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伙修复700岁“国宝级”古籍,古籍修复的技术含量有多高?
古籍修复师听起来是一个非常酷的工作,很多人在小的时候也幻想过从事这样的职业。中国历史更是有上下五千年之说,先辈更是留下了非常多珍贵的文物和古籍供大家参考。但是古籍长时间的流传会被时间以及其他空气中的物质氧化,难免会出现很多破损的情况。而且古时候的保存方法也不是很好,古人又喜欢用墨水写字。墨水在长时间的氧化后,往往会出现脱落的情况。
南京图书馆有一位“90后”古籍修复师,这名小伙修复了700岁的“国宝级”古籍。而他修复的两册古籍是元刻本医书《永类钤方》的修复 ,这部古籍爷已经有700多年的历史。《永类钤方》 是李仲南撰写的医疗作品,这本册集共有22卷。分别针对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包括妇科证治方论 以及产科证治方论 。更是首创了过伸法处理腰椎骨折,丰富了创伤骨科的诊断治疗经验。
这本古籍的修复可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修复这两册古籍的年轻人仅仅是一位30岁出头的90后。这位年轻人大概花费了半年多的时间,更是进行了详细的古籍查询和对证进行修复工作。在修复之前《永类钤方》 的部分页面上有水渍和霉斑,这些都是因为时间长久的原因造成的情况。而且还有酸化和脆裂的现象发生,全书的书口也都断裂。
修复的工作可以说是精中求精,是非常困难的一项任务。毕竟首先要将整本古籍拆开去寻找问题的缘由,再根据古籍的内容去进行选配和重组。有的页面因为过于残破,需要去寻找能够修补古籍的纸张。这类纸张的寻找也是很有讲究,要根据远古籍的材质和颜色进行搭配。常常需要在几万张纸中去寻找最适合的一张,甚至还要对纸张进行纤维检测,去对比其竹含量最相近的纸张。
保护古籍一定要忌用化学胶水、化学浆糊、玻璃胶纸等修补古籍。
中国古籍的纸张,多采用天然原料的手工制纸,而现今通用的化学胶水、 化学浆糊及玻璃胶纸对中国式纸张具有极强的腐蚀力,一般不隔多时,便会使纸张变质黄脆,触手即碎,故而绝不可用。正确方法应为采用天然面粉浆糊,调以麝香、花椒,可达到修复与避虫双重功能。如果藏家一时无法具备以上条件,也应宁可暂时不修,待请到行家里手,再行修复,绝不可仓促滥修,加厄典籍。
忌用洋纸夹衬古籍。
许多民国版本的拓片、字帖、纸墨拓工皆属精良,可版面之上却是黄斑累累,令人扼腕。这是因为民国时期的一些书贾作坊,贪求省惜工料费用,采用了一种叫作“油光纸”的纸张(当时流行的一种廉价的西式工业法制纸),作为字帖的衬纸。由于西式纸酸碱性不合量,具有一定腐蚀力,以致许多民国旧帖惨遭“黄斑之厄”。这一遗憾也使得当今的古籍藏家得出了一条教训,即:中国古籍必须远离一切西式纸张,二者隔离,方为上策。
忌用化学杀虫剂防杀蠹虫。
一些新手藏书家,因为惧怕蠹虫蛀毁古籍,便时常使用一些化学杀虫剂喷洒书橱,结果蠹虫猖獗如故,而古籍却反遭其害,黄斑遍布书身。惨痛之余,古籍藏家们也悟出一点,传统古籍的纸张极为“娇贵”,受不得任何化学品的侵害,而化学杀虫剂的腐蚀只会造成“爱而毁之”的结果。传统的正确防虫方法应为:在书橱中放置麝香、芸香或花椒(也可采用质量上乘的印度奇南香),以香气驱杀蠹虫,效果极佳。
纸浆补孔机修复通常适用于虫蛀破损严重的古籍。面对一些破损严重的古籍,将粘连的古籍分页也绝非易事,得使用干揭、湿揭、蒸揭等手法。
古籍,是指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图书在古代称作典籍,也叫文献,兼有文书、档案、书籍三重意义。随着时间的进展,将记事类文件加以编排,供人阅读,并达到传播知识经验的目的,便形成一部图书,图书的内容日益增多,载体趋向多元,制作技术不断改进,为了方便阅读,产生简册、卷轴、册页、线装书等不同的装帧样式。
古籍修复历史悠久,学术界对于古籍修复萌芽说法很多,大体有4种,第一种:在汉唐时代表作就是龙鳞装也叫做鱼鳞装旋风装,此装裱技艺基本失传,现在天津的竹影法师还会此项龙鳞装的装裱技艺。
一、药物疗法
指通过口服药物,经由消化器官吸收,以达到扶正祛邪、调节机体气血阴阳,使机体康复的治法。常用的治疗方法有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口服药物的剂型有汤剂、丸剂、散剂膏剂、丹剂、酒剂、片剂、糖浆、茶剂、冲剂等不同剂型。本法是在临床各科应用范围最广的治疗方法。
二、针灸疗法
用针刺、艾灸的方法在人体经络及经外腧穴施以一定的手法,以通调营卫气血、调整经络、脏腑功能而治疗相关疾病。针刺又可分为体针、头针、面针、眼针、耳针、足针、温针、火针、三棱针、梅花针等多种针法;灸法可分为艾条灸、麦粒灸、疤痕灸、隔姜灸、隔蒜灸、药饼灸等。针灸疗法的应用范围极其广泛。
三、推拿疗法
通过在人体体表一定的部位施以各种手法,或配合某些特定的肢体活动,以防治疾病的方法。可应用于各科的治疗,对骨伤科疾患、小儿疾患及各种疼痛性疾病更为适宜。
古籍修复,历史悠久,学术界对于古籍修复萌芽说法很多,大体有4种:其一,在汉唐时代表作就是龙鳞装也叫做鱼鳞装旋风装,此装裱技艺基本失传,现在天津的竹影法师还会此项龙鳞装的装裱技艺。
古籍修复流派在历史的长河中很多。到民国时期还存在的有如下几派。沪派、苏派、扬派、京派、蜀派、徽派、岭南派、鲁派、津派。
在宋代出现,这是因为之前书籍和古画修复不分家,但是到了宋代随着印刷术的发展,古籍修复也蓬勃发展,逐渐独自发展。成为单独的技艺。第三种:认为春秋战国时期,考古发掘发现有很多绢帛上有修改、挖补的痕迹。部分学者认为此时为古籍修复的萌芽。第四种:认为夏商周时期,这个是因为考古发掘,有很多龟甲兽骨上有1、2、3等刻画符号。在册页研究的学术界,龟甲上的刻画符号在当时应该是用绳子、皮革串连在一起,作为页数标注所以刻画。串联便形成早起册页。册页出现之时,就是古籍修复成立之时。
古籍修复因为时代和流派不同修复过程也不同。大体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1、收到修复的书籍:这个过程是修复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这个环节修复师傅要检查送来的古书的破损程度、珍惜程度。和书籍的持有者商讨价格、修复要求、修复时间。因为修复古籍需要把珍藏的书相当长时间放在修复师傅手里,所以一般修复师傅只为熟人或者熟人介绍的朋友修复。从古至今修复师傅和古书持有者之间主要是口头约定为准,无凭证票据的存在,所以收到古书和客户商议领悟客户修复的要求、心情、心境、品味等成为最重要的环节。
2、对书籍资料记录:1970年之前的修复都是把每页文字都要抄录下来以便修复时方便检查和配页。津派在2000年时把照相技术引入修复,将古籍做影像资料储存。比过去更加科学,但是因为涉及古籍版权问题,自竹影法师停止修复后,影像资料的储存在修复中被取消。只有博物馆工作的部分修复师傅继续沿用古籍修复中的,影像保存环节。
