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里头的 注 释 笺 疏 有什么区别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6收藏

古文里头的 注 释 笺 疏 有什么区别,第1张

注、释、笺、疏等,是对古文或文字不同侧重点的解读、理解、记录、解释。如《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春秋左传》

1“笺”[jiān]:本来是对传的阐发和补充,后来只指注解的意思。

2“注”:除对思想内容解释外,侧重文字解释,以扫除读史的文字障碍。

3“疏”:是相对“注”而言的,在注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作注就叫作“疏”。即对经、传的进一步疏导说明

4“释”:是对古书的解释说

扩展资料:

1

注:疏原是两个概念,注是训诂字词,疏是疏释文意,如“十三经注疏”都有《注》、《疏》两本书,后人混用,为一般注解的代名词。

2“正义”:解释经传而得义之正者称为“正义”,“注“、”疏“有时也可称为“正义”。

3“集解”:汇集众说并加上编者意见的一种注释。包括集注、集传、集释等。如何晏的《论语集解》,朱熹的《孟子集注》、《诗集传》,郭庆藩的《庄子集释》即是。

4“章句”:分析文字的章节与句读。分篇为章,析章为句。与传不同的是,其注释对象可为经以外的篇目,如王逸《楚辞章句。

5“训诂”:也叫“训故”、“故训”、“古训”、“解故”、“解诂”,用通俗的语言解释词义叫“训”;用当代的话解释古代的语言叫“诂”。“训诂”连用,最早见于春秋时期鲁国人毛亨注释《诗经》的书,书名叫《诗故训传》,“故”、“训”、“传”是三种注解古文的方法。训诂合用始见于汉朝的典籍。

6

“索隐”:对古籍的注释考证。

正义又称疏,系在正经注基础上,融合众多经学家见解,对原有经注进行疏证,并对注文加以注解。唐宋以来,历代科举取士皆以经书及其注疏为依据,故群经注疏之写本、刻本流传甚多。北宋国子监有诸经正义单刻本,称单疏本,南宋时又复刻之。今传世群经注疏以单疏本为最早,而流传至罕。

注疏指后人读书时加的注解与评论,通常评注者都是学识深厚,考据细微的经学家。

前者比较系统,且内容连贯,简单可以理解为翻译一类。后者主要倾向于文中的一些较难的字词,是挑选出来的,不是全部。

《十三经注疏整理本》是学习研究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典籍,是研习古代哲学,文学,历史,伦理等等的必由之路。它采用清代阮元刻本为底本,全面吸收其<<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和孙诒让<<十三经注疏校记>>的校勘成果,在尽量保存原底本的基础上,择善而从

现存最早的《孟子》注疏,是东汉赵岐所撰《孟子章句》,史志及诸家目录通称《孟子注》。赵岐把《孟子》七篇各分上、下篇,凡十四卷、二百六十一章,依章节句读串释其文,书前总序称为《孟子题辞》,是最早的一篇有价值的学术研究论文。赵岐每章章末用韵语概括义理,称为“章指”。赵岐的注释和题辞,一直是《孟子》研究的重要文献。现通行的宋《十三经注疏》汇刻本所收《孟子》,即以赵岐注本为本,题为“汉赵岐注、宋孙奭疏”。

经后人考证,所谓“宋孙奭疏”是伪托的。孙奭曾经奉敕校定赵岐《孟子注》,他只撰写了《孟子正义》二卷,并未为赵注作疏。所谓孙奭疏,又称《孟子正义》,是宋儒伪托孙奭之名,而且把赵注每章章指删除而散辑入疏中,所以已非赵注原貌。1980年中华书局影印清阮元刊刻的《十三经注疏》本《孟子》,在校勘记附有章指,现《十三经注疏》通行本《孟子》所题“孙奭疏”,应该题为“伪孙奭疏”。不过,“伪孙奭疏”也有疏解精善之处,倒不必蔑弃,仍可作阅读文本的参考。王充批评的最突出之点是批评“天命”。

《孟子》一书的内容,在东汉前期曾经受到唯物论思想家王充的批判。王充所著《论衡》一书有一篇专文《刺孟》,和他另一篇专文《问孔》,是批判孔孟之道的姊妹篇。《刺孟》篇挑出《孟子》书中前后矛盾以及脱离实际的诡辩之处,并且批判了孟子的天命观,称《孟子》为“俗儒”。

1)注:解释文辞曰注,通作注; 2)疏:梳去声,疏通其义谓之疏,如注疏; 3)笺:表明古人之意,或断以己意,使可识别也; 4)证:验也。 假若有一本先秦古书叫<甲>,到汉朝时有很多人未能明白,便会有专家学者为其解释,因此会有<甲注>,到了唐朝,当时的人不单不明白先秦版本原文,亦不明汉朝学者的注,所以便会有专家学者出来解释汉朝原文,这便是<甲注疏>,又到了宋朝,先秦原文、汉朝的注、唐朝的疏都不为当时时人所明白,便会有专家学者 不同版本的注疏做<甲集解>,如此类推。

