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呀?现代人看有什么用吗?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1、《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韩非子》 是在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非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2、著作中许多当时的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
3、韩非子文学特点: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笔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了。
《韩非子》、《墨子》、《庄子》、《论语》均不属于史书,而文集。以《论语》为例,这是一部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而编成的语录文集,全书共20篇492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及儒家学派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作品多为语录,但辞约义富,有些语句、篇章形象生动,其主要特点是语言简练,浅近易懂,而用意深远,有一种雍容和顺、纡徐含蓄的风格,能在简单的对话和行动中展示人物形象。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约前281年-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师从荀卿,但思想的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理论称为“术”。商鞅的理论称为“法”。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国在战国七雄中是最弱小的国家,韩非身为韩国公子,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希望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非常悲愤和失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 后来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秦王政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马上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原本不重用韩非,但此时形势紧迫,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政见到韩非,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政认可了他们的说法,下令将韩非入狱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王嬴政在韩非入狱之后后悔了,便下令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不要相信任何人,利益之间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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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020-05-12
有没有关于韩非子的资料?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共二十卷。韩非(约公元前280~233年),战国时期韩国人,为韩国公子,与李斯同学于荀子,喜好刑名法术之学,为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全书由五十五篇独立的论文集辑而成,里面的典故大都出自韩非,除个别文章外,篇名均表示该文主旨。其学说的核心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主张极端的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主要是利害关系而仁爱教化辅之,强调以法治国,以利用人,对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该书在先秦诸子中具有独特的风格,思想犀利,文字峭刻,逻辑严密,善用寓言,其寓言经整理之后又辑为各种寓言集,如《内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等即是。 史载,韩非口吃,不善言谈,长于著书,使秦之时,被同学李斯等谗言所害,入狱,后服毒自杀。司马迁说“韩非囚秦,《说难》、《孤愤》。”韩非虽口不善辩,然下笔汹涌,鞭辟入里;语言简洁,又不乏生动活泼之态。韩非寡言少语之际,遭同窗暗算之时,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对社会进行冷峻犀利的观察,个中滋味,岂足为外人道!观此书,明司马之意,知韩子之文,畅“无情”之法治,有所本矣! 《韩非子》注本中,重要的有清王先慎的《韩非子集解》,近人梁启雄的《韩子浅解》,以及今人陈奇猷《韩非子集释》等。今据《四部丛刊》本整理。 《韩非子》是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韩非子》的版本自宋以后略分二系。第一系的祖本是南宋乾道元年福建刻本,这一宋刻本今已不存,但尚有几部明清时期据此影抄本的本子传世。从这一系出的略分两支,第一支是明万历间赵用贤《管韩合刻》系统,赵本据以宋本为底本并据他本改正,且本身有初印本与后印挖改本的区别,这一支还有万历间周孔教黄策刊本、吴勉学刊本、凌濛初刊本、沈景麟刊本、赵如源王道焜校刻本、葛鼎刻本,但这些翻刻本都受到下面第二系《韩子迂评》本的“干扰”;另一支则是清代吴鼒仿宋刻本,此本直接据宋乾道本影刻。并有据吴鼒本校勘翻刻的《二十二子》本。 第二系祖本也应该是一个宋本,这个本子在元代蘖分成两支,第一支现存最早的是据宋代道藏翻刻的明正统《道藏》本,此后有明嘉靖张鼎文刻本、明正德严时泰刻本。第二支和第一支的差别是删去第一支所有的小注,最初是元代何犿校本,但元刻本已片纸不存,从这一支出的是明万历七年《韩子迂评》本和万历十一年的修补本以及这两本的翻刻本数种。 《韩非子》在明代还有节本,此不赘述。 清代以来卢文弨、顾广圻、王念孙、俞樾、孙诒让都整理过此书,清末王先慎著《韩非子集解》总结清代成果,20年代陈启天著《韩非子校释》(50年代以后在台湾两次增订,后出转精),此外陈奇猷有《韩非子集释》(近年改《韩非子新校注》,但从前人旧说汇集到己下断语多袭用陈启天的成果而不加说明)梁启雄有《韩非浅解》,2009年张觉出版《韩非子校疏》。
1 浏览262020-03-21
谁能提供一下韩非子的资料?
