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点列举法的十个例子
缺点列举法的十个例子如下:
缺点列举法就是通过发现、发掘事物的缺陷,把它的具体缺点一一列举出来,然后,针对这些缺点,设想改革方案,进行创造发明。缺点列举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发明技法。因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总是有优点也有缺点。或者,今天看起来没有缺点,但是过了一个较长的时间,它的缺点却暴露出来了。
例子:日本美津浓有限公司原是生产体育用品的一家小厂,为了产品畅销世界各国,厂里的开发人员到市场上去调查。在调查中,他们发现,初学网球者在打球时不是打不到球,就是打一个“触框球”,把球碰偏了,十分头疼。很多人都想,要是球拍大一点,兴许不会出现上述毛病。国际网联规定,球拍面积必须在710平方厘米之下。
美津浓有限公司就专门做了一些比标准大30%的初学者球拍。这种球拍一上市果然畅销极了。后来他们又了解到初学者打网球时,手腕容易发生一种皮炎,这种病被人们称之为“网球腕”,发生的原因是因为腕力弱的人,在运动前没有进行足够的力量练习也没有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打球时发生腕震而造成的。
于是,该公司又发明了减震球拍。他们用发泡聚氨酯为材料,但是经过试验,发现打起球来软塌塌的,很容易疲劳。又重新进行了试验,终于制成了著名的“减震球拍”,产品打进了欧美各国。
避讳之名起源于何时呢?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避讳起源于西周,据史料记载,春秋时已有鲁国大夫有关取名六忌的见解,《礼记》中亦有"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等,这都说明当时已经有不少具体的避讳要求了,不过直到战国时,避讳还没有形成过一整套制度。避讳的要求也不太严格,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也不用回避,甚至名字中有一个字相同也无须回避。
秦汉以后,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变得无以复加,那时,皇权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君王的名字当然也就不能随便称呼;而在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社会,尊长的名字也不能轻易书写,凡遇有帝王或尊长之名,就要想方设法避开,这样,“避讳”逐渐就成为我国古代的重要礼俗之一了。早在先秦古籍《礼记•曲礼上》中,就有“入国问俗,入门问讳”的记载。
秦汉以后,随着皇权和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强,避讳也日益严格,甚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这样以来,五花八门的“避讳”有如网罗,兜揽了臣民的全部言论行为,稍有触犯,轻则遭谴,重则罹祸,乃至灭家灭族。十六国时的前秦国主苻生,是个独眼龙,因此讳“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等字眼。手下人无意犯了讳,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锯颈等种种酷刑。有一次他叫太医令程延配药时,问及所需人参的好恶与多少,程延回答:“虽小小不具,自可堪用。”这“不具”可是犯了大讳,苻生勃然大怒,先将程延的双眼凿出,再将他杀死。
中国历史上的避讳,从先秦一直避到清末,真可谓源远流长,花样百出。这种避讳,不仅给后人读史造成很多误会、增加了很大麻烦,也闹出了不少使人哭笑不得的笑话。
秦始皇姓嬴名政,讳“正”,在秦朝,凡遇到“正”字全改为“端”字,因此“正月”叫做 “端月”。琅琊台石刻镌有“端平法度”、“端直效忠”,而不说“正平法度”、“正直效忠”。汉明帝名利庄,讳“庄”字,东汉人就把旧书中的“庄子”改为“严子”,把“庄周”改为“严周”,把“楚庄王”改为“楚严王”。
封建时代,不但对皇帝的名字要避要讳,地方长官、朝廷诸臣的大名也得避 讳,不能直呼其名,连同音字也不能提及,否则就会遭罪。五代时有个冯道,历朝为相,有一次,他命一个门客讲《道德经》,门客想到书中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忌,于是就把第一句念作“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古代也有避讳家庭长辈称谓的,林黛玉读"敏"字时皆念作"密",就是避母亲名讳。再如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因"太"与"泰"同音,犯了他家讳。刘温叟因父名"岳",便终身不听音乐,因"乐"、"岳"同音,犯其家讳,甚至也从不去三山五"岳"游玩。唐代大诗人李贺,只因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也犯家讳。照这样看来,诗礼之家最忌用与"饭"、"食"、"水"、"菜"等字同音或形似之字取名,否则后代连吃饭饮水都成问题了。
传说有个叫贾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对自己的名字必须严格避讳。他的儿子很乖巧,一天读到《孟子》里“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就大声朗诵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气得他老头子干瞪眼。有个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因他父亲名谷,每遇到“谷”字时,也都要改读为“爹”。如读到《管子•牧民》“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读到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听了,取笑他道:“你一会儿‘五爹’,一会儿‘百爹’,到底有多少个爹啊?”
更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有一任太守名田登,其名与“灯”字谐音,为避此讳,只得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结果,老百姓讥之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迂腐地坚持避讳固然闹了不少笑话,不过,巧妙地避讳,也能显示出一个人的机智。有这样一则笑话,有一个名叫阿九的老头子外出赶集去了,恰好有一个自称阿九叔的人登门讨债,儿媳妇对他说:“我公公赶集去了,你有什么事对我说吧。”那人说:“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两银子,叫他九月九日送到我家里,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里湾。” 阿九伯回来后,聪明的儿媳妇巧妙地避开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说道:“刚才有人来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还是三六伯,他说公公欠他一千少一两银子,叫你重阳节那天,送到他家里,他住在八里湾过去,十里湾过来。”公公听明白了儿媳妇的话意,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媳妇聪明。
为王者讳,为贤者讳,为长者讳,看来古人避讳的还真不少,在前面提到的那个例子中,“谈”字所以避讳,就是因为唐武宗的名字叫李炎。从他当皇帝那天起,人们说话或写文章,凡遇到有两个火字相重的“炎”字,都要避讳,另选其它字来代替。于是也就出现了以“谭”代“谈”的怪现象,以至后来“谈”和“谭”也就相通了。
由于避讳历史悠久,很多避讳词语历代流传,沿用久远。如当今人们熟知的“嫦娥”,本名“恒娥”,是因避西汉文帝刘恒之讳而改。再如封建社会中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户部”,三国至隋朝,原称为度支、左民、右民、民部,到了唐代高宗李治永徽初年,为避其父唐太宗李世民之讳,改称“户部”,历代沿用,直至清朝末年。又如西汉美女王昭君,因其名触犯晋文帝司马昭之讳,晋代改称为“王明君”,后人又称为“明妃”。唐代杜甫《咏怀古迹》(之三)诗有“生长明妃尚有村”之句,宋代王安石也写有《明妃曲》诗。诗中的“明妃”,都是指“王昭君”。
可见,了解避讳的有关知识,对我们理解古籍是不无帮助的。
缺点列举法的十个例子
本文2023-10-16 19:45:0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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