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史子集的子部我们需要传承什么
对于经史子集的子部,我们需要传承以下内容:
1 诸子百家:其中包括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名家、阴阳家、农家等,这些流派都代表着中国古代不同的思想、文化流派,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医学经典:中医是中国古代医学的代表,子部中包含了许多中医经典著作,如《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等,这些著作对中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 科技著作:子部中也包含了一些中国古代的科技著作,如《梦溪笔谈》、《天工开物》等,这些著作反映了中国古代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成就。
4 文学艺术:子部中还有一些文学作品和艺术理论,如《诗经》、《楚辞》、《文心雕龙》等,这些作品和理论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学和艺术的高度。
总之,子部是经史子集四大部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古代文化的多个方面,对于了解中国古代的文化、思想、科技和艺术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需要传承和发扬子部中的优秀传统文化。
一、中国古代典籍分类有:
1、《七略》的六分法,把天下图书分为: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
文学在诗赋略。
2、《四库全书》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部下有类,类下有属。全书共4部44类66属。
文学在集部。
二、《汉书·艺文志》沿用了《七略》的六分法,具体为:
(一)六艺略,著录易、诗、书、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九类图书,这些都是儒家经典或与儒家经典有关的著作,它们被安排在最突出的位置,单独为一略,体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之后,儒家经典在政治上和学术上的指导作用;
(二)诸子略,著录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等十家著作,西汉去古未远,诸子书保存颇多,而西汉后期虽尊儒学,但对诸家学说基本上还是兼收并蓄的,不象后世那样极端,所以诸子列第二大类;
(三)诗赋略,著录了屈原赋之属、陆贾赋之属、孙卿赋之属、杂赋、歌诗五类文学作品;
(四)兵书略,著录了兵权谋、兵形势、阴阳、兵技巧四类军事文献,包括了战略思想、战术技巧各个方面;
(五)术数略,著录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类图书。
(六)方技略,著录了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类著作,大体上是医学、科学及方士、巫术两方面的杂拌。
以上六略三十八类,共著录了当时可以看到的五百九十六家,一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图书。
扩展资料:
《七略》分成六类的原因:
一、 学术有所不同。《六艺略》的主要部分是王官之学。《诸子略》所收为个人及他那个学派的书,是私门之学。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则因为各有专门,必加分列。
二、校书有分职。刘歆是这次校书工作的主持人,他负责校理经传、诸子、诗赋,而他不熟悉的兵书则由步兵校慰任宏分校,数术由太史令尹咸分校,方技由侍医李柱国分校。
三、卷篇有多寡。群经、诸子,性质不同,当然应当分开,至于后世史书出于《春秋》,诗赋出于三百篇,然而《七略》却将史书附在《春秋》之后,而诗赋却自成一略。
源流虽然相同而处理各异的原因就在于篇卷多寡不同。史家之书,自《世本》以下,仅八家四百十一篇,不足成略;而诗赋自屈赋以下,达百六家千三百十七篇,非单独自成一略不可。
——七略
——四库全书
按照正常的思维和逻辑,按照古代典籍“经史子集”四库分类的标准,《红楼梦》毫无争议地应该归入“集部”,而不是“子部”。