韩国人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以旬子为师,天生口吃善写作,上书韩王,未被采纳,著《孤愤》等书。秦王读其著作,想见其人,后攻打韩国,要韩非出使秦国。韩非来到秦国受重用,李斯自知不如,向秦王进言终为韩不为秦,韩非下
浏览15922020-03-31
韩非子的资料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战国晚期韩国(今河南省新郑,属郑州 ;郑韩古国在今天的河南新郑)人,汉族,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世称“韩非子”。韩非原为韩国贵族,与李斯同师苟卿。韩非口吃,但他善于写作,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学说,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大成。韩非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乃发愤著书立说,以求闻达。秦王政慕其名,遗书韩王强邀其出使秦国。韩非的思想被秦始皇所重用。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在秦遭李斯、姚贾诬害,死狱中。今存《韩非子》五十五篇。 [编辑本段]生平简介 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始皇十四年,战国时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王歇的儿子。他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李斯自以为不如。他还是法家的代表人 韩非虽然师奉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在战国末期新形势下,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却“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归本于黄、老”,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生于战国七雄纷争之世,在战国七雄中,韩国是最弱小的国家,他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寄希望于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孤独悲观,大失所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但秦始皇却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本来不任用韩非,在形势急迫的情况下,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始皇见到韩非,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始皇信以为然,就把韩非交给法官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始皇后来感到懊悔,使人赦免他,韩非已经死了。(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从此结束了他冤屈的一生。
67 浏览22692016-10-18
急求韩非子的资料???????????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是中国战国时期(前275-前221)著名的哲学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散文家。战国晚期韩国(今河南省新郑 ;郑韩古国在今天的河南新郑)人,汉族。原为韩国贵族,与李斯同师苟卿。口吃。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乃发愤著书立说,以求闻达。秦王政慕其名,遗书韩王强邀其出使秦国。在秦遭李斯、姚贾诬害,死狱中。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大成。今存《韩非子》五十五篇。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生平简介 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始皇十四年,战国时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国的旁支公子。他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李斯自以为不如。 