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基本常识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6浏览:3收藏

保密基本常识,第1张

1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三)什么是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

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主要有以下四类:1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2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3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电波、光纤等。4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五)保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六)保密工作由谁负责?

保密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组织,确定专职或者 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七)党政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系统)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分管保密工作的党政领导承担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3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要管到哪里,研究部署和检查考核业务,要同时对保密问题作出安排和检查考核。

(八)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其他相关法规中有关保密内容的学习;2保密基本知识;3保密技术、技能的培训;4泄密案例的教育;5保密工作经验的介绍;6实际工作中有关保密问题的研讨;7保密新技术、新产品的交流等。

(九)保密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1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2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3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4保密宣传教育;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6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管理;7重大活动和项目保密工作;8保密技术防范措施;9泄密查处工作。

2保密知识知多少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4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保密法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1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2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4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5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8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9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10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11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12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保密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如何区分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1 利益主体不同。

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一旦泄露仅对有关国家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国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一旦泄露会对国家的整体利益造成危害; 2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确定以各级国家机关自行确定为主,对少数中央国家机关有统一规定或明确授权的,才从其规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范围内操作,不得随意确定;3 标志不同。

属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可以以“内部”作标志,不得标上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4 管理不同。各级国家机关对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

例如,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机要邮政,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传递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则没有统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机关自行选择;5 适用的法律不同。对工作秘密加以保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公务员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对工作秘密给予法律保护;而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则适用《保密法》,不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6 责任不同。

工作秘密泄露后,有关责任人只承担行政责任,只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而泄露国家秘密,则要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节确定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可以承担行政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由于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各自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一旦发生泄露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别。

因此,对工作秘密的保护力度要明显小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力度。其他方面的差别都由此而来。

使用手机有哪些保密要求?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2 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加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3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4 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5 涉密人员严禁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时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不得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功能;6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7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恢复使用的手机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保密技术防范常识有哪些?1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

3保密知识知多少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4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保密法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1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2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4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5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8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9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10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11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12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保密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如何区分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1 利益主体不同。

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一旦泄露仅对有关国家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国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一旦泄露会对国家的整体利益造成危害; 2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确定以各级国家机关自行确定为主,对少数中央国家机关有统一规定或明确授权的,才从其规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范围内操作,不得随意确定;3 标志不同。

属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可以以“内部”作标志,不得标上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4 管理不同。各级国家机关对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

例如,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机要邮政,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传递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则没有统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机关自行选择;5 适用的法律不同。对工作秘密加以保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公务员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对工作秘密给予法律保护;而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则适用《保密法》,不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6 责任不同。

工作秘密泄露后,有关责任人只承担行政责任,只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而泄露国家秘密,则要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节确定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可以承担行政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由于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各自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一旦发生泄露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别。

因此,对工作秘密的保护力度要明显小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力度。其他方面的差别都由此而来。

使用手机有哪些保密要求?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2 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加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3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4 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5 涉密人员严禁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时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不得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功能;6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7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恢复使用的手机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保密技术防范常识有哪些?1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

4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保密法?答:人们在涉及国家秘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称为保密关系。

保密法就是调整保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分别于何时颁布和实施?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保密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保密法》的作用有三点:(1)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法律武器;(2)是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的重大改革;(3)是健全和完善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根本依据。

4《保密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意义和作用?答:《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一,《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它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准确地打击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保密法》是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

《保密法》的制定颁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助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逐步增强保密责任感,增强敌情观念、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从而逐步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社会风尚。第三,《保密法》是建设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方针、原则和重要措施。

第四,《保密法》是深化我国保密工作改革,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准绳,是指导我国保密工作深化改革的指南。《保密法》对国家和地方各级 、中央 的各个主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的设置及职权,都作了原则规定,这对健全保密管理体制,加强保密工作有着重大意义,使全国保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5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什么?答: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6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其主要含义是什么?答:《保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积极防范”,就是要我们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预防上,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一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公民首先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二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三要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防范泄密和窃密;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五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就是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贯彻《保密法》的基础上,要在密级、部位和人员等方面区别情况,确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部位)人员不出问题。“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就是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保密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保密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7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干部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同业务工作要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8什么是保密教育?答:保密教育是指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直接目的,以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对象所开展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的传播工作。

它是党和国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整个保密工作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环节。9什么是国家秘密?有哪些特征?答: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本质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

二是程序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确定。

三是时空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而且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10国家秘密的密级如何划分?答:划分密级的依据是这项国家秘密一旦泄露,能或可能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危害的程度不同,密级也不同。

造成的危害越严重,密级就越高。《保密法》把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11什么是工作秘密?答:是指各级机关单位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12什么。

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步骤如下:

1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应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地方出台的各项保密规定。

2签订保密协议。

根据保密工作需要,与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范保密工作者的个人行为。

3对硬件设备进行加密管理。

对保密工作办公用的计算机,通讯工具等硬件设备,进行加密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不经授权不得随意使用,同时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封存,定期移交保密档案管理中心。