3、拟定修复方法:古书的各种破损、污渍等被修复艺人叫做书病。古书艺人视书为孩子,所以修复如看病。古书修复也有望闻问切。望:指的是检查破损、污渍、纸张、绢帛等材质的的现有情况。闻:指的是通过气味判定,纸张的矾化程度、有无霉烂。问:指的是要询问书籍来历,如果书籍现在的持有者是长期居住南方则选用白芨作为浆糊,如果长期居住北方则选用面糊作为浆糊。客户不同的居住地域也决定了修复方法和修复材料。而且要向书籍的持有者询问书籍的年代、版本、曾经印刷地域,这点很重要,因为修复师傅对于古籍断代能力不高,所以询问下书籍持有者详细内容很必要。对于修复甚至是决定成败的。切:指的是修复师傅抚摸和检查书籍材质的保存状况。纸张的薄厚、是不是曾经有修复。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籍的保护,促进对古籍的研究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保存修复和使用保护等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古籍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教育、民族宗教、史志、档案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鼓励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古籍保护工作。第五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古籍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为古籍保护工作管理机构和国有古籍收藏单位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古籍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古籍保护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古籍保护工作进行评定、论证和专业指导。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古籍保护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市古籍普查登记成果的汇总、古籍联合目录整理等工作,并向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提供古籍版本鉴定、保管、修复和使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第八条 对古籍与古籍收藏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对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予以重点保护。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江苏省古籍保护单位和所藏古籍被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单位,予以重点扶持。第九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长期从事古籍保护工作,成果显著的;
(二)将非国有古籍捐赠给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古籍收藏单位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古籍从事公益性服务,成果显著的;
(四)在古籍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五)在古籍面临严重危险时,为抢救古籍作出重要贡献的;
(六)在古籍保护领域作出其他重要贡献的。第二章 普查与登记第十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鼓励收藏古籍的个人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第十一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区域内的古籍建立古籍保护档案。古籍保护档案应当包括各古籍收藏单位所保管古籍的书目、版本信息、保存状况,及古籍保护设施情况等。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珍贵古籍名录。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名录申报工作,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古籍进行评审,形成推荐书目,经公示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公布。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籍,凡列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珍贵古籍名录的,应当收入市珍贵古籍名录。第三章 保存与修复第十三条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进行书库的建设与维护;
(二)建立古籍库房管理、古籍阅览等各项古籍管理制度;
(三)建立完备的古籍保护工作档案,包括古籍目录、接收档案和修复档案等;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古籍保护人员。第十四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不得对所藏古籍实施赠予、出售、出租、担保等行为。第十五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因科学研究、举办展览等原因需要将所藏古籍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出借的古籍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出借国有所藏古籍时,出借双方应当签订借用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古籍不受损害。
南京小伙修复700岁“国宝级”古籍,古籍修复的技术含量有多高?
本文2023-10-16 15:43:3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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