性进行了评价,中国被排在倒数第4位,为世界最不公平国家之一。世界银行统计,2000年中国人均卫生经费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0,排在最落后国家之列。中国卫生总费用中, 与个人负担比例是394∶606,世界平均是618∶382,最不发达国家是593∶407。为此,中国受到了国际强烈批评。
中国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重新思索医学事业发展战略,建立中国特色的新型医疗卫生保健体系。这个体系必须是普遍服务的,真正将全体中国人民作为服务对象;必须是公平公正的,真正让大多数人都能享受最基本医疗服务;必须是价格合理的,真正让大多数人都能支付得起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必须是方便有效的,真正让大多数人能享受到方便与快捷、效率与效果兼具的基本医疗服务;必须是预防为主的,真正把“修养身心”和“治未病”放在首要位置;必须是可持续发展的,真正能够适应经济发展、 财力、居民收入的未来变化趋势。
中国特色新型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应采取的基本框架是:以预防为主,城市中西医并重,农村中医为主、中西医并行。就是说,通过国家投入和政策扶持,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逐步使中医在城市能够与西医真正并驾齐驱,在农村则要发挥主体作用。只有这样的体系框架,才可能实现疾病控制“重点下移战略”(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和“重点前移战略”(疾病预防和早期治疗)要求,才能够全面提升中国人民健康水平,实现“2020人人健康”的目标。要建立这样的新型体系,必须全面振兴中医药。
4、实施六大工程,全面振兴中医药。重建中医药重大战略地位,以“预防为主,城市中西医并重,农村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并行”为基本框架,是建立中国特色新型医疗卫生保健体系的最佳选择。因此,全面振兴中医药,应当实施六大振兴工程。
中医药人才工程:解决中医药人才问题,最根本办法是真正按中医药自身规律特点培养人才。必须办真正的中医药院校。招生考试,应有严格的古汉语等传统文化知识要求;课程设置,以中医理论和经典为主;临床培训,以望闻问切技能的掌握为主;研究生深造,当以深研中医经典名著,继承和熟练掌握某方面中医传统技能为主。只有如此,学生毕业时,才具有真正的中医思维,掌握真正的中医技能,成为真正的中医师。
此外,承认师徒传承培养方式。使有真本事的民间中医公开化、正常化、合法化。同时,必须改革中医药教育体制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中医药师资格审查制度,增加财政对中医药教育的投入,为造就千百万中医药人才创造体制和物质条件。
中医药科研工程:中医药科研必须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进行,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主要遵循西医思路和方法进行中医药科研的做法。要重新确立中医药现代化战略方向。中医药学是集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于一身的综合性知识体系,非单纯的医学。中医药现代化的方向不应再遵循西医科研路线,而是要在继承传统中医药基本理论、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现代科学成果,加以完善和发展,建立真正独立的中医辨证论治体系和科研体系。
此外,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开发新中药。在总结普效性中药配方的基础上开发新中成药。把以化学生物方法为主的草药成分研究列入西药范畴。要建立中药系列标准规范,使之逐步成为中药国际标准。同时,建立独立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真正的中医科研与临床基地。
中药产业发展工程:近年来世界草药市场销售额年均增长10―20%。我国中药产业也发展迅速,正在成为一大新兴产业。
一要发展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二要扶持中成药生产。三是拓展中医药国际市场,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重树我中药大国声威。
乡村中医药工程:一要像过去培养赤脚医生一样,为农村大量培养初级中级中医药人才。二要在规范的基础上鼓励在农村开办中医诊所。三要在政策上扶持乡镇卫生院,逐步提高其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四要组织中医讲师团,到农村普及以中医药为主的初级医学知识。五要建立一项制度,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大中型医院和医疗科研机构工作之前,必须先到农村服务一年。
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中医药从基本思维、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到临床实践等各个主要方面,均与西医有很大差别,其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也与西医药明显不同。长期以来中医日益西医化,一个基本原因就是实行中西医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并基本按西医管理方式来管理中医。这种体制必须改革。改革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充分尊重中医药发展客观规律,完全按中医药自身特点确立行政管理方式和体制;改革的主要途径是,将中医药行政管理独立出来,从上到下建立自成系统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
同时,要增加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经费投入。既要提高国家卫生行政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更要提高中医药行政事业经费在整个卫生行政事业经费中的比例。否则难以体现中西医并重的宪法精神。这是真正振兴中医药事业的条件保障。