韩非虽然师奉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在战国末期新形势下,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却“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归本于黄、老”,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生于战国七雄纷争之世,在战国七雄中,韩国是最弱小的国家,他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寄希望于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孤独悲观,大失所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但秦始皇却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本来不任用韩非,在形势急迫的情况下,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始皇见到韩非,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始皇信以为然,就把韩非交给法官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始皇后来感到懊悔,使人赦免他,韩非已经死了。(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从此结束了他冤屈的一生。
4 浏览1322
关于韩非子的思想
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1 《韩非子》的全文翻译与答案
韩非子 宋人有酤酒者[1],升概甚平[2],遇客甚谨[3],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然而不售,酒酸。
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罋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迎而龁之。
此人主之所以蔽胁[4],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故桓公问管仲曰:“治国最奚患?”对曰:“最患社鼠矣[5]!”公曰:“何患社鼠哉?”对曰:“君亦见夫为社者乎?树木而涂之,鼠穿其间,掘穴讬其中。
熏之则恐焚木,灌之则恐涂陁[6],此社鼠之所以不得[7]也。今人君之左右,出则为势重而收利于民,入则比周而蔽恶于君[8]。
内间主之情以告外[9]。外内为重[10],诸臣百吏以为害。
吏不诛则乱法,诛之则君不安。据而有之,此亦国之社鼠也。”
故人臣执柄而擅禁[11]。明为己者必利,而不为己者必害,此亦猛狗也。
夫大臣为猛狗而龁有道之士矣,左右又为社鼠而间主之情!人主不觉。如此,主焉得无壅[12],国焉得无亡乎? [题解] 本篇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储说,储存传说故事的意思。韩非为了生动、深刻地阐述法家思想,搜集了大量历史传说和民间故事,按所说明的问题,分类汇编成《内储说》上下、《外储说》左右,因篇幅过长,又把左右分左上、左下、右上、右下。
本文通过“狗猛酒酸”的故事说明君主治国只有坚决铲除身边“猛狗”、“社鼠”一样的奸臣,有道之士才能得到重用,法令才能得以推行。作者从常见的生活现象出发并运用生动的譬喻来推演重大的道理,既深刻又有说服力。
[注释][1]酤:同“沽”,卖。[2]升:量酒器。
概:刮平斗斛的用具。这句意为分量足够。
[3]遇:待。谨:周到。
[4]蔽:受蒙蔽。胁:受挟制。
[5]社:土地神。古人堆土为坛,坛上树木,涂抹泥灰,作为土地神的偶像。
在树木上打洞寄身的老鼠称为社鼠。[6]陁(tuó):脱落。
[7]不得:捉拿不到。[8]比周:互相勾结。
[9]间(jiàn):窥探。[10]外内为重:在外在内均造成重权。
[11]执柄:掌握大权。擅禁:控制法令。
[12]壅:堵塞。(译文)宋国有个卖酒的。
给的量很足,待客殷勤,酒又酿得香醇,而且店铺门前高悬酒幌,但是酒却卖不出去,变质发酸了。
2 《韩非子》文言文的翻译宋国有个卖酒的人,卖酒很公平,对待顾客十分小心恭敬,酿制的酒也很好喝,卖酒的标帜挂得很高很显眼,然而酒就是卖不出去。
酒都发酸了,店主弄不清这是什么缘故,去请教一位他所认识的老人杨倩。杨倩说:“你家的狗很凶猛吧?”卖酒的说:“狗凶猛,为什么酒就卖不出去呢?”杨倩说:“人们害怕它呀!有人让小孩带着钱,提着酒壶去买酒,狗就迎面扑上来去咬他,这就是你的酒酸了也卖不出去的原因哪。”
国家也有猛狗。有才能的人胸怀本领而想使大国国君贤明;有的大臣就是恶犬,迎面扑来咬他们。
这就是国君所以受蒙蔽,受挟制的原因,也是有本领的人不能被重用的原因啊!所以齐桓公问管仲:“治理国家最担心什么?”管仲回答说:“最担心社鼠啦!”齐桓公说:“为什么担心社鼠呢?”管仲回答说:“您可见过那建筑社坛的情形吗?立起木头做成塑像的架子,再给它涂抹上泥灰塑成社神,老鼠穿行在里面。用烟火熏它却恐怕烧坏了木板,用水灌它却恐怕泥土崩塌,这就是社鼠不能抓获的缘故。