4杜绝使用盗版软件。

涉密计算机,通讯工具不得使用盗版软件,根据需要设置好防火墙,以防止信息被**或篡改。安装国家开发使用的正版软件检测工具,及时检测删除盗版软件。

5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技能培训。

保密人员专业技术应顺应时代,紧跟科学进步的步伐,不能循规蹈矩。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技能培训,培养保密技术,让保密工作长期稳定,不出纰漏。对发现的技术问题,及时攻克解决,避免造成损失。

6严格追究泄密责任。

对泄露重要机密的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立案调查。

7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部分工作人员有些不良的生活嗜好,如接受吃请、喝酒酗酒等,容易产生酒后胡言乱语,泄露秘密的问题。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不要把工作带入生活中,随便将机密信息告知亲朋好友,造成信息泄露。单位或公司应该及时清退存在生活作风问题的保密工作者。

乡保密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筑牢保密安全防线,5月份,很多地方将在全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以下是乡保密宣传月活动方案,欢迎阅览!

 乡保密宣传月活动方案一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1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实施5周年,落实“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经县委保密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9月7日起,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内容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当前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防范窃密泄密有关知识及技能等。

 三、活动安排

 (一)举办保密知识讲座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深化学习宣传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通过举办保密知识讲座或组织集体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泄密的基本技能,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

 (二)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教育

 1张贴保密宣传标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分别悬挂张贴保密宣传标语1条以上。

 2设立保密宣传橱窗。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本单位宣传橱窗或板报,开设保密宣传专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

 3播放电视宣传短片。县广电新闻中心负责,县国家保密局配合,从9月21日至9月25日,每晚在《龙南新闻》后播放保密宣传片,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保密法制宣传。

 4开设网络宣传专栏。县信息中心负责,县国家保密局配合,在龙南县人民政府网开辟保密宣传专栏,发布保密法律法规知识,交流保密心得。

 5发送保密宣传短信。县国家保密局运用短信平台,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送保密宣传短信。

 6开展保密知识展板活动。9月23日—25日,县国家保密局在龙翔广场开展以“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为主题的保密宣传教育展览活动,向干部群众进行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三)开展党政机关保密自查工作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保密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促进我县保密工作有效落实。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县国家保密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2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开展一些有特色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既要形式多样又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3认真总结提高。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0月12日前书面报县国家保密局。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作为保密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标语

 附件

 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标语

 1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2保守国家秘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3保守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家庭幸福、保个人前途!

 4多一份保密警觉,少一份泄密烦恼!

 5保密工作要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查到位!

 6安全保密,宁烦十次,也不冒险一试!

 7人人参与保密工作,处处设防杜绝泄密!

 8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9保守国家秘密,就是恪守个人的道德情操!

 10谋利益出卖秘密可耻,因无知泄露秘密可悲!

 11常怀保密之心,常思保密之重,常守保密之法。

 12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技能!

 13认真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14履行保密责任,共筑保密长城!

 xx增强保密意识,强化敌情观念!

 16规范保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保密依法行政水平!

 乡保密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为进一步推动《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法制观念和保密意识,将于5-6月份开展以“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为主题的保密知识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为原则,以“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目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使保密工作向全方位 、多角度、深层次延伸,为保证科研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保密环境。

 二、宣传教育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3 我国现行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活动内容

 (一)张贴保密宣传标语。保密办组织悬挂保密宣传横幅,在保密要害部位张贴保密宣传标语。

 (二)设立保密宣传展板。利用展板,张贴保密宣传资料及,宣传保密知识,向全体员工宣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

 (三)组织观看宣传片。组织全公司员工观看保密技术防范常识宣传片,学习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泄密的基本技能,明确保密责任,筑牢保密思想防范。

 (四)开展保密知识竞赛。通过竞赛结果了解此次保密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积极组织参与保密知识宣传月活动。各部门参与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年底保密工作相关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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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领导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对保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把保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要有新的提高,能够自觉遵守《保密法》的各项规定,把保密工作同我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用保密知识指导业务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开创保密工作的新局面。

二、深入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

1、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各科室、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心学习组、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和保密科技知识。切实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着力推进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2、开展保密专业知识培训。为适应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电子政务保密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技术培训。

三、加强保密队伍建设

加强保密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保密工作需要。不断地充实保密队伍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精、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人才来武装保密组织,定期对保密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成为新形式下一支坚不可摧的保密防线。

四、认真抓好保密事项管理

保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一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工作中坚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的推进工作,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二是抓好秘密文件的管理。施行密件和重要文件登记制度,加强对密件的监管,保证秘密载体不丢失。三是规范文件资料的运作程序,特别是涉密文件资料严格签收制度,严格控制流向,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确保涉密资料、信息的安全。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制定档案保密制度。五是认真做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技术防范和保密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不准一机双网”的规定,对计算机中涉及到重要的资料,都加强监管,加以归纳整理,存放有序,有效地防止网上泄密事件发生。六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保密工作上新的台阶,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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