中医药政策法规保障工程:政策法规往往决定一个产业或学科的存亡。日本明治维新后从法律上否定了中医,时至今日,日本已没有中医。这是个大教训。我国虽将“发展传统医药”列入《宪法》,但要在具体的法律政策和行政管理上落实宪法,还须下大功夫。
一要组织中医药专家和法律、经济及行政管理专家,对涉及中医药的所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进行重新审视和研究,凡有碍中医药正常发展之规定,或是修订,或是废止。二要加快中医药立法步伐,尽快制定中医药法。三要研究制定保护特种中医药的专门政策法规,像保护珍贵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一样,保护中医药典籍、传统配方验方、中医秘术秘方和新中医药成果。四要在医疗卫生新法律政策制定中,在贯彻中西医地位平等、一视同仁原则的同时,在一些方面应体现对中医药的鼓励和扶持。
今年2月,全国100多名著名中医师, 党中央及国务院,建议将“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重大科技专项列入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呼吁书指出,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会出了不可磨来的贡献,是解决我国13亿人口特别是9亿农民医疗保健问题的关健。唯有以中医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保健体系,才可能解决中国特别是农民和城市贫困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并成为全世界医疗模式的典范。如果无所作为,中医药如此发展下去,要不了20年,真正的中医将不复存在,如果中医药消亡在我们这代人手中,我们将成为千古罪人。
靳靖
摘 要建国后在解放区继续开展的土改运动与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大有不同,它继承了先前的经验教训使土改开展的更加具体化、科学化。
关键词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研究
我们研究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如今学者们对土地改革的研究也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本综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汇总分析:
一、文献史料汇编的参考价值
土地改革结束后陆续出版了相关的史料汇编,其中包括全国性史料及各地区性史料,全国性土改史料汇编有《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本书收录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三个时期有关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的政策、法令、条例、指示、决议、总结等文献史料463件”[1],其中建国初期共计100余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文件汇编 第1册 1949年10月至12月 第一次至第十三次会议》[2]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文件汇编 第5册 1951年7月至12月 第九十二次至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3]汇集政府会议文件百篇。《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 1949-1957 上》[4]收录了1949年至1957年农业相关文件。除此之外,华东、西南、中南、西北各解放地区的资料汇编也有不少,但主要是省级文件较多,本论文研究的赣南土改所属区域是中南区,就中南区来看史料有《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经验汇编 上》[5]、《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经验汇编 下》[6],本书分上下两册,收录了中南各省的政策、法令、方针等,集中性较强。《法令汇编1951》[7]汇集中南区民政、土改、司法、检察、人事、财政、粮食、税务、工业、农林、水利交通、文化、卫生的相关法令。《江西省土地改革方案》[8]收集了江西省土地改革的方针、要领、程序、机构等。《江西党史资料 第31辑 江西土地改革》[9],收录了江西土改相关政策同时把江西的土地改革过程描写的比较详细,值得借鉴。这些珍贵的史料汇编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宏观上的参考价值。
二、从传统范式角度看土改
对于土改研究最多的就是对中国土地改革的全国性、总体性评价,基于传统革命性和政治性研究范式,内容主要包括土改过程、土地政策、经验总结等。例如:胡伊默《土地改革论》[10]共分为十五章讲述了不同国家特殊时期的土地改革历程,例如英国圈地运动、法国大革命的土地改革等等,同时提出土地改革与农民间的问题以及中国目前的土地改革问题与基本任务。张永泉、赵泉钧《中国土地改革史》[11]阐述了旧中国的农村现状、土地改革的历程和基本经验。杜润生《中国的土地改革》[12]分为四大部分,探讨了中国土地改革的社会依据,对建国前期和建国后期分别各用一大章节详细的阐述了相关政策、方针、问题及成就,以及中国土改的基本经验。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13]先后对中国土改前后进行论述,其中对土地改革老解放区论述的较为详细,建国后期的论述较为简单。董志凯、陈延煊《土地改革史话》[14]对中国建党到建国初期各阶段的土地改革分章节阐述,宏观把握了土地改革的全局。陈榕甫《土地改革后的中国农村》[15]用12个部分描绘了土改后中国农村从政策制度、生产、生活、思想、教育等方面的新气象新面貌。迟文《浅论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16]通过阐述阶级的划分及土地法的变更,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扭转,提供了机遇。李良玉《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17]阐述了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新政策调整,特别关注富农政策、财产分配政策等的实行及遇到的阻碍如何顺利排除,大大提升了劳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都是对中国土改的宏观把握,重点阐述中国土地改革的历史进程,都较细致的描绘了建国初期的土改改革运动,强调土改的政治性以及土改对中国未来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从区域性研究角度看土改