“经”指的是经书,即儒家经典著作,如《四书五经》,涵盖比较全的儒家经典丛书是“十三经”及“十三经注疏”,“经部”典籍还包括经学史及小学类(训诂、字书、韵书)书籍;“史”指的是史书,即历朝历代被称为“正史”的史书,如“二十四史”“二十五史”等,“史部”典籍还包括历朝历代的编体、纪事本体史书以及别史、史评(史论)、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目录(经籍、金石)等类书籍;“子”指的是先秦诸子百家(除儒家经典以外)的著作,诸子百家主要包括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释家(佛家)、兵家、农家、阴阳家(又将阴阳五行归入“术数”)、名家、杂家、医家、小说家(不包括全部的小说作品,一般只包括杂事、异闻、琐语三类,如《博物志》《太平广记》等归入“小说家”的“子部”)等,“子部”典籍还包括天文算法、术数(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科技、艺术、谱录、类书、蒙学等类别的书籍;“集”指的是文集,即诗词文赋的单集和汇编等,包括历朝历代的绝大部分文人的个人诗文集即单部作品,如历代作家的诗集、词集、文集、赋集、曲集、笔记、小说、戏曲作品等。“经史子集”语出《新唐书·艺文志一》:“两都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一些大型的古籍丛书往往囊括四部,并用以命名,如《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四部备要》等,可见四部分类对古籍的重要意义。
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整理国家图书馆所藏古籍,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该书早已亡佚,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因此,《汉书·艺文志》成为今存最早的古籍分类目录。西晋时荀勖的《晋中经簿》将《七略》的“六分法”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等),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等),丙部录史书,丁部为诗赋等,这是四部分类——“四分法”的基础。东晋李充所编的《晋元帝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将史书改入乙部,子书改入丙部,这样,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正式初具雏形。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书籍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隋朝以后图书分类的主流是沿用四部分类。清代编纂的《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四部44类,有较大的权威性。
周汝昌先生在他的论文《〈红楼梦〉与中国文化》中提到:陈蜕庵曾指出《红楼梦》不是一部小说,而应当归入子部。这种说法(观点)其实是很搞笑的。周汝昌的“红学”研究本身就充满了争议以及夸大其词、自相舛互、前后矛盾、逻辑混乱等问题,而且,周先生学术态度非常不端正,频频出现为达到“耸人听闻”的效果而主观编造“文物”的“罪行”,使人对他的学术研究的真实可靠性不能不产生怀疑(所以,我很怀疑他提到的陈蜕庵先生的这一说法的真实性;但是,在历史上和实际上,“小说家”的确是归入“子部”的,但是这并不是囊括全部的“小说”作品的),总体上周先生所谓的“红学”研究,已经不是在研究《红楼梦》这样一部伟大的“小说”作品,他先是“神化”这部小说,然后又将主要的精力去研究《红楼梦》这部小说之“外”的东西,因而几乎完全脱离开了《红楼梦》这部小说本身,他在“红学”上的主要“贡献”是“曹学”,而不是“红学”,一言以蔽之,他在“红学”研究导向上带了一个完全错误的“头”,流毒无限,贻害无穷。
周先生在他这篇论文提到的陈蜕庵,即陈范(1860-1913),是我国清末民初著名报人。其人本名彝范,晚年更名蜕庵,字叔柔,号梦坡、退僧退翁,别号有梦通、忆云、锡畴、瑶天等,湖南衡山人。陈钟英仲子。是一位精通诗文、很有气节的清末报人,也是中国最早提出节制生育人口的人(另外还有福建长乐陈范、福建海澄陈范、湖北安陆陈范、少将-陈范、江苏泰县陈范)。清光绪十五年(1889)考中秀才,嗣任江西铅山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以教案被劾罢官,退居上海。光绪二十六年(1900)购得上海《苏报》产权,先后刊出章太炎所撰《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又发表章太炎、章士钊为邹容《革命军》所作序言和介绍《革命军》的文字,一时举国震动。“苏报案”发生后,被列入逮捕名单,脱险后东逃日本,与孙中山、陈少白等革命党人结识后,往来于东京、横滨、香港。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返国,在上海被捕入狱,翌年获释。武昌起义后,曾在湖南进行革命活动。不久,先后主持上海《太平洋报》、北京《民主报》笔政。1913年1月病故于上海。遗稿有《映雪轩初稿》、《烟波吟航诗存》、《卷帘集》、《庚中集》、《蜕僧余稿》等。遗稿由妹夫汪文溥编为《陈蜕庵先生文集》、《蜕翁诗词刊存》、《蜕翁诗词文续存》等。
对于经史子集的子部我们需要传承什么
本文2023-10-16 04:48:0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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