现在国君左右的人,在朝廷外谋求尊权重势而从人民中搜刮财富,在朝廷内互相勾结而对国君隐瞒他们的罪恶,对内窥探国君的情况而告诉在外的权臣。在外的权臣和在内的国君左右的人互相倚重,靠诸臣百吏的贿赂而变得富有。
官吏不诛罚,他们就会破坏法令制度;诛罚他们就会使国君不安。国君左右的人依靠国君握有重要的权势,这也是国家的社鼠啊!” 所以大臣当权而专政擅权的,对分明为自己效力的人一定给他好处,而对那些不效力自己的人一定加害。
这也是猛狗。有些大臣就是猛狗,吓走了有才能者,有些大臣又像社鼠,离间忠臣与君王间的感情,但人君却又不知觉。
这样下去,君王颓废而无用,国家怎会不灭亡呢?。
3 《韩非子》文言文的翻译宋人酤酒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然而不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那么)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雍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本领)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是)猛狗,迎而龁之,此人主之(无义,表取独)所以蔽胁(被动),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被动,被重用)也。
翻译:
宋 国有个卖酒的。给的量很足,待客殷勤,酒又酿得香醇,而且店铺门前高悬酒幌,但是酒却卖不出去,变质发酸了。إ他感到很奇怪,就向知道(道理很多)的邻人杨倩老人请教。إ杨倩说:“你店铺里狗很凶恶吧?”إ他不解地问:“狗凶,酒为什么卖不出去?”إ杨倩说:“人们都害怕呀!有的人打发自己的小孩,装上钱,拿上壶,去打酒。而你的狗咬龇牙咧嘴窜出来咬人,谁还敢到你这里来买酒呢?这就是你的酒卖不掉变酸的原因。” “国家也有这样的恶狗呀,有才能的人怀着治国之术想要把它献给君王,那些大臣像恶狗一样龇牙咧嘴地窜出来咬人,这就是君王很少有人帮助,而那些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生明智的原因啊。”
4 古文韩非子的原文与翻译原文:鲁人身善织屡,妻善织缟,而欲徙于越。
或谓之曰:“子必穷矣。”鲁人曰:“何也?”曰:“屡为履之也,而截止越人跣行;缟为之冠也,而越人披发。
以子之所长,游于不用之国,欲使无穷,其可得乎?” 韩非《韩非子 说林上》 译文: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的妻子擅长织白绸,他想搬到越国去。有个人对他说:“你到越国一定会穷的。”
那个鲁国人问:“为什么?”劝他的人说:“编草鞋是为了给人穿,而越国人不爱穿鞋喜欢赤脚,织白绸是为了做帽子,而越过人不爱戴帽子喜欢披散着头发,你要到了不能用你长处的国家去,想不穷做得到吗?” 新编: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的妻子擅长织白绸,他想搬到越国去。有个人对他说:“你到越国一定会穷的。”
那个鲁国人问:“为什么?”劝他的人说:“编草鞋是为了给人穿,而越国人不爱穿鞋喜欢赤脚,织白绸是为了做帽子,而越过人不爱戴帽子喜欢披散着头发,你要到了不能用你长处的国家去,想不穷做得到吗?” 那个鲁国人就是不信邪,带上妻子到了越国,他编了很多草鞋送给那些上山砍柴和做挑夫的人,他老婆做了很多帽子送给越国的美女,结果不出几年,越国的人都开始穿鞋了,越国的美女以能戴上用他老婆织的白绸做的帽子为荣,不久以后,他们夫妻赚的盆满钵满,衣锦还乡,令那个劝他的人大跌眼镜。 /page/bbb4c4cfd7d3/ 公孙仪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
他弟弟劝他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表现;有迁就他们的表现,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
虽然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
公孙仪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为自己不如自己为自己。
5 韩非子 文言文宋人有酤酒者韩非子 宋人有酤酒者[1],升概甚平[2],遇客甚谨[3],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然而不售,酒酸。
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罋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迎而龁之。
此人主之所以蔽胁[4],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故桓公问管仲曰:“治国最奚患?”对曰:“最患社鼠矣[5]!”公曰:“何患社鼠哉?”对曰:“君亦见夫为社者乎?树木而涂之,鼠穿其间,掘穴讬其中。
熏之则恐焚木,灌之则恐涂陁[6],此社鼠之所以不得[7]也。今人君之左右,出则为势重而收利于民,入则比周而蔽恶于君[8]。