有不少学者把研究土地改革的目光转移到某个省、某个县甚至于某个乡,在书籍、期刊和论文中都有不少相关研究。马英庆《土地改革与解放战争》[18]以恒台县抗日战争胜利后至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斗争作为历史背景,通过描绘恒台各镇土改运动中的人物事件反映出土改制度给人们带来的成果和经济发展。沈彭主《广东农村土地改革实践与理论》探讨广东农村土地改革如何实践的以及相关论文集。“前半部分讨论了当前广东各地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和应对对策;后半部分主要讨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现状、对策。从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中,读者可以看到广东农村土改的历史轨迹和出路。” [19]杜景川、邵文臣、徐波《山东的土地改革》一书中“清晰的梳理了山东省从土改到彻底完成的历史进程,并对土地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进行了介绍。” [20]赵增延《建国初期侨乡的土地改革》[21]通过对其土地占有关系的研究及阶级划分、总结历史经验,有益于深入研究华侨史及制定侨务政策。美国作家WHinton写的《翻身 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22]一书中描绘了华北某个村庄的土地改革历程及乡村变迁。除此之外,还有张学强《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 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1941-1951》[23],洪鉴、徐学初《建国初期四川的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变动——当代四川农村现代化变革之个案分析》[24],吴健《建国初期合肥农村地区土地改革述论》[25],范连生《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中党的民族政策的推行——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中心》[26],杨峻岭、刘剑《基于建国初黔东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研究》[27],王洁、张舵《台湾土地改革及其经济绩效》[28],以及研讨城市郊区的区域性文章冯绍霆《解放初期上海郊区土地改革实证研究》[29],罗忠敏《北京郊区土改运动纪略》[30]等等。总结以上区域性研究文章,大部分学者乐于研究较发达的省市区,大多集中在河南、湖北、广东、福建、北京、上海、台湾等地。而研究欠发达地区如江西省的文章屈指可数,研究赣南区域土地改革论文就更少了。目前研究赣南地区的只有万婷婷《瑞金沙洲坝土地改革研究》[31],探讨了以沙洲坝县为研究对象的土改历程,分为土改前、土改中及改革后期的一系列内容及影响。研究中南区及江西的有尤国珍《新中国土地改革中中南区保存富农经济政策法执行情况解析》“以中南区为典型,从中南区农村的客观情况和地方***主观思想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中南区保存富农经济的执行情况。”[32]还有江光亮《抗美援朝运动对建国初期土地改革影响初探--以江西省为例》,刘诗古《国家、农民、与“工商业兼地主”—南昌县土改中的“清算”斗争》,程莎莎《解放初期南昌市郊区土地改革研究》,黄伟英《社会动员与乡村变迁:1927-1953年的赣南社会》,刘诗古《征粮、“春荒”与减租退租:对土地改革的再认识——以1949-1951年中南区为中心》。[33]
四、从多元化角度看土地研究
近几年出现了不少多元化角度的土改论文,突破了以往的革命及政治范式,而侧重现代化范式下的社会史、经济史、历史学、传播学等角度进行剖析,涉及主要人物、民众心理、思想教育、知识分子、群众动员等不同视角探讨。如尹进的《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从社会史角度出发阐述了桂林地区因土改给乡村社会带来的政治、经济、教育等的变化。佘君《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与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试从现代化的角度重新解读建国初土地改革运动,指出土地改革运动史是中国百年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土地改革的完成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由土改到合作化是中国现代化模式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样是现代化范式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作者是美国作家弗里曼,“该书考察了1935年至1960年华北平原农民的生活。研究了华北平原的社会状况,重点放在一些家庭、村民和当地干部是如何置身于带来生存机遇的、新产生的社会主义之中的。”[34]以相关重要人物为研究对象的土改论文有秦宏毅的《论邓子恢的土地改革思想》评论了邓子恢的土地改革思想具有一定的正确性,为其农村发展意义重大。郑群、刘子健的《叶剑英在土改中保护华侨》阐述了在土改斗争中叶剑英坚持“团结广
本文2023-08-04 18:53:3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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