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问题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6浏览:1收藏

中医药问题,第1张

古代药方的等分应该是处方配比,也就是按处方配比制成丸剂,日服多少丸是服用剂量,不须换算。如“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卷下“地黄丸”方:熟地黄八钱,山萸肉、干山药各四钱,泽泻、牡丹皮、白茯苓(去皮)各三钱。上为末,炼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三丸,空心温水化下。可理解为:按此方各药剂量配比制成梧桐子大丸剂,每次三粒。仅供参考!

按说是换算来的,1钱=3。125克,剂量最早是按照中医五运六气等理论推算得来的

现在的庸医只知道所谓什么一般剂量,就是什么10g,15g,20g一般的用10g可以多用的用12或15g,再多的用20-30g,再多的也有,少的用3g5g的,具体为什么这么用他们也只是说这个可以多开点,这个药性猛烈要少用什么的。。。可悲啊

桂林古本 伤寒杂病论》的麻黄汤原方:麻黄三两(去节),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一两(炙),杏仁七十枚(去皮)。这里麻黄桂枝等量的。1981年出土的汉代大司农铜权表明,汉代一斤是十六两,一两十钱。汉代一斤约合当今250克,那么一两约15625克。汉代一升水约合当今200毫升。汉代的草药应该都是野生的吧,三两约47克了。

一剂三服,那么一服的话就是15克,而今三两换算成9克,这是一两等于3克的换算。明清时代,一钱应该是37克。

嘴上挂满了经典经方,实际上自行其是而已。

中药剂量是指临床应用的分量。它主要指明了每味药的成人一日量(按:本书每味药物标明的用量,除特别注明以外,都是指干燥后生药,在汤剂中成人一日内用量)。其次指方剂中每味药之间的比较分量,也即相对剂量。

中药的计量单位有:①重量:如市制,斤、两、钱、分、厘;公制,千克(kg)、克(g)、毫克(mg)。②容量:古方用斛、斗、升、合、勺等表示;现代用升(L)、毫升(ml)。③数量:如生姜3片、蜈蚣2条、大枣7枚、芦根1支、荷叶1角、葱白两只等。④度量:如厚朴1尺、桂3寸等。但最常用的还是重量。明清以来,我国普遍采用16进位制的“市制”计量方法,即1市斤= 16两= 160钱。自1979年1月1日起,全国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公制,即1千克(kg)= 1000克(g)= 1 000 000毫克(mg)。为了处方和调剂计量的方便,按规定以如下的近似值进行换算:1斤=500g,1市两(16进位制)= 30g,1钱=3g,1分=03g,1厘=003g。

尽管中药绝大多数来源于生药,安全剂量幅度较大,用量不像化学药品那样严格,但用量得当与否,也是直接影响药效的发挥、临床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之一。药量过小,起不到治疗作用而贻误病情,药量过大,戕伤正气,也可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中药多是复方应用,其中主要药物的剂量变化,可以影响到整个处方的功效和主治病证的改变。因此,对于中药剂量的使用应采取科学、谨慎的态度。一般来讲,确定中药的剂量,应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1)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剧毒药或作用峻烈的药物,应严格控制剂量,开始时用量宜轻,逐渐加量,一旦病情好转后,应当立即减量或停服,中病即止,防止过量或蓄积中毒。此外,花叶皮枝等量轻质松及性味浓厚、作用较强的药物用量宜小;矿物介壳质重沉坠及性味淡薄、作用温和的药物用量宜大;鲜品药材含水分较多用量宜大(一般为干品的4倍);干品药材用量应小;过于苦寒的药物也不要久服过量,免伤脾胃;再如羚羊角、麝香、牛黄、猴枣、鹿茸、珍珠等贵重药材,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用量。

(2)剂型、配伍与剂量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药物入汤剂比入丸散剂的用量要大些,单味药使用比复方中应用剂量要大些;在复方配伍使用时,主要药物比辅助药物用量要大些。

(3)年龄、体质、病情与剂量的关系:由于年龄、体质的不同,对药物耐受程度不同,则药物用量也就有了差别。一般老年、小儿、妇女产后及体质虚弱的患者,都要减少用量,成人及平素体质壮实的患者用量宜重。一般5岁以下的小儿用成人药物的1/4。5岁以上的儿童按成人用量减半服用。病情轻重、病势缓急、病程长短与药物剂量也有密切关系。一般病情轻、病势缓、病程长者用量宜小;病情重、病势急、病程短者用量宜大。

(4)季节变化与剂量的关系:夏季发汗解表药及辛温大热药不宜多用,冬季发汗解表药及辛温大热药可以多用;夏季苦寒降火药用量宜重,冬季苦寒降火药则用量宜轻。除了剧毒药、峻烈药、精制药及某些贵重药外,一般中药常用内服剂量约5~10g,部分常用量较大剂量为15~30g,新鲜药物常用量为30~60g。

古往今来,由于历代度量衡制度的变化,各个历史时期的用药分量的含义不同。现简介如下:古秤(汉制)以黍、铢、两、斤计量,而无分名。到了晋代,则以十黍为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即以铢、分、两、斤计量)。直至唐代医方仍沿用之。及至宋代,立两、钱、分、厘、毫之目,即十毫为厘,十厘为分,十分为钱,十钱为两,以十进累计,积十六两为一斤。元明以至清代,沿用宋制,很少变易,故宋、元、明、清之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不同于晋代二钱半一分之分。清代之秤量称为库平,后来通用市秤(其实库平与市秤还有相差)。古方容量,有斛、斗、升、合、勺之名,但其大小,历代亦多变易,考证亦有差异。(表8-1)

注:表中古今用药衡量比较,仅系近似数值。 

至于古方有云“等分”者,非重量之分,是谓各药斤两多少皆相等,大都用于丸散剂,在汤酒剂中较少应用。古方有刀圭、方寸匕、一字等名称,大多用于散药。所谓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匕者,是以汉五铢钱抄取药末,亦以不落为度;半钱匕者,则为抄取一半;一字者,即以开元通宝钱币(币上有开元通宝四字)抄取药末,须去一字之量;至于刀圭者,乃十分方寸匕之一。其中一方寸匕药散约合五分,一钱匕药散约合三分,一字药散约合一分(草本药散要轻些)。另外药有以取类比象作药用量的,如一鸡子黄= 1弹丸=40桐子=80大豆=160小豆=480大麻=1440小麻。历代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虽曾作了许多考证,但至今仍未作出结论。但汉代和晋代的权衡肯定比现在为小。所以汉晋时代医方的剂量数字都较大。为便于学习古今医方的用药剂量,将古代衡量与市制、国际单位制列一对照表(表8-2)。

上表是为了临床使用古方药量的折算便利,以及现代医家用药习惯而设;大致汉晋三斤约为现在的500克(一斤),一两约合现在的9克(三钱),一尺约合六寸九分,一斗约合二升,一升水约合200ml(二合),一鸡子黄大的丸药约合9克(三钱),作为参考。如参阅《伤寒论》、《金匮要略》、《千金方》、《外台秘要》等汉唐方书,还应该注意服法。多数方剂日分三服,得效止服,则古方药一剂等于现在用的三剂药,故直接的折算,可按一两约合3克(一钱)计算。但要结合具体病情,针对用药,不宜机械折算。

中医药问题

古代药方的等分应该是处方配比,也就是按处方配比制成丸剂,日服多少丸是服用剂量,不须换算。如“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卷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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