内间主之情以告外[9]。外内为重[10],诸臣百吏以为害。
吏不诛则乱法,诛之则君不安。据而有之,此亦国之社鼠也。”
故人臣执柄而擅禁[11]。明为己者必利,而不为己者必害,此亦猛狗也。
夫大臣为猛狗而龁有道之士矣,左右又为社鼠而间主之情!人主不觉。如此,主焉得无壅[12],国焉得无亡乎? [题解] 本篇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储说,储存传说故事的意思。韩非为了生动、深刻地阐述法家思想,搜集了大量历史传说和民间故事,按所说明的问题,分类汇编成《内储说》上下、《外储说》左右,因篇幅过长,又把左右分左上、左下、右上、右下。
本文通过“狗猛酒酸”的故事说明君主治国只有坚决铲除身边“猛狗”、“社鼠”一样的奸臣,有道之士才能得到重用,法令才能得以推行。作者从常见的生活现象出发并运用生动的譬喻来推演重大的道理,既深刻又有说服力。
[注释][1]酤:同“沽”,卖。[2]升:量酒器。
概:刮平斗斛的用具。这句意为分量足够。
[3]遇:待。谨:周到。
[4]蔽:受蒙蔽。胁:受挟制。
[5]社:土地神。古人堆土为坛,坛上树木,涂抹泥灰,作为土地神的偶像。
在树木上打洞寄身的老鼠称为社鼠。[6]陁(tuó):脱落。
[7]不得:捉拿不到。[8]比周:互相勾结。
[9]间(jiàn):窥探。[10]外内为重:在外在内均造成重权。
[11]执柄:掌握大权。擅禁:控制法令。
[12]壅:堵塞。(译文)宋国有个卖酒的。
给的量很足,待客殷勤,酒又酿得香醇,而且店铺门前高悬酒幌,但是酒却卖不出去,变质发酸了。
6 韩非子全文翻译韩非 (?—公元前233年),战国晚期著名思想家、散文家,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出身韩国贵族,曾与李斯一起师事荀子。韩非多次上书韩王, 提出了一系列富国强兵、修明法制的主张,但未被采纳,于是发愤著书。
著作传至秦国后,秦王嬴政大为赞赏,于是发兵攻韩索要韩非,但韩非入秦后秦王又不加信用, 后因受到李斯的诬陷死于狱中。韩非主张君主集权,任法术而尚功利。
与此相适应,他主张行文要以“功用”为目的,其文思想犀利,逻辑严密,锋芒毕露,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现存《韩非子》五十五篇, 是法家的重要作品。
本文运用和氏献璞却被刖足的故事和历史材料作为议论的根椐,进行说理,逻辑性强,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1, 奉而献之厉王2。
厉王使玉人相3之。玉人曰:“石也。
”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4。及厉王薨5,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
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6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7?”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 贞士而名之以诳8,此吾所以悲也。”
王乃使玉人理9其璞而得宝焉。遂命10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 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11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12, 论宝若此其13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14;然则有道者之不 15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16。
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 近习不敢卖重17;官行法,则浮萌18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19。则法术者,乃群臣士 民之 所祸也。
人主非能倍20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21,独周乎道言22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23矣。
昔者吴起24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 曰:“大臣太重,封君25太众;若此,则上26主而下虐民, 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27,绝减百吏之禄秩28, 损不急之枝官29,以奉选练之士30。”
悼王行之期年31而薨矣,吴起枝解32于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33,设告坐之过34,燔35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36, 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37。