参考: <新字典>

体例是注疏体。

体例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是tǐ lì,指著作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出自《宋书·傅隆传》:“ 汉兴,始徵召故老,搜集残文,其体例纰缪,首尾脱落,难可详论。”

可以将史书分为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根据编排的年代跨度长短的情况,又分为通史和断代史;也有以国家为单位来分别记叙历史的,称国别体。

《诗经》是周代至春秋时代诗歌的总集,由汉代毛亨作传的称为《毛诗》,汉代郑玄曾加以笺注。到了唐代,孔颖达又为之作疏,称为《毛诗正义》或《毛诗注疏》,後人将之列为《十三经注疏》之一。

本次对《毛诗注疏》的标点校勘整理,以日本足利学校所藏的南宋刘叔刚一经堂刊刻的《毛诗注疏》为底本,此本是真正的宋刊十行本,是能找到的最好的本子。

参校本则博采众书,如唐石经、阜阳诗经残简、《四部丛刊》影印宋刻巾箱单注本、嘉庆二十年阮元所刻注疏本等等,达数十种之多。校勘成果则撰成《校勘记》,附於每卷之後。

古代对于六经的注解称之为传,比如注解《春秋》的《春秋左氏传》(《左传》)或者《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等等。

但是由于年代久远,注解可能也读不懂了,于是就有了注解“传”的“疏”,也就是说疏是对传的再解释。

《论语注疏》是魏何晏注,宋邢昺疏。(儒学有两种《论语正义》,一是何晏著,一是刘宝楠著)。

论语正义(何晏)

〖论语正义(何晏)〗二十卷。魏何晏(?-249)注,宋邢□(930-1010)疏。晏为三国魏著名玄学家,其生平事迹,详见《沦语义疏》。□为北宋著名经学家,生平事迹详见《孝经正义》。《论语》作为儒家经典之一,历来备受儒者所重。自三国魏何晏撰成《论语集解》后,为其作义疏者代不乏人。至梁,皇侃广集众说,以南学思想为宗,撰成《论语义疏》。为何注申说疏通。但书成成于六朝清谈之世,所引各家大率以玄学为本,空言名理;皇疏己意亦多老、庄思想,又杂以佛道。故其义疏实际上已将孔子思想老子化;而对于《论语》中的名物制度,更是无暇顾及,不甚了了。有鉴于此,朝廷遂于咸平二年(999),诏令邢□与杜镐、舒雅、孙□、李慕清、崔□□等就何晏《集解》,改定皇侃《义疏》而为新疏,遂成此编。邢□诸人乃剪除皇氏《义疏》中的枝蔓之言,也即玄学之谈,而稍绳之以义理;重点在于其说解名物制度。周中孚《郑堂读书记》评其:“章句训诂名器事物之际甚详,故能与何注并传”,“其荟萃群言,创通大义,已为程、朱开其先路矣。”书成以后,由于邢疏义理及名物训诂皆胜于皇疏,故邢疏出而皇疏渐微,在《论语》的注解中,宋学即将代替汉学及其支脉魏晋玄学,亦自邢疏开始,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所言:“汉学、宋学,兹其转关。”并且,自此以后,何注邢疏便成为十三经中《论语》一经的标准注疏,在经学发展史上占据着至为重要的地位。而实际上,皇疏与邢疏各有特点,皇疏以玄学为宗,保存了大量六朝以前的古注;邢疏则稍以义理为本,亦采录了许多六朝以后的注释,如果抛开门户之见,二书价值并重,均为研究《论语》必备的参考著作。此书又被题作《论语注疏》或《论语注疏解经》,原本依何注皇疏作十卷,《十三经》汇刻本依《论语》篇数析为二十卷。除《四库全书》、《四部备要》本外,尚有各种版本的《十三经注疏》本,其中最佳者,为1957年中华书局排印《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本。

论语正义(刘宝楠)