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38,商君车裂39于秦。
楚不用吴起而削乱40,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41,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42。当今之世,大臣贪重43,细民安乱44,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45,则法术之士安能蒙46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47。
注释 1 和氏: 一作卞和。玉璞:玉含在石中未经剖开理治的称为“璞”。
楚山:即 荆山,在今湖北省漳县西。 2 厉王:据《史记•楚世家》记载,并无厉王其人,此处有误。
3 玉人:治玉的工匠。相:省视、察看,此处指鉴定。
4 诳(kuang):欺骗。刖(yue):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
先秦法初犯砍左脚,因左脚不为主要用力者。再犯,砍右脚。
刑后做阍人,看大门。 5 薨(hong):诸侯死称为“薨”。
6 泣:一作“泪”。 7 子:你。
奚:何,为什么。 8 题:名。
贞士:精诚的人。 9 理:治玉。
10 命:名。 11 王:一作“主”。
12 犹:还,仍然。论:评定、赏识之意。
13 其:同“之”字。 14 士民:一般百姓。
15 有道者:指法术之士。 (lu):通“戮”。
16 特:只不过,只是。帝王之璞:在此喻指“法术”。
17 近习:宠幸之臣。卖重:卖弄权势之意。
18 浮萌:游民;萌,通“氓”。 19 战陈:战阵。
20 倍:通“背”,违背之意。 21 越:越过,不顾。
民萌:老百姓。 22 周乎道言。
周:合。道言:法术之言。
23 论:论定,赏识之意。虽:即使。
24 吴起:卫国人,著名军事家,早期法家,曾任楚令尹。《史记•蔡泽列传》中云: “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 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功已成矣,而卒枝解。” 25 封君:受封邑称君号的人。
26 :同“逼”,逼迫、威胁之意。 27 爵:爵位。
禄:俸禄。 28 秩:官职的品级。
29 损:减少。枝官:闲冗官员。
30 奉:养。选练之士:经过选拨和训练的人。
31 期年:一年。 32 枝解:同“肢解”,古代分解四肢的一种酷刑。
33 商君:商鞅(?-公元前338),早期法家,卫国人,曾辅助秦孝公变法,卓有成效; 孝公死后被杀,现存有《商君书》。连什伍:把百姓组织起来,五家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互相监督;类似后世的保甲之法。
34 设告坐之过:使什伍互相监视,一家犯法,其余九家均要揭发,如隐瞒不报,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告发。
过:责。 35 燔(fan):烧。
36 塞:杜绝。私门:豪门个人。
请:请托。遂:进,登进,登进有功于公家的人。
劳:功劳。 37 游宦之民:不守本业钻营求官的人。
显:显扬,给予荣誉。 38 八年而薨:商鞅变法施行八年而秦孝公卒。
孝公三年商鞅变法,孝公二十四年孝公死后商鞅被杀,此作八年,疑有错误。 39 车裂:古代以车拖裂人体的一种酷刑。
40 。
7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文言文原文和解释原文 郢人有遗相国书者,夜书,火不明,因谓持烛者曰:“举烛。”
云而过书举烛。举烛,非书意也,燕相受书而说之,曰:“举烛者,尚明也,尚明也者,举贤而任之。”
燕相白王,王大说,国以治。治则治矣,非书意也。
今世举学者多似此类。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这则寓言尖锐地讽刺了一些人随意穿凿附会的治学态度。
它说明,做学问不能断章取义,胡乱解释前人的片言只语,从中寻求什么微言大义。同时也告诫人们,对待人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主观意断,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果。
请以“态度”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注意]①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
试题引用的寓言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立意自定。
③文体自选。④题目自拟。
⑤不少于800字。⑥不得抄袭。
[译文] 楚国的都城有人给燕国的相国写了一封信,他是在夜里写的,写时光线不够亮,便吩咐捧蜡烛的人说:“举烛!”说着,便随手在信上写上了“举烛”两个字。其实,“举烛”这两个字并不是信里要说的旨意。
燕国的相国收到他的信后,却解释说:“举烛的意思,是崇尚光明呵!崇尚光明,这就要选拔贤德的人来加以任用。”燕国的相国便对自己的国君说了这个意思,国君听了十分高兴地照着去办,国家因此得到了治理。
国家固然是治理好了,但是“举烛”毕竟不是信中的旨意。如今的学者也多有类似的情况。
1、韩非子的著作代表是《韩非子》。
2、《韩非子》是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韩非子》是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韩非的著作。全书分为五十五篇,为法家集大成的作品。《韩非子》为法家重要着作。据《汉书艺文志》所载,共55篇。今传本正合其数。今本除《史记》中所举《孤愤》、《说难》等十篇外,多有窜入文字。
韩非是先秦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从主张变革、反对复古的历史观出发,宣扬君主集权,任法术而尚功利。与此相适应,他主张行文写作必须以“功用”为目的。他的说理散文在先秦诸子中具有独特的风格,思想犀利,文字峭刻,逻辑严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在阐述一个重要论点时,韩非经常使用类似归纳的方法,即先举论据,再作论证,最后得出合于逻辑的结论。例如《五蠹》,先提出上古、中古和近古历史发展的事实,说明“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继而转入本题:“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在作了这些充分的论证之后,即顺理成章得出结论:“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后文的“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赏莫如厚而信”、“罚莫如重而必”等著名论点,也都是使用同样的论证方法得出的。
韩非的辩难之作也很有特色。他并不像荀子那样用“是不然”的断然口气,动辄否定论战的对方,而是从容、冷静地分析问题。对不同的意见,总是用“或曰”来提出异议,有时还连用几个“或曰”,客观地列举几种说法,引导读者共同进行分析。《难一》至《难四》诸篇,可作为这类辩难体的范例。韩非在论辩中,还善于运用逻辑上矛盾律的原理,“以子之矛,陷子之盾”(《难势》),使对方进退失据。《诡使》、《六反》诸篇,可作为这种论辩方法的代表。
先秦后期散文,在议论中使用寓言故事以增强形像性和说服力,已成为一时风气。《韩非子》中的许多篇章,对寓言故事的运用已经进入自如的境地。《说林》、《内储说》、《外储说》就集中记录了大量的寓言故事。“郢书燕说”(《外储说左上》)、“守株待兔”(《五蠹》)等,更成为后人常用的成语典故。
今存《韩非子》版本以宋干道刊本为最早。注本中较完备的有清代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今人梁启雄《韩非子浅解》、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及周勋初等《韩非子校注》。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主以为俭而礼之。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漆雕之议: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世主以为廉而礼之。宋荣子之议:设不斗争,取不随仇,不羞囹圄,见侮不辱;世主以为宽而礼之。夫是漆雕之廉,将非宋荣之恕也;是宋荣之宽,将非漆雕之暴也。今宽、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礼之;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听之。故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今兼听杂学缪行同异之辞,安得无乱乎?听行如此,其于治人又必然矣。
解说
1、这一节只是先举出两个事例,说明当代君主对于两种互相反对、矛盾的思想主张,竟然都加以接受和提倡,然后指出,这样治国治民是必定治理不好的;所以并没有太多意思。在论“显学”的文章中讲这个内容,则是因为那二例所涉及的两种对立的学说,正是分属于儒墨二家——韩非子是把漆雕子归属于儒家、把宋荣子归属于墨家的(漆雕开是孔子的学生,自然属儒家;宋钘是所谓的“稷下学派”的成员,但韩非认为他属于墨家)。