〖论语正义(刘宝楠)〗二十四卷,清刘宝楠(1791一1855)撰。宝楠字楚桢,号念楼,江苏宝应人。道光进士,曾任直隶文安知县。父台拱长于考订,尤深于声韵文字之学,宝楠受家学而不坚持门户,初治毛《诗》、郑《礼》,后与同乡刘文淇、梅植之、包慎言、柳兴恩、陈立相约各治一经,其专治《论语》。《清史稿·刘宝楠传》称其“病皇(侃)、邢(□)《疏》芜陋,搜辑汉儒旧说,益以宋人长义及近世诸家”,仿照焦循《孟子正义》之体例,“先为长编,次乃荟萃而折衷之”,撰《论语正义》,后因官事繁忙,未能成书,交由其子恭冕续编终成。是书刻本卷一至卷十七,卷下均题“宝应刘宝楠学”,卷十八至卷二十四,则署“恭冕述”;知前十七卷为亲撰,后七卷为刘恭冕在长编的基础上续撰。是书在对皇侃《疏》邢□《疏》、朱熹《集注》充分辨证基础上,指正谬误,兼采善说,对其他诸家的佳注,也时有甄采。对清人的注解考证,更是博取众长,详加引录,主要有刘台拱的《论语骈枝》、刘宝树的《经义说略》、方观旭的《论语偶记》、钱坫的论语后录》、包慎言的《论语温故录》、焦循的《论语补疏》、刘逢禄的《论语述何》、宋翔凤的《论语发微》、戴望的《论语注》、毛奇龄的《论语稽求篇》、《四书□言》、凌曙的《四书典故□》、周炳中的《四书典故辨正》、陈□的《论语古训》、胡培□的《四书抬义》、翟灏的《四书考异》,江永的《乡党图考》,黄式三的《论语后案》等,其不仅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且能在注释中注重文字训诂、史实考订、阐发经义,尤其对典章制度、风俗礼节、历史故事及人名、地名的注释考证,更为详备,对不能定论的异说,多兼收并蓄,待读者鉴别。如对《为政篇》“举直错诸枉”句中的“错”字,先引《经典释文》:“错,郑本作措”。“再引《说文》:“措,置也”,再引汉《费凤碑》“举直措枉”为证,判明“错”为假借字,“措”为正字,训解颇为人确信。又如对《公冶长篇》“愿车马衣轻裘”句中的“轻”字,断唐以前本无“轻”字,是宋人依《雍也篇》“衣轻裘”句误加,并引阮元《校勘记》,列举四条证据证之,考证有较大说服力。又如对《学而篇》“千乘之国”的解释,马融据《周礼》而说“千乘之国”的地域为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包咸据《王制》和《孟子》而说“千乘之国”即百里之国,何曼《集解》则两说并存,宝楠则征引大量先秦古籍和前人考证,证明包咸的说法较为可信,解决了何晏的遗疑。书中如上举之力证训解,并不鲜见。其汉、魏古注辑录甚多,而且对古注尚有疏解,极大丰富了《论语》注释的内容,使这书出清人诸家《论语》注之上,至今仍为古今说解《沦语》之善本。卷二十四为何晏《论语序》,又附宋翔凤辑郑玄《论语序逸文》,也详为疏解,据而可知《论语》一书的演变过程。然其间也有注释牵强的地方,加之考引过繁,使人有望而生畏之感。是书的最初刻本是同治五年刻本,后据以翻刻或排印本很多,一九八二年中华书局《十三经清人注疏》新校点本最佳。

邢昺(932一1010年)字叔明,北宋曹州济阴(今山东菏泽)人。太平兴国初年,擢九经及第。授大理评事、知泰州盐城监。后召为国子监丞、国子博士,选为诸上府侍读,义改任国子祭酒。咸平二年(999)。任翰林侍读学士,受诏与杜镐、孙□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春秋传》、《谷梁春秋传》、《孝经》、《论语》、《尔雅》诸经义疏。四年,书成,凡一百六十五卷,命杭州刻板,颁行天下。后累官礼部尚书。□世为农家,深悉民事,故在东宫及内庭,侍上讲《孝经》、《礼记》、《论语》、《书》、《易》、《诗》、《左氏传》时,除据传疏敷引外,多引时事为喻,以俚语说民疾苦,深受世人尊崇,誉为“□儒”。他继何晏、皇侃之后,把玄学思想注人经学,恢复天的“自然”性质。反复强调,天本无心,岂能造元亨利贞之德;天本无心,也不能造元亨利贞之名。天本无体,也无言语之命。而“天道”,乃是自然而然之道,不是神意的表现。天所以能命,或是圣人以人事托之,如天之四德等;或是人感自然而生,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如贤愚、夭寿之类;或是天的自然功能,如利益庶物,四时之令递行,百物依时而生,万物资始等。这些皆不是“天意”的表现,不是“天”有意识安排。他虽然强调天的自然性质,但仍残留着“神”的形象。认为人作善事天降百祥,作恶事天降百殃,顺吉逆凶,这是天之命,故君子畏之。这也正是他认识上的矛盾之处。邢□主持整理七经疏义,是继唐孔颖达撰修《五经正义》之后,统一、熔铸儒学的又一壮举。其中《谷梁传》用东晋范宁注,《尔雅》用东晋郭璞注,《论语》用魏何晏注,梁皇侃疏,更进一步使南学统一了北学,也使玄学注人儒学。他吸收魏晋玄学思想,恢复了天的“自然”性质,初步改造了“天”的形象,而又力图论述“天命”,成为二程以“理”说天的前阶。主要著作有《尔雅注疏》、《论语正义》、《孝经正义》,均收入《十三经注疏》。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