2、这段话中颇多难字:①“冬日冬服,夏日夏服”其实是说:人在哪个季节死就穿那个季节的衣服安葬,即不要专门为死者做“寿衣”;“桐棺三寸”是说,即使质地疏松的桐树也可用来做棺材,而且棺材板三寸厚就够了。这是渲染墨家的“薄葬”主张。②几个“礼之”的“礼”字,是用作动词,兼有“礼遇、敬重”(对人),和“把……当作一种礼仪形式”(对事)的意思。③“大毁扶杖”是说“极大地伤了身体,以至于要扶着拐杖才能行走了”(“毁”字本有亏损义)。④几个“是……,将非……”句,其中“是”字和“非”字都是用作及物动词,“将”是副词,相当于“必定”;“戾”是违背义,此处是特指违背孝道,故可译作“不孝”。⑤“漆雕之论”句中:“论”是看法、主张的意思;“不色挠”字面义是“不表现出屈服的神色”(“挠”是屈服义),从后两个“行字句”可知,这是说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做让自己心虚理亏的事,以免“色挠”;“不目逃”的字面义是“不故意转移视线去看别的东西”,言外之意是人在任何场合下都要表现得理直气壮,以免忏愧而“目逃”;“违于臧获”同“怒于诸侯”对举,故分别是说:要是做了对不起人的事,对奴隶也愿意认错,只要理在自己这一边,对诸侯也敢于怒斥(“违”有过失义,此处引申为“认错”的意思,以与“怒”字相对待;“臧获”是指奴隶)。⑥“宋荣子之议”句中:“设”是设置义,此处是特指别人设置障碍来管束自己,故“设不斗争”是说对于别人的蓄意压迫不反抗;“取”的本义是指割掉战俘一只耳朵,故“取不随仇”是说受了别人的伤害不记仇(“随仇”等于记仇:你老是跟从着“仇恨”,不就是记仇吗?)。⑦“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听之”句:头上的“自”字,是表示让步关系的连词,相当于“虽然”、“即使”(《汉书·杜周传》:“自京师不晓,况于远方。”)“争”是争斗义,但在这里是用来指示它们相互矛盾。⑧“言无定术,行无常议”两句,其中“术”是主张义(《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二十六》:“言有文章,术有条理。”)“议”通“仪”,是,准则、标准义。⑨末几句中,“兼时”即同时;“两立”的“立”是存在义,即是“誓不两立”的“立”;“缪”通“谬”;“同异之辞”是指相互矛盾的说法。——这些解释,有些是我“发明”的,请读者审察之。
辨析
1、此节中有许多词语,注家们同我的理解很不一样,例如“漆雕之议”领起的几句,刘著翻译为:“漆雕氏主张跟别人争斗时脸上不露出屈服懦弱的表情,眼睛不露出胆怯逃避的神色,自己做错了事,就是对奴隶也要避让,行为诚实正直,就是对诸侯当面也敢斥责。” “宋荣子之议”领起的几句,张著的译文是:“宋荣子的主张是,对所设置的不斗争,对所取得的不立仇,不把坐牢当羞耻,被欺侮也不以为耻辱”。至于“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君主俱听之”句,刘著和张著都不惜译文不通,翻译为:“从愚蠢欺骗的学说到杂乱矛盾的言辞争论不休,君主都听信了”、“自从愚蠢骗人的学说,杂乱矛盾的说法互相争辩以来,君主同时都听从”;陈著则别出心裁,派给“自”字一个他设想的用法,其译文是:“无论愚蠢欺骗的学说,还是杂乱矛盾的言辞,君主全都听信了”。——这些译文颇能证明:不在领会原文义理、意蕴上下功夫,光凭训诂是读不懂古籍的,还会造成“训诂笑话”,授人笑柄。
2、张著作者张觉先生指出:在此节中,“有一点韩非是批评错了,儒家也并不提倡厚葬,更不会提倡倾家荡产来安葬死人”。这是讲得很中肯的。为了驳斥论敌,就不惜夸大人家的不当之处,甚至有意曲解人家的意思,这是极不好的学风,只会终于使自己的论点遭到怀疑,人格蒙受损失。真可惜,韩非子也不免有这个“缺点”
译文
墨家对于丧葬的主张是:人死在冬天就穿冬季的衣服下葬,死在夏天就穿夏天的衣服下葬,可以用桐木做棺材,三寸厚就行了,丧期应规定为三个月;当今君主认为这很节俭,因此很敬重他们。儒家主张倾家荡产来办丧葬之礼,还必须服丧三年,要哀伤得损害身体至于需要拄着拐杖行走;当今君主认为这是孝顺的表现,因此很敬重他们。肯定墨子的节俭,就要否定孔子的奢侈;肯定孔子的孝道,就要否定墨子的不孝;现在孝和不孝、奢侈和节俭都体现在儒、墨的主张之中,君主竟然同时一律敬重之,提倡之。漆雕子的主张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显得心虚理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理直气壮,自己理亏,对奴隶也愿意认错,自己确实有理,面对诸侯也敢于怒斥;当今君主认为这是方正刚直,因此很敬重他。宋荣子的主张是:对于别人的压迫不反抗,受到伤害不记仇,不以进监狱为羞,不以受欺侮为辱;当今君主认为这是宽宏大度,因此很敬重他。肯定漆雕子的刚正,就要否定宋荣子的恕道;肯定宋荣子的宽宏,就要否定漆雕子的猛烈。现在宽宏、刚正、恕道、猛烈都体现在这二人的主张中,君主竟然同时一律敬重之,提倡之,而且即使坚持各种愚蠢骗人的学说和杂乱矛盾的观点的人们自己互相争辩起来了,君主还是采取一律听而敬之的态度;这样,天下的读书人自然说话没有一贯的理论原则,行为没有固定的道德标准了。冰块和火炭放在同一个容器里是不可能持久的,严寒和炎热是不可能在一个季节到来的,杂乱矛盾的理论学说在一个国家同时并用而又使国家得治,那是不可能的。君主若是同时听从所有杂乱的学说,提倡所有荒谬的行为和互相矛盾的言论,国家哪会不出乱子呢?君主如此听言行事,对于治理民众,那一定也是这样没有自己一贯的统一的原则了。
——转摘
本文2023-08-04 19:55